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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3篇)

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3篇)



通过规章制度,可以确保各方面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冲突和纠纷。掌握一些规章制度的基本知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适应和遵守。

小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  学生必须接受学校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  不准带水果刀等利器、凶器进入校园。同学之间不得玩尖锐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学药品。

3.  不准攀爬围墙、栏杆、阳台、建筑物顶层等有危险性的地方。

4.  教师、走廊等教学场所严禁追跑嬉闹,不得向窗外抛扔任何杂物,防止砸伤他人和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5.  上下楼梯靠右走,脚步轻,不得拥挤,上下楼梯如果遇到突然时间按,不得起哄、推搡,严防挤压等事故发生。

6.  学生入学后,每学年均应该接受学校统一安排的.体检,简历健康档案,如有特殊病史,不得隐瞒。

7.  建议家长为子女办理保险。 

8.  患有不宜进行剧烈体育活动疾病的学生,家长应该事先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德育处备案并书面通知有关任课老师,该生可免于参加剧烈体育活动。

9.  在校期间,如有身体不舒服,应及时向老师报告,防止延误治疗时机。

10.  学生遭遇挫折或心情烦恼,而自身又无法排除时,学生应该及时告诉家长或向班主任、学校心理咨询室咨询,调整好心态,防止意外发生。

11.  按时到校、离校,提倡文明等车、乘车,或家长亲自接送。要自觉学校遵守交通法规,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12.  学校组织集体外出,应该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有序进行,活动期间,严禁擅自离队游玩。班主任、科任老师自行组织学生到校外活动,应该事先向学校提出生面申请,得到批准,活动时候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13.  提高食品卫生意识,提倡不吃零食,不买“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食品和路边摊贩不洁食品。

14.体育、自然、劳动、社会等课,应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和操作规则,听从老师指挥,防止事故发生。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系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安全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公寓实行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公寓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公寓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损坏严加处理。

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依法处理学校各类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学生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学校特与家长签订学生安全责任书。

1、家长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是学生校外安全的责任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2、家长负责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子女的安全防范意识。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等,禁止不到法定年龄的学生骑车上学,以确保学生安全。

3、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对子女进行道德教育、文明礼貌教育。要教育学生在校内要自觉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如学生不遵守校规校纪,追逐打闹,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会由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学校依法负责处理事件,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负责应承担的经济损失。

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负责并督促学生按作息时间按时到校,学生因病或其它事不能按时到校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须要提前向班主任老师请假。

5、父母及其他监护人要按学校规定接送学生,确保孩子上学或放学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现任何事故责任自负。

6、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只准乘坐有证件的客运车辆等,否则发生事故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7、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全面负责学生在非在校时间、周末和节假期内的监管工作,确保学生安全。

注:家长一经与各班和学校签定了此责任书,就要教育,管护好自家学生。若因家庭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学生不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从签字起学生在我校就读时长期有效)。

xxx。

xx年xx月xx日。

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安全须知》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进一步加强安全等方面的教育,保证学生健康安全地成长,全面推进学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尽快把我校办成秩序井然,质量一流的高品位学校,特拟订下列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出操、集会管理制度

1、集合铃声响后,学生应立即在教室外排成路纵队,在教师带领下按指定楼道上、下楼。

2、同层学生一起下楼,做到安静、整齐,勿前推后挤。走到操扬后,按指定地点站立,由班长或体育委员整好队。

3、全体学生做操时必须按口令,动作规范准备。做操完毕,各班应按队列顺序回教室(上楼走法同下楼)。

4、若集会,在广播操队形的基础上,向前向中间靠拢。散会时,按队列顺序依次出场,不得拥挤。

5、值日、值周教师在出操、集会过程中应监督、巡查,班主任应跟随本班学生队伍上下楼梯,对学生加强管理和服务。

二、学生上学、放学管理制度

1、每天早上值周教师必须提前30分到校,和监督岗的学生一起在校门口迎接学生的到来,并且负责检查学生佩戴校牌,红领巾等情况。

3、值日老师和监督岗学生要加强对就膳秩序的管理,对不按规定排队依次取饭的学生要批评教育,认真记载;值周教师每天要准时检查记录排队放学情况,并将违规情况及时反馈各班。

4、下午放学铃响后,学生在任课教师带领下排队下楼(同上)并由教师送出校门。

三、学生课间活动管理制度

1、抓紧做好课前一切准备,自觉维护课间秩序,不讲粗话,不玩教具,不打牌下棋,不在教室内外追逐,特别是拐弯处不急跑。

2、课间十分钟全体学生(中午时间午膳生)一律不准出校门,应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严禁剧烈运动,不得擅自去打乒乓球,打篮球(中午除外),不做危险性游戏,违者轻则班主任批评教育,重则全校通报批评。

3、值日教师和监督岗学生应各尽其职,经常巡查,坚决杜绝攀爬走廊护墙,沿楼梯栏杆下滑等危险性行为的发生。

四、室外活动课管理制度

1、上体育课大多是全身性运动,活动量大,还要运用很多体育器械,因此,课前老师必须检查学生的穿戴,要求学生穿运动鞋,不带小刀、钩针等容易伤害学生身体的物品。

2、体育老师必须按教材内容,认真备课,准备器材,备课中考虑到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开始部分组织学生做好准备活动。活动时,根据训练内容,采用不同的安全保护方法,如进行单、双杠和跳高训练,器械下面必须备好海绵垫子;进行投掷训练时,要求学生必须按老师的口令行动,不得有丝毫的马虎,对于难度较大的动作,必须先示范,提醒学生注意安全。结束部分要做整理运动,整队、点名,确保安全。

3、课外活动课,班主任应带领学生到指定地点,根据学校安排有秩序地组织活动,并来回巡视,及时制止学生不安全的行为和动作。

中学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增强教职工对学生安全教育的责任,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后勤人员要经常检查学校的各种设施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若有不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主要领导并积极组织人员进行维修。

(二)全体教师都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权利和义务,都应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校内的设施有不安全隐患应积极向学校报告。

(三)未经学校允许,任何教师不得私自组织学生外出游玩、野炊,不得组织学生到不安全的地方开展活动。

(四)上课时间,全体学生必须自觉服从当堂课的任课老师的安排,不得做违反课堂纪律的事,教师不得随意离开课堂。

(五)体育的室外课和其它的室外活动课,体育教师或辅导教师要经常强调安全方面的规定,要规定活动项目和范围等,老师要跟随学生活动;学生必须服从体育教师或辅导教师的`安排和接受其教育,不准超越老师规定的活动项目和范围。

