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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案内容(专业19篇)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案内容(专业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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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案集合

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机关各股室及委属各单位必须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1.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各单位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好工作部署落实,确保该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2.要健全工作网络。完善排调工作网络,充实基层排调力量,做到排调力量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分布,真正实现全覆盖。

3.建设台帐一体化制度。各单位要按时上报摸底表(各半月一次)并做好归帐存底。

各单位要利用五天时间,采取集中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面排查,并建立台帐。实行“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化解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二是定期排查和滚动排查相结合,按规定时限上报综治办。

1、对已经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认真分析,制定切实有效的调处措施,明确调处责任人,提出化解时限。

2、要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化解矛盾纠纷。

3、要落实跟踪问责,对化解了的纠纷要及时销案。对未化解的纠纷要进行深入分析,提出新的化解举措,对跨区域跨行业的矛盾纠纷,可。

报告。

上一级综治部门协调解决。

1.建立考核考评联动机制。

2.工信委综治办将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股室、委属各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结果进行通报。

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案范文

随着现代社会信息化水平的快速提高,对档案的开放利用工作既带来了机遇,也带来了挑战。而信息化环境下档案开放利用对经济水平产生了更大的影响力。为了增强档案开放利用水平,提高经济效益,在分析信息化环境下档案开放利用时,必须要站在实际效益的基础上进行分析,保证了档案开放利用的安全性,提高社会经济效益。

(一)多维性。档案信息资源的开放利用具备多方面的作用。比如企业可以利用产品档案,根据档案中所提供的产品数据,进行产品的再生产。同时在开发改善技术和产品时,也可以作为科学的参考依据,另外,在将产品档案投放技术市场时,产品档案可以作为技术转让和投资等。档案信息资源开放利用的多维性,主要是由于信息化网络的快速发展,提高了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率。档案信息的共享性,使档案开放利用效益具备着多维性,可以实现有效的经济效益。

(二)间接性。档案的开放利用并不能直接创造财富价值,但是开放利用的档案资源信息却是创造财务价值的重要因素,其创造的实际效益具备着间接性。企业通过财务档案信息,进行企业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财务报告没有具备明显的效益,但是企业在作出决策信息时,能够根据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制定,保证了决策的正确性和准确性,为企业带来了更多的经济效益。

(三)长效性。档案保存的信息资源具有长久性,并有着长期和短期的保存价值。在开放利用保存的档案时,主要是为了更好地应用档案本身所具备的价值。档案信息在保存时期,一直具备着开放利用价值,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四)可扩散性。档案信息资源具备共享性,能够间接地利用档案,使多个使用者可以直接和间接地使用档案信息,其本身所具备的可扩散性推动了企业更好地发展。

(五)档案开放利用与总体效益具备着不可分性。档案开放利用效益,包含着总体效益。总体效益和档案开放利用效益是无法分离的。

(一)档案数据的开放利用,没有结合档案的实际效益。档案管理部门在了解档案利用情况时,只是统计几个利用数据,没有对档案信息资源的开放和利用进行全面分析,只是统计利用档案的人数、档案卷数、页数以及复印数据等,而这些无法更好地反映档案开放利用情况,而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也难以反映。全面收集档案的利用数据,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统计档案的利用情况,但是却不能为经济效益带来促进作用。

(二)档案的开放利用没有得到更好的反馈作用。通常在查阅和利用档案时,相关查阅人员在填写单位、姓名和相关资料、身份号码之外,还要填写档案开放利用目的。但是一部分人员并没有重视档案反馈的重要性,只是寥寥数字解释档案开放利用目的,比如工作需要等。没有深入了解档案信息,使档案失去信息反馈作用,导致档案的开放利用失去了本身的利用价值,降低档案的实际经济效益。

(三)档案开放利用有一定的实例,失去利用价值。有些地区档案部门重视档案利用信息的反馈作用。在收集有价值的档案时,也存在着相关实例。但是相关实例只是作为档案目标管理认证和达标的依据材料,使档案开放利用具备了实例后,没有汇编进入社会,无法有效地开放利用档案信息资源,无法充分发挥档案的利用价值,降低了经济效益。

(四)档案编研工作无法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开放利用的需求。一些档案部门没有全面了解档案资料,无法充分开放利用档案资源。

