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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制度(实用20篇)

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制度(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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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疫情排查报备制度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特建立幼儿园晨检制度,内容如下:

1、每天早上幼儿进校后(午睡后),由班主任作为检查人负责进行晨(午)检工作。晨(午)检主要采取询问、观察、触摸等形式,如发现幼儿身体不适,特别是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以及不能确定的其他症状时,立即通知幼儿处及幼儿家长,同时将幼儿送幼儿园医务室进行检查确诊。

2、对早晨未到校的幼儿,班主任应及时进行电话联系,问清原因并尽量与幼儿本人通话,以确定幼儿的真实情况。如果幼儿生病,要问明病情及去向,如实登记到晨检统计表上,并做好过程跟踪了解,直至幼儿痊愈。

3、班主任如实填写好晨(午)检统计表后,交至幼儿处。

4、班主任要做好幼儿及家长宣传工作,提倡幼儿之间相互督察。告知幼儿在家或校外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或其他不明症状时不能到校,应尽快报告幼儿园并到医院诊断治疗。

5、病情痊愈,持医院痊愈证明或病愈诊断书后可回校上课。

1、各部门高度重视教职工晨(午)检工作,由各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晨检检查和信息报表等有关工作。

2、教职工晨检工作应在每天早上第一节课前完成。

3、教职工午检工作应在每天午睡后。

4、教职工应积极主动配合协助部门负责人的晨检工作。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或其他不明症状时,不能进课堂,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尽快到医院诊断治疗。教职工在校外出现病情症状时不能到校,应及时请假并尽快到医院诊断治疗。

1、幼儿处负责幼儿园晨检信息报送、紧急情况处理以及和上级主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2、每天10:00(14:00)前将各班晨(午)检统计表汇总后上报幼儿园,必要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及时把缺勤幼儿人数、缺勤原因等情况做好统计并归档。

1、问:询问是否有身体不适感。

2、看:查看幼儿在家身体健康情况报告单,查看幼儿手、口腔有无皮疹或疱疹,精神状况。

3、摸:用手触摸幼儿额头,是否发热。

4、量:对怀疑发热幼儿进行体温测量。

5、就医:对有发热、出疹、精神差的幼儿要求监护人带其到医疗机构就医;必要的可立即进行隔离。

6、消毒:对体温表每使用一次消毒一次,使用500mg/l浓度的“84”消毒液浸泡15分钟后用毛巾擦干;晨检老师每晨检到发热或疑似病例后,手要使用0.5%碘伏擦拭5分钟消毒一次。

7、报告:晨检结束后,如有特殊情况,将当日晨检情况汇总后向大连市教育局和大连市疾控中心进行报告。

幼儿园疫情工作制度

为落实学院《关于进一步严格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学院四校区内体育馆、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库房等场所的防控管理和日常巡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自即日起,教务处对学院教室、实验室、实训室及校内实训基地等教学场所实行巡查日报制度。各系(部)/校区做好本单位所属上述场所巡查工作,从疫情防控的大局出发认真检查,实事求是上报,出现瞒报、漏报、误报等情况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清河校区、北苑校区还需要填报公共教室日常巡查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对本单位管理的教室或实验(训)室进行日常巡查,根据要求填写巡查报表,做好每天巡查记录。

各系(部)/校区管理的实验(训)室,目前未使用的,进行封停,上贴封条。

疫情防控期间,教室、实验(训)室必须经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方可使用。

已在用的教室/试验(训)室公用物品、教学品须根据学院《北京农业职业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卫生消毒工作方案》进行消毒,做好每日卫生消毒记录;每天至少通风两次,每次通风30分钟;到岗人员一天两次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台账记录,全面掌握人员行动轨迹,确保“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初三、高三开学方案》和《教育局高三初三开学准备工作函》的精神以及我校《教职工考勤制度》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对我校师生员工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从即日起,校园实行以下管控措施:

一、校门管理。

(一)前门口。

正常开放。

(二)后门口。

全天封闭,原则上不对外来人员和教职工开放。

二、车辆管理。

禁止校外、教职工车辆进入校园,因公来校或物资采购、运输货物的,请对接部门与政教处联系,车上所有人员须下车接受体温检测和安全检查。

三、人员管理。

(一)教职员工、教工家属、后勤服务人员、施工人员入校,应该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和向门卫出示健康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佩戴口罩。