(六)行课期间不到放学时间,未经许可,学生不准出校门。

(七)校内的课外时间(在校内除上课以外的时间),全体学生应文明休息、文明娱乐。室外课和课外时间,全体学生不准互相追逐、疯打以及打弹弹枪、放鞭炮等,不准爬篮球架、爬树、爬围墙、爬门窗以及其它设施,不准到不安全的地方玩耍。上、下楼梯各自靠右行,不准拥挤。

(八)住校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及校纪班规,按时入寝睡觉。未经班主任或管理人员许可,住校生放学后不得出校门,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宿舍。

(九)同学之间应团结、和睦,不准打架,不准携带匕首等凶器到学校。

(十)所有学生都不准在教室、楼道等非运动场地打球、踢球。

(十一)学生骑自行车上学的,必须将自行车停放在校内指定的地方,以便统一管理。

(十二)学生在校内打扫清洁卫生时,应注意安全,不准做不安全的事。大扫除时,班主任应到场安排、督促安全。

(十三)全体学生不准私自下河、塘洗澡。在公路上行走和骑车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准在公路上追逐,不准爬车、吊车。

(十四)后勤人员及教职工违反上述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十五)学生违反上述有关规定发生安全事故的,学生自己承担一切责任。

(十六)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根据我校“学校教育要为学生一生发展奠基”的办学思想,为引导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劳动、学会生活、学会学习、学会健身,培养学生自治、自理、自立、自律的能力,增强劳动观念,培养劳动技能,保证学生在劳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特制定学生劳动制度。

1、劳动是教育大纲规定的,学生必修的课程之一,参加学校的劳动,完成老师交予的劳动任务是每个学生的职责和义务。每个学生必须明确劳动的意义,加强对劳动课程必要性的认识。

2、学生参加劳动完成劳动任务时,必须严格按照教师的要求和学校的规章进行,不重用湿布揩电器和电源插座,不得用身体任何部位接触电源,及可能带电的电器,不得爬到窗外擦玻璃。不得爬到栏杆、窗台上搞卫生,不得站在课桌上搞卫生,确有特殊需要,要征得老师同意,同时要在有切实安全的防护措施下才可进行,便亦要小心从事。

3、在劳动过程中,需要劳动工具的,则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工具的可靠性,并按规定,安全使用劳动工具,对劳动工具不得挪作它用。

4、在自己完成劳动任务时,不得影响它人的卫生与休息等,不得对他人造成损害。

5、在劳动过程中,出现不清楚的问题,必须及时询间有关教师。

6、对劳动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学生要及时向教师说明,对已出现的安全问题,学生要及时向教师报告。

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班主任及科任老师必须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二、师生不准带水果刀等利器进入校园。同学之间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学药品。

三、学生不准攀爬围墙、栏杆、阳台、建筑物顶层等有危险性的地方。

四、教室、走廊等教学场所严禁追跑打闹,不得向窗外抛扔杂物、防止砸伤他人和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五、上下楼梯靠右行,轻步上楼慢步下,不得拥挤,不准趴在扶手上往下滑。

六、在校生如有特殊病史,应向班主任报告,不得隐瞒。患有不宜进行剧烈体育活动疾病(如先天性心脏病)的学生,应告知班主任,教导处备案并书面通知有关任课教师,该生可免于参加剧烈体育活动。

七、在校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应立即向老师报告并通知家长及时检查治疗,以防延误治疗时机。

八、学生如遇自伤,应及时告诉家长或班主任及学校领导,及时治疗;如遇他伤,首先应通知伤害他人者家长,及时治疗,再通知被伤害人家长。

九、走读生应按时到校、离校,不在路上玩耍、串门、逗留。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放学后自己回家者,应向班主任递交由家长签字同意该生放学后自己回家的条子。

十、已满十二周岁,离校20分钟以上路程的学生,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后,允许骑车上学,但不得骑“三无”(无车闸、无车铃、无车锁)自行车,要自我保护好车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十一、提高食品卫生意识,不买“三无”(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和路边摊贩不洁食品。

十二、体育、实验等课,应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和操作规则,听从老师指挥,防止事故发生。

十三、在计算机房上网时,要遵守青少年网络公约,不浏览不良信息。学生不得上营业性网吧,违者严格处分。

十四、不得站在高处或爬上窗台擦教室、楼道的窗户玻璃等。

十五、遵守用电、用火规则,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得触碰校内任何电气设备。学生不得抽烟、玩火。严禁学生携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进校。

十六、当与他人发生矛盾,而自身又无法解决的时候,应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防止矛盾激化、酿成事端。学生家长来校要讲文明,不得大声喧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十七、学校组织集体外出,应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有序步行,活动期间,严禁擅自离队游玩。

十八、在校期间不随便走出校门,遇有急事应向班主任请假,并报校长批准。不跟陌生人或似曾相识人离开学校。禁止带社会人员来校,造成不良后果,当事者要负全部责任。

十九、当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或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知情者应及时向老师或学校领导报告。当发生应急事故时不得造谣,夸大事实造成恐慌,要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保证校园正常秩序。

二十、记住下列几个重要电话: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紧急情况下打电话求救。平时不得随意拨打,否则要负全部法律责任。

二十一、加强思想教育,提高管理方法,严禁体罚辱骂、讽刺、挖苦学生,避免出现因体罚而使学生发生意外,否则后果由责任人自负。罚站一次罚款5元,超过30分钟者,罚款50元。教师打学生一掌,踢一脚,拧耳朵等,一次罚款50元。

二十二、住校生的安全管理依照《住宿生管理制度》执行。

二十三、课间安全管理依照《课间监护制度》执行。

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近几年来,在全国中小学交通事故中,集体性的占了相当的比例,而且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后果。因此,为了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掌握如下一些安全常识是十分必要的。

1、要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未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的准许,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参与交通活动。

2、组织学生集体交通活动,事先要周密计划,充分做好准备工作,要有活动安全预案、措施和人员分工的岗位责任制度。

3、要组织人员事先对所从事交通活动的交通工具、路线和活动地域进行全面深入的了解和勘察。

4、要主动与有关交通管理部门取得联系,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争取他们的支持,严格依照有关的管理规定使用交通工具,从事交通活动。