(一)掌握档案开放利用的实际效益,能够掌握档案的利用价值和作用。在了解档案的实际效益后,档案所呈现的文字、图表等历史记录,使档案具备了利用价值,对社会和企业的经济效益提高能够起很大作用。

(二)掌握档案开放利用的实际效益,有利于鉴定档案工作。在保管档案的时间上,主要分为:长久、长期和短期三种保存时间。当档案保存时间到了规定的保管时间后,就需要相关人员对档案进行有效鉴定,确定档案的实际效益,以此确定档案是否进行销毁,还是将档案的保管时间进行延长。当档案具备较高的实际效益,利用频率高,利用时间长,这时此类档案在到规定的保管时间后,应该将保管时间进行延长。当一些档案仅有较低的利用效率,没有保存价值时,这类档案既使没有到保管时间,也应该将档案保管时间缩短。对档案的实际效益进行调查和分析,提高档案工作的鉴定效益,增强档案工作的利用价值。

(三)掌握档案开放利用的实际效益,能最大程度地发挥出档案的开放利用价值和作用。工作人员在调查和收集档案的实际效益时,社会、市场和企业对档案开放利用有需求,工作人员可以进一步进行了解,获得用户开放利用档案的心理情况。这时工作人员可以改善档案开放利用服务形式,扩大档案利用范围。而相关人员在利用档案时,也可以更好地了解和掌握档案的实际情况,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充分发挥档案的利用价值,促进社会的经济效益。

(四)全面掌握和了解档案开放利用的实际效益,有利于编发档案利用实例,增强档案宣传水平。在全面了解和调查档案利用的实际效益,获得档案开发利用实例时,将档案的开放利用价值进行充分体现,并有效筛选这些档案实例,对筛选出的实例进行整理,然后编制成小册子,对部门所有人员发放,使所有人员全面了解档案的作用,增强人员认识档案的重要性。小册子能够加强对工作人员档案开发利用价值的宣传和教育工作,使工作人员通过档案开发利用的实例,了解档案,充分发挥档案的实际作用,推动社会和企业经济效益。

(一)工作人员要做好档案查阅和借阅的登记工作。使用者在档案馆查阅和借阅档案时,做好查阅和借阅的登记工作是不可忽略的。在登记工作中,工作人员首先要认真负责登记,按照登记项目内容,认真填写借阅和查阅的目的,不可遗漏填写内容。其次,使用者在填写查阅和借阅档案的资料时,要仔细填写,尤其是查阅和借阅的目的。比如在填写工作需求时,应该填写某一项工作需要参考。同时要将档案在某项工作中起到的作用和效益进行填写,这样有利于为档案的实际效益提供有力的线索,并确定档案是否应该进行跟踪和调查。

(二)建立有效的用户联系制度。在查阅和借阅档案时,通常是不会直接产生效益的,尤其是经济效益。只有档案得到实践应用后,才能产生实际效益,而这时就可以显示出档案的实际利用价值,档案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就会体现出来。这时,就需要建立有效的用户联系制度,及时获取档案的利用信息。将用户的姓名、公司地址、联系电话以及邮箱等进行登记,便于与用户取得相关联系。而档案部门也可以将自身的联系方式告知用户,用户可及时与相关人员取得联系,并将档案利用信息及时反馈。另外,档案部门也可以定期开展座谈会,加强工作人员与用户的沟通和联系工作,这样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改善档案开放利用工作的方法和服务态度,为社会、企业和个人提供更好的服务,提高整体的经济效益。

(三)积极开展档案利用的实地调查和电话采访工作。相关工作人员可以按照用户查阅档案时登记的资料,及时进行实地调查和电话采访,全面了解和掌握档案开放利用效果所产生效益。这样可以节省用户通报档案利用效益的时间,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主动上门服务,及时掌握和了解档案开放利用后所带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此更好地促进档案的使用,为社会带来有效的经济效益。

(四)及时发放有效的档案开放利用信息反馈表。用户在查阅和借阅档案后,档案部门可以给用户发放档案开放利用的信息反馈表。在信息反馈表中,要将用户的姓名、单位、时间等进行说明,同时将用户查阅和借阅档案的案名进行填写,并将档案开放利用后带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重点写入反馈表中。在信息反馈表中,最重要的就是详细具体描述档案信息所带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所产生的效益描述中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事物以及人物等因素。

