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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周转借款合同(实用14篇)

流动资金周转借款合同(实用14篇)



借款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需要借款人和出借人共同遵守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在下文中,我们将为大家提供一些借款合同的范本,供大家参考使用。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规定____________年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万元,用于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____‰,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率为月息____‰,逾期贷款加计利息20%,挪用贷款挪用部分加罚利息50%。

第四条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

第六条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第七条担保方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承担责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一个月内负责归还。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

借款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借款方:__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

合同。

共同信守。

一、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__________‰。按季收息,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时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为凭分____________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__________作为自己的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借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账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八、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代款方提出借据______________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账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计算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存款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需要将借款展期,应在借款到期前5日内向银行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展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九、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各方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十、其他:

除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双方协议的附加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的附件: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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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正本工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__________份,报送________有关单位各留一份。

 

贷款方:__________(盖章) 借款方: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签章)。

保证方: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和账号: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甲方为适应生产发展需要,依据,特向乙方申请借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规定用于:______。

二、借款期约定为______年______个月,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保证按计划和下达的贷款指标额度供应资金,甲方保证按规定的用途用款。预计分次用款计划为:

三、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支用额按______月息‰计算,按季(或月)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_%;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挪用部分罚收利息_______%;超储、积压设备、材料占用的贷款,加收利息_______%。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结)算贷款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四、甲方保证按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还款计划为:

甲方保证按下述方式按时付息:

甲方不能按时付息的,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五、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单位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方)的各项投资和存款账户中扣收,或变卖甲方抵押的财产归还其借款。

六、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了解甲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甲方保证按季提供有关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和资料。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兼并等而变更经营方式的,必须通知乙方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合同(协议)的研究、签订的全过程,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债务、债权关系。

八、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应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九、甲方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请书,并对偿还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并签订抵押担保协议书。甲方填送的申请书和各方签订的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其他约定: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份,送乙方财会部门和有关部门。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二、贷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贷款为流动资金贷款,不得挪作它用。

三、贷款币种及金额。

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天。

六、利率与计息。

1.利率:(a)按年利率________%计算;。

(b)按贷方划款日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同期利率加_______(libor+_______)计算。

2.计息:按贷款实际发生额半年结算一次,上半年六月二十日,下半年十二月二十日,如借方未于计息日付应付利息,上述贷款利率按实际用款天数(360日/年)计息。

3.起息:按实际汇出日起计息。

4.如中国银行总行制定的计息办法发生变化时,本合同将按新的办法执行。

七、还款。

1.借方应严格按还款计划或本合同规定还款;。

3.借方因故无法按期还款时,应于规定还款日前一个月向贷方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请。并准备办理有关展期的手续。经贷方批准同意展期的部分,不予罚息。

八、保证。

1.借方保证向贷方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合法、真实、有效的文件。

2.借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专款专用,不挪作它用。

3.借方保证按时向贷方提交使用贷款的有关资料,接受贷方的监督和检查。

4.借方由于变更、改制、承包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关、停、并、转时,保证最迟于一个月以前通知贷方,并立即清偿所有债务。经贷方同意,借方可将债务转移给接收单位或新设单位,但接收债务单位必须与贷方重新签订贷款合同,合同签订以前,贷方随时有向借方追偿债务的权利。

5.贷方保证按照合同的条款及用款计划及时向借方提供贷款。

九、违约责任。

1.无论何方,亦无论因何种原因、何种方式拒绝执行或拖延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之任何一项,均视为违约行为,应按下述条款或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3.如贷方未按本合同或用款计划规定按时拨付款项,借方有权要求贷方按实际违约金额及延误天数,按罚收逾期贷款的同等利率向借方支付违约金。

4.如借方未按本合同或还款计划规定按期还款时,贷方将给予借方_________天的宽限期,如在宽限期内借方仍不能清偿全部款项,则贷方将对借方加收未偿还部分每日_______%的罚息。

5.如借方在贷方加收罚息及多次通知、警告后仍不能偿还贷方贷款时,贷方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向借方追偿所有未还资金。

十、担保。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住所(地址):安福县工业园

邮政编码: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联系电话及传真:

贷款人(全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福县支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住所(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脑及传真:

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借款,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借、贷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为。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本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rmb)。(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起始日与借贷双方办理的贷款凭证不一致时,以第一次提款时借款凭证上记载的日期为准。借款凭证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合法效力。

5.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为年利率,利率为下列第

5.1.1 %。

5.2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遇到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按照下列第定执行:

5.2.1 固定利率,在借款期限内,该利率保持不变。

5.2.2 随之调整,分段计息。

5.3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罚息利率为年利率,包括:

5.3.1 逾期借款的罚息计率,为在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借款利率水平上回收%。

5.3.2 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为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

5.4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罚息利率,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按照下列第项约定执行:

5.4.1 不调整。

5.4.2 随之调整,分段计息。

5.5 借款人使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如同时出现逾期和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情形,贷款人按二者中较高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5.6计息结息

5.6.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自实际提款之日起按日计息,按实际用款天数和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收利息。

5.6.2 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不计收)复利,计收复利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执行。

5.6.3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逾期或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时,对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本合同约定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5.6.4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按月结息,结息日为每月的20日。

5.6.5 本合同履行中,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利率、罚息利率规定并应当适用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时,贷款人有权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按照调整后的贷款利率、罚息利率计算相应的利息、罚息,无需另行通知借款人。

6.1 借款人提款时,应当满足下列前提条件,否则贷款人有权拒绝借款人的提款申请:

6.1.1 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妥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批准、登记、交付及其他法定手续。

6.1.2 若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有担保的,则本合同第八条8.2款约定的担保合同已依法生效。

6.1.3 本发生合同约定的违约事项。

6.1.4 已按贷款人要求提供办理借款的其他相关材料。

6.2 借款人提款计划如下:

6.3 借款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按照本条6.2款约定提款的,应当提前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提前或推迟日提款。

6.4 借款人要求取消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未提款项的,应当于本合同约定的提款日前.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取消。

7.1 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并按下列第金:

7.1.1 购贷销还,但最后一次还款时间不迟于本合同约定的到期日。

7.1.2 还款计划如下:

7.2 除本条7.1.1项约定的情形外,借款人提前归还本金的,应当于拟提前还款目前15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后,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本金。如借款人提前归还部分本金的,应当按照还款计划的相反顺序还款。

7.3 借款人应当于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日是或还本日前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备是当期应付利息或本息,并授权贷款人于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日次日或还本日从其账户上直接划收。

8.1 采取信用借款方式。

8.2 采取担保方式。担保合同另行签订,担保合同编号为:。

9.1 有权向贷款人了解有关信贷政策、利率政策等。

9.2 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有途提取、使用借款。

9.3 在符合贷款人规定的条件下,有权向贷款人申请借款展期。

9.4 有权要求贷款人对其提供的有关债务、财务、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资料及情况保密,但法律法规别有规定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9.5 保证其在贷款审查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9.6 按照贷款人要求定期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财务会计报表等相关文件、资料和信息,自觉接受和积极配合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物资库存、财务情况、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9.7 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还本付息。

9.8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发生名称、法人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经营范围、隶属关系、公司章程修改、内部机构的重大调整等事项变更,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9.9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

9.10 借款人与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之间发生重大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重大关联购销合同、租赁、原料供应、资金往来等),或其关联方关系发生变更,或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经营或财务方面出现严重危机,借款人应当于上述情况发生后3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9.1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贷款人如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分产、合并、合资、减资、股权变动、资产转让或处分、对外重大投资或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的行为,应当提供经贷款人书面认可的其他合法有效的担保,否则在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之前不得采取上述行为。

9.12 借款人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其他对其经营或财产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后果的任何诉讼、仲裁或刑事、行政处罚等情形,或发生其财产的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债权人占有、或被指定受托人、接收人或类似人员接管,或者其财产被扣押或冻结,可能使贷款人遭受严重损失的,借款人应当于上述情况发生后3日内书面通知借款人,并按照贷款人的要求采取确保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费用按期足额偿还的保全措施。

9.1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如发生停产、歇业、申请停业整顿、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申请或被申请破产、被申请解散等情形,借款人应当于上述情况发生后3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保证按照贷款人的书面要求归还借款本息,或提供经贷款人书面认可的债权促使措施。

9.14 本合同下借款采用担保方式的,如提保发生了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另行提供经贷人书面认可的其他合法有效担保。