(二)因公来校人员,均需佩戴口罩,登记身份证件信息和入校原因,并由相关校内人员迎接。

(三)教职员工带非本校人员进入校园的,进校前必须主动进行登记,随同人员须进行体温检测。

(四)学生未经批准不得提前返校或者离校。

(五)无有效证件或体温异常者,谢绝入校;未佩戴口罩者禁止入校。

(六)谢绝校外人员入校游玩、锻炼等。

(七)禁止外卖进入校园。

所有入校人员应服从安保人员的统一管理,登记相关信息,接受体温检测和安全检查。

为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科学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坚决杜绝学生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特制定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一、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宣传工作,增强师生卫生防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如晨检、板报、宣传橱窗、开学第一课等,对学生进行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好以新冠肺炎疫情为重点的健康知识教育。

二、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掌握学生的身体健康情况,做好学生的体温记录及健康监测工作。

三、切实做好学校环境卫生,检查督促学生做好教室、寝室,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扫,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活动,继续开展文明寝室的评比工作。保证教室、寝室常通风,做好消毒工作。

四、教育学生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科学防控: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不吃生食、不喝生水;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保证充足睡眠,不熬夜。不与传染病人接触,生病及时就医。

五、教育学生坚持锻炼,增强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六、加强学生饮食管理和营养指导,教育学生均衡营养,合理膳食,了解合理饮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作用。

七、做好学生的健康监测工作,开学前对有发烧、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学生,要告知家长安排学生居家休息、治疗,待身体完全康复后再返校上课。

八、严格执行学校防控期间应急工作预案,发现在校学生有发热(腋下体温超过37.3度)、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等,及时送隔离观察室,马上报告并联系就诊,做好消毒工作。

幼儿园疫情处理制度

副组长:xxx。

组员:xxx。

各班班主任。

保育员。

1.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建立、健全本单位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定时对全园幼儿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4.负责指导全园幼儿的晨检、午检工作。

1.晨检应在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保育员对早晨进入教室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卫生状况,发出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排查人,学校疫情排查人要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午检也如此)。

2.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排查人,学校疫情排查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呼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3.老师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排查人。疫情排查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幼儿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

4.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并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疫情报告人应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幼儿园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报告方式:

(1)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向教育局校安办报告。

传染病疫情报告渠道:班主任或保育员------学校疫情排查人------园长------教育局校安办------洮南市卫生防疫站。

(2)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疫情报告人及时向园领导汇报,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为加强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园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制度》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班班主任对于因病缺课的学生,应当及时了解学生患病缺课的情况和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并要及时报告给园内疫情报告员。疫情报告员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登记并上报相关部门。

二、各班班主任每天负责对各班因病缺课人数进行统计与登记,并做好与因病缺课学生的联系工作,要将联系缺课学生情况报告给学校负责人。

三、各班班主任要告知家长:如幼儿因病缺课时要向班主任请假,并说明病因。同时病治愈回园时,须持康复证明方能入校。

四、在园期间如发现有身体不适或体温超过37.5度时班主任要及时与家长联系,让家长迅速来校接孩子回家治疗并做好记录。每过四个小时应联系家长了解学生情况,做好登记,如有异常应上报幼儿园疫情报告员。

五、幼儿园建立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各班主任要在每天的早7:30和下午1:00分别对学生进行两次体温测试,如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园内疫情防控员。

幼儿园疫情报告制度

一、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学校严格执行晨、午检制度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二、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形成传染病校内防控管理网络,成立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传染病工作防控领导小组,设立学校传染病疫情总报告人、部门报告人和班级报告人。建立学校、年级、班级、家长四级防控联系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建立联防联控工作网络,掌握当地卫健部门、所属街道办事处(社区)、属地疾控机构、就近医疗机构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加强沟通,取得专业技术支持。

三、畅通信息传输渠道。班主任及时了解学生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学生管理部门和卫生室,学生管理部门和卫生室报告至学校疫情防控主要负责人。教职工由内设部门负责人或工会组长密切联系,对疑似或确诊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分管领导和卫生室,报告疫情防控主要负责人。

四、核查信息上报内容。班主任须在第一时间了解并上报疑似或确诊学生姓名、性别、班级、家庭信息、活动路线、所乘交通工具、症状、就诊医院、确诊病名、密切接触人员信息、有无接种史(例水痘、腮腺炎)等信息,学校传染病疫情总报告人要及时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属地疾控机构,在属地疾控部门指导下有序开展后续工作。

五、做好信息续报工作。密切跟踪患病师生情况,及时关注疫情信息。疫情发生变化时要及时续报,并做好详细记录。

六、严守信息发布纪律。学校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传染病疫情信息。上报和发布的信息内容要迅速准确、客观详实,不得漏报、瞒报、谎报、延报。应关注舆情,引导师生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七、启动特殊报告制度。如有特殊情况,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启动“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八、稳定教育教学秩序。做好相关人员的疏导工作,并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及时调整教育教学方式,维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幼儿园疫情排查报备制度

