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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整治吃空饷自查报告(热门14篇)

清理整治吃空饷自查报告(热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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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整治吃空饷的自查报告

根据文件要求,本单位对“吃空饷”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自查清理,现将自查清理吃空饷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成立了县科协、科技局“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分管领导负责,综合股具体落实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明确清理对象、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等,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确保清理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是认真排查。在认真对照编制册、工资表、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一集中、两核实、五对照”的要求,逐个排查单位全体人员在岗、劳资保障等,并将工作方案内容、单位人员花名册和《自查表》在本单位宣传栏公示了一周以上,确保清理排查工作全覆盖、无遗漏、有实效。经自查,本单位不存在“吃空饷”现象。

三是完善制度。结合清理整顿活动,围绕强化行政管理措施,严格用制度管人管事,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机关管理工作制度等,落实工作责任,使全本干部职工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坚决杜绝“吃空饷”现象的发生。

清理吃空饷自查报告

本学期一开学,我校就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全面清理吃“空饷”人员专项工作会议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地组织和开展了清理吃“空饷”人员工作,现将其清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专门机构,认真组织开展清理吃“空饷”人员工作。

我校对清理吃“空饷”工作非常的重视,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清理工作领导工作机构,全面负责领导和组织开展了清理工作,其机构和具体的成员如下:

组长:陈世川。

副组长:麦上福)。

组员:董忠强、董志庆、曾毓荆。

二、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开展清理工作。

我校严格按照以市教育文件的工作步骤和要求,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清理工作:

一是成立专门机构,责任到人,指派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二是及时召开全校教职工清理吃“空饷”工作动员大会,全面布置清理吃“空饷”人员工作。

三是认真对照清理的六项内容和要求进行逐一地清理和开展自纠工作。

四是如实地填写好《三亚市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清理自查情况统计表》和撰写好自查报告,并按要求及时上报。

三、不断地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我校一直以来都坚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人员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别注重对教职工队伍的管理和工资发放的管理,真正从源头上杜绝吃“空饷”问题的发生,实现了吃“空饷”人员为零的好局面。

清理吃空饷自查报告

我局行政编制1人,事业编制9人,离退休3人。经过认真自查,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二、主要做法。

一是规范管理,建立机制。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责任。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自觉加强管理制度建设,规定了内设机构的设置及职能编制,健全机制等规范了人事管理的制度。

二是多管齐下,防患未然。我局从制度入手加强管理,落实职能责任,建立了相应的责任分担机制。从单位人员编制、干部档案管理、人员合同管理等入手,各个环节严格监管。

三、建议意见。

一是加大管理力度。设置日常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并鼓励举报人员,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

二是抓住关键环节。坚决杜绝拿着工资福利不干事的行为,从严管理打着学习、治病等旗号,长期旷工的人员,切实加强考核监督。

三是科学建章立制。根据相关干部人事政策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修改完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管理,从制度上严防“吃空饷”现象发生。

清理吃空饷自查报告

根据日前,区纪委下发的《关于印发石鼓区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纪发[20xx]5号)要求,我局对“吃空饷”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没有发现“吃空饷”问题。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行政编制1人,事业编制9人,离退休3人。经过认真自查,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二、主要做法。

一是规范管理,建立机制。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责任。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自觉加强管理制度建设,规定了内设机构的设置及职能编制,健全机制等规范了人事管理的制度。

二是多管齐下,防患未然。我局从制度入手加强管理,落实职能责任,建立了相应的责任分担机制。从单位人员编制、干部档案管理、人员合同管理等入手,各个环节严格监管。

三、建议意见。

一是加大管理力度。设置日常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并鼓励举报人员,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

二是抓住关键环节。坚决杜绝拿着工资福利不干事的行为,从严管理打着学习、治病等旗号,长期旷工的人员,切实加强考核监督。

三是科学建章立制。根据相关干部人事政策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修改完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管理,从制度上严防“吃空饷”现象发生。