5、在交通活动中,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管理。组织学生集体交通活动需要有教师带队、指挥,较大型的活动,要有学校领导带队、指挥,并配相当数量的教师管理。

6、要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加强对学生的组织纪律性教育和安全常识的教育,在组织学生集体交通活动前要有安全预防教育,活动中要有安全随机教育,活动后要有安全总结教育。

7、不组织没有准备、没有把握和没有安全保障的学生集体交通活动;也不组织未经上级批准的学生集体交通活动。

二、道路交通安全常识。

(一)行路常识。

行路是中小学生最基本、最常见的交通方式。因此,应该加强这方面的安全教育,掌握如下一些常识。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在人行道上,没有人行道的要靠路边行走;群体行进要列队,横排不要超过两人。

2、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在没有这些标志、设施时,须直行通过,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长队伍横过车行道时可视情况分段通过,有条件的可佩带明显标志,如小黄冒等;不准横过划有中心实线的车行道。

3、行路时要注意各种信号灯的指示,尤其是路口红绿灯、人行横道信号灯和车辆转向灯的变化。

4、当公共汽车站设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隔离设施上时,上下车要避让车辆,并直行通过非机动车道。

5、不要在车行道、桥梁、隧道或交通安全设施等外逗留;不要在路上玩耍、抛物、泼水、散发印刷广告或进行妨碍交通的活动。

6、不要穿越、攀登或跨越隔离设施。

(二)骑自行车常识。

目前我国中学时上、下学大多以骑自行车为主,特别是在城市,这一现象更为突出,有的学校甚至绝大多数学生都骑车上、下学,这就使得加强这方面的安全教育、掌握骑自行车的安全常识更为必要。

1、不满12周岁不能在道路上骑车;没有车闸或没有安全保证的自行车不能上路;不要在人行道、机动车道上骑自行车;不要在车行道上学骑自行车。

2、要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在混行道上要靠右边行驶,不能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上行驶。

3、经过较大陡坡或横穿四条以上机动车道时应当推车行走;雨、雪、雾等天气要慢速行驶,路面雪大结冰时要推车慢行。

4、转弯时要提前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要突然猛拐;超越前方自行车时,不要与其靠的太近,速度不要过猛,不要妨碍被超车辆的正常行驶。

5、不要手中持物骑车,不要双手离把骑车,不要两人骑一辆车;骑车不要曲折行驶,不要相互竞驶,不要两辆以上并排行驶。

6、两辆车行驶,两人不要相互勾肩搭背,相互挤抹,相互追逐。

7、不要骑一辆车,再牵引一辆车,不要紧随机动车后面行驶,不要手扒机动车行驶。

(三)乘机动车的常识。

乘机动车是学校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的主要交通方式之一,也是广大中小学生出行经常选择的交通方式,因此应该教育中小学生掌握如下一些安全常识。

1、要选好车,特别是学校组织学生的集体交通活动,要取得与交通管理部门的联系,并在他们的指导下,确认驾驶人员的准驾资格后,选择有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有准运资格的,质量优良的客运车;发现驾驶员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的,不要乘坐该车;发现驾驶人员无驾驶证或饮酒的不要乘坐该车;发现机动车不具备载客的准运资格或明显质量问题的不乘该车;不乘超载车。

2、不要在机动车道上等候车辆或招呼出租车,应该在车站台上或指定的地点依次候车,车来后,待车停稳时,再顺序先下后上;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上车。

3、上车后,应找座位坐好,没有座位时,应该抓好把手站稳;乘坐小型客车,前排的要主动系好安全带;不要乘坐货车或拖拉机;乘坐二轮长车必须要12岁以上,并戴好头盔,在驾驶员身后两腿分开跨坐,不能偏坐或倒坐。

4、在车辆行驶中,不要与驾驶员闲谈或妨碍驾驶员操作;不要随意开启车门、车厢,不能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要向车外抛投物品;不要在车内随意走动、打闹。

5、车到站后,下车时不可拥挤下;在车行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下车,开关车门时不能妨碍其它车辆和行人通行;下车后,需横穿车行道时,应在确定没有车辆过往时,从车尾部穿行,切不可从车头部贸然通过。

6、机动车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须在车行道停车时,除救险外,乘车人须迅速离开车辆和车行道。

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每周不少于1次,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让学生详细了解交通规则。

2、严格落实学校路口安全值勤制度。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并严格执行学校门口及主要交通路口值班制度,要明确职责,安排好人员,实行无缝隙管理,在学生上学和放学的集中时间,必须有师生佩戴袖章值勤,疏导交通,监督学生按交通规则行走。

3、学校建立并落实学生上学、放学主要路段巡查制度。成立学校道路巡查小组,由分管领导带队,定岗、定人、定责任段,在学校门口至上车线路段内实行学校学校责任管理,安排专人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对学生在路上的交通规则遵守情况进行巡查,对违纪学生及时制止,尽心批评教育,做好相应记录。

4、在学校门口和学生比较集中的交通路口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机动车辆注意减速慢行,严禁机动车辆随意出入校园。

5、教职工,学生骑自行车要做到九不准:不准在上车线路段内骑车、不准“飚车”、“飞车”;不准多车并行;不准勾肩搭背;不准撒把骑车;不准倒骑车;不准在公路上赛车;不准骑车带人;不准在公路上停车玩耍。

6、夜自修结束后回家,路上尽可能保证两人以上同行,骑自行车回家,注意力要高度集中,骑速不可太快。

7、本岛住宿生星期六回家凭班主任签名后的离校出入卡才能离校,星期天返校,离校出入卡需家长签名。监督学生不乘坐不合格车辆和无合格手续车辆。

8、校外单位在学校举行的所有集体活动,主办单位要有专人维持秩序,学校负责监督检查。在活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学校有权责令活动中止;校内工程施工人员,要求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并定期接受保卫处的安全教育。

9、学生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应立即送医院及时抢救,并责任落实到人。

1、学校出操集会铃响后,各班按次序依次到指定地点集中,过楼梯须慢行,不统一踏步,班与班之间保持一定距离。

2、排队行进中集中注意力,不开小差,不讲空话,保持队伍整齐。

3、出操集会结束后,各班应按规定次序进教室。

4、学校各部门举行大型活动,须在活动三天前将《大型活动审批表》报校行政办备案,经学校行政办批准后方可举行。

5、大型活动组织部门应根据活动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明确安全工作负责人,向活动学生讲清安全注意事项。