为控制疫情,根据上级要求和幼儿园实际情况,自20xx年1月28日起,对出入校门作如下规定,请自觉遵守。

1.非假期留校幼儿不得擅自返校。留校幼儿原则上不要离开幼儿园,确有特殊原因需要离开的,进出校门必须进行登记说明。

2.出入校门人员必须凭工作证或幼儿证,特殊情况需要入校工作的外聘人员,请聘任部门出具证明和合理理由报告,经同意后登记身份证和联系方式才能进校。

3.来校游玩和锻炼人员,一律不得入校。

4.进校人员必须通过测温,体温超过37.5度者不得入校,特殊情况必须入校的,门卫做好人员信息(包括手机号)登记后,报告保卫处值班人员,由保卫处值班人员报告校医院值班人员。

5.外来保障车辆、人员进入幼儿园,保障部门必须事先通报保卫处,经人员身份和车辆信息登记并对所有人员测体温后才能入校。

幼儿园疫情期间制度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初三、高三开学方案》和《教育局高三初三开学准备工作函》的精神以及我校《教职工考勤制度》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对我校师生员工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从即日起,校园实行以下管控措施:

(一)前门口。

正常开放。

(二)后门口。

全天封闭,原则上不对外来人员和教职工开放。

禁止校外、教职工车辆进入校园,因公来校或物资采购、运输货物的,请对接部门与政教处联系,车上所有人员须下车接受体温检测和安全检查。

(一)教职员工、教工家属、后勤服务人员、施工人员入校,应该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和向门卫出示健康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佩戴口罩。

(二)因公来校人员,均需佩戴口罩,登记身份证件信息和入校原因,并由相关校内人员迎接。

(三)教职员工带非本校人员进入校园的,进校前必须主动进行登记,随同人员须进行体温检测。

(四)学生未经批准不得提前返校或者离校。

(五)无有效证件或体温异常者,谢绝入校;未佩戴口罩者禁止入校。

(六)谢绝校外人员入校游玩、锻炼等。

(七)禁止外卖进入校园。

所有入校人员应服从安保人员的统一管理,登记相关信息,接受体温检测和安全检查。

为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科学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坚决杜绝学生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特制定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一、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宣传工作,增强师生卫生防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如晨检、板报、宣传橱窗、开学第一课等,对学生进行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好以新冠肺炎疫情为重点的健康知识教育。

二、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掌握学生的身体健康情况,做好学生的体温记录及健康监测工作。

三、切实做好学校环境卫生,检查督促学生做好教室、寝室,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扫,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活动,继续开展文明寝室的评比工作。保证教室、寝室常通风,做好消毒工作。

四、教育学生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科学防控: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不吃生食、不喝生水;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保证充足睡眠,不熬夜。不与传染病人接触,生病及时就医。

五、教育学生坚持锻炼,增强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六、加强学生饮食管理和营养指导,教育学生均衡营养,合理膳食,了解合理饮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作用。

七、做好学生的健康监测工作,开学前对有发烧、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学生,要告知家长安排学生居家休息、治疗,待身体完全康复后再返校上课。

八、严格执行学校防控期间应急工作预案,发现在校学生有发热(腋下体温超过37.3度)、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等,及时送隔离观察室,马上报告并联系就诊,做好消毒工作。

幼儿园疫情处理制度

各系(部)/校区:

为落实学院《关于进一步严格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学院四校区内体育馆、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库房等场所的防控管理和日常巡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自即日起,教务处对学院教室、实验室、实训室及校内实训基地等教学场所实行巡查日报制度。各系(部)/校区做好本单位所属上述场所巡查工作,从疫情防控的大局出发认真检查,实事求是上报,出现瞒报、漏报、误报等情况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清河校区、北苑校区还需要填报公共教室日常巡查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对本单位管理的教室或实验(训)室进行日常巡查,根据要求填写巡查报表,做好每天巡查记录。

各系(部)/校区管理的实验(训)室,目前未使用的,进行封停,上贴封条。

疫情防控期间,教室、实验(训)室必须经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方可使用。

已在用的教室/试验(训)室公用物品、教学品须根据学院《北京农业职业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卫生消毒工作方案》进行消毒,做好每日卫生消毒记录;每天至少通风两次,每次通风30分钟;到岗人员一天两次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台账记录,全面掌握人员行动轨迹,确保“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初三、高三开学方案》和《教育局高三初三开学准备工作函》的精神以及我校《教职工考勤制度》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对我校师生员工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从即日起,校园实行以下管控措施:

(一)前门口。

正常开放。

(二)后门口。

全天封闭,原则上不对外来人员和教职工开放。

禁止校外、教职工车辆进入校园,因公来校或物资采购、运输货物的,请对接部门与政教处联系,车上所有人员须下车接受体温检测和安全检查。

(一)教职员工、教工家属、后勤服务人员、施工人员入校,应该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和向门卫出示健康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佩戴口罩。

(二)因公来校人员,均需佩戴口罩,登记身份证件信息和入校原因,并由相关校内人员迎接。

(三)教职员工带非本校人员进入校园的,进校前必须主动进行登记,随同人员须进行体温检测。

(四)学生未经批准不得提前返校或者离校。

(五)无有效证件或体温异常者,谢绝入校;未佩戴口罩者禁止入校。

(六)谢绝校外人员入校游玩、锻炼等。

(七)禁止外卖进入校园。

所有入校人员应服从安保人员的统一管理,登记相关信息,接受体温检测和安全检查。

为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科学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坚决杜绝学生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特制定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一、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宣传工作,增强师生卫生防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如晨检、板报、宣传橱窗、开学第一课等,对学生进行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好以新冠肺炎疫情为重点的健康知识教育。

二、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掌握学生的身体健康情况,做好学生的体温记录及健康监测工作。

三、切实做好学校环境卫生,检查督促学生做好教室、寝室,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扫,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活动,继续开展文明寝室的评比工作。保证教室、寝室常通风,做好消毒工作。

四、教育学生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科学防控: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不吃生食、不喝生水;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保证充足睡眠,不熬夜。不与传染病人接触,生病及时就医。

五、教育学生坚持锻炼,增强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六、加强学生饮食管理和营养指导,教育学生均衡营养,合理膳食,了解合理饮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作用。

七、做好学生的健康监测工作,开学前对有发烧、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学生,要告知家长安排学生居家休息、治疗,待身体完全康复后再返校上课。

八、严格执行学校防控期间应急工作预案,发现在校学生有发热(腋下体温超过37.3度)、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等,及时送隔离观察室,马上报告并联系就诊,做好消毒工作。

幼儿园疫情住宿管理制度

1、加强门禁管理,坚持门卫盘查验证、登记制度,实行学生在校期间封闭管理,与教学和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幼儿园。

2、落实安保人员。加强对门卫和安保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3、要配备必要的安保器材,安装视频监控和报警设备,并与当地公安派出所联网。

4、立即排查幼儿园内容易肇事生祸的危险人员,摸清底数,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和市教育局。

5、坚持预防为主,落实重点部位、每个时段的安全监管人员和责任,加强对幼儿园各种设施设备的检查检修,坚决预防拥挤踩踏事件,防止学生集体食物中毒和群体性疾病发生,防火,防煤气中毒,防溺水。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加强集会管理,配合公安部门加强校内管制刀具的清理等。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加强校车和施工管理等。

6、加强寄宿生夜间管理,坚持每晚点名、查铺登记、领导带班组织力量夜间守护等。

7、各幼儿园、各单位对可能影响安全稳定的重点人、重点事,要确定专门力量负责,稳控到位,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

幼儿园疫情排查报备制度

当前防控疫情正处于关键期,为切实做好防控疫情工作,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出入校园加强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师生测温进校,保持一米间隔。

二、师生出校应履行申请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幼儿园。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出校的,按以下程序审批管理。

1.教师本人填写《教师请假条》,由年级管委会主任和副主任签字批准,交门卫人员并进行登记后方可离校。

幼儿填写《接幼儿签证单》,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签字并注明离校事由、通知家长,幼儿持签证单在保卫科等候,家长在签证单上签字后方可接幼儿离开。

保卫人员在每天下午幼儿放学后,在签证单上签字后交疫情防控办公室。

2.班主任老师要教育幼儿做好健康防护,平安离校。

三、外来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进入校园,以尽可能减少交叉感染风险。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进校的,按以下程序审批管理。

1、来访人员本人出示健康码、身份证,测量体温后填写登记表,如实报告入校事由及本人身体状况,经疫情防控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入校。

2、入校后按照规定路线行走,佩戴口罩,按审批内容开展活动,尽量减少和校内人员的接触,严禁滞留。

幼儿园疫情入园制度

1、家长要把好孩子健康检测第一关,每天早上来园前测量孩子体温,并记录在健康卡上。若有发烧、咳嗽现象,当天不能到园,坚决杜绝孩子带病入园。若有隐瞒,将由家长承担一切责任。