(五)及时编发档案开放利用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实例。在编发档案开放利用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实例后,要将实例及时重返社会。这样社会公众可以了解档案的重要性,而档案的作用和价值也可以得到更好地宣传。档案的作用和价值在得到社会公众的认识和了解后,社会、企业以及个人就可以更好地利用档案,将档案的作用和价值充分体现出来。相关部门领导在看到档案开放利用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实例后,能够加强对档案开放利用的关注,使档案工作可以得到顺利开展。而这时档案的作用和价值就可以得到较好发展,更好地服务社会和公众,促进社会和企业更好发展,提高经济效益。

(六)充分发挥电子化档案的作用和价值。电子化档案能够确保档案的质量和安全,同时可以节省纸质档案老化采取人工修复而产生的费用以及降低档案复印费用。在开放利用档案时,用户可以登陆网址,同时要输入相关的身份验证,才能进入档案系统,在档案工作中,只需要投入较少的资金,便可获得巨大的经济效益。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确保xx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持续稳定,按照府谷县综治委《关于印发府谷县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府综治委发〔2020〕4号)文件精神,经镇党委研究,决定从5月21日起至2020年底在全镇部署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系统思维,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工作,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和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最大限度消除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

1.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2.谁主管、谁负责,归口调处;。

3.预防为先,综合施策,多元化解;。

4.依法处置,有效管控,确保稳定。

三、工作目标。

调解组织网络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力争实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复杂纠纷不出县”,确保不发生重大“民转刑”命案、个人极端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四、组织领导。

成立xx镇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人大主席、副书记任副组长,各村包村领导、派出所、司法所、学区、团委、妇联、民政办、信访办、扶贫办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综治办负责日常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5月21日至6月30日)。

1.制定工作方案。镇综治办会同维稳、信访、派出所、司法所、学区等部门,紧密结合我镇实际,研究制定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各村就本村开展专项行动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抓好落实。

2.全面摸底排查。各村、各有关单位组织动员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力量,要逐村、逐单位、逐户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集中排查,全面做好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对矛盾纠纷多发的地区、行业和领域,特别是涉及脱贫攻坚、教育医疗、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经济债务、征地拆迁、非法集资、涉军维权、交通事故、劳资关系、物业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要加大排查梳理工作力度,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的苗头隐患,做到底子清、情况明。要及时了解基层社会动态,掌握我镇特殊人群,特别是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反常人员及性格偏执人员的思想状况和近期动态,确保矛盾纠纷及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全覆盖、无盲区、无遗漏。

3.建立工作台账。对本次开展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工作实行登记建档、销号制度,对所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重点人员和不稳定隐患,逐件逐人登记编号、建立台账,列出详细清单,分类动态管理,做到矛盾纠纷自排查、受理、登记、交办、承办、办结到销号各环节有机衔接,确保每件责任可溯。

(二)重点攻坚阶段(7月1日至11月30日)。

1.认真分析研判。各村、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日排查日报告、周研判周交办”工作制度,各村每日将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上报镇综治办;镇党委将每周进行集中分析研判,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归口调处原则,依据研判情况进行分类归口交办。各综治委成员单位,对本行业本系统的矛盾纠纷也要严格落实“日排查、周研判”制度。

2.制定化解方案。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能及时化解的立即化解;对一时难以化解的,由各责任主体逐一分析研究,逐一制定化解方案,逐一落实包抓领导和具体化解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化解措施和时限。对疑难复杂纠纷、特殊重点人员,要实行领导包案,一案一策,一个班子,一包到底,确保矛盾问题解决、隐患消除,实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矛盾不上交,问题不拖延。