6、举办大型活动必须建立应急预警机制,出现突发事件立即采取措施,避免事故扩大。

1、学校集体外出活动必须报县教育局比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组织。

2、动用车辆按公安局、交警队规定进行报批。

3、组织集体外出活动事先应充分考虑安全因素,拟订详细活动方案,制定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和应急预案,配备学校领导和足够教师带队。原则上多少学生出去,多少学生带回学校。

4、外出前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告知学生在活动中应当注意的事项。

5、外出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征和身体健康状况。

6、如发生意外事故,学校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搞好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是学校工作重点之一,也是全体师生员工的神圣职责。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重视他们在校内的安全,特别不能忽视他们在大量的常规活动中的安全问题,学校在近几年实行学生安全教育制度的基础上,制订了学生安全教育以及管理方面的若干规定,具体如下:

一、学校应该把安全教育作为常规教育来抓,有计划、有步骤地通过全校师生大会、班会课、医学专业课等多种渠道,对学生进行生存教育、应急教育、自救自护教育、自我防身及其它有关安全常识的教育。各班主任必须根据学校规定要求,针对本班实际情况,每学期分不同阶段进行有关安全内容的教育,以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安全防患意识。

1、高空安全。禁止学生在二楼以上楼层进行有危险性操作。如:攀登窗户、栏杆、楼顶等。禁止学生进行有危险性的卫生打扫工作,如站在窗外的遮阳板上打扫。在室内擦拭二楼及以上窗口玻璃、电风扇、日光灯等时,必须有专人保护。

2、交通安全。学生外出骑车或骑车上学时,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行车、主动礼让,不准鲁莽抢道,不准结群骑车耍闹。禁止学生骑摩托车上学。生活区来往教学区时,横穿公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观察车辆往来情况,从斑马线上通过,路上靠右行,不准结队并排行走,禁止相互推桑、吵闹。

3、用电安全。教育学生不玩弄和乱接用电设备,不私拉乱接电线、插座。寝室禁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电热水器等;教室禁插充电器。不去攀爬变压器、电线塔(杆)。不得进行有触及电线可能的活动。爱护墙上开关板、电风扇调速器,严禁用手敲打。

4、用火安全。学生不得携带任何火源及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到学校,不得在寝室、教室等场合私自燃烧任何物品或点蜡烛。使用蚊香要确保火烛安全,燃着的蚊香禁止放在床板上。禁放烟花、爆竹。严禁私自乱动消防设备设施。

5、食品安全。教育学生不买、不吃变质或有异味食品、三无产品,不买路边小摊无证食品。学生食堂要严把粮、油、菜进货渠道和质量关,注意清洁卫生,生、熟食品分开放置,谨防食物中毒。

6、集散安全。在集会、上下楼、就餐等集体活动中不拥挤,不起哄,有序进出,特别是在楼道、楼梯中不快跑,不推挤,不开动作性玩笑,上下楼道靠右行走。

7、场所安全。禁止学生在有危险的地方进行学习、生活、体育锻炼、娱乐等活动。禁止把动物带入校园。不得在床铺上跳跃、玩耍。严格遵守作息时间,熄灯后不得在寝室外逗留,禁止私自在外住宿及带人住在校内,晚上不准敞门就寝。禁止外出上舞厅、网吧。学生在校期间无论何时一律不准外出洗澡(到浴室除外)。

8、财物安全。要求学生有钱存入银行,身边尽量不带或少带现金,不将现金数目告诉他人,随手关好寝室门,做好防盗工作。学生不准带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禁带手机及其它学生不必要的通讯工具上学。

9、行为安全。教育学生不做有可能危及自身和他人身心健康的事情,不把社会人员带入校内,慎交朋友、网友。不得爬越校园的围墙(栏),不得携带水果刀、玩具枪等有危险性的物品。不得攀爬不属攀爬类的体育设施。

10、体育课及实验课安全。认真做好课前准备,活动时学生必须自觉执行《体育课常规》、《学生实验室规则》、《机房规则》。投郑铅球、铁饼、标枪等应照前顾后,注意安全,在有保护措施下进行。化学药品,如:强酸和有毒试剂类,要严格保管,谨防失窃。

二、严格学生临时外出请假制度。学生因事、因病外出的须有班主任或校医务室的有效批条,交给值周老师保管,特殊情况时还应有学生家长留条,并在规定时间内回校。如发现私自外出,将给予全校点名批评以上处分。旷课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三、严禁学生在校园内玩火,燃放爆竹、烟花。否则,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以上处分。故意纵火,一律开除,并交政法部门按刑事处分。

四、学生爬围墙进出学校的,视情节轻重,将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屡教不改者给予勒令退学。

五、学生未经请假不在寝室就寝、私下外宿的,视情节轻重,将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直至勒令退学。

六、学生上网吧,特别是周日晚上至周六晚上时间段内上网吧的,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屡教不改者将给予勒令退学。

七、学生之间的矛盾应反映给班主任与学生处解决。私自告知外面人,导致或叫人到校滋事,造成打架事件的,视其情节与后果,令其全额赔偿,并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直至开除。

八、学生要爱护公物。随意损坏公物,视情节1―3倍赔偿,故意破坏,除按3倍赔偿外,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直至开除。班主行负责教育并追缴损失赔偿,不追缴的,从奖金中酌情扣除。

九、后勤人员要定期检查校舍设施,严把学生食堂粮、油、菜进货渠道和质量关。确保楼道、楼梯设备的坚固,楼道、楼梯照明灯的更换;对漏水的'屋顶要及时安排修补,对松动的床铺、断裂的床板要及时安排修理、更换,上铺无栏杆的要给予装上,消除安全隐患。如工作没有尽职尽责,拖拖拉拉,造成伤亡事故或严重食物中毒的,将追咎有关人员的责任,扣除部分资金。

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每一位学生乘坐接送车的安全,避免出现安全事故,特制订如下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专门成立接送车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根据北镇市学生接送车专项整治会议精神,严把“三关”:即学生接送车辆准入关,接送车驾驶员聘用关,学生接送车制度落实关;做好“四定”:即定人、定车、定时、定点。

二、定人:学校根据学生乘车人数,将乘车上下学的学生分成几个路队,排出《学生接送车分乘规划表》、《教师接送车管理轮流表》,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三、定车:学校根据乘车学生的人数及分布情况规划线路,落实车辆,张贴接送车标志,协同签定学生上下学乘车责任合同,并由规定车辆具体安排接送。