清理整治吃空饷自查报告

为深入推进优化环境制度执行年和全县干部纪律作风建设。今年2月底至7月上旬,我县在深入调研、外出考察学习的基础上,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清理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工作。清理工作共分为单位自查、集中检查、清退处理、建章立制四个阶段进行,紧张有序,成效明显。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全县参加清理“吃空饷”的单位共个。其中乡镇(街道、开发区)个,县直财政供养单位个,公办中小学校个。

经过四个阶段的清理,全县共核实各类“吃空饷”人员人,已经追缴“吃空饷”资金万元。解聘或辞退人,停发工资人,执行病休工资人,离岗创业人员返岗工作人,降低一级工资人,每年可为县财政节约资金万元。责令个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写出深刻检查,对个单位和个人全县通报批评。

1,统一部署,宣传发动。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成立了清理“吃空饷”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从相关部门抽调7名人员集中办公。制订了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清理范围,确定了6类清理重点。3月2日,召开了全县清理吃“空饷”工作动员大会,对清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了职责和任务目标。与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一把手”签订了责任书。加大宣传力度,在县电视台黄金时段连续播放清理吃“空饷”工作公告,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尽可能扩大知晓面,争取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和参与。

2,组织自查,全面督导。3月份为各单位自查自纠阶段,县纪委出台了《关于严明清理“吃空饷”工作有关纪律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单位根据有关要求自查自纠,在规定的时间内,如实填报相关表格和自查报告,不得漏报、瞒报。在各部门单位自清自查的同时,县清理吃“空饷”领导小组办公室周密安排,制定了详细督查方案,通过采取走访座谈、听取情况汇报、查验相关资料等方式,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清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在县电视台进行了公开报道。

3,认真核查,逐一确认。清理工作开展以来,群众积极举报“吃空饷”线索。4月份,县清理办公室组成10个检查组深入一线对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学校共一万五千多名财政供养人员(含离退休人员)进行拉网式集中检查。检查组持财政部门提供的工资花名册到单位现场点名,通过走访调查、逐一拍照、查验资料等方式进行检查。集中检查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检查组发现的“吃空饷”线索,连同各单位自报的发现的“吃空饷“线索以及群众举报的线索,安排专门力量,进行逐个调查核实。逐一核实确定“吃空饷”人员及时间长度并由县财政局逐一核定“吃空饷”人员冒领或多领工资数额。对于调查结果,县清理“吃空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了不同方式予以公开和反馈,对于清理“吃空饷”工作的动态通过电视台、广播、报纸、简报等形式及时公布。以公开促公正,广泛接受了群众监督。

清理整治吃空饷自查报告

根据县委、县政府下发的《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的通知》要求,我校对“吃空饷”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校公办事业编制共58人,现有在职在岗人员58人。每位教师都能依照学校分工,认真进行备课和上课,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依法执教。

二、自查情况。

我校认真学习《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治理“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意见》文件精神,提高教职工认识,同时依照“吃空饷”九种情形对每位教职工逐项进行了排查,具体如下:

1、机关事业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

自查结果:无。

2、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自查结果:无。

3、停薪留职、自动离岗、长期旷工、小病大养、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非组织选派长期离岗学习的在编不在岗、个人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或单位截留拨付工资的。

自查结果:无。

4、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已调整工作单位、长期不按规定迁转工资关系,已到退休年龄不办退休手续的,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自查结果:无。

5、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其家属或单位有意隐瞒、虚报冒领工资补贴的。

自查结果:无。

6、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该停发。

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自查结果:无。

7、在两个以上单位同时领取财政拨付工资、补贴的。

自查结果:无。

8、除以上治理对象外,有违反《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治理“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意见》中情形之一的。

自查结果:无。

9、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自查结果:无。

三、主要做法。

加强日常管理,做到管理常态化。

(二)是规范管理制度。我校从制度入手加强管理,落实部门职能责任,建立了相应的责任分担机制。严格每日考勤签到制度,有事、有病请假制度,请假必须写出请假条。不准代签或者无故旷工。

(三)设置了日常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并鼓励举报人员,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

(四)科学建章立制。根据相关干部人事政策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修改完善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从制度上严防“吃空饷”现象发生。

经过认真自查,我校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清理吃空饷自查报告

根据日前,区纪委下发的《关于印发石鼓区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纪发[]5号)要求,我局对“吃空饷”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没有发现“吃空饷”问题。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行政编制1人,事业编制9人,离退休3人。经过认真自查,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二、主要做法。