9.15 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10.1 有权对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贷款的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有权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财务会计报表等相关文件、资料和信息。

10.2 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上划收借款人应当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及借款人其他应付费用。

10.3 对借款人逃避贷款人监督、拖欠借款本息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有权实行信贷制裁,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通报,有权通过新闻媒体实行公告催收。

10.4 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期足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但因借款人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 10.5 应当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债务、财务、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资料及情况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10.6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贷款人改变名称、住所、通讯地址时,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11.1 本合同生效后,借、贷双方当事人均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11.2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并提取借款的,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按违约金额和天数向贷款人支付迟延违约金。

11.3 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贷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并提供借款的,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按违约金额和天数向借款人支付迟延违约金。

11.4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提前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按违约金额和天数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

11.5 贷款人未按期归还借款的,借款人有权限期清偿,有权直接从借款人在借款人处开立的任何账户上直接划收所欠贷款利息,同时对借款逾期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并对不能按期支付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11.6 贷款人未按期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都解除合同,并有权对借款人违约使用的借款,从违约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并对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11.7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继续发放借款或取消借款人尚未提取的借款、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按逾期借款罚息利息按日计收违约金:

11.7.2 违反本合同第九条9.6款约定;

11.7.5 违反本合同第九条9.10款约定,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的;

11.7.6 违反本合同第九条9.11款约定,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

11.7.8 其它任何可能导致贷款人债权实现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

11.8 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12.1 本合同自借贷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采用担保方式的,自本合同第八条8.2款约定的担保合同生效后生效。

12.2 借款人对不能按期归还的借款,需要办理展期的,应当于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前20 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若贷款有担保的,借款人应当同时提供担保人同意继续担保的书面意见或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合法有效的担保,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后,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12.3 贷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赔偿损失:

12.3.1 违反本合同第九条9.13款约定;

12.3.2 违反本合同第九条9.14款约定;

12.3.3 连续个月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借款利息;

12.3.4 其他严重的违约行为。

12.4 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借、贷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13.1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借、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项方式解决:

13.1.1 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3.1.2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3.2 在诉讼或仲裁期,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15.1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且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借款人、贷款人之间的所有通知均应当以书面形式送达到访 。贷款人给借款人的任何电传、电报一经发出,邮政信函一送交邮局,即视为已送达至借款人。

15.3 本合同履行中,如某个提款日、还款日为非法定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法定工作日。

15.4 本合同一式借款人份、贷款人且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公章): 贷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日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借款单位:___________(简称借款方)

贷款单位:中国xx银行_______行(简称贷款方)

根据《建筑流动资金贷款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行,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规定____年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万元,用于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___‰,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息为月息___‰,逾期还款的加计利息___%,挪用贷款的,对挪用部分加收罚息__%。

第四条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放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

第六条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第七条借款方的担保人是________,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承担连带责任。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___个月内负责归还。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为止。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借款方、贷款方、保证方各执1份,副本__份,__、_____、_____等单位各执1份。

借款方:(公章)

贷款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开户银行及帐号:

担保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签名):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借款方_________为满足生产需要向贷款银行_________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双方依据_________,为了明确各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贷款金额。

贷款方按照借款方的借款申请书确定的借款金额,贷给借款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贷款用途。

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_________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应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借款利率为月息_________‰。按季收息,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逾期贷款按逾期金额的_________%加息;贷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息_____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时间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为凭分_________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用款计划。

1.根据支付进度,本项贷款提款计划为:_________月_________元;。

_________月_________元。

2.贷款方允许借款方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贷双方无其他约定,借款方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六、还款。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一次(或分次)还清全部本金。如不能按分次还款期归还的,作逾期贷款处理。分次还款计划如下:

七、权利义务。

1.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放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2.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

3.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八、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_________作为自己的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账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九、违约责任。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十四、争议的处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贷款方(盖章):___________借款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保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利率为月息_________‰。按季收息,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借款时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为凭分_________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请_________作为自己的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借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账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代款方提出借据_________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账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计算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存款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需要将借款展期,应在借款到期前5日内向银行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展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各方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除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双方协议的附加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的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工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_________份,报送_________有关单位各留一份。

保证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住所(地址):安福县工业园。

邮政编码: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联系电话及传真:

贷款人(全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福县支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住所(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脑及传真:

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借款,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借、贷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为。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本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rmb)。(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起始日与借贷双方办理的贷款凭证不一致时,以第一次提款时借款凭证上记载的日期为准。借款凭证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合法效力。

5.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为年利率,利率为下列第。

5.1.1%。

5.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遇到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按照下列第定执行:

5.2.1固定利率,在借款期限内,该利率保持不变。

5.2.2随之调整,分段计息。

5.3本合同项下借款的罚息利率为年利率,包括:

5.3.1逾期借款的罚息计率,为在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借款利率水平上回收%。

5.3.2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为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

5.4本合同项下借款的罚息利率,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按照下列第项约定执行:

5.4.1不调整。

5.4.2随之调整,分段计息。

5.5借款人使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如同时出现逾期和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情形,贷款人按二者中较高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5.6计息结息。

5.6.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自实际提款之日起按日计息,按实际用款天数和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收利息。

5.6.2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不计收)复利,计收复利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执行。

5.6.3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逾期或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时,对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本合同约定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5.6.4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按月结息,结息日为每月的20日。

5.6.5本合同履行中,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利率、罚息利率规定并应当适用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时,贷款人有权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按照调整后的贷款利率、罚息利率计算相应的利息、罚息,无需另行通知借款人。

6.1借款人提款时,应当满足下列前提条件,否则贷款人有权拒绝借款人的提款申请:

6.1.1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妥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批准、登记、交付及其他法定手续。

6.1.2若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有担保的,则本合同第八条8.2款约定的担保合同已依法生效。

6.1.3本发生合同约定的违约事项。

6.1.4已按贷款人要求提供办理借款的其他相关材料。

6.2借款人提款计划如下:

6.3借款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按照本条6.2款约定提款的,应当提前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提前或推迟日提款。

6.4借款人要求取消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未提款项的,应当于本合同约定的提款日前.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取消。

7.1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并按下列第金:

7.1.1购贷销还,但最后一次还款时间不迟于本合同约定的到期日。

7.1.2还款计划如下:

7.2除本条7.1.1项约定的情形外,借款人提前归还本金的,应当于拟提前还款目前15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后,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本金。如借款人提前归还部分本金的,应当按照还款计划的相反顺序还款。

7.3借款人应当于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日是或还本日前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备是当期应付利息或本息,并授权贷款人于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日次日或还本日从其账户上直接划收。

8.1采取信用借款方式。

8.2采取担保方式。担保合同另行签订,担保合同编号为:。

9.1有权向贷款人了解有关信贷政策、利率政策等。

9.2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有途提取、使用借款。

9.3在符合贷款人规定的条件下,有权向贷款人申请借款展期。

9.4有权要求贷款人对其提供的有关债务、财务、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资料及情况保密,但法律法规别有规定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9.5保证其在贷款审查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9.6按照贷款人要求定期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财务会计报表等相关文件、资料和信息,自觉接受和积极配合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物资库存、财务情况、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9.7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还本付息。

9.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发生名称、法人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经营范围、隶属关系、公司章程修改、内部机构的重大调整等事项变更,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9.9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

9.10借款人与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之间发生重大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重大关联购销合同、租赁、原料供应、资金往来等),或其关联方关系发生变更,或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经营或财务方面出现严重危机,借款人应当于上述情况发生后3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9.1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贷款人如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分产、合并、合资、减资、股权变动、资产转让或处分、对外重大投资或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的行为,应当提供经贷款人书面认可的其他合法有效的担保,否则在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之前不得采取上述行为。

9.12借款人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其他对其经营或财产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后果的任何诉讼、仲裁或刑事、行政处罚等情形,或发生其财产的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债权人占有、或被指定受托人、接收人或类似人员接管,或者其财产被扣押或冻结,可能使贷款人遭受严重损失的,借款人应当于上述情况发生后3日内书面通知借款人,并按照贷款人的要求采取确保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费用按期足额偿还的保全措施。

9.1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如发生停产、歇业、申请停业整顿、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申请或被申请破产、被申请解散等情形,借款人应当于上述情况发生后3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保证按照贷款人的书面要求归还借款本息,或提供经贷款人书面认可的债权促使措施。

9.14本合同下借款采用担保方式的,如提保发生了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另行提供经贷人书面认可的其他合法有效担保。