四、定时:学校根据季节变化排出各个不同时间段的学生上下学时间表,保证接送车辆按计划时间有序运作。

五、定点:

(1)、学生放学,统一在指定地点排队,由值勤负责教师护送学生上车、放学,由接送车辆送到指定下车地点。

(2)、学生上学,根据学生乘车人数,将乘车学生分成几个片,每个片确定一个乘车地点,乘车学生由车长负责排队,有序上车。乘车学生不得随意选择乘车地点和其它车辆。

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是公共聚集场所,属于重点要害部位,其安全直接关系到学院的稳定和学生的生命财产的安全,是学院安全工作的重点。为了确保学生宿舍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1)学生宿舍内严禁焚烧纸张、杂物;严禁使用蜡烛、蚊香、酒精炉等明火设施;严禁使用电吹风、电饭锅、热得快、电热褥、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功率在200w以上);禁止在公寓(宿舍)内自炊。

(2)在学生公寓(宿舍)内,学生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拆移照明、供电、通讯等设施。

(3)学生不准在公寓(宿舍)内吸烟,学生公寓(宿舍)内不准存放管制刀具、器械,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及放射性物质等有害、危险物品。

(4)学生十点半之前必须回到宿舍,不得在外过夜,如有特殊原因必必须向辅导员请假,将假条存放至宿管值班室。十一点半准时熄灯休息,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5)在晚上就寝、休息时间和寝室无人的情况下,养成锁门关窗、切断电源等良好习惯。学生的个人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寝室内不要存放过量现金(限额100元/人以下);对搬出公寓(宿舍)的一切物品要经值班室核对登记。

(7)学生需增强消防意识,熟知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任何人不得破坏、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设施)。发生火警、火灾等灾害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报警、撤离现尝灭火等有效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点;发生刑事、治安等案件时,在场学生应保护现场,配合调查,及时向宿管值班室、保卫处及宿管科汇报,必要时,及时拔打报警电话。

(8)学生进出公寓楼,必须刷卡进出,未带一卡通的需登记姓名、班级、宿舍,进出时间等。

(9)学生不得引带校外人员进入公寓(宿舍),禁止私自留宿他人,严禁留宿异性。学院原则上不准学生家长、亲朋在学生公寓留宿,特殊情况确需留宿的须向系部申请,经宿管科批准后方可留宿。留宿造成的安全事故等问题由申请人和留宿者本人承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10)来访客人须在宿管值班室登记,交押有效证件领取会客单后方可进入宿舍,会客结束取回所押证件。无特殊原因女性不允许进入男生宿舍楼,男性不得进入女生宿舍楼(经宿管批准的工作人员除外)。无特殊原因,晚上熄灯就寝后,各宿舍禁止人员进出互访。

(11)为保证学生安全,维护学生利益及公寓的秩序,未经学生处批准,任何人不得在学生公寓楼内向学生提供有偿服务、从事经营活动或进行宣传活动。学生和公寓管理人员有权制止、拒绝,一经发现应立即向学生处和保卫处汇报。

(1)学生在公寓(宿舍)内使用计算机,带入带出宿舍时,须到宿管处登记,并自觉遵守国家和我院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安全用电规范,因违规用电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

(2)学生的贵重物品和现金,本人必须妥善保管,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储物柜及时上锁,防止财物丢失。发现被盗时,要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宿管、保卫部门。

(3)宿舍无人时,必须关窗锁门;严禁踢门翻窗;不许随便更换锁,不得将宿舍钥匙转借他人。

(1)在室内,走廊无端大声喧哗,打球.高声放音响或进行其他娱乐活动。

(2)在宿舍楼内乱张贴.乱刻画,污损宿舍或走廊墙面。

(3)私自调换门锁,拆搬床位.门窗。

(4)向窗外和楼道上乱倒污水.垃圾.剩饭剩菜;乱扔果壳,纸屑等杂物。

(5)在宿舍内从事租赁.修理,代售.代销等经营活动及其他收费性服务活动。

(6)宿舍夜间关门后,爬窗.翻门等进出宿舍。

(7)私自调换宿舍或将自己的床位转让或出租给他人使用。

(8) 宿舍脏乱,卫生检查不合格并未及时整改。

(9)未经批准留宿外来人员。

(10)在宿舍楼内吸烟。

(11)在宿舍内饲养宠物。

(12)擅自搬迁.拆换家具或其它公用设施。

(13)不按时熄灯休息,影响他人休息。

(14)无故迟归三次,一次迟归后拒不登记或以假名字登记。

(1)故意破坏家具、宣传栏等公共设施或挪公归私。

(2)浪费水电资源,情节严重。

(3)夜不归宿或迟归后拒不登记或以假名字登记。

(4)包庇责任人或隐瞒事实真相,影响工作人员调查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5)以上未列明事项参照学院学生手册中相关规定。

(1)在室内存放剧毒易燃、易爆、易腐蚀、具有放射性等物品,擅自使用消防器材,使用明火。

(2)宿舍内存放、使用违章电器(如使用电炉、电锅、电热杯、电热锅、电吹风、热得快、电热褥、取暖器、电饭煲、饮水机、应急灯、电烫斗以及未经批准的,功率大于200瓦的其他电器设备等)。

(3)多次夜不归宿或迟归后拒不登记或以假名字登记。

(4)在宿舍内打麻将、赌博或变相赌博。

(5)其他未列事项参照学院学生手册。

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安全工作始终是整个宿管工作的第一要务。各楼层生活老师、教官是安全工作的首要责任者;各班生活委员和各寝室室长兼任安全委员,负责各种安全隐患的发现、报告与防范,监督检查各种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水电安全

及时关水、关灯、关空调、关饮水机,禁绝使用任何违规私带电器。发现水电故障不得私自处理,应报告生活老师、教官,学校派水电工维修。

消防安全

宿舍楼区,严禁烟火,安全第一,从我做起。不得将火柴、打火机等火源带入宿舍,不许抽烟、点蜡烛、烧纸物,坚决消除一切火灾隐患。德育部要组织生活老师、教官学习消防安全知识、紧急救生常识等,必须演练掌握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的操作,定期检查更新各种消防设施。