一是规范管理,建立机制。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责任。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自觉加强管理制度建设,规定了内设机构的设置及职能编制,健全机制等规范了人事管理的制度。

二是多管齐下,防患未然。我局从制度入手加强管理,落实职能责任,建立了相应的责任分担机制。从单位人员编制、干部档案管理、人员合同管理等入手,各个环节严格监管。

三、建议意见。

一是加大管理力度。设置日常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并鼓励举报人员,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

二是抓住关键环节。坚决杜绝拿着工资福利不干事的行为,从严管理打着学习、治病等旗号,长期旷工的人员,切实加强考核监督。

三是科学建章立制。根据相关干部人事政策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修改完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管理,从制度上严防“吃空饷”现象发生。

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专项清理自查情况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检查工作的通知》(桂财监〔〕93号)文件要求,专项清理检查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处理、建章立制等四个阶段,其中自查自纠时间为12月1―10日。目前,各级各部门自查自纠工作已全面开展。

按照自查自纠阶段工作部署,各级各部门要根据专项清理检查有关文件要求和规定程序,严格对照“吃空饷”的各类情形,认真组织自查自纠。自查自纠主要内容是在认真梳理干部职工工作关系、工资发放、在岗在位情况的基础上,对单位是否存在以下11类“吃空饷”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但工资待遇(含津贴补贴、补助,下同)、离退休(退职)费未按规定处理到位的。

2.工作人员考上全日制学历教育脱产学习的;未履行审批手续,长期不上班、离岗经商办企业、长期在外进修学习或从事其他工作等,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

3.以借调为名,既不在借入单位又不在借出单位上班,但仍领取工资的。

4.用少量薪酬聘用他人顶岗,自己从事其他工作,在单位领取工资的。

5.已调离工作岗位,但工资关系未按规定随行政关系转办的。

6.未经批准在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兼职,领取双份报酬的。

7.在职及离退休人员亡故或被宣告失踪,仍由家属继续领取工资的。

8.已达退休年龄(经组织批准的除外)并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仍领取在职人员工资的。

9.不在特定工作岗位工作,违反规定领取特殊岗位津补贴的。

10.弄虚作假、占编制不上班,骗取冒领财政资金的。

11.其他采取不正当手段,违反规定领取工资、离退休费的。

为确保自查自纠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各单位要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如实填写自查相关表格,并签订《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责任承诺书》,经单位财务、人事部门负责人和主要领导签字,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各级“吃空饷”专项清理小组。同时,为确保自查结果不漏人、不漏项、不隐瞒、不做假,各单位还要将10月底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底册、单位自查自纠情况以及相关举报电话在本单位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干部职工和社会监督。

自查结束后,各级“吃空饷”专项清理小组将根据各单位、部门报送的自查结果,对自查自纠零报告单位、被群众举报投诉单位、二层机构较多的单位以及自查自纠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

清理吃空饷自查报告

按照区纪委下发的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我街道认真开展了清理“吃空饷”工作,成立了由街道工委书记段平华为组长、主任李娉婷、纪委书记宁燕、组织委员刘金泉为副组长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扎实地开展了清理工作。

一、接到文件后,我街道迅速召开了党工委会议,指出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按照文件的要求,积极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对照文件中指出的“吃空饷”表现形式,认真自查自纠,争取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按照区纪委下发的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吃空饷”专项检查的实施办法的要求,通过深入自查,我街道现有在职人员24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全额拨款编制4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6人,聘用制5人),退休人员16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进社保统发9人)。未有任何形式的“吃空饷”等违规行为。

三、按照清理范围要求,重点围绕清理内容中的专项治理内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没有发现上述违规违纪问题,清查结果在街全体干部会上进行了通报,并在街公开栏予以公示。在认真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认真填报相关表格。

虽然我街道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清理检查“吃空饷”,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规范维护党工委和办事处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办公用房清理整治后资源利用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达川委办发〔2014〕17号文件精神,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我校用心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现将我校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清理整改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资料,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我校在接到上级通知后,立刻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学习,并成立了由党支部书记、校长赵锐成同志为组长的清理办公用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职责制,确保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落到实处,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改。

