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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房建设方案范文(13篇)

生活垃圾分类房建设方案范文(13篇)



建设方案的内容应包括目标,任务,预算,进度计划等关键要素。建设方案的质量和效果需要通过实践和实际运作进行检验和验证。

生活垃圾分类房建设方案

为充分发挥全镇机关事业单位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带头作用,根据《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xx〕180号)和我市《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政办发〔20xx〕68号)、《关于推行连云港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连263办〔20xx〕17)号、连云港市赣榆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连云港市赣榆区城市管理局(赣事管〔20xx〕3号)通知要求,决定从20xx年8月10日起在全镇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精准分类、规范投放、严格管理、确保常态”为基本原则,引导机关事业单位人人参与,落实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发挥机关事业单位带头表率作用,推动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入开展,助力国家卫生镇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按“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三分类法执行,单位设有食堂的再增加一类“餐厨废弃物”分类。具体分类要求如下:

(一)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主要包括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等)和其他可回收物(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金属、废玻璃等)。

(二)有毒有害垃圾。指含有有毒有害物质,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

(三)餐厨废弃物。指单位食堂产生的有机易腐垃圾,主要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

(四)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餐厨废弃物、有毒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受污染或其他不可回收的玻璃、塑料袋、塑料制品、破旧陶瓷品、妇女卫生用品、一次性餐具、烟头、果皮果壳等不可回收垃圾。

(一)宣传发动,营造氛围。(20xx年8月10日至8月30日)。

垃圾分类是一场长期的治理行动,各单位要强化宣传发动,专题进行部署;通过发放分类宣传册、张贴分类标语、集中学习垃圾分类常识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垃圾分类工作氛围,达到“三个明确”:明确垃圾分类的意义,明确垃圾分类的方式,明确垃圾分类的责任。

(二)规范配置,容器分类。(20xx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各单位要根据垃圾分类的基本要求和自身实际需要配置分类垃圾容器。配置基本要求如下:

1.办公室配置标准: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每个办公室配置1只可回收物垃圾收集容器,视情况配置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2.楼层配置标准: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每个楼层卫生间、茶水间等空间配置一组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容器,便于每个办公室产生可回收物垃圾的归集和每位工作人员分类投放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3.食堂配置标准:各单位应在食堂设置餐厨废弃物和其他垃圾容器,禁止餐厨废弃物与其他垃圾混装。

4.垃圾归集点配置标准:各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一处或多处生活垃圾分类归集点,便于环卫作业单位分类收集。归集点应设置1组垃圾分类投放亭(包括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集中办公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统一设置较大的垃圾分类归集点。

5.分类容器颜色和标识标准。容器颜色:可回收物容器为蓝色,有毒有害垃圾为红色,其他垃圾为灰色或绿色,餐厨废弃物为黑色。容器标识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xx)规定执行。

各单位归集的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由辖区环卫部门负责定期分类收集、运输,可回收物送再生资源回收点,有毒有害垃圾送环保部门指定地方,餐厨废弃物由特许经营公司收运至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处理。

(三)全面实施,人人参与。(20xx年10月9日起)。

从20xx年10月9日起,全镇机关事业单位全部实现垃圾分类,全体机关事业单位人人参与,规范分类、准确投放。

(一)强化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教育,落实本单位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将垃圾分类纳入单位内部管理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垃圾分类工作基础台账,对本单位垃圾产生量及分类等情况进行记录,便于总结经验、指导工作。

(二)强化协调配合,定期督查通报。镇“263”办公室要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工作的业务指导,完善分类收运服务。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绩效考核。

生活垃圾分类房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垃圾分类工作部署要求,根据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xx市市区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xx事管字[20xx]xx号)要求,结合区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依据垃圾分类工作有关法规政策,围绕建设生态宜居、幸福xx目标,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置,建立生活垃圾综合管理体系,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积极发挥党政机关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城市精神文明与生态环境建设。

(一)协调管理,统筹规划。依据相关法规政策,强化示范引领,采取综合协调、分工协作的运行机制,系统考虑分类投放、收运、处置各环节之间的衔接,配置完善的收运设施设备。

(二)科学易行,示范推进。结合分类收运和处置方式,按照先粗后细、先易后难的原则,制定科学分类方法,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示范区,以点带面,推进实施。

全力推进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源头分类、统一投放、集中回收”为原则,建立垃圾分类收运体系,配套相关设施设备,20xx年3月底前实现全区党政机关垃圾强制分类,逐步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全区各机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及所属社区作为垃圾分类工作重点实施区域。xx大厦、下关大厦办公区作为示范区推进,并全面推广实施。

(一)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2月15日前)。

1、召开工作部署会。组织召开区机关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会议,对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宣传发动,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布置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并动员广大机关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垃圾分类活动。

2、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短信平台、微信群、qq群、宣传栏等载体宣传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处理等模式和方法,并制作、编印、张贴和悬挂垃圾分类工作宣传画、展板、横幅、标语,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3月31日前)。

1、配置垃圾分类容器。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及属社区单位在各办公室统一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种垃圾容器;每个楼层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容器各一个。集中办公区和独立办公单位大楼配置有害垃圾、纸类可回收物、塑料玻璃金属类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分类垃圾容器至少一处,并在大厅、电(楼)梯出入口等醒目位置设置垃圾分类投放点示意图。

2、设置临时存放空间。各单位根据垃圾种类和数量设置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临时存放仓库,并在醒目位置分类标识,清晰可辨认。

3、分类投放分拣处置。机关干部职工按垃圾分类要求,将办公室产生的垃圾,自觉地投放到各楼层或大楼垃圾容器内。物业保洁人员定期对投放的垃圾进行二次分拣归类,并送至临时存放仓库。

4、定时定点收运处理。各集中办公区和独立办公单位设立合理方便的垃圾收运点,并及时告知所负责的垃圾收运企业,由服务企业按照“一个单位一张收运服务表”的方式运输处理。收运点需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三类垃圾容器。

5、餐厨垃圾处理。日就餐人数200人以上有独立食堂的党政机关单位,均安装餐厨垃圾生化处理设备。200人以下机关单位将餐厨垃圾交由所负责的厨余垃圾收运企业回收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6月底前)。

做好检查验收准备,迎接市对区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验收检查,改进提高,完善制度,制定考核办法和奖惩措施,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生活垃圾是指日常生活工作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餐厨垃圾四类。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须强制分类,不得混入其他垃圾。

(一)有害垃圾。

指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质,具有易燃性、腐蚀性、爆炸性以及传染性等特点,混入生活垃圾容易造成二次污染。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墨盒,废水银计(温度计、血压计等),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等,过期药品、废化妆品以及电子产品等。

2、投放收运:按照便利、快捷、安全的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交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约定收运频率。

(二)可回收物指生活垃圾中未污染的、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

1、废弃电子电器产品。

主要品种:包括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

投放收放:严格废弃电子电器产品类资产管理,建立台账制度,记录电器电子类资产数量、去向。电器电子类产品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经专业技术部门鉴定无法修复的,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交由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

2、其他可回收物。

主要品种:包括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金属、废玻璃等。

投放收运:根据可回收物的种类和产生量,设置专门容器和临时存储仓库,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并由专人分拣打包,做到标识明晰。并及时与专业回收运输企业沟通协调,确定具体回收运输线路和时间。涉密的废旧文件资料,按照保密规定和要求进行收运处置。