2、近期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外返回的幼儿,需出具社区健康证明及核酸血清检测报告,检测结果阴性方可返园。

3、入园孩子无论是在家生病还是入园晨检中发现异常一律不能入园,康复后需出具区级以上正规医院的健康证明方可返园。(现在是幼儿手足口病和腮腺炎等传染病的.高发期,症状与冠状肺炎传染病不易区分,一旦幼儿发烧就会很麻烦)。

1、幼儿园通道内设置进、出指示行进线,入园时进入通道,在指示线上自觉排队,并保持一米安全距离,鱼贯式向前。

2、来园时家长、幼儿必须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家长送幼儿至幼儿园门口,将幼儿口罩取下带回,并稍作停留,待幼儿通过晨检区域,值班老师体温测量后,无发热。晨检正常,家长方可离园,各班老师在门口处接幼儿入班中;幼儿晨检异常,家长需第一时间带孩子回家,拒绝入园。

3、7:30-8:30为入园时间,8:30门口接待教师回班级开展正常工作,幼儿园大门落锁,停止晨检。幼儿如需入园,请电话通知班主任至大门口接幼儿,经体温测量后无发热才能入园,并送保健室晨检,晨检正常,家长方可离开。

为避免人员过度密集,采取每年级一组,全园共三组,明确班级站队位置,分批、分散、错时离园。

1、幼儿园已明确各班离园时间,在规定时间点幼儿由三名教师组织到达门口离园区域。家长在大门口自觉排队,接到孩子后禁止逗留,迅速离园。

2、家长需严格遵守离园时间,幼儿园按点放行,不到时间来园,孩子不会出现在离园区域。

3、离园时间。

5、本班接送时间段之后,没有接走的孩子将由老师带回班级,家长即使来到大门口也无法接孩子离园。如因故错过规定时间接孩子,请家长来园接孩子离园时电话通知班主任,班主任将孩子带至大门口,家长不要试图提前进入。

幼儿园疫情排查报备制度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特建立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排查制度,内容如下:

幼儿园的疫情防控排查工作由幼儿园日常防控组制定疫情排查制度并负责落实。及时准确掌握全校师生的假期内外出史和接触史,建立疫情健康档案。

每天对全体教职员工及幼儿进行摸底排查,特别是有15日内自湖北等有疫情报告地区返回的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实现排查全覆盖,并坚持执行健康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对外省返回的教职员工和幼儿要提前预警,要求其至少开学日前14天返辽并居家隔离,14天期满且无异常,方可正常入校。

开学前,幼儿须连续14天在家自行检测体温至开学返校时,有发烧(体温超过37.3°c)的不得返校。

幼儿园疫情防控门卫制度

门卫是守好xxx的第一道屏障,市公司所有门卫人员首先应加强自身的安全防护。

(一)应按要求佩戴口罩,每日更换一次性口罩。

可重复使用口罩,应每日做好消毒。

(二)首先做好自身健康检测,出现咳嗽、低温等症状应及时报告办公室/安全监管部。

每日做好自身体温监测和登记工作。

(三)做好工作场所消毒工作。

工作区域要勤开窗通风,定期喷洒消毒药水,工作场所禁止吸烟、饮酒。

(四)工作期间,尽量保持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与来访人员、公司员工不握手。

保持自身清洁,勤洗手。

幼儿园疫情排查报备制度

为维护幼儿园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各位老师、幼儿的身心健康,结合我委实际情况,制定疫情排查报备预案,如下:

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输入以及教育系统内发现病例时的应急处置等工作,全力保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坚持“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理应对,依靠科学、有序有效,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原则,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展的不同态势,强化风险评估,科学、统一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际卫生检疫条例》《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二版)》《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中小幼儿园、幼儿园及在足各高校,其他经区教委批准举办的培训机构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输入病例、二代病例、本地病例引起持续传播的情形。

按照区教委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根据成员单位职能职责设综合协调组、幼儿园排查组、疫情防控组、后勤保障组、外事联络组、宣传报道组。

(一)综合协调组。

由办公室牵头,民办教育科、职称及社区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幼儿园卫生保健所协助。负责教委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专项工作组履行工作职责;收集、整理、上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信息;督办领导小组各项议定事项,督促工作进度,起草、审核相关文件等。