财物安全

不将过多的钱物带入宿舍,贵重物品请交班主任管理。离开宿舍必须锁好门窗。特别是一层楼各宿舍要及时关锁窗户,严防任何人从窗户出入,相关寝室长要严把此关,绝无疏漏。

上下楼梯安全

在紧急集合、上下课出入等学生人流量高峰期,各楼层生活老师必须提前敞开大门、敞通疏散通道、打开楼梯照明灯并常备手电筒和应急灯,按时站在相应的楼梯口指挥疏导,及时化解各种紧急突发事件。学生上下楼要靠右行。同学之间要礼让三先,不得拥挤起哄。

值班安全

每天宿舍楼区值班老师必须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并做好值班记录。上课(含自习)期间学生不得回宿舍,特殊情况须持有班主任签字的假条,并详细登记后方可出入。外来陌生人员不得进入宿舍。

生活安全

宿舍是我们的共同家园,需要大家携手共建。同学们要学会生活、学会做人、学会与他人友好相处,要与人为善、与邻为伴,杜绝打架斗殴等事件的发生。不许窜床窜宿,严禁男、女生互窜宿舍。不得在宿舍、楼道、水房等地聚集吵闹、推桑起哄。寝室长要观察宿舍动态,化解矛盾,防患于未然,教育和引导大家逐步建立起积极向上、和谐健康的.人际安全关系。

1、开门及锁门时间:

早上:开门时间 6:00

锁门时间 7:10

中午:锁门时间 12:40

开门时间 14:00

下午:锁门时间 14:30

开门时间 20:30

晚上:锁门时间 22:00

注:特殊情况以临时通知为准。

2、所有住宿生必须准时出入宿舍楼,非住宿生不得进入宿舍楼。

3、上课(含自习、活动课)期间学生不得滞留或回归宿舍,特殊情况(生病等)须持有班主任签字的专用证明单,并进行详细登记后方可出入。

4、外来陌生人员确需入楼者,必须由生活老师、教官核实身份、履行登记手续,方可进入。

5、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员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杜绝闲杂人员滞留等。

集体住宿生活必须统一作息时间、统一规章制度、统一严格管理。因此,学校已制定和实施了关于宿管工作的一系列条例、办法、守则、职责等。为了进一步严格落实这些规章制度,我们将对那些集体观念差、严重违规违纪、屡教不改、不适合宿舍生活的同学给予严肃处理。重则责令停宿、退宿,给予校纪处分:

2、 不能和他人和谐相处、拉帮结派、闹矛盾、打架斗殴者;

3、 有喝酒抽烟、小偷小摸、自由散漫、不良习气者;

4、 窜床窜宿、高声喧哗、严重影响他人休息、引起公愤者;

5、 熄灯后放音响、违规使用电器、造成不安全事故者;

6、 恶意污染墙壁、损坏公物、造成严重后果者;

7、 生活自理能力极差、内务卫生状况长期得不到改善者;

8、 翻越门窗、围墙,造成恶劣影响者;

9、 其他严重违反宿舍有关规章制度者。

请同学们认真学习,切实遵守,不抱任何侥幸心理。我们对违规者将严肃追究,坚决退宿,毫不姑息。

员工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人是社会的财富,人身及财产安全对于每个公司、个人和家庭都举足轻重,影响极其深远,因此每个人都应关注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和态度。

本手册通俗易懂,规定了基本的安全条例,提醒所有员工防范可能的风险,以免对自已或他人造成伤害。

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请认真阅读本安全手册,并在实际工作、生活中遵守安全规则。

如果您对本手册有好的建议,请与公司人事行政部或安全主任联系,我们将不定期对此手册给予增补修订。注意保存此手册,离职时请交回人事行政部。

以下是有关的员工行为的注意事项,更多细节性的工作安全指引和管理规定将由您的主管与您共同学习掌握,这是您做好本职工作的内容之一。

· 避免将公司保密文件传真至酒店等公共场所;

· 员工在使用完保密文件或离开办公室时应将文件上锁;

· 员工离开办公室时应将存有保密文档的电脑关闭或设置开启密码;

·最后离开办公室者负责关闭所有灯具和电器,并确定办公室门已上锁;

·员工应将个人物品放置在安全的地方,并上锁;

·严禁未经许可在办公室内接拉电线、电源;

·使用办公电器时,应严格遵照使用说明;

·电源插座不得超负荷使用,发现插座电线发热,应及时通知电工处理;

·保证安全通道畅通,禁止吸烟;

· 如果有任何安全隐患,请立即通报主管或安全管理人员;

· 如有任何个人物品遗失或公司财物被盗情况发生,请立即通报保安人员或行政管理人员。

· 员工在上下班途中或外出办公时应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 因公驾车的员工应遵守交通规则,小心驾驶;

· 严禁无证驾驶、醉酒驾驶;

· 如有意外发生,请立即报警( 110 )或拨打急救电话( 120 ),并通知主管或行政管理人员,在偏僻地点发生意外时,更应注意个人安全。

· 在极其恶劣的天气情况下,应听从主管或紧急通知的指令;

· 雷暴、台风时应停止室外机器(电器)操作,在有避雷设施的工作场所内避护;

·在室外工作时 遇雷暴天气,不要将金属工具扛得高高的。

·在 雷雨中一旦感到头发竖起或皮肤有明显颤动感时,应立即蹲下;

· 携带护照(身份证)、机票及所有旅行资料,应将其复印件与原件分开存放;

· 将贵重珠宝饰品存放家中;

· 注意行程安排,与同事保持联系;

· 尽量不与陌生人搭讪,需帮助时尽量找巡警;

· 应酬中,严禁醉酒;

· 在酒店中,证实来访者后才开房门;

· 入住酒店或进入其它公共场所,应首先了解安全出口和灭火救生器材的位置;

· 所有意外事故,应保全一切已掌握的证物。

业务人员日常外访,当遇到竞争对手、客户的无礼行为时应:

· 事后 24 小时内直接向主管汇报事情经过,重大事情,应当即通报公司。

· 应行走于人行道,并注意周边闲杂人等,特别是尾随身后和蹲守路边的人;

· 上下班和外出应尽量避免走小巷或较偏僻的路径;

· 携带背包外出时,应将背包反背于胸前;

· 在外应避免与人争吵;

· 如遇陌生人搭讪攀谈,应尽量回避;

· 如遇他人威胁、恐吓,应立即通知工厂后勤主管;

· 如加班至零时以后,在无男同事护送回宿舍的情况下,可在工厂接待室或会议室休息,以免发生意外。

· 严禁在宿舍内从事赌博等违法活动;