(三)其他垃圾。

主要品种:包括卫生纸、餐巾纸、烟头、果皮果壳等不可回收垃圾。

投放收运:在办公室和公共区域按照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配置分类桶(篓),引导干部职工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良好习惯。

(四)餐厨垃圾。

1、主要品种:机关食堂产生的有机易腐垃圾,包括废弃和剩余的食品、蔬菜、瓜果皮核、茶叶渣、废弃食用油等。

2、投放收运: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明确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物。建立台账制度,记录餐厨垃圾数量和去向。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推进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培训,教育引导机关干部职工从源头实现垃圾减量,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同时落实物业保洁人员责任,每日对各楼层可回收垃圾进行二次分拣处置。鼓励各单位采取定时定点积分兑换工作或生活用品的做法。

(三)强化督查考核。适时对各单位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现场督促检查,同时各单位自觉接受城管部门的督查指导。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及时分析,定期通报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加大检查督导和考核力度,并对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建立长效机制。以垃圾分类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管理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全程监督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垃圾分类常态化。

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x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办法》,推动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引导市民进行垃圾有效分类,助力全省文明城市创建,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垃圾分类全民知晓参与分类争创文明。

充分利用全媒体阵营,采取线上宣传与线下活动紧密结合,大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的重大意义和相关政策,营造生活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

(一)发布文件宣传。

在x县广播电视台及所属新媒体通过开辟专栏、新闻报道、公益广告、微信发布、微博互动等多种形式刊载(播)《x市生活垃圾分类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x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手册》(以下简称《宣传手册》)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依据。

(二)开辟专栏宣传。

1、x县广播电视台对《办法》《方案》进行重点解读,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2、x县广播电视台推出系列报道,跟踪全县垃圾分类实施推进情况;

(三)拓宽平台宣传。

1、社会宣传。

坚持部门联动、统筹资源、多种载体,突出抓好垃圾分类氛围营造。

在城区、景区各领域(行业)led显示屏滚动播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

县住建局:推动在主次干道沿街店铺、物业小区等单位led显示屏滚动播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建设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开展垃圾分类体验活动。

县交通运输局:在出租车车顶滚屏及公交车车内led显示屏滚动播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

县市场监管局:在县内市场led显示屏滚动播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

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在县内大型商业综合体led显示屏滚动播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负责协调三大运营商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发送生活垃圾分类公益短信和温馨提示。

县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在县内各银行led显示屏滚动播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在县内景区、宾馆(酒店)等led显示屏滚动播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在宾馆(酒店)房间内放置宣导手册。

县卫健委:在县内各医院led显示屏滚动播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

其他县级部门:在办公区led显示屏滚动播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

2、网络宣传。

充分发挥新闻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多种平台资源,构建多层次立体化传播矩阵,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氛围营造。

牵头单位:县委网信办、县住建局。

(四)开展现场宣传。

1、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和社区在工作场所、居民小区出入口张贴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画和宣传标语。

2、定期组织人员在人口密集场所设置咨询点进行现场宣传、解答疑问、发放宣传手册、宣传海报。

牵头单位:碧阳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机关事务中心、县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教育局。

(五)实施入户宣传。

1、组建宣传队伍,依托社区志愿者、文明劝导员、卫生监督员、物业管理员等,走进小区、商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指导。

2、各社区组织体验活动、有奖问答、互动游戏等线下活动,提高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知度。

牵头单位:碧阳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属地管理的社区。

(六)开展“垃圾分类进学校”

在县区各类学校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开设专门课程,纳入考核重点,提高学生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做到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全社会。县党校教学要安排生活垃圾分类内容。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委党校。

责任单位:县区所有学校。

(七)健全激励机制。

1、以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动员会、培训会、推进会等形式,表扬先进,凝聚共识,营造氛围。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清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的重大现实意义,切实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安排部署,细化工作方案,完善组织管理体系。党员干部要带头宣传、带头示范,积极引导市民参加生活垃圾分类行动,养成良好习惯。

(二)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工作联席机制。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加强横向联系、纵向沟通,定期召开联席会,推动方案落实。二是落实信息报送机制。各牵头单位落实专人每月(次月5日前)向县住建局报送推进情况、经验做法等信息报送。三是完善舆论引导机制。加强涉及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相关舆论引导,提升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理解和认识,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三)注重宣传实效。以不断提升环保意识和文明素质为目的,以垃圾分类常识和意义、操作规范、政策解读为主要内容,充分调动宣传力量,创新方式方法,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形式,营造良好氛围,确保群众听得懂、看得明、好操作。

(四)强化监督考核。县住建局(城管执法局)定期开展督查调研,及时掌握本宣传方案在各地、各单位落实情况,并建立督查通报制度,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在各地、各单位有效开展。

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好的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xx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xx省生活垃圾分类指引(试行)》《x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方案(20xx-2022年)》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紧抓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及城市品质提升契机,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推进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推动习惯养成,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1、党建引领,全民参与。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和政府引导作用,党员干部主动参与并带动广大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强化公共机构的示范带头作用,建立全民参与体系,引领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倡导低碳生活、源头减量,形成全镇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示范先行,循序渐进。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分类范围由公共机构、示范片区和物业小区推广到全镇各区域,以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倒逼前段分类,实现全链条发展。

3、全程分类,协同高效。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程分类体系,形成统一完整、能力匹配、协同高效的垃圾处置系统。

4、因地制宜,全力推进。综合考虑生活垃圾分类的目标进度要求和各村(社区)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施路径,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三)工作目标。

根据市有关工作部署,全力推进我镇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基本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形成切合我镇实际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具体如下:

20xx年,全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先行示范片区建设,重点开展“1+1”示范片区,即中心区(居民社区、清厦村)、荔横村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推进与生活垃圾分类相适应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能力;集中力量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发动。试点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城乡一体化制度。同步加大有害垃圾收集力度,实现中心区(居民社区、清厦村)、荔横村30%以上的区域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20xx年,继续推进与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80%以上的区域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2022年,全面完成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全覆盖。

(一)强化示范带动,建立分类覆盖体系。

1、建设“1+1”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2、推动公共机构率先示范。

3、全面推进公共场所垃圾分类。

4、建设全链条垃圾分类体系。

(二)完善设施配套,建设全程分类体系。

根据市相关工作指引,我镇实行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的“四分类”标准,分别对应蓝色、绿色、红色、黑色分类标志颜色。制定、宣传生活垃圾具体分类目录,推进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开投放,努力提高可回收物的投放比例。根据示范片区进度,推进示范片区和各物业小区“楼层撤桶”“收集点改造”及“定时定点投放”,合理配备分类收集容器,充分考虑居民生活习惯,科学设置投放时间及定时、误时投放,做好入户宣传,探索建立“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必须实行分类运输,推行“桶车同色”“标志明显”分类运输。

1、建设完善有害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

通过电话预约、定时回收等模式,由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组织环卫承包企业对辖区内的有害垃圾进行单独收集、分类收运至有害垃圾临时贮存点,统一由市城管局委托有资质的企业定期前往有害垃圾临时存点进行收运处理,同时,建立有害垃圾收运台账。