二、自查整改状况。

我校关于清理整顿办公用房工作在学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心组织、认真排查。除了全体教师共同清理外,还抽调专人做具体测量,确保落实上级精神,让自查自纠不走过场。

2、严格对学校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进行清理。一是书记校长室建筑面积为18平方米,按要求超标9平方米,经整改将办公室分出9平方米作为学校文印室,整改后校长办公面积9平方米,未超标;副校长、政教和少先队办公室共一间,面积24平方米,共4人办公,未超标;副校长、工会和安全办公室一间,面积18平方米,共3人办公,未超标;教务、教科室和学籍管理办公室一间,面积24平方米,共4人办公,未超标;总务办公室一间22平方米(含财务档案室12平方米),共2人办公,未超标。

经自查整改,我校办公用房无超标使用现象,贴合标准。同时,各办公室布置简单、整洁,既厉行节约,又践行了党的群众路线方针。

三、今后规范管理措施。

1、不擅自装修和兴建办公楼,维持办公楼普通、简单现状。

2、严格依据办公楼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办公用房清理整治后资源利用情况自查报告

县清理办公用房办公室:

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县委办发〔20xx〕101号文件)及中共xx县纪委、xx县监察局转发《中共张掖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填报办公用房状况表和平面图的通知》(县委办发〔20xx〕101号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xx〕17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成立机构,安排专人,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县环境保护局机关办公用房状况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工作状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基本状况。

xx县城建环保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是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由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xx县环境保护局联合修建的,项目于由张掖市发改委批复立项(张发改投资〔〕37号),204月由甘肃沙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开工建设,并于20xx年7月竣工投入使用。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7667.2平方米(含地下室面积约620平方米)。其中,县环保局共分摊建筑面积为2395.07平,实用面积为1271.26平方米。县环保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总投资约700万元(其中:省财政厅下达基层环保监测和执法基础潜力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基建支出预算200万元(甘财建〔〕511号)、2011年下达第一批省预算内基建支出预算50万元(甘财建〔2011〕54号);按照当时项目申报及资金承诺要求,下剩资金均由地方政府予以配套解决)。

二、县环保系统办公用房使用状况。

业务用房面积),无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状况发生,但确实存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状况(对照规定标准共清理出超标面积198.78平方米)。

三、领导办公用房使用状况。

县环境保护局6名领导办公用房使用面积187.92平方米。其中:局长李云办公用房使用面积37.8平方米、副局长宋国增办公用房使用面积37.26平方米、副局长马军办公用房使用面积38.34平方米、副局长顾文宏办公用房面积为37.8平方米。县环境监察大队2名科级领导办公用房使用面积均为18.36平方米。

四、自查结果分析。

一是按照环保部关于印发《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和《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环发〔2011〕97号)和省市环保目标职责书考核指标要求,今年9月份,我县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已透过省级复核验收。目前,我县环境监察大队除人员规模相差甚远外(不少于20人),按照西部地区三级标准,监察大队办公(人均不少于8平方米)及业务用房建设标准面积应为490平方米。为顺利透过省级复核验收,我局按照西部地区县级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和要求,尽量做到了以满足环境监察业务用房及装备建设来提升我县监察执法潜力建设水平,就目前而言,也还不能完全满足西部地区环境监察三级建设标准和要求。

二是按照环保部关于《全国环境监测西部地区三级标准化建设标准和《西部地区三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管理办法》和市县政府环保目标职责书考核指标要求,今年10月底前,我县环境监测站已建成并取得监测资质,开展监测业务工作。目前,我县环境环境监测站也是人员规模相差甚远(不少于10-12人),按照西部地区监测站标准化三级建设要求,监测站应不少于1000平方米,办公用房人均不少于15平米。为尽快建成我县环境监测实验室,年内,我局严格按照省市环保部门考核指标,我局按照和西部地区县级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标准和要求,尽量以西部地区三级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标准来提升我县环境监测潜力建设水平,已于10月底前取得监测资质,目前已开展环境监测业务工作,填补了我县无法开展项目环境监测的空白。就目前而言,也还不能完全满足西部地区环境监测三级建设标准和要求。