9.15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10.1有权对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贷款的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有权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财务会计报表等相关文件、资料和信息。

10.2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上划收借款人应当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及借款人其他应付费用。

10.3对借款人逃避贷款人监督、拖欠借款本息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有权实行信贷制裁,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通报,有权通过新闻媒体实行公告催收。

10.4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期足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但因借款人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10.5应当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债务、财务、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资料及情况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10.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贷款人改变名称、住所、通讯地址时,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11.1本合同生效后,借、贷双方当事人均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11.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并提取借款的,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按违约金额和天数向贷款人支付迟延违约金。

11.3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贷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并提供借款的,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按违约金额和天数向借款人支付迟延违约金。

11.4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提前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按违约金额和天数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

11.5贷款人未按期归还借款的,借款人有权限期清偿,有权直接从借款人在借款人处开立的任何账户上直接划收所欠贷款利息,同时对借款逾期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并对不能按期支付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11.6贷款人未按期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都解除合同,并有权对借款人违约使用的借款,从违约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并对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11.7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继续发放借款或取消借款人尚未提取的借款、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按逾期借款罚息利息按日计收违约金:

11.7.2违反本合同第九条9.6款约定;。

11.7.5违反本合同第九条9.10款约定,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的;。

11.7.6违反本合同第九条9.11款约定,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

11.7.8其它任何可能导致贷款人债权实现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

11.8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12.1本合同自借贷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采用担保方式的,自本合同第八条8.2款约定的担保合同生效后生效。

12.2借款人对不能按期归还的借款,需要办理展期的,应当于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前20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若贷款有担保的,借款人应当同时提供担保人同意继续担保的书面意见或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合法有效的担保,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后,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12.3贷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赔偿损失:

12.3.1违反本合同第九条9.13款约定;。

12.3.2违反本合同第九条9.14款约定;。

12.3.3连续个月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借款利息;。

12.3.4其他严重的违约行为。

12.4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借、贷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13.1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借、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项方式解决:

13.1.1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3.1.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3.2在诉讼或仲裁期,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15.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且有同等法律效力。15.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借款人、贷款人之间的所有通知均应当以书面形式送达到访。贷款人给借款人的任何电传、电报一经发出,邮政信函一送交邮局,即视为已送达至借款人。

15.3本合同履行中,如某个提款日、还款日为非法定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法定工作日。

15.4本合同一式借款人份、贷款人且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公章):贷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借款方_________为满足生产需要向贷款银行_________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双方依据_________,为了明确各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贷款方按照借款方的借款申请书确定的借款金额,贷给借款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

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_________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应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借款利率为月息_________‰。按季收息,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逾期贷款按逾期金额的_________%加息;贷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息_________%。

借款时间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为凭分_________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根据支付进度,本项贷款提款计划为:_________月_________元;_________月_________元。

2.贷款方允许借款方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贷双方无其他约定,借款方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借款方保证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一次(或分次)还清全部本金。如不能按分次还款期归还的,作逾期贷款处理。分次还款计划如下:

1.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放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2.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

3.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借款方请_________作为自己的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账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_________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账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计算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存款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需要将借款展期,应在借款到期前5日内向银行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展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一)借款方:

1.借款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借款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借款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借款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借款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贷款方:

1.贷款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贷款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贷款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贷款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贷款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流动资金借款利息计入生产成本的规定应当加以修改。对于流动资金。

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借款方_________为满足生产需要向贷款银行_________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双方依据_________,为了明确各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贷款金额。

贷款方按照借款方的借款。

申请书。

确定的借款金额,贷给借款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贷款用途。

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_________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应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借款利率为月息_________‰。按季收息,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逾期贷款按逾期金额的_________%加息;贷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息_____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时间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为凭分_________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用款计划。

1.根据支付进度,本项贷款提款计划为:_________月_________元;_________月_________元。

2.贷款方允许借款方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贷双方无其他约定,借款方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六、还款。

借款方保证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一次(或分次)还清全部本金。如不能按分次还款期归还的,作逾期贷款处理。分次还款计划如下:

七、权利义务。

1.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放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2.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

3.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八、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_________作为自己的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账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九、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_________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账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计算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存款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需要将借款展期,应在借款到期前5日内向银行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展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十、声明及保证。