2、建设完善厨余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

结合“1+1”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将香芒西路南五街垃圾中转站改造成首个分散式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站,通过配置小型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备,实现厨余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由有资质的环保处理公司安排标识厨余垃圾专车、专人对示范片区产生的厨余垃圾收运至指定收集站处理,建立厨余垃圾回收统计台账。

3、建设完善可回收物分类收运处理系统。

4、建设完善大件垃圾和园林废弃物收运处理系统。

20xx年底前,合理设置大件垃圾集中投放点,其中,各村(社区)设置一个50-100平方米的集中投放点,同时配备消防设备、标识牌和应急用水等。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定大件垃圾收运处理企业,建立大件垃圾便民收运服务,向社会公众公布预约上门收集的联系方式(不向市民另行收费)。建设一个处理能力不少于x吨/日的大件垃圾破碎场,率先建立大件垃圾便民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管理办衔接,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增加废旧家具无偿领用、慈善捐赠、二手交易、翻新再生等内容,促进循环再利用。

(三)推动习惯养成,建设全民参与体系。

1、开展现场引导。

2、开展宣传发动。

3、组织教育培训。

4、开展志愿活动。

5、促进源头减量。

推行简朴的生活方式,倡导低碳生活、绿色出行、源头减量、光盘行动等;严控商品过度包装,引导生产企业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商品的包装设计,有效减少包装废弃物产生;推进快递行业绿色发展,鼓励企业研发生产可循环使用、可降解和易于回收的绿色包装材料,促进快递包装物的减量化和循环使用;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引导消费者使用可反复循环使用的环保袋。

建立“管行业必须管垃圾分类”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发挥行业管理优势,推动各行各业开展垃圾分类。各成员单位应根据以下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各自制定落实相应台账、方案和宣传、督导等工作。

精管办:负责统筹推进全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等相关工作。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协助推进全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等相关工作。

城市综合管理和执法分局:负责建立垃圾分类违法行为联合执法检查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垃圾分类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不配合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及非法倾倒生活垃圾等行为。

党政办、机关事务中心、督查室:负责督促党政机关办、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做好每月垃圾分类数据台账,20xx年实现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全覆盖。协助镇垃圾分类办公室对各公共机构、各单位、各村(社区)生活垃圾分类进展情况进行督查考评。

财政分局:负责做好垃圾分类工作资金保障,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财政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宣教文体局:负责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媒体宣传引导、舆论氛围宣传营造工作,引导居民养成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和文明行为。

教育管理中心:负责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的业务指导,制定教育系统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督促落实所管范围内的教育机构实行垃圾分类工作,强化垃圾分类国民教育和社会实践,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加强学生的垃圾分类意识培养。

农林水务局:负责协助制定我镇农村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推进农村(社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等工作。

房管所:制定物业管理行业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小区楼层撤桶、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点、配套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做好垃圾分类定点定时投放工作、落实住宅小区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将垃圾分类纳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定和示范考范畴。

供销社、再生资源办、商务局:负责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加强行业专项整治及日常监督管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进一步优化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市场秩序;支持行业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信息化平台,推动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向村(社区)延伸,增强可回收物交售的便捷性,促进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

工业信息科技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和政策措施;鼓励社会企业参与垃圾分类,制定促进企业源头垃圾减量措施。

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负责督促商品交易市场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发动、配套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等;依法查处餐饮服务单位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所:负责制定卫生健康系统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落实医院、社卫中心(站)、门诊部、卫生所、医务室等医疗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做好医疗废弃物与生活垃圾的分流分类管理。

交通分局:负责制定全镇交通运输系统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落实相关单位在车站、公交站等交通场所开展垃圾分类及宣传引导工作。

妇联、团镇委:负责制定志愿者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发动青年志愿者、义工、妇女儿童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引导公众分类投放。

企业工委:结合我镇实际,利用每月主题党日等时机,广泛搭建“垃圾分类党员先行”主题党会、党课等实践载体,深入开展“三亮三比”(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比知识、比服务、比贡献)活动,有效发动和组织党员参与进来。要将党员参与活动情况纳入民主评议党员内容,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纳入积分制入党考核范围,督促入党积极分子践行垃圾分类要求,承担相关任务。

旅游办:负责制定旅游行业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落实全镇旅游行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在景区通过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引导游客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督促企业对暂时不利用或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建设贮存的设施、场所进行安全分类存放,或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

住房规划建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新建或改建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的配套建设。

自然资源分局:负责提供垃圾分类处理项目用地政策指引,配合项目单位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规划管理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等相关专项规划与法定规划的衔接,以及相关设施的用地规划审批工作。

司法分局:负责参与我镇生活垃圾分类方面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网格管理中心:负责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辖区内的出租屋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市政公司:负责协助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等相关工作。

邮政分局:负责推进快递行业绿色发展,促进快递包装物的减量化和循环使用。

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内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制定本辖区内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建立垃圾分类台账,投放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和资金投入。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村民公约,做好入户宣传教育,引导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按照《xx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第九条明确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管理责任人需建立日常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包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台账,配套和保障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分类收集设施,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规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等。

各村(社区)负责制定本辖区生活垃圾工作方案并报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辖区内铺开的步骤和范围,成立辖区内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全力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台账,组织辖区内各村小组、居民小组、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等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各村民小组、居民小组负责组织、指导村民、居民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村民、居民公约,做好入户宣传教育,引导村民、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三)落实物业服务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

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范设置分类投放点、配置分类收集容器、做好垃圾交运、建立分类台账。

房管所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规定或约定履行垃圾分类责任,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住宅小区等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单位自行管理的,由自管单位负责;无物业管理或单位自行管理的,由村委会或居民委员会负责。

(一)坚持党建引领。

加强党建引领,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支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号召广大党员同志带头践行垃圾分类。将垃圾分类参与情况作为党员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考评,建立垃圾分类党员联系包户制度,深入群众开展入户宣传引导,形成垃圾分类全社会人人动手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资金投入。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所需经费,按照镇政府事权划分,财政分局要会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加大垃圾分类资金投入,合理安排年度预算,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财力情况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投入力度,建立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创新投资模式,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研究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回收利用。

(三)强化考核机制。

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考评机制,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纳入政府年度重点督导任务。制定x镇生活垃圾分类综合考核标准,由垃圾分类引导员定期对各相关部门、村(社区)相关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每季度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生活垃圾分类推进不力的单位进行谈话提醒或通报,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基层扎实有效开展。

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好的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xx〕x号)、《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皖政办秘〔20xx〕x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九部门《x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建督〔20xx〕x号)、《x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办法》(x政办〔20xx〕x号)、《x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x政办秘〔20xx〕x号)等要求,结合x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20xx年,城区x个小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全县公共机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车站、体育、文化场馆、宾馆、饭店、超市、农贸市场、景区景点等窗口单位、公共场所)推广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农村“生态美超市”乡镇覆盖率达到x%基础上并向美丽乡村延伸。

2022年,城区至少x个社区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非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力争实现全覆盖。

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普遍实行四分法: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居民居住区以及党政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农贸市场、商业综合体、车站等一般实行四分法,广场、公园、城市干道、体育场馆等公共区域可根据垃圾产生实际情况实行除餐厨垃圾(易腐垃圾)之外的三分法。立足实际,农村按“生态美超市”要求实行生活垃圾分类。