· 严禁将公司宿舍大门钥匙交给非本厂员工使用或将寝室钥匙交给非同寝室人员使用;

· 如未携带钥匙而不能开门时,应寻求同宿舍员工的帮助,严禁随意破坏门锁;

· 入睡前应将房门拧上保险,严防盗贼进入;

· 不得在宿舍使用不合格的电器(指地摊、小杂货店购买的无任何质量保证的电器);

·不要将盛水的容器放在使用中的家用电器上方;

· 严禁在宿舍乱拉乱接电源;

· 外出时应切断宿舍内各种电器电源(包括:电灯、电热水器等)。

·不要躺卧在床上吸烟;

·石油液化气罐着火时,应使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捂盖灭火,并迅速关闭气阀。

· 按生产区域要求穿着工作服、工作帽和工作鞋;

· 如有疑问,请向主管咨询;

·严 禁携带手机、火种进入消防控制线以内生产区域;

· 了解将要进行的工作中所接触的危险化学品的情况和设备状况。

· 在进入特定操作岗位或进行特定操作前准备好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 遵守有关安全管理、安全操作规程;

· 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装备(如防毒口罩、防护眼罩、耐酸手套、风机等);

· 专心工作,严禁睡岗和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等;

· 严禁野蛮操作;

· 按工艺要求逐步操作;

· 检查和确认曾经出现过错误操作步骤和发生过事故的同类设备;

· 向主管汇报不安全状况和行为;

· 应注意生产区域中的各类警示标牌;

· 在使用设备前,最好对所使用的设备进行一次试运行,以确认其性能良好。

· 将使用过的工具放回指定的位置;

· 清洁工作区域,将生产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存放到指定位置;

· 封闭各类溶媒容器,关闭暂停使用的真空、物料管道;

· 将用剩的原料退回仓库或存放在指定位置;

· 做好交接-班工作,使接-班人员明了生产进程和设备状态等。

· 除非受过培训并由主管授权进行操作,否则不得单独操作任何设备,包括阀门在内;

· 未经主管许可,非维修人员不得进入设备内部;

· 所有设备(包括管道、容器等)不得超负荷运行;

· 如果没有关闸和释放残余能量,决不能开启各类观察孔、物料孔、人孔;

·生产时,反应釜的物料孔螺栓应全部拧紧;

·严 禁在设备运行的情况下拆除或堵塞保护装置;

· 严禁在带有搅拌、旋转、摇摆的设备未停稳的情况下进行理料或做清洁;

·开启和 关闭任何总前,应确定是否对其他岗位或部门会产生影响;

· 操作设备时不得打闹嬉戏或心不在焉;

· 不得敲击压力容器和乱动压力容器上的安全保护装置;

· 配戴劳动保护用品(如防毒口罩、防护眼罩、耐酸手套);

· 在旋转的设备旁,应注意工衣的下摆要扎紧或扎入工裤内;

· 专用货物提升机禁止载人;

· 危险化学品泄漏,应及时向主管报告情况,并采取正确的措施清理;

· 及时报告需要维修的项目;

· 所有事故必须向主管或经理报告;

· 遇见任何不安全或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时,应立即制止,如果无效,应立即向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除非受过培训并获得主管授权,否则不能进行机电设备维修;

·替换保护设施或安全装置时,应注意型号须相同;

·维修操作须遵守有关的检修管理规定;

·配戴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使用刀具时,注意刀锋远离自己的身体;

·禁止抛掷工具。

· 始终在工作地点旁放置一个完好有效的灭火器;

· 应及时清除和冷却动火产生的高温残渣;

· 在封闭空间进行动火作业时,应注意通风;

· 当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出现在动火现场时,应立即停止动火作业;

· 应采取措施以减轻动火作业对周边的影响;

· 严禁无证动火。

· 装卸危险化学品时应采取较妥当的方法,防止装卸过程中发生意外;

· 未经安全主任许可,不得使用机动叉车装卸危险化学品;

· 进入甲类桶装液体仓库和化学原料仓库的危险化学品包装应完好;

· 搬运危险化学品应使用专用工具,禁止在地上滚动搬运;

· 在进行任何接触危险化学品的操作时,应佩戴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 在封闭或通风较差的地点开启危险化学品包装前,应开启固定或移动通风设施;

· 危险化学品不慎溅到身上时,应立即到应急淋浴或其他水源处冲洗;

· 禁止长期将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敞开;

· 任何危险化学品必须有完整标识;

· 不得私自携带危险化学品出厂,不得随意将危险化学品存放在指定区域以外;

· 所有具有易燃、毒害、腐蚀性的危险废弃物必须送往环保站。

· 严禁乱动和破坏消防设施;

· 严禁在应急疏散通道中堆放物品;

· 严禁将安全出口锁住;

· 严禁在吸烟室以外的厂区吸烟。

· 工作中发生的所有事故必须即时向直接主管报告;

· 有效控制危险化学品泄漏,并采取措施驱散可燃气体;

· 就近使用身边的灭火器扑灭初起火灭,及时启动手动报警装置和向上级报告;

· 采取各种措施控制事故蔓延;

· 从最近的安全出口撤离危险区;

· 撤离时遇浓烟或异味气体,应用湿布掩住口、鼻迅速离开现场;

· 发生工伤不能上班时,应立即向主管汇报。

· 严禁湿手接触开关、电器设备;

· 严禁无证维修电气;

· 严禁操作挂有警示牌的电气开关;

· 发现电线电缆发热,应及时通知工程部;

· 未经授权,不得操作配电开关;

· 工作场所内不得私自接拉电源;

· 在切断电源进行维修时,应在开关处悬挂警示牌,必要时须挂保险锁;

· 电气维修完毕后,只能拆除自己设置的警示牌和保险锁。

· 从地板或低处提取物件时,应弯屈膝关节,使用腿部力量而不是背部力量提取物体;

· 尽量使用专用搬运工具,搬运重物时,应寻求他人协助,并注意协调配合;

· 搬运时应注意包装上的各种提示图标,并严格遵照执行;

· 搬运过程中应注意包装的完整性;

·在有积水的地面行走时,应特别小心滑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了施工现场、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生产培训、办公管理等环节的员工安全管理。

第三条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日常安全管理

第四条 实行外出登记制度。

(一) 员工出省办事、考查、学习等必须征得公司同意,并登记办事地点、往返时间,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必须电话告知未返回的原因及返回时间。