(一)借款方:

1.借款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借款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借款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借款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借款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贷款方:

1.贷款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贷款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贷款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贷款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贷款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一、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十四、争议的处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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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方:(以下简称乙方)。

二、贷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贷款为流动资金贷款,不得挪作它用。

三、贷款币种及金额。

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天。

六、利率与计息。

1.利率:

(a)按年利率________%计算;。

(b)按贷方划款日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同期利率加_______(libor+_______)计算。

2.计息:按贷款实际发生额半年结算一次,上半年六月二十日,下半年十二月二十日,如借方未于计息日付应付利息,上述贷款利率按实际用款天数(360日/年)计息。

3.起息:按实际汇出日起计息。

4.如中国银行总行制定的计息办法发生变化时,本合同将按新的办法执行。

七、还款。

1.借方应严格按还款计划或本合同规定还款;。

3.借方因故无法按期还款时,应于规定还款日前一个月向贷方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请。并准备办理有关展期的手续。经贷方批准同意展期的部分,不予罚息。

八、保证。

1.借方保证向贷方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合法、真实、有效的文件。

2.借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专款专用,不挪作它用。

3.借方保证按时向贷方提交使用贷款的有关资料,接受贷方的监督和检查。

4.借方由于变更、改制、承包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关、停、并、转时,保证最迟于一个月以前通知贷方,并立即清偿所有债务。经贷方同意,借方可将债务转移给接收单位或新设单位,但接收债务单位必须与贷方重新签订贷款合同,合同签订以前,贷方随时有向借方追偿债务的权利。

5.贷方保证按照合同的条款及用款计划及时向借方提供贷款。

九、违约责任。

1.无论何方,亦无论因何种原因、何种方式拒绝执行或拖延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之任何一项,均视为违约行为,应按下述条款或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3.如贷方未按本合同或用款计划规定按时拨付款项,借方有权要求贷方按实际违约金额及延误天数,按罚收逾期贷款的同等利率向借方支付违约金。

4.如借方未按本合同或还款计划规定按期还款时,贷方将给予借方_________天的宽限期,如在宽限期内借方仍不能清偿全部款项,则贷方将对借方加收未偿还部分每日_______%的罚息。

5.如借方在贷方加收罚息及多次通知、警告后仍不能偿还贷方贷款时,贷方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向借方追偿所有未还资金。

十、担保。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借款人:

贷款人:

借款人因出口生产需要,向贷款人申请流动资金外汇贷款,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双方为保证贷款的顺利实施,并维护各自的经济权益,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1.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流动资金外汇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内利率固定为借款人第一笔用汇之日总行公布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水平。

2.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___计收一次,给息日为___。(复息或从存款帐户中扣收要写明)。

应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副本需送交贷款人,以便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定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__月___万美元;。

__月___万美元;。

__月___万美元。

贷款人允许借款人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贷双方无其他约定,借款人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借款人以新增出口创汇和人民币销售收入或其他资金归还贷款,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下列计划偿还贷款。

__月___万美元;。

__月___万美元。

如贷款项目提前实现经济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月度还款计划不能实现,借款人应事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自过期之日起,加收20%~50%的罚息。

为有利于还款,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准备金帐户,将用于还款的人民币资金先予存入,待外汇额度落实后再结汇偿还贷款。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___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本贷款项下有关进出口结算业务,应通过中国银行进出口业务部叙做。

(一)下列情况均属借款人违约:

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贷款人同意改变贷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私自转卖用贷款购置的物品。

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注销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

2.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为50%的罚息。

3.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并追回贷款。

4.向贷款担保人追索贷款。

5.借款人和担保人未能履行合同还款责任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各金融单位存款帐户中主动扣收还贷款项。

6.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院起诉)。

借款人:(盖章)___贷款人:(盖章)___。

企业负责人:___银行负责人:___。

财务负责人:___经办人员:___。

签约日期:___

签约地点:___。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贷款方)。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________按季收息,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借款时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为凭分____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方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自己的借款保证人,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人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能力。保证人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帐户内扣收。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______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依法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____%计算,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借款方存款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需要将借款展期,应在到期前______日内向银行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展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逾期利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除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在____天内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____份,报送____________有关单位各留存1份。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

保证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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