县住建局(城管执法局):负责制定生活垃圾分类配套制度,指导、监督、考核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对不规范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行为的惩罚。

县机关事务中心:负责督促落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县科技商务经信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构建将可回收物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实现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与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两网融合”。督促工业企业开展垃圾分类,在消费品生产领域反对过度包装、倡行适度包装。

县生态环境分局:指导有害垃圾的规范处置,加大对有害垃圾集中收集单位的监管,督促有害垃圾集中收集单位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

县文明办: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社区等群众性创建活动的考评内容和城市文明创建督查内容;指导协调驻黟单位、相关志愿者组织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县发改委: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并负责相关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

县教育局: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学内容并进行宣传教育,负责学校等教育系统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县委统战部:指导促进宗教团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发挥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有重点地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和管理。

县民政局:负责本系统及养老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县退役军人局:负责协调驻黟部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县房地产事务中心:负责物管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资金保障。县新保中心牵头落实农村“生态美超市”。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本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促公交场站、客运场站等公共场所和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县卫健委:负责医疗机构等本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农贸市场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推进旅游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酒店、宾馆、饭店、文化和娱乐场所与旅游景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并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星级酒店、绿色酒店和星级旅游景区评比的内容之一。

县数据资源局:负责指导协调智慧环卫系统建设和生活垃圾分类数据共享平台建设。

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负责组织发动环保志愿者和社会各阶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

各乡镇、公共机构:负责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驻黟企事业单位、驻黟部队:负责做好责任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城管执法局),配备专职人员集中办公,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相关职责单位要建立相应领导机制和工作机构,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党建引领,发挥社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以垃圾分类为突破口,开展社区共建共治共享。探索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街道(乡镇)、社区(村)上下联动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

(二)加强宣传教育。编制垃圾分类科普手册,制作公益宣传片,依托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通过设置专栏、开展访谈等形式,全方位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着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进党校,把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教学课程,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进学校,组织开展幼儿园、中小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实践活动,发挥“大手拉小手”作用,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良性互动局面。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机关(单位)、进企业、进小区、进景点景区工作,通过讲座、知识竞赛等志愿服务,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入脑入心,提升宣传成效。建立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开展垃圾分类系列活动,提升群众垃圾分类意识和分类投放正确率。

(三)完善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合理布局分类收集容器,完成县餐厨垃圾收运系统项目建设并市场化服务运行。

(四)落实资金保障。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确保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

(五)强化督查考核。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城市文明创建督查内容,制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办法》,坚持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定期公布工作进展,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入开展。

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县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2018-20xx年)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全面推进我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推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特制订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全市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全面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应分尽分、应收尽收。通过党政机关做表率、学校医院做示范,引导居民和社会各界养成自觉分类的习惯,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到20xx年底,全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分类投放准确率达90%以上,分类设备完好率及分类标识准确率达100%,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建成公共机构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运转体系。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它垃圾四类。

(一)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二)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废相纸及废油墨等。

(三)厨余垃圾。包括蔬菜瓜果、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四)其他垃圾。除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包括一次性塑料袋、泡沫餐盒、被污染的纸张等。

(一)加强宣传。利用电子屏、宣传栏、灯箱广告牌、道德讲堂、三会一课等方式,讲解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知识,提高干部职工生活垃圾分类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增强生态文明意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营造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氛围。

(二)强化培训。积极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分析研究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要根据自身实际,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

(三)完善设施设备。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做到垃圾分类设施设备标志清晰、设置合理、配置齐全。有条件的单位可设置可回收物专门收集场所,为干部职工分类投放垃圾提供便利条件。

(四)健全收运体系。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要求,各级公共机构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采取引入社会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企业等方式,完善收运体系,建立收运台账,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收运体系。

可回收物。其中涉密的废旧文件资料,按照相关保密规定和要求进行收运处置;涉及国有资产处置,按照相关资产管理规定,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交由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其他可回收物,可选择与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签订回收处置协议,按照相关约定,采取定时、定点等方式进行回收处置。市供销社负责指导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划和建设,促进生活垃圾中可回收部分的收集利用。

有害垃圾。单位办公区域要设置有害垃圾专用收集容器或场所,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识,对不同种类的有害垃圾要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交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与回收公司协议确定具体回收频率。

厨余垃圾。餐厨垃圾须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建立台账制度,记录餐厨垃圾数量、去向。餐厨垃圾应交由专业回收公司进行回收无害化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其他垃圾。按照原有运输处理模式进行清理处置。

(一)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刻理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

(二)广泛宣传。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参与垃圾分类,当好主角。要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宣传教育,促使广大干部职工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

(三)明确责任。各干部职工要把垃圾分类作为党委的一项重要任务。镇党委书记谢小云为第一责任人,综合执法办负责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指导、督导;并确定熊成为督导员,负责专门引导本单位生活分类投放及管理,确保垃圾分类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加强督查。镇督导员要加强对单位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定期对生活垃圾分类进行督导,确保将生活垃圾分类落实到位。

学校垃圾分类建设方案

根据教育局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要求,为规范实施我园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建设方案。

xx小组成员:

xxx负责制定计划、制度、收集活动记录。

xxx负责定期巡查监督考评各班、厨房的垃圾分类情况。xx负责组织对教师、幼儿、家长宣传工作。

我园日常生活垃圾按不同区域具体分为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等四类。

在室内配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两种垃圾收集桶,将班级产生的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投入相应垃圾桶内,收集好后投入幼儿园大分类收集箱内。

班级产生的可回收垃圾和有害垃圾由保育老师负责及时投入幼儿园指定投放点。

1、幼儿园综合楼西门口:放置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三个垃圾箱。

2、幼儿园路边:放置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箱。

3、厨房门口后门:分别放置一个厨余垃圾箱,一个其他垃圾箱。

1、收集设施的颜色要求:分类收集垃圾桶统一颜色,可回收垃圾为蓝色、厨余垃圾为绿色、其他垃圾为灰色、有害垃圾为红色。

2、收集设施的配置要求:四种垃圾箱成组设置在综合楼、厨房出入口附近适宜位置,方便投放。

生活垃圾经源头分类投放后,由我园专人负责分类转运体系,做到日产日清。其中,厨余垃圾由专人负责清运、掩埋。实施自行收运。其他垃圾由村镇负责垃圾运输人员按原作业方式实施转运;可回收垃圾,可直接出售给废旧物资回收企业,有害垃圾按环保部门要求,委托具备有害垃圾收运资质的单位收运至指定处置场所。

我园将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专题培训,把垃圾分类环保活动纳入教学活动,加强幼儿的环保意识。通过宣传栏、智慧树、微信平台不断的宣传、引导,增强家长朋友们垃圾分类的自觉意识,从源头上做到垃圾减量化。

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专题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全面履行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预防溺水事故工作体系,构筑安全防护防线、最大限度减少溺水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预防溺水工作组织领导,决定成立镇预防溺水事故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叶能华任组长,各职能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办公室(简称“镇防溺水办”),由李鹏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葛鑫航担任联络员。

三、部门职责。

(一)综合指挥室: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开展工作将预防溺水事故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范畴,推动专项工作措施落地。

(二)宣传线:发挥新闻媒体作用,组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加强游泳安全、防溺水公益广告、警示教育和经验做法宣传,营造浓厚的全社会防溺水氛围。