三是对照(中办发〔20xx〕17号)文件精神要求,经过我局认真清理,我局使用的办公及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贴合发改部门批复的建设标准和规模,资金来源、资金使用贴合要求,没有经营、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等状况;项目贴合城市规划,招投标、施工许可等相关规定。

四是透过自查,我局没有将公有房屋物权证变更或转移到下属单位;也不存在将公有房屋转变为经营性用房,更不存在隐瞒和少报办公用房面积;但确实存在局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198.78平方米的问题。

五、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省、市、县关于机关办公用房的清理标准和要求,适时做好单位自查、核查确认、整改落实、总结完善四个阶段工作任务。个性是要按要求时限做好现有办公用房的集中清理腾退工作,全面整合利用机关单位公共服务用房资源,切实做好我局机关办公用房的规范和管理工作。

办公用房清理整治后资源利用情况自查报告

按照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为切实把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班子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聚焦“四风”问题不放手,集中攻坚、各个击破,确保了教育实践活动的'善始善终,善做善成。根据区委教育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的通知》要求,现将班子整改落实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落实“回头看”情况。

根据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我局领导班子结合实际,对整改落实和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开展了“回头看”,确保看的准、查得严、有效果。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充实局活动办的力量,做到实践活动结束,领导机构不撤、人员不散、工作力度不减。分别组织召开班子成员及全体党员干部大会,对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进行专题安排部署。

2.查漏补缺,深入整改。局领导班子及个人均对前段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深入自查,对每一个整改事项的完成时限和完成情况,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认真开展了一次“回头看”,明确了下一步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3.及时公开,接受监督。按照活动办的要求,及时对领导班子及个人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班子整改落实清单台账和个人整改措施台账及时进行信息更新,并在局机关公示栏和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局领导班子始终以“三严三实”为标杆,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群众期盼,持续用力推进问题整改落实。目前,21个整改问题清单、7项专项整治任务和2项制度建设均按时按质完成或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批群众反映的“四风”突出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干部队伍形象和后勤服务满意率不断提升。

1.聚焦“四风”问题抓整改。聚焦班子集体和个人存在的“四风”问题,扎扎实实抓整改。围绕反对形式主义,进一步完善了单位《全员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和《望城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考核办法》等;围绕反对官僚思想,重点建立健全体现群众意愿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工作落实机制,修改完善了我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围绕反对享乐主义,建立健全了机关接待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等;围绕反对奢靡之风,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等。通过建章立制并严格执行,广大党员从被动遵守转变为主动接受,从行有所止内化为心有所畏,制度效力不断显现。

2.围绕群众利益抓整改。针对服务对象反映的机关综合管理方面的各类问题,坚持不推、不拖、不等,一项一项抓、一件一件改。信访接待上,通过为期一个月的“今日我接访”活动,全局人员轮流参与门卫来访接待,累计平息个访28批35人次、集访6批30人次,全局干部职工接访能力不断提高,群众上访问题得到及时处理,大院正常秩序得到有效维护。交通管理上,制作车辆出入证,坚持车辆凭证出入,实行人车分流和来访登记,定点停放车辆,统一车头朝向,严格交通流线和限速禁鸣,机关车辆停靠管理经验在全市机关事务管理系统得到推广。卫生整治上,向院内单位住户印发卫生整治通知书,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环卫体验日”活动,全局人员轮流在机关大院巡查,组织住户召开环境卫生知识讲座和文明交通培训,对楼栋环境卫生实行月考评,先后解决二宿舍区菜土还绿、大院环境卫生整治、水塘清淤、树木修剪除虫及卫生设施添置等问题,机关城市管理考核工作连续5次排名前三。公房管理上,班子成员多轮深入住户家中做深入细致的工作,4户公房产权遗留问题全部得到妥善解决;后勤服务上,向服务对象发放“温馨服务提示卡”,对各类维护维修坚持满意度测评,已落实4宿舍路灯安装和10宿舍主水管清洗等问题,机关维护维修满意率达100%。服务基层上,开展以找准问题、解决难题为主题的“畅通最后一公里”优质服务活动,局领导班子深入联系点白沙洲街道黄田村,访民情、听意见,着力解决项目建设、企业发展、信访问题、涉法涉诉案件、民生事业发展等问题,6个问题得到全面解决。