3.扎实有效化解。要坚持从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入手,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充分运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方式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工作。镇各分管领导、包村领导、驻村干部要进一步落实接访、约访、下访工作制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大对社会闲散青少年的教育、关爱、监管及对特殊人群的管控工作力度,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发生。要充分发挥综治维稳中心、治保会、调委会等基层综治组织优势,各村要积极组织网格员、村民小组组长、中心户长等进村入户,广泛开展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及时调处矛盾纠纷。要积极引导激励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及化解工作,大力推进基层综治维稳中心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站)建设,配备心理辅导人员或者引入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咨询师、社会工作师等专业队伍,加强对特殊人群心理辅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提高社会矛盾化解效果,切实防范和管控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和个人极端案(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4.落实稳控措施。对容易激化升级或者涉及面广的重大矛盾纠纷,各责任主体要提前制定管控预案,严格落实包抓责任和管控措施,确保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事件,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案(事)件、规模性赴省进京聚集上访、越级上访、进京非正常上访和重大治安、刑事案件。

(三)巩固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1.查漏补缺。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对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活动进行“回头看”,对我镇辖区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不断巩固集中排查化解工作成果。

2.检查验收。由我镇成立联合督导组,对各村、各有关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排查细致、化解及时、稳控有力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摸排工作不细致发生遗漏或化解、稳控措施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有关单位相应成立集中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各有关单位负责人要身体力行,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检查,全面掌握本地区的重点矛盾纠纷、重点人员和不稳定问题隐患,经常深入村组、各有关单位了解情况,推进排查化解工作,尽责尽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确保此项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形成各负其责、合力攻坚格局,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考核问责。我镇将此项工作纳入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对领导不重视、工作落实不力,导致矛盾纠纷问题突出、发生重大案(事)件的村组和单位,视情况予以通报、约谈、挂牌督办、提出处分建议;对因矛盾纠纷排查不深入、化解不力导致案事件多发、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或者发生重特大案事件的村组和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人的责任。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案集合

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机关各股室及委属各单位必须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1.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各单位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好工作部署落实,确保该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2.要健全工作网络。完善排调工作网络,充实基层排调力量,做到排调力量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分布,真正实现全覆盖。

3.建设台帐一体化制度。各单位要按时上报摸底表(各半月一次)并做好归帐存底。

二、进一步加大重点突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各单位要利用五天时间,采取集中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面排查,并建立台帐。实行“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化解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二是定期排查和滚动排查相结合,按规定时限上报综治办。

1、对已经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认真分析,制定切实有效的调处措施,明确调处责任人,提出化解时限。

2、要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化解矛盾纠纷。

3、要落实跟踪问责,对化解了的纠纷要及时销案。对未化解的纠纷要进行深入分析,提出新的化解举措,对跨区域跨行业的矛盾纠纷,可。

报告。

上一级综治部门协调解决。

1.建立考核考评联动机制。

2.工信委综治办将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股室、委属各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结果进行通报。

附送:

方案。

边界地区稳定是社会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化解边界矛盾纠纷,是时代赋予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今年6月27日省司法厅联合省司法厅在省市召开了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工作第一届年会。为贯彻落实此次年会和两省司法厅《关于加强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努力创建平安和谐边界的意见》文件神,全面推进我市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

方案。

如下:

一、目标任务。

在边界地区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工作作为平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总体规划,制定具体目标,明确相关任务。通过建立健全地方党政领导,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边界地区广大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采取积极预防、快速调处等各种行之有效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减少边界矛盾纠纷的发生,把边界地区的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边界、解决在萌芽状态,实现边界地区长期和谐稳定,促进边界地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网络。各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要在巩固完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对现有的边界联防联调组织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调查分析。凡未建立或虽然已建立但工作不正常的,要主动与毗邻单位沟通,尽快建立健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的三级联防联调组织网络,尤其要抓好县(市、区)和乡镇(街道)两级联防联调组织建设。

1.接边县(市、区)建立联防联调工作委员会。重点研究、部署和推动联防联调工作的全面展开,协调和协助调处跨界纠纷。

接边乡镇(街道)建立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实行主任轮值制度,具体负责跨界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和调委会的日常工作,并管理、指导村居(社区)联防联调组织开展工作。

3.村居(社区)建立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村(社区)调解小组。主要是及时化解纠纷和隐患,随时沟通双边情况,向上一级联防联调组织移交案件、汇报工作。

(二)建立健全联防联调工作机制。边界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建立健全综合配套、运转协调的联防联调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级联防联调组织的作用和效能。