(三)xx派出所:负责组织派出所民警积极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督促兼任学校法制副校长的民警配合学校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整合公安、应急、卫生、民间组织、危险水城巡防队等力量,建立快速高效的应急救援机制。

(四)xx教育管理办公室:负责学生预防溺水事故安全教育,通过公共安全教育课、校园宣传等形式开展预防溺水事故专题教育,增强教师、学生、家长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溺水时正确自救施救方法。指导中小学校全面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印发《告家长书》,并通过开展暑期家访,延伸防溺水宣传教育阵地,增强家长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五)农业农村办公室: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对水利工程日常管理、对大中型水库、拦河坝阐等重要水利工程以及人居密集的主要河道水系等长年保持有深水的区城,督促水域责任管理单位在显著位置设立警示标志;配合公安部门将“智慧水利”相关河道监控设备和公安社会监控相对接,编织覆盖面更广的资源共享监控网;对重点水域以及库区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督察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六)村镇建设办公室:完善公园内水域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督促相关企业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作工地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水池、水坑等遗留坑洼监管;对危险水池、坑洼等要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设立警示标志或有效防护设施,并加强巡查管理。

(七)综合指挥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制定、落实溺水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协调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配合做好预防溺水、救人自救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制定溺水事故医疗抢救应急预案,确保事故发生后,迅速到位,及时抢救;重点时期,选派优秀医护人员,组织溺水抢救业务培训,开展溺水人员先期救助。

(八)旅游办:指导旅游景区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对涉水区域落实警示标志,配备相应的护设施,定期组织安全督查;督促旅行社、宾馆酒店、农家乐行业加强对外来游客预防水事故宣传和警示教育,提高游客的安全防范意识。

(九)发展服务办公室:加强防溺水信息宣传引导,配合相关部门指导各企业组织开展一次以预防溺水事故为主题的安全防范教育,增强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对子女监护的责任意识。

(十)财政管理办公室:负责将防溺水事故相关经费统筹纳入对政预算,保障预防溺水事故工作。

(十一)妇联、总工会、关工委:组织开展各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加强外来务工子女和留守儿童宣传教育,号召机关单位广大党员职工广泛参与游泳安全、预防溺水宣传,营造浓厚的全社会预防水事故氛图。

(十二)团委:加强青少年安全自护宣教志愿者队伍建设,重点面向外来务工子女、留守儿童群体开展防溺水知识宣讲,组织举办青少年暑期自护教育体验营系列活动,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参与“预防溺水、安全度夏”主题宣传。

四、工作重点。

突出弱水事故预防,切实看牢学生、儿童以及来xx务工旅游的外来人员;把牢7月至9月天气炎热、溺水事故高发的著期时间段;守牢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溪流、河塘、水库等危险水域。

(一)全面排查整治隐患。各行政村、企业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水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全面查找隐患,分析溺水事故原因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

(二)大カ开展防范宣传。要针对溺水事故重点人群督促教育主管部门,深入校园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切实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各行政村、企业要组织力量,通过各种途径、方式加强对外来人员的防范宣传。

(三)着力形成工作合力。要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主动作为,积极履责,统筹各部门力量,加大重点时段、重点水域巡防频率,由点带面,提升预防溺水事故工作实效。要自觉参与,整合力量,做到资源共用信息共享。

(四)大力提升教援能力。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提前做好处置溺水事故各项准备,添置必要救援器材全面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坚决防止因出警不及时、处置不果断而耽救援时间,造成不良影响。一旦发生溺水死亡事故,要积极组织有关部门要善处置,严防发生次生事件。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7月20日前)。组织开展预防溺水宣传月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防范溺水事故宣传教育。建立溺水事故警示教育制度,通过专题教育、现场警示教育形式,切实把教育工作做到点、做到人。健全完善预防溺水专项治理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7月21日至8月10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负责”的原则,完成安全隐患排查,对水域所属地方、单位、责任人、安全隐患、基础设施,以及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警示标识、救接装备设置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逐一建立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落实排查责任,对排查的每一处水域要标注具体排查人和排查时间,写明隐患情况,并做好留档。要求于20xx年8月6日前上报镇溺水办。建立隐患销号制度,坚持挂图作战,对前期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落实针对性措施子以整治,做到“整治一个、销号一个”。

(三)常态化巩固阶段(20xx年8月11日-9月30日)。按照职责分工,严整改、抓落地,全面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专题宣传教育。镇防溺水办成立专项督查组,开展常态化督查阶段式考评,落实“一事故一核查一通报”制度,严格倒查并问责,并将溺水亡人事故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要充分认识预防溺水事故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维护公共安全的责任感、紧迫感,迅速行动起来,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联合检查、信息传递等工作机制,推动防溺水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建立溺水事故领导到场制度,发生死亡1人(含)以上溺水事故的,分管领导、派出所所长必须到场;发生死亡2人(含)以上溺水事故的,分管领导、派出所所长必须到场,还需报请县分管单位领导、公安机关领导通知到场。

(二)严格督导,落实责任。要明确责任、定岗定人,切实把工作发动起来,把隐患排查出来,把问题整改消除到位绘制隐患清单、制订整改方案,按照整改时限和标准严格整改到位。镇预防溺水事故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各行政村、企业预防溺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常态督导检查,建立溺水事故一事一报和倒查制度,对重点水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未按期完成任务的,一律予以通报批评:对责任制不落实、防护设施和警示标牌不完善的一律由分管领导约谈行政村、企业、学校责任领导;对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不力,导致发生溺水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建章立制,加强信息报送。要建立常态化督导,分管领导要经常到重点水域检查督导,帮助解决疑难问题,做到半月一检査、一月一回顾、一季度一评估,并建立检查台帐。7月至9月,镇防溺水办成立专项督查组,实行“半月一通报”,全面查找问题、及时督办整改,切实提升预防能力和隐患整改成效。坚持标本兼治,着力解决一批影响预防溺水事故工作长远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在推进过程中要发现好的典型、好的做法,加大经验总结和宣传力度,落实专人负责相关数据统计,及时向县防溺水办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发生溺水亡人事故的,第一时间摸清事故情况,24小时内向县防溺水办上报溺水事故情况报告。

生活垃圾分类亭方案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我省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实施好《海南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各项要求奠定坚实基础,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坚持以全程管控为核心,增强处置能力为关键,落实源头分类为基础,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健全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为高水平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提供有力支撑。

海口市、三亚市、三沙市、儋州市自xxxx年10月1日起按照《条例》的要求,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到xx22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其他市、县自xxxx年起至少选取一个条件较为成熟的党政机关、学校、住宅区、超市商场等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到xx21年选取不少于三个乡镇、街道、社区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到xx22年所辖范围内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到xx年,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明显提高,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氛围基本形成。

(一)明确分类标准和要求,夯实基础工作。

1、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城镇的生活垃圾严格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四分类”模式进行分类管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按照“因地制宜、简单易行”的原则对生活垃圾实行简易分类。鼓励农村和偏远地区对厨余垃圾、枯枝烂叶等实行就地处理,能还林还地的尽量还林还地,减少垃圾外运量。(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