3.开展专项整治抓整改。一是认真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组织开展多轮办公用房清理督查工作,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共计清理、腾退办公用房使用面积2万平米,拟定《望城区闲置办公用房二次利用办法》(望办发〔〕34号),统筹规划管理全区闲置办公用房。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核定和分配行政中心区域办公用房,并在第一时间组织对各搬迁入驻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开展了集中督查。二是认真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占用福利性住房清理工作。印发《中共长沙市望城区委办公室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违规占用福利性住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望办通知〔2014〕4号),部署全区党政机关开展清理工作。认真开展好自查、摸底、统计和上报工作,对极个别违规占用福利性住房的情况积极沟通协调并妥善解决。三是认真组织节约型机关建设。加强机关办公用水、用电、用油等综合管理,推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制定《望城区政府机关大院(行政中心区域)水、电管理制度》,向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干部职工印发节能宣传手册2500份、发送节能短信5000余条。对各级党政机关用能情况开展督查,并对能耗统计情况进行核实。全区各级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同比下降10.29%,人均电耗、水耗和单车油耗同比分别下降5.44%、3.6%和14.16%,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3.6%。

三、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在深入整改取得阶段性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与上级和活动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与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一是少数党员干部对群众路线的认识、理解和把握还有待进一步的提高;二是有的同志认为活动已经基本结束,可以歇歇脚、松松气了,对群众路线的长期性认识不足,没有真正把群众路线内化为心,外化为行。三是整改落实还不够到位,有的专项整治和制度建设还只是初见成效,需要继续加力,长期坚持。对这些问题,我们要保持清醒的头脑,高度重视,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认真研究解决,切实抓好落实。

四、进一步整改的措施。

践行群众路线是党永葆青春活力和战斗力的传家宝,是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我们要克服一劳永逸、一蹴而就的错误思想,以这次教育实践活动总结会为起点,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要求,坚持主题不变、镜头不换,深入推进整改落实,不断巩固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1.深入持久的改进作风。要根据实践情况和形势发展不断修订完善各项制度,使保障良好作风的制度能够管得住现在、跟得上发展、经得起考验。要持续加大力度,认真落实作风建设工作部署,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责任,切实抓好监督任务落实。要建立监督、惩处机制,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和通报,对执行不到位的进行处罚,使制度真正转化为自觉行动。

2.一以贯之的整改落实。教育实践活动中反映的一些问题,有些因为时间紧迫还没有彻底解决,有些因为条件不成熟还有待深入研究,有些问题虽已解决可能还会反弹。要进一步深入研究分析,区别情况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对已经落实的问题强化巩固提高,防止反弹;对正在落实的问题加强跟踪督查,确保真正解决;对尚未落实的问题继续加大整改力度,尽快落实到位。

3.坚持不懈的抓好学习。领导班子要把加强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学习作为理论学习的重点工作来抓,把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作为看家本领,努力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使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深深植根于思想中,真正落实到行动上,贯彻执行群众路线的意识和能力普遍提高。

清理吃空饷自查报告

当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种很常见的现象,就是“吃空饷”。下文是清理吃空饷。

欢迎阅读!

本学期一开学,我校就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全面清理吃“空饷”人员专项工作会议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地组织和开展了清理吃“空饷”人员工作,现将其清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专门机构,认真组织开展清理吃“空饷”人员工作。

我校对清理吃“空饷”工作非常的重视,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清理工作领导工作机构,全面负责领导和组织开展了清理工作,其机构和具体的成员如下:

组长:陈世川。

副组长:麦上福)。

组员:董忠强、董志庆、曾毓荆。

二、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开展清理工作。

我校严格按照以市教育文件的工作步骤和要求,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清理工作:

一是成立专门机构,责任到人,指派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二是及时召开全校教职工清理吃“空饷”工作动员大会,全面布置清理吃“空饷”人员工作。