(二) 员工在上班期间若因工作需要外出办事,需征得部门领导同意,并应按时返回。

(三) 员工若因私事外出,需办理请假手续,严格执行请假制度。

(四) 员工去工地时,应向部门领导汇报,说明办事地点、出发时间及返回时间。

第五条 员工日常安全管理

(一) 员工去工地(或电站)时,所派车辆应指定带车人,带车人应了解司机的状况及情绪,督促司机出车前对车辆进行检查。

(二) 带车人在路途中,应监督司机行车是否按《车辆安全管理办法》执行,若有违反,立即制止。在行车过程中,应提醒司机中间休息,不能疲劳驾驶。

(三) 员工去工程施工现场后,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办 法”,保证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四) 员工外出时,不要让不认识的人照看行李;不要与生人接触;不要凑热闹而发生不安全现象。

(五) 员工外出时不宜过多携带现金,做到重要证件及现金不离身,不与陌生人谈经济话题。

(六) 员工外出时,不要给陌生人带行李,以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七) 员工外出时,晚上不宜出门,不要给陌生人开门。严禁与陌生人赌博、酗酒及其它活动。

(八) 员工上、下班时,不要与机动车抢道,应严格执行交通规定,走人行道,不闯红灯;上、下车应小心,防止被盗、被抢事件的发生。

(九) 员工下班后不准参与聚众赌博、酗酒闹-事,杜绝其它不正当行为的发生。

(十) 员工不能与不三不四的人员接触。不能进行任何违法、违纪及不正当交易。

第三章 施工现场员工安全管理

第六条 施工现场夜间不允许职工外出,特殊情况需经值班领导批准,女工晚上外出时一定要有男员工陪同,不能在外时间太长,员工必须在22:00点之前返回到规定地点。

第七条 现场安全管理

(一) 公司各部门(含水电站,一下略)要经常对现场人员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学习,要求员工熟练掌握相关安全知识。

(二) 员工在工地检查工作,必须遵守工地各项安全规定。任何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安全帽。

(三) 起重设备下面严禁站人,为防止起重设备吊装时误伤人员,起重设备工作时在其周围装设临时遮栏或设立告警标示。

(四) 生活用电及现场施工用电电源必须有明确标示,应按要求安装漏电保护器。不准使用明火炉具,不准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如有特殊需要,电源故障处理时应由两人进行,严禁一人进行带电作业。

(五) 在有危险的.区域设警示牌,防止人身坠落事故。

(六) 严禁在宿舍聚众赌博、酗酒,不得带周边闲散人员在本单位逗留。

(七) 公司各部门定期开展安全防火大检查、防火设施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在重大活动或节、假日期间做好防火、防盗安全工作。

(八) 定期对办公、生活区进行灭虫工作,定时检查食堂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保障食品安全。

(九) 食堂液化气罐在使用完后,须及时关闭阀门,要经常检查通气管的完好性,液化气罐应存放于太阳不能直射到的阴凉通风处。

第四章 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

第八条 车辆的安全管理

(一) 车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才能投入使用。

(二) 公司车队应建立健全机动车辆的技术检验和安全检查制度,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 公司车队应建立健全车辆的维护、保养、检修制度。驾驶员每次出车前必须检查车辆的状况,做到无故障出车。

(四) 所有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及警示牌,消防器材必须随车保存完好,并按规定进行周期检验,车上不准存放易爆物品。

(五) 高速公路应按车道标识的速度区间行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规定的车速。

第九条 驾驶员的安全管理

(一) 驾驶员必须有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试合格,领取驾驶证,方准驾驶机动车辆,驾驶员不准驾驶与驾驶证不相符合的车辆。

(二) 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及交通法规,严禁违章驾驶。

(三) 新调入公司的驾驶员,须经全面考核合格,方能调入。

(四) 驾驶员在出车前必须系好安全带,副驾驶座位也需要系好安全带,做好一切安全防护措施。

(五) 驾驶员在出长途期间必须每日及时向办公室汇报,办公室应做到及时了解车辆动态,以保证各种突发事件的应变处理。

(六)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1、 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2、 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3、 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4、 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5、 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6、 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2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7、 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第五章 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

第十条 生产运行管理

(一) 生产运行单位员工必须熟练掌握《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的有关部分及发电厂有关规程规定。

(二) 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合格、齐备。

(三) 任何人发现有违反电业规程及规章制度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工作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四) 运行人员必须熟悉电气设备。单独值班人员或运行值班负责人还应有实际工作经验。

(五) 现场工作,运行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应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安规规定的安全距离。

(六) 经本单位批准可以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人员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进行其它工作,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

(七) 水电站运行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工作人员工作时应有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

(八) 雷雨天气,需要巡视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九) 厂内进行操作时应严格按工作票执行,若有疑问时停止操作,等疑问解决后才能继续操作。

(十) 所有电气设备标志清晰、明确,编号齐全。

(十一) 在电站工作,不论停电与否均需填写工作票,不允许无票进行任何工作。

(十二) 防止人身高空坠落事故。检查水电站所有井口封盖,前池、尾水池等危险的地方应设警示牌。

(十三)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以下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

(十四) 送出线路停、送电均应按照值班调度员或线路工作许可人的指令执行。严禁约时停、送电。

(十五) 工作场所的照明应该保证足够的亮度。在操作盘、重要表计、主要楼梯、通道、调度室、机房、控制室等地点,还应设有事故照明。

(十六) 发电厂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救火,消防器材配备应齐全。

(十七) 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凡在离地面2m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视为高处作业。

(十八) 使用梯子应坚固完整,梯子不易绑接使用。

第十一条 培训期间的安全管理

(一)培训期间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严禁吸毒、贩毒等危害社会行为的发生,一经发生立即开除并移交司法机关。

(二)学员必须严格遵从培训单位的工作安排和课程安排,遵守工作纪律,不能以任何理由与培训单位领导、师傅吵架,更不能打击报复。

(三)严禁从事或参与酗酒、聚众赌博、打架闹-事等违法犯罪活动。若发生上述行为,公司可依据本管理办法,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辞退。

(四)学员进入水电站进行实际技能培训时,必须遵守本电站各种规章制度及规定。听从培训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不准随意走动。

(五)学员在电站学习期间,只能参加指定的工作,不能独立进行任何与运行设备有关的工作。

(六)学员外出必须请假,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七)学习期间,不准随便乱动设备,不得擅自进行任何操作。

(八)若在现场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当值值班长,不得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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