(二)切实提升源头分类质量,实现垃圾准确投放。

1、合理设置投放容器及收集点。综合考虑生活垃圾产生比例、人口数量、运输能力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投放容器的类别、尺寸、数量,建设或改造一批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xx19)要求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屋、收集亭,并在明显位置告知各类生活垃圾收集点的位置、收集时间、收运频率、收运时间等信息。鼓励有条件的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住宅区,配备可回收物分类柜、小型厨余垃圾处理设备等,并设置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的临时收集堆放点。(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供销合作联社、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

对于新改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建设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并和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验收后交付使用;对于已建成的住宅区、公共场所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应进行改造或配置符合要求的环卫附属设施,使其满足垃圾分类收集要求。(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2、提升投放质量。可回收物应做简单分类处理后投放至指定投放点;易碎或含有液体的有害垃圾应采取防止破损或渗漏的措施后投放;厨余垃圾应沥干水分后,使用可循环利用的盛装容器投放;装修垃圾应简单分类,捆扎装袋后投放至指定投放点;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家具、家电等大件垃圾,应当预约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废品收购网点或者投放至指定投放点。(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3、推行定时投放。根据居民的作息时间、垃圾产生量等合理确定各类垃圾的投放时间。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可每天投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可集中在双休日或国家法定节假日定时投放,具体投放时间由各市、县确定。(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4、落实投放管理责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管理责任人应承担下列责任:一是按照分类要求配置相应数量的投放设备设施并负责维护,对现有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改造;二是通过宣传栏、宣传手册、宣传横幅、电子屏幕等形式,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三是设立督导员或志愿者,引导群众准确分类投放,纠正不准确的投放行为,实现垃圾准确投放。(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妇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9月)。

5、公共机构率先垂范。优先选择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主要旅游景区、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鼓励和引导国有企业、宾馆、饭店、酒店、购物中心、超市、农贸市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比照公共机构和场所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应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宣传、优先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并推广无纸化办公,引导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9月)。

(三)杜绝“混装混运”,畅通垃圾全程分类渠道。

1、确定收运模式。按规定时间、频次和路线对不同类别生活垃圾进行分类运输,做好管理责任人和运输企业、环境卫生部门的衔接,采取定点收运、箱房分类直运等模式,具备条件的区域或居住区内交通不便利的“城中村”可以实行以桶换桶、桶车直运的模式,杜绝“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9月)。

2、配置收运车辆。对现有收运车辆进行改造,按照不同类别喷涂与《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xx19)相一致的图文标识和颜色,并根据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需要按计划增配收运车辆,确保生活垃圾全程分类。新购置的收运作业车辆原则上应选择新能源环卫车辆。(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9月)。

3、落实收运要求。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根据产生量合理安排收运频次,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企业预约收运或者定期分类收运;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实行每日分类收运,且必须使用密闭高效的垃圾运输设备,并做好收运过程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避免在装车和运输过程中出现“抛洒滴漏”等二次污染现象。(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9月)。

(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垃圾分类处置能力。

1、规划建设终端处理设施。按照城乡同步、区域统筹的要求,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厨余垃圾(含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等终端处理设施的规划选址和建设,合理规划布局生活垃圾协同处理综合产业园等项目,将其提前纳入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加快立项、规划、用地、环评等前期手续的审批进度,确保项目尽快落地。(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供销合作联社,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2、增设环卫作业基地。各市、县至少规划建设1座环卫作业基地,满足本地区环卫车辆的日常维护、清洗、消毒、充电等操作需求。(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3、完善分类配套设施。加快推进可回收物回收网点和分拣中心、有害垃圾暂存点和分拣中心的规划建设,并根据需要对转运站进行合理扩建改造,增设大件垃圾处理设施,满足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后的处理要求。鼓励偏远的农贸市场、农家乐等经营场所安装符合标准的小型厨余垃圾处理设备,就地处置厨余垃圾。垃圾处置单位应建立处理台账,确保来源、数量、去向等信息可追溯,各类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供销合作联社、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五)强化政策引导,健全全程分类管理体系。

1、科学制定方案。各市、县要充分学习借鉴省内外经验,于xxxx年7月底前编制完成所辖区域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重点项目、责任分工、保障措施等内容,做好投入资金测算并统筹安排资金,按照预定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海口市、三亚市、三沙市、儋州市于xxxx年8月1日前试行并做好执行《条例》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全域启动垃圾分类工作。(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7月)。

2、完善政策制度。加快顶层设计,省直相关部门应根据各自工作职责,于xxxx年12月底前编制完成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规划、有害垃圾种类目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可回收物种类名录及处置企业、场所名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指南、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考核评价办法、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方案、快递业绿色包装标准、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提供的一次性产品目录等系列配套文件。各市、县应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原则,根据分类要求探索建立差异化的生活垃圾收费制度。(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12月)。

3、开展示范片区建设。地级市应以区、镇为单位开展试点,把试点打造成为可供参观、学习的观摩点。其他市、县应尽快明确试点范围,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通过梳理成功的典型案例,发挥示范社区、示范街道(乡镇)等模范带头作用,将好的做法和模式复制推广,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全覆盖。(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12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省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从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主要负责日常组织协调、联络调度、业务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省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另行印发。省直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各市、县政府也要抽调相关人员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集中办公,负责所辖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具体事务,同时指定专人定期向省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间:xxxx年9月)。

(二)开展全方位多层面宣传教育。

充分发挥传统主流媒体、新兴网络媒体等正确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开设专题专栏、视频新闻、热点解读等形式深入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的各项要求和阶段性成效,尤其可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充分的正面宣传报道,增强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效果。共青团、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优势,广泛发动环保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通过入户宣传、派发宣传画册、现场互动引导等形式,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参与的浓厚氛围。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把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纳入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院校、高等学校的专题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通过“小手拉大手”系列课外活动,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文明整个社会”的良好效果。鼓励全省各级党校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进一步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的生态环保理念。(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直机关工委、省民政厅、团省委、省妇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三)保障资金投入。

各市县财政部门应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合理安排资金,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备及终端处理设施建设提供足额的资金保障。有条件的市、县可在一定时期内对分类工作有明显成效的单位、企业、个人给予表扬或奖励,具体办法由市县政府确定。要创新投融资模式,依法依规拓宽资金投入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探索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大投资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相关资金支持,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牵头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四)强化监督检查。

建立多部门协同执法机制,明确牵头执法部门,梳理执法流程,并将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工作列入执法目录中,统筹部署收集、转运环节生活垃圾分类的执法和监管。各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查、指导、考核力度,通过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开通微信投诉渠道等方式,倒逼相关责任单位做好分类管理工作。定期汇总情况并通报排名,对成绩显著的予以表彰,对推进不力的实行约谈问责,同时将考核结果提交相关部门作为文明城市(单位、家庭、校园)、卫生城市的创建评比和省直单位、市县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开发建设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省商务厅要开发建设再生资源信息系统等,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科技,整合现有的智能监控装置、车载gps设备等资源,对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成效进行分析评估,并加强对不规范投放行为的信用惩戒,进一步提升我省生活垃圾的管理水平。

生活垃圾分类的实施方案

成立局机关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1.楼层内:每层楼梯间各设置1个其它垃圾桶和1个可回收垃圾桶。

2.局机关大院:在值班室后面内空地设置集中投放点,集中放置易腐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可回收物收集桶及其他垃圾桶一套。