三是认真对照清理的六项内容和要求进行逐一地清理和开展自纠工作。

四是如实地填写好《三亚市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清理自查情况统计表》和撰写好自查报告,并按要求及时上报。

三、不断地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我校一直以来都坚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人员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别注重对教职工队伍的管理和工资发放的管理,真正从源头上杜绝吃“空饷”问题的发生,实现了吃“空饷”人员为零的好局面。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

工作方案。

通知〉的通知》(兰政办发[20xx]265号)文件精神,我办扎实开展专项清理工作,整个清理工作严密把关,不漏任何环节,确保专项治理、清理、清查工作不走过场,顺利完成自查自纠工作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办自20xx年成立以来,根据“三定”方案,机构编制18人,行政编制15人,工勤编制3人。现下设3个处室,实有人员16人,其中在职16人(详细情况附后表)。经过认真自查,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二、围绕贯彻落实,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围绕贯彻落实《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工作方案通知〉的通知》(兰政办发[20xx]265号)、《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文件精神,我办及时组织各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积极宣传动员,使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参与、支持、配合专项治理工作的自学性和主动性,在全办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了确保自查自纠工作顺利实施,我办成立了由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综合处处长为成员的市政府金融办清理吃空饷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处。自查清理工作做到一把手负责牵头,副主任组织安排,综合处具体落实。各处室做好工作协调配合。

(二)严格把关,排查清理对象。

综合处按照清理对象,对照编制,每位干部职工的工资表、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等严格把关,存在漏洞和有问题的环节,严肃清查,做到不遗留任何角落。依照“五查三对照”,即查每个人的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手续、查在岗情况;身份证与本人档案照片对照,工资审批手续与工资底册对照,在岗情况与职工反映对照。

(三)扎实开展自查,确保工作实效。

通过这一阶段自查自纠工作的大力开展,我办按照清理要求和任务分工认真清查,无一“吃空饷”人员,无一违规人员,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实施。顺利推动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工作有效开展。

根据日前,区纪委下发的《关于印发石鼓区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纪发[20xx]5号)要求,我局对“吃空饷”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没有发现“吃空饷”问题。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行政编制1人,事业编制9人,离退休3人。经过认真自查,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二、主要做法。

一是规范管理,建立机制。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责任。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自觉加强管理制度建设,规定了内设机构的设置及职能编制,健全机制等规范了人事管理的制度。

二是多管齐下,防患未然。我局从制度入手加强管理,落实职能责任,建立了相应的责任分担机制。从单位人员编制、干部档案管理、人员。

合同。

管理等入手,各个环节严格监管。

三、建议意见。

一是加大管理力度。设置日常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并鼓励举报人员,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

二是抓住关键环节。坚决杜绝拿着工资福利不干事的行为,从严管理打着学习、治病等旗号,长期旷工的人员,切实加强考核监督。

三是科学建章立制。根据相关干部人事政策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修改完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管理,从制度上严防“吃空饷”现象发生。

清理吃空饷自查报告

根据市委要求,今年一月下旬,由市纪委牵头,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吃空饷”清理工作的通知》(巴纪发[xx]5号)文件,经过为期三个月的集中全面清理,至7月底初步取得了预期成效,现将清理工作报告如下:

我市开展“吃空饷”清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即自查处理阶段、督促检查阶段和建章立制阶段。纳入此次全面清理共计2882个行政事业单位,其中:市级328个,县(区)2554个。涉及清理对象65574人,其中:市级7437人,县(区)58137人。清理“吃空饷”对象150人,其中:市级13人(行政3人,事业10人);县(区)137人(属行政人员9人,事业人员128人),分别为:巴州区36人,南江县54人,通江县19人,平昌县28人。截止目前,返回工作岗位13人,完善相关调动或病退等手续9人,已辞职(辞退)或解聘75人,待处理对象53人(其中:市级待处理8人,县、区待处理45人)。累计涉及金额40.26万元,自查收回资金30余万元。在此项工作中,市级和县(区)部门均按照清理工作要求,积极建章立制,切实加强规范管理,整个清理工作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赢得群众的普遍认同和支持。