由基教科牵头,民办教育科、职成及社区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幼儿园卫生保健所及各学区办、各幼儿园(幼儿园)协助。负责开展全面、深入、彻底的全教育系统幼儿园师生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20xx年1月1日以来,在大足工作学习的湖北籍师生、大足籍在湖北工作学习旅游探亲等师生、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的师生摸排工作,确保不漏一人;督促落实重点疑似人员管理工作,做好宣传告知、劝其居家观察或到指定医院诊治工作。

(三)疫情防控组。

由德育体卫艺科牵头,安全监管及法制科、督导室、幼儿园卫生保健所及各学区办、各幼儿园(幼儿园)协助。负责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各专项预案;提出完善疫情防控工作的策略、措施及建议;负责落实各级各类幼儿园和托幼机构疫情防控及日常检查等工作;当幼儿园有疫情发生时,负责疫情处置工作。

(四)后勤保障组。

由财务科牵头,后勤服务中心、幼儿园卫生保健所协助。负责防控相关工作经费保障、各类防疫物资储备工作。

(五)外事联络组。

由基教科牵头,民办教育科、职成及社区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协助。负责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所涉及的外事工作,协调处理防控疫情的涉外问题。

(六)宣传报道组。

由办公室牵头,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幼儿园卫生保健所协助。负责按市教委,区委区府要求拟定、发布疫情防控工作宣传通稿,及时监控、应对、处置教育系统网络舆情。

(一)做好寒假期间防控工作。

1.做好摸排工作。

(1)各学区办、各幼儿园(幼儿园)做好摸排工作,并上报综合协调组,由综合协调组将信息报送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下发给相关镇街进行监管。

(2)基教科、民办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做好外籍师生和大足籍在境外师生的摸排工作,将摸排信息报送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外事联络组专项工作组。

(3)各幼儿园(幼儿园)做好寒假期间到湖北或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师生的摸排工作,如实填报《大足区近期到湖北或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师生摸排登记表》(见附件1)、《大足区近期到湖北或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师生摸排统计汇总表》(见附件2)和《大足区外籍教师和外籍幼儿统计汇总表》(见附件3)并于1月24日下午3点以前上传教委办公室何勇钉钉。

2.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宣传工作。

(1)各幼儿园(幼儿园)通过qq群、微信群、钉钉群等,及时推送疫情防控相关知识,推送官方媒体消息,对幼儿、老师及家长进行防控知识宣传。

(2)各幼儿园(幼儿园)要求师生尽量减少外出活动,远离易感染环境、远离易感染人群。前往公共场所,可佩戴口罩减少接触病原风险。假期原则上不去湖北武汉旅游或探亲。

(3)做好个人、家庭卫生。不随地吐痰,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

(4)要求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个人体质。

(5)师生中一旦出现疑似症状,及时就医、隔离。

(6)引导师生不信谣、不传谣,科学应对疫情,所有信息以官方媒体发布为准。

3.做好防控物资的储备工作。

幼儿园卫生保健所加强与各幼儿园(幼儿园)的协作,加强人员培训,落实防控经费,加强物资贮备,提前准备防控所需要的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医用防护服装等物资,以备开学后的不时之需。

4.停止本系统组织的一切聚集性活动,严禁中小学组织寒假补课,幼儿园也不得安排毕业班幼儿或由幼儿家长自发组织幼儿到校集中学习;严禁提前开学,取消假期所有返校活动。

5.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期间,民办教育科严格督促课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集体学习、比赛、交流等活动。

6.及时报送信息。按市教委、区委区政府要求,从1月25日起幼儿园启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即使没有疫情也必须每日上午报学区办,由学区办统计后于12点前用钉钉上报幼儿园卫生保健所xxx,教委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5点前报区卫生健康委、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18点前报市教委。

(二)做好开学后疫情防控工作。

1.进一步动员部署。开学后继续抓好防控方案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对防控工作的认识,明确防控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和职责,结合实际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形成严密的防控体系。

2.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督促各校结合“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讲座、板报、广播、微信平台等途径,积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家长及时关注幼儿的健康状况,配合幼儿园做好患病幼儿的管理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幼儿健康的和谐社会氛围。

3.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晨午检。督促各校在开学入校当天,加强对返校师生健康观察,务必对每一位入校的师生进行体温测试,开学后继续坚持以晨(午)检为核心的传染病症状监测,切实发挥校医、保健教师和班主任作用,做好幼儿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发现疑似病例及时报告并填报疫情报告统计表,坚决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进一步加强联防联控。幼儿园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立即启动《重庆市大足区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积极获取专业指导,配合卫健部门,做好传染源的隔离、消毒等处置工作,严防疫情扩散。