3.各办公室:设置1个其它垃圾桶和1个可回收垃圾桶。

4.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设置回收纸张书架、回收电池箱、电子类产品回收箱各1个。

(一)有害垃圾。

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物品统一投放在一楼值班室后的有害垃圾桶。之后由具备资质的有害垃圾回收机构统一回收。安排专人与回收机构联系,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约定收运频率。

(二)可回收垃圾。

1.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按照废弃电器电子类资产管理,建立台账制度,记录电器电子类资产数量、去向。电器电子类产品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经专业技术部门鉴定无法修复的,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通过报废资产处置平台,统一委托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其中涉密载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图书、废弃打印纸等其他可回收垃圾,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定时委托已签订合同具备资质的处理企业上门回收。

(三)其他垃圾。

废弃食品袋(盒)、保鲜膜(袋)、卫生纸、餐巾纸、果皮果壳、灰土等不可回收垃圾,投放在每层办公楼楼梯间的可回收或不可回收垃圾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科、分局、中心、办要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到垃圾分类工作的意义,把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作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抓手,推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工作认识。

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垃圾分类,自觉在工作、生活中养成垃圾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将生活垃圾分类融入机关日常管理之中,作为日常行为规范。

生活垃圾分类方案

为推动全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各镇完成1-2个行政村试行垃圾分类减量化处理模式;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2022年,全区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2025年,全区基本建成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二、工作任务。

加快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体系规划建设,统筹布局垃圾分类处置设施,优先安排用地,并按照规划标准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各镇、街道负责所在辖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工作,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重点项目、进度计划和具体措施等。区直相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垃圾分类”的原则,制定本行业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方案,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培训、统筹协调、指导监督等工作。(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二)明确分类标准。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市生活垃圾处理终端设施建设时序,近期我区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专业垃圾进行分类;市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成后,再增加厨余垃圾分类。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主体,鼓励有条件的小区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

1.广场、道路、公园、公共绿地、机场、车站、码头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等公共场所按照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分类。(牵头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2.居民小区: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有条件的小区可设置分类亭、分类小屋,推行“桶改亭或屋”,实行“定时投放、定点收集、定人督导、定位监控”四定模式,提高分类精准度。同时还应设置大件垃圾、装修垃圾等专业垃圾临时投放点。(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3.单位办公和生产经营场所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集中供餐的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食堂等)应增加餐厨垃圾分类,不得将其他垃圾混入餐厨垃圾。(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商务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区zf各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市属驻各单位)。

4.农贸市场、果蔬批发市场、大型超市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5.各镇试行垃圾分类减量化处理模式。参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要求,因地制宜,根据农村实际情况可进一步发展与延伸。可参照“4+1”垃圾分类模式,“4”为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有毒垃圾和其他垃圾;“1”为砖瓦石块等建筑垃圾。农村垃圾就地分类,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和处理。(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zf)。

6.餐饮服务单位按照餐厨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各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督导餐饮服务单位垃圾分类及餐厨垃圾去向。(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三)规范收集运输。

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度,调整原有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立分类收运系统,配备满足生活垃圾分类收运需求的专用收运车辆,实现不同类别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避免“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确保全程分类。严格落实“不分类、不收运”原则,对未按规定投放的单位和个人,通过教育、行政处罚、拒收运和纳入社会征信体系等方式进行强制约束。

1.可回收物。合理布局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完善可回收物转运系统,提高可回收物分类回收能力。利用上门回收、智能回收、“互联网+资源回收”等多种模式推动可回收物规范化、专业化处理。(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2.其他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由环卫企业采用专用密闭车辆收运,在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成前,厨余垃圾按其他垃圾投放收运,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成后,厨余垃圾单独实施分类,由运输单位使用专用密闭车辆收运。(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3.有害垃圾。合理设置有害垃圾暂存点,由收集单位负责将有害垃圾从投放点收集到暂存点,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品种或者经鉴别属于危险废物的,按照危废管理办法,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弃物收运企业,负责从暂存点运送至危险废物专业处置厂处理。(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4.专业垃圾。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定大件垃圾、装修垃圾等专业垃圾运输企业,并对社会予以公示,由居民或物业企业预约清运。餐厨垃圾由餐厨废弃物特许经营企业统一收运,对沿街餐饮店实行流动收集,签订协议建立台账管理。(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四)推进处理设施建设。

加快建设与前端分类相匹配的末端处理设施。1.推进可回收物和大件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在每个镇、街道至少建设一处可回收物和大件垃圾处置中心,对交投点、中转站收运的可回收物进行二次分类,对辖区内收运的大件垃圾及部分装修垃圾进行暂存处理。(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商务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2.完善有害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将全区有害垃圾处理纳入工业危险废物处理体系,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弃物收运企业与专业处理企业签订收运处理协议,实施统一运输和处置,保障各类有害垃圾妥善处理。(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3.推进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结合矿区恢复治理,建设区级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消纳处理场。(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发展集团)。

4.推动农贸市场、果蔬批发市场、大型超市易腐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建设,实现闭环管理。(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五)广泛宣传发动。

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发动体系,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设施和公共场所,广泛开展舆论宣传引导,切实提高群众认识水平。教育部门要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切实加强学校学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深入开展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等活动,培养良好的文明习惯、公共意识和公民意识,通过“小手拉大手”,带动家长参与垃圾分类。

宣传部、共青团组织要通过开展社会宣传、培训、主题实践等活动,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开展宣传、引导和服务等实践活动。妇联要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引导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团区委、区妇联、区教育和体育局,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六)促进源头减量。

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推行净菜上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控制旅游住宿、餐饮服务等一次性用品使用,提倡消费者适量点餐;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应当优先采购可循环利用的产品,鼓励节约使用和重复利用办公用品,建立减少使用一次性杯具等“硬约束”机制。(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七)强化示范引领。

推动公共机构率先示范,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各行业管理部门、各镇、街道要监督指导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国有企业和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写字楼等经营场所,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牵头单位: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各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上半年)。

1.出台我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区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小组,制定区级生活垃圾分类奖补资金和宣传、培训工作经费计划,选定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和试点小区、试点学校,并根据《市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建立责任区责任人制度。

2.各镇街道和区直各行业主管部门成立领导小组,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构,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工作。

3.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建设方案和分类投放容器、分类运输车辆购置方案,纳入2021年区级城建计划。

(二)稳步推进阶段(2021年下半年)1.前期在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总结试点经验,逐步扩大全区公共机构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形成党政机关带头示范、全社会普遍参与的良好局面。

2.成立分类收运队伍,开设分类运输专线;试点镇、街道设定的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暂存点投入使用,初步建立大件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数据统计制度。

3.指导示范片区、试点小区、试点学校搞好宣传动员,争取广大居民积极支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主动配合收运单位做好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示范片区和试点小区、试点学校分类劝导员上岗到位,积极发动志愿者和义工组织参与。

4.完善垃圾分类配套措施。依据市出台的大件垃圾管理办法、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等配套规定,制定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细则,编印《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

(三)全面推行阶段(2021年至2022年)。

1.2021年,各镇、街道完善公共机构、示范片区、试点小区管理责任人制度,充分利用生活垃圾分类专业骨干力量扎实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秦楼街道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分类运输车辆购置到位。

2.2022年,全区基本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3.2022年底,出台各项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的激励措施,对生活垃圾分类开展工作进行考核验收,认真总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评估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技术路线的科学性、适用性,梳理存在问题,优化垃圾分类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