(一)认识到位,强化领导。

我市清理工作文件印发后,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认识明确,落实责任。一是目标明确,措施到位。四县(区)均由纪检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及时转发了巴纪发[xx]5号文件,使清理工作有章可循,分别成立了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抽派专人办公,做到清理目标明确,机构健全,人员到位,措施得力。二是深入引导,形成合力。四县(区)负责清理工作的协作部门细化工作责任,严明纪律要求,分系统包片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同时通过会议、电视、网络等形势大力宣传,多途径向社会公开清理信息,形成广泛的公开的和强有力的清理势头,为全面清理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氛围。三是强化领导,严格“三问”。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在清理工作中坚持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负总责,任务落实到人事科、计财科和监察科具体负责实施,明确提出对清理组织工作不力或主观意识造成漏报瞒报的,将严格按照“问事、问人、问责”的要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认真实施,不走过场。

“既写在纸上,又讲在口上,还要必须落实在具体行为上”。这是此次清理工作中各级的一个共同特点,突出反映在实施清理工作的扎实推进,认真实施。

一是周密部署,协同有力。

南江县专门召开清理工作动员大会,县委副书记、县长刘凯作动员讲话,进行周密安排部署,并从部门自查、重点抽查、制定处理办法、实施分类处理等四个阶段开展全面清理。与此同时,部门适时报告清理工作进展情况,县委、政府分管领导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使清理工作迈好第一步。

二是自查自纠,阳光运行。

市县(区)各部门在清理工作中坚持分四步进行。即,首先开展自查自纠。对照文件要求,将自查自纠情况书面上报市县(区)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县(区)清理工作办公室对自查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和汇总。其次重点抽查。由清理协作机关派员组成数个工作组,综合各部门自查自纠情况和平时掌握情况进行重点抽查,抽查中采取调阅单位“三定”方案(规定)、机构编制人员手册、工资表和职工签到花名册,查看人员是否在编在岗一致。

第三对应处理。

按《xx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和《xx省人事厅关于清理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给人员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分别给予辞职(辞退)、解聘和返回工作单位上班等处理措施。第四区别对待。严格按照政策,尊重历史和现实,以人为本,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对情况清楚的部分人员及时处理。通过清理,全市已返回工作单位上班13人,已办理辞职(辞退)或解聘人员75人,待处理人员53人,并经市、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在网上和部门进行公示,使辞退人员工作阳光运行。三是敢于碰硬,严肃纪律。针对个别人员长期因故在编不在岗,影响单位正常工作和管理的问题,市广电局、市农业局、市招商局和市国土资源局以全市开展“吃空饷”清理为契机,敢于碰硬,力排阻力,共对1名行政干部、2名工勤人员和2名事业人员共5人呈报人事管理机关予以辞职(辞退),并对8名行政和事业编制人员列入待处理中,从而有效维护了人事管理的严肃性。平昌县落实清理工作5个成员单位,6名分管领导和5名联络员,对8个县级部门进行督办,严格依照政策规定,区别不同情况,认真甄别、严肃处理。在“钱”的问题上,对“吃空饷”证据确凿的人员一律清退其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在“人”的问题上,对自动离职和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擅自离岗超过政策规定期限借故未上班的,一律作组织处理。在“责”的问题上,对单位管理混乱,造成单位“吃空饷”问题严重,长期得不到纠正的,及时严肃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在“权”的问题上,严禁假借各种名义停薪留职、批假离岗和发放任何钱物,领导干部越权审批的,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诫勉谈话。截至目前,全县共清理“吃空饷”人员28名,通过深入细致的清理工作,有9名同志返回了工作岗位,1人被辞退,18人正在处理中。四是强力推进,不留隐患。通江县结合近年来清理规范财政供养人员的成功经验,不断巩固已有成果,强力推进清理工作。在清理中,他们坚持清理是基础,处理是关键的人性化的处理方式,只要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工作岗位,不再追究处理。对不按期返回的,严格按政策规定,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处理,清理工作始终做到高度公正,处理透明,及时准确。清理中,全县共有2人返回工作岗位,对未返回工作岗位的17名事业编制人员办理了辞职(辞退)手续。巴州区对清理出的36名事业编制人员经通知本人限期未返岗的,按规定程序全部予以辞退,且无一例申请人事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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