5.进一步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各校在开学前,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全方位改善学习环境卫生条件,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6.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各幼儿园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等关键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7.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督促幼儿园按要求精准全面摸排,按时准确报送信息。

(一)幼儿园发现高热幼儿时,送当地卫生院观察医治,当幼儿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立即电话报告区保健所、区疾控中心、区属地卫生院,并在1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区教委办公室接报告后应立即电话报市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并在1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幼儿园卫生保健所和当地卫生院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疫情处置工作。

(二)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幼儿园卫生保健所和当地卫生院指导幼儿园保健室相关人员做好终末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和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要求幼儿园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三)幼儿园保健室要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和保健室内的消毒工作,尽量避免发生室内感染,造成传染病的扩散。

(一)幼儿园应逐步加强幼儿园医疗救治、卫生防护工作的物质条件,做好“思想、组织、技术、物资”四落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保健所和当地卫生院定期对幼儿园相关人员培训指导,提高应对突发发事件的业务能力。

九、应急处理。

(一)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幼儿园应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区保健所、区疾控中心、区属地卫生院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理准备。

(二)幼儿园在接到属地政府、区卫建委和区疾控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按照属地管理得原则,不折不扣地实施属地卫生卫健委和疾控中心的应急预案。对上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进行的指导和督察,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三)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应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按照突发事件的情况,采取相关的`应急措施。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需要,报请上级政府依法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幼儿园疫情请假销假制度

一、全园教职工要自觉遵守考勤制度,准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

二、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由专人负责每天划考勤,出勤情况与奖金挂钩。

三、病、事假报园长批准。无特殊情况不得电话请假。凡无故不上班或事后请假视为旷工,每个月请假(无论病事假)一天者,扣除当月奖金。

四、婚假七天,产假90天(剖腹产另加15天),流产假15天,超过者按事假处理。全年累计请事假超过12天者,不得参加年终评优。

五、病假必须有医生证明,无病假条和药费发票者按事假处理。假条及时交财务人员。

六、不能参加全园或班组组织的学习和其它活动,要及时向园长或班组长请假。

幼儿园疫情排查报备制度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蔓延,切实维护全校教职工和幼儿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现制定晨午检制度:

一、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防控疫情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幼儿晨午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每天由班主任负责对幼儿进行晨午检,负责检查本班幼儿出勤及健康情况;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每天对本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晨午检。

三、晨检时间为每天上午8:00前,上报时间为每天上午8:30前;午检时间为每天下午14:30前,上报时间为每天下午15:00前。

四、晨午检中一旦发现师生中有超过37.3度症状者要密切观察,立即报告本部门负责人员,填写《因病缺勤登记表》并将患者及时送往定点医院就诊并自行在家隔离观察。

五、晨午检时间以外师生中发现有发热者(额温超过37.3度),全校师生人人有责任及时报告。

六、坚持追踪及电话随访制度。各相关责任人对发热症状者,要每天追踪了解病情变化及诊治情况,并对与其有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医学观察。各部门负责人要将患病师生情况及时上报幼儿园有关领导。

七、实行疫情报告制度。各部门务必按照要求做好晨午检工作,相关责任人要将可疑情况1小时内上报幼儿园。对疫情缓报、瞒报、漏报者,相关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考核。

1、各部门要根据制度要求展开部门工作。办公室将对各部门不定时抽查,对未按时上报《体温测试记录表》的班主任每次处以50元的负激励,对未按时上报《体温测试记录表》的部门负责人处以100元的负激励。

2、对疫情缓报、瞒报、漏报者,相关责任人要承担300元以上的损失。

幼儿园疫情隔离制度

消毒隔离:

1、有专用保健室、观察室,保健用品专用。

2、幼儿园内的餐具、毛巾、玩具、便器和室内空气等必须按“消毒隔离工作常规“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3、幼儿园内的儿童活动室、卧室、厕所、营养室、隔离室、观察室,应采用含氯消毒剂每日一次预防性消毒。

4、幼儿园发生传染病或在医学观察期间,应根据不同病种及时严格地做好消毒隔离工作,消毒方法按“消毒隔离常规“要求进行。

5、幼儿一人一巾一杯一餐具,一用一消毒,大便便盆亦一用一消毒。

6、幼儿园的环境、物体表面、空气等消毒均应符合卫生标准。

幼儿园疫情医务室制度

一、医务室要全面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主要负责学校师生员工常见病治疗和保健工作。

二、校医必须牢记自身职业责任,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要做到医德高尚,业务精通。

三、校医要坚持诊疗常规,严格医疗岗位职责,力求减少差错,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