(四)提升完善阶段(2024年至2025年)。

进一步完善我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和配套设施体系建设,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和强制监督管理机制日益完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筹划部署,研究、协调和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下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小组,负责日常工作,协调督促各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掌握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为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决策提供建议;实行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和月报制度。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小组成员单位要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到位。各镇、街道和社区(村居)是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强化督导考核。

各级各部门、单位应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计划。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小组制定全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考核办法,按照上级规定,纳入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和文明创建考核指标;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检查,实施分类质量评估和工作考核。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单位个人进行表彰,对违反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规定的公开曝光,对工作落实不力、工作滞后的按规定问责。同时加强社会监督,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分类监督工作。

(三)完善支持政策。

研究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办法,建立与分类质量相挂钩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垃圾分类成本核算;建立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补贴政策,引导企业回收利用低价值可回收物;研究试点小区桶边劝导员补贴政策,解决劝导员报酬问题;建立奖励机制,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创新激励措施与机制,对分类推进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奖励。

要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套建设运行经费、宣传教育经费、工作经费等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区财政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开展情况,按照上级规定,适时出台奖补政策;通过市场化运作引入社会资金或专业化公司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支持与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综合利用相关的重点企业和项目建设。

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

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切实改善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城市品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根据住建部要求,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以街道(乡镇)为单元的片区建设,按照“管理机制明确、硬件配置到位、宣传引导有效、物流去向清晰、分类实效显著”的原则,明确街道(乡镇)、社区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实现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垃圾分类投运收运处理系统全覆盖,确保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片区建设工作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晋州镇(建成区)区域内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相关企业、试点住宅小区、公共区域等。

(一)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报社、融媒体中心等事业单位,协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公园、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二)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等。

(三)试点住宅小区:辖区范围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居民楼以及规模大、住宅公寓密集等所有类型的居住小区(含已改造完成的城中村)。

(四)公共区域:辖区内城市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作业的各级城市道路、河滨步道、广场等公共活动区域。

(一)健全以晋州镇为主体的管理体制。

按照国家全面构建与推广垃圾分类片区的要求,统筹推进以晋州镇为单元的`垃圾分类片区建设,着力压实管理主体责任,统筹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的力量,确保垃圾分类各项工作措施予以落实并保持长效。晋州镇具体要做到:。

1.晋州镇及社区要配备足够的专(兼)职管理人员队伍(小区管理人员、物业工作人员、督导员等),落实日常管理、协调和统筹工作。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也要按需求配足、配强专职人员,明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分管领导、职能科室、责任人,形成上下衔接、职能独立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

2.制定出台垃圾分类片区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建设目标、主要任务、推进措施、保障机制、考核制度等。

3.汇总编制区域内所有公共机构、相关企业、试点住宅小区及公共区域清单,建立完善各类分类垃圾收运处置台账(含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大件垃圾等),严格记录各类垃圾清运数量、收运人员、收运车辆、垃圾去向等相关内容。

4.制定针对区域内不同对象的培训宣传方案,在区域内建设固定的可供参观学习的垃圾分类宣传阵地,组建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培训,经常性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5.利用各类创建、评比、检查等平台,组织开展区域内日常垃圾分类情况考核和指导;根据各级各部门生活垃圾分类考评结果,督促辖区内垃圾分类责任主体认真落实整改。

(二)强化晋州镇垃圾分类设施配置。

根据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晋州镇分类片区内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覆盖,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机制,落实分类片区内所有单位垃圾分类主体责任,筑牢源头分类基础。

1.设施配置到位。城区各单位(含公共机构、相关企业、试点居民小区、公共区域等)要严格按照我市强制分类工作标准,落实垃圾分类设施及宣传引导标识配置,并就设施数量、日常各种垃圾分类收运量、考核记录、宣传教育等建立台账。

2.行业管理到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晋州镇整体统筹区分类片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城区各行业主管单位,根据我市生活垃圾分类职责分工的具体标准和要求,负责指导和监督本系统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三)完善晋州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

1.持续推进其他垃圾与环卫系统数据相融合;联合正规企业不断开发并完善可回收物回收体系。

2.健全有害垃圾日常收运工作机制和回收方案,形成规范高效畅通的回收处置体系,提升全市有害垃圾回收效率。

3.加快城区厨余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实现市区所有农贸市场、果蔬门店及超市厨余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置,督促餐厨垃圾专营企业对城区餐厨垃圾应收尽收,并建立准确详实的回收台账。

4.指导和督促城区各单位、居民小区设置规范的临时堆场,对建筑垃圾、大件垃圾进行分类暂存,委托相关有资质的企业或单位运输至规范的企业(场地)进行处置。

街道(乡镇)推进垃圾分类片区建设是国家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基石工程和重要内容,是国家、河北省、石家庄市考核垃圾分类城市的刚性指标。市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牵头定期组织对各单位的检查,并形成通报,结果抄送市委、市政府。

(二)强化教育引导。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持续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尤其在公园绿地、商业街区、市民广场、车站等公共场所广泛开展强制分类专项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进一步加强垃圾分类培训工作,重点抓好单位后勤人员、小区物业人员、环卫保洁人员的培训;广泛引入社会参与和监督,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做好优秀分类经验的交流与推广;注重分类特色亮点的培育和建设,充分发挥分类片区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三)建立健全社会服务体系。

各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构建生活垃圾分类社会服务体系,广泛动员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形成工作合力。鼓励产品生产企业、实体销售企业、快递服务企业和资源回收企业等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动开展社会服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相关产业发展。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服务行动,形成稳定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引导、监督志愿者队伍。

生活垃圾分类活动宣传方案

为了保持xx幼儿园的清洁卫生,培养xx幼儿园全体教职工、小朋友的环保意识,提高教职工及幼儿的环保技能,让教职工、幼儿懂得垃圾分类回收有利于变废为宝,实现垃圾资源化,有利于减少管理成本,实现垃圾分类量化递减,有利于综合利用,实现垃圾的无害化等好处,建设可持续发展的节约型社会。

根据本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希望全园教职工及幼儿严格遵照执行,自觉养成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的好习惯。

垃圾分类管理人人有责,垃圾分类从幼儿做起,加强管理,园令畅通,重在实效化,有奖有罚,持之以恒。

1、xx幼儿园垃圾分类工作小组。

组长:xx。

成员:xx、xx。

2、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

进行全园动员宣传,充分认识减少幼儿园垃圾和节约资源的重大意义,明确垃圾分类收集是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重要举措。实行校园垃圾分类处理,美化幼儿园,改善幼儿园环境质量,是一件利园利师利幼儿的利国利民大事。

3、加大宣传力度。

把分类的具体方法标示在显眼处,要让每一位教职工和幼儿都了解我园的垃圾分类和处理办法,并自觉遵守,分类首先要从源头上把好关。

4、利用网站、微信平台、智慧树、led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

大家牢记垃圾分类原则,懂得垃圾分类知识,在潜移默化中养成自觉对垃圾分类投放的习惯。在幼儿园中开展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的活动,不但可以使资源循环再利用,节省资源,还可以培养学生环境保护的意识。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全面推广和落实完善的垃圾分类处理政策,建设一个和谐,美丽,节约型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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