四、对每一个来就诊的病人,做好就诊记录,以便观察病情,有利于疾病的治疗。

五、严格病休假管理,并按病情需要签字发转诊证明、病假单及有关健康证明。

六、严格管理药品,定期检查,防止霉变和过期失效,对剧毒药品要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

七、医务室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内卫生防疫工作,定期检查学校的消毒工作,发现流行病、传染病要及时治疗、隔离、消毒,防止在校园流行。

八、做好入学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每年对学生体检一次,建立健康档案,作为了解分析学生体质状况的依据。

疫情幼儿园隔离室制度

1、幼儿园设立保健药箱,儿童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应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要彻底消毒。患者待隔离期病痊愈后经医生证明方可回班。

2、对患者专人护理。仔细观察,按时服药。

3、对患传染病幼儿所在班以及与传染病患者有接触的幼儿都要进行检疫、隔离、观察。检疫期间,不收新儿童,园内儿童不混班不串班,检疫期满无症状方可解除隔离。

4、幼儿离园一个月以上,或外出返园时,应向家长询问有无传染病接触史。并要经医务人员重新检查,方可回班。未接触传染病的要观察两周、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待检疫期满后方可回班。

5、工作人员家中及幼儿家中,发现传染病时应报告园领导,采取必要措施。

6、若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中毒事故,应立即将中毒人员送往医院,并采取现场控制,通风并疏散人员。

7、实行严格使用。

(1)严格按照消毒剂配置程序进行配置、稀释,在使用过程中做好必要的身体防护。

(2)不得将消毒剂随意携带、私自使用。

(3)不得在有人情况下使用消毒剂,更不得对着人进行喷洒。

(4)不得在食堂操作间、食品储藏室使用过氧乙酸,更不得对着食品、贵重物品、金属表面进行喷洒。

(5)严格按照消毒剂操作程序进行密封喷洒,作用30分钟后开窗通风。

以上就是关于对于幼儿园传染病隔离的知识,想要了解更多的校园传染病知识请到佰佰安全网。这里的知识可以帮助人们更好的预防传染疾病。

幼儿园疫情排查报备制度

疫情防控期间,为加强对人员的疫情管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渠道,减少人员外出被疾病传播的风险,保障全体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幼儿园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校园出入管理,实施人员外出审批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幼儿园要求在校幼儿上学期间非必要不外出校园,避免到空间封闭、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避免与有症状的人员接触。

二、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外出的,活动范围必须限定在幼儿园周边范围,最远至县城,且须由家长向班主任老师申请并沟通,再上报幼儿园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幼儿或班主任老师填写详实的外出登记表报备,同时班主任指定当日本班幼儿管理员在考勤表做登记。通知家长亲自来校接幼儿,由班主任或任课老师将幼儿亲自送到门岗处交于幼儿家长。

三、幼儿外出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应对疫情的个人防护,确保陪同家长通讯畅通,自觉注意人身及财产、交通、饮食、消防等安全。

四、按时返校并向班主任销假并由班主任在外出报备表上注明该生返校情况,返校后及时洗手、洗鼻,身体如有不适及时就医并按流程向幼儿园报告。

疫情幼儿园隔离室制度

为科学有序地开展防控工作,加强传染病的隔离,降低传染病的传染率,切实保障幼儿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国家相关指导性文件的引领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隔离室应设置在相对离健康班,通风、采光、设施齐全,有独自的通向园内的出口。

(2)每周对隔离室内的桌椅、床围栏、玩具用1:200的洗消灵一次,不能浸泡的玩具、图书需放在阳光下曝晒3—4小时。

(3)开窗通风,以保证室内的空气流通。

(4)隔离室每周紫外线消毒一次,照射时间不少于30分钟。并及时记录。

(5)建立患儿登记本。

(1)隔离室内的用品专用,用后彻底消毒,进入隔离室必须穿好隔离衣。

(2)儿童患传染病应立即隔离,并遵医嘱进行预防投药。

(3)隔离期间不要使患儿有孤独感,在室内提供一些玩具,图书及开展游戏,使患儿在快乐的氛围中等待家长接患儿离园。

(1)开窗通风,保证空气的流通和室内空气的新鲜。

(2)用1:200的洗消灵擦拭床围栏、小桌椅和患儿接触密切的物件,不能浸泡的玩具、图书放在阳光下曝晒3—4小时。

(3)用1:200的洗消灵消毒地面,并用紫外线照射30分钟。

(4)将患儿的呕吐物、排泄物按胃肠道传染病(包括各类肝炎)的消毒方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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