1.建立健全边界矛盾纠纷联合排查机制。定期研究、分析边界地区矛盾纠纷的规律特点,针对不同季节、不同区域的矛盾纠纷,加强联合排查,村居(社区)每半月排查一次,乡镇(街道)每月排查一次,县(市区)每季度排查一次,并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分析报告。双边做到同部署、同调度、同开展、同预警。

建立健全边界矛盾纠纷联动调处机制。通过搭建县、乡、村三级联动平台,建立对接机制,对联合调处边界矛盾纠纷实行相对统一的调度和管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联动调处活动,落实长效机制,在接边部位真正做到调处一批,防范一片。针对传统节日和民族节日、农忙时节等敏感时段共同进行重点防控,提前介入,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

3.建立健全边界联防联调工作联谊交流机制。边界地区双方政府及司法行政部门要签订边界地区联防联调协议书,毗邻的基层乡镇、村要签订睦邻友好公约。边界地区司法行政部门和人民调解组织要通过建立年会、联谊会议制度等途径,定期召开会议或相互走访,加强沟通,交流感情,促进协作,增强团结。

4.建立健全双边信息资源联网共享机制。要通过建立qq群、视频对接交流系统、互送信息简报等方式,实现接边地区矛盾纠纷信息联网共享,确保双边联防联调工作“联得紧,推得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司法局要高度重视,把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摆在重要位置,实施“一把手”工程,加大组织协调、经费保障和工作支持力度。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努力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政策措施到位、工作保障到位。

(二)全面推进。各县(市、区)要积极主动与毗邻单位对接联络,建立相应对接联防联调组织,稳妥开展边界联防联调工作。无省界的其他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参照边界联防联调的做法和要求,研究制定实施方案,主动部署开展跨市、县(市、区)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工作。各县(市、区)要在201x年9月底前完成三级联防联调组织机构网络,并于10月10日前将有关情况报市局基层科。各县(市、区)要每季度综合上报跨省、市、县边界矛盾纠纷的排查预防、联合调处情况以及调解的各类纠纷案例,每半年上报工作小结,每年12月10日前上报全年。

工作总结。

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案范文

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举措。实践证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是变被动为主动,变滞后为超前,变消极为积极,防止矛盾激化,维护稳定的有效途径,应该而且必须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为使这项工作能够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力度,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和各村调委会的中坚力量,全面掌握了解我镇存在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尽最大努力杜绝群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不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坚持依法调处,保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的原则。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为我镇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组,由镇长***同志任组长,副书记***同志任副组长,有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各村、镇直各单位都要明确专人负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1、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就是第一个接待矛盾纠纷的人员必须负责落实该矛盾纠纷的受理、登记、汇报工作。凡属村委会辖区内的纠纷,村委会必须明确专人进行调处。但如果调处未能达成协议,可上交镇调处。重大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由镇党政班子领导包案处理,需要上报县的,要及时上报办理的进度和结果。

2、定期召开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及时解决当月发生的矛盾纠纷。因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3、领导接访制度。在工作日期间,每天至少有一名党政班子领导成员在镇信访办值班,负责接访,并及时进行交办,限期结案。

4、信息报送制度。村委会、镇直各单位每半月要书面向镇领导小组报告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镇领导小组每半月也要向县报告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遇有突发性、群体性和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随时向镇政府汇报,镇政府根据情况向县政府汇报。经排查没有发现矛盾纠纷的,也应当记录在案,并实行零报告。

5、重大矛盾纠纷领导包案制度。对去县及县以上越级上访、上级部门要结果的案件实行党政班子成员包案制度,并限期解决。

1、强化部门责任。镇直各部门要切实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做好本单位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2、强化基层责任。要大力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党支部、村委会要有专人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治保会、调解会要把排查调处工作纳入工作职责,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使每一起矛盾纠纷都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化解。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县委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推动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化解,最大限度降低社会风险隐患,消除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实现全镇社会持续和谐稳定,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根据县委政法委《全县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攻坚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县委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认真负责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实际困难,集中力量解决老问题,化解新矛盾,全面深入排查调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从即日起至年底,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攻坚行动,对影响全镇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进行全面深入排查,着力从源头上防止因矛盾纠纷引发的刑事、治安案件,特别是命案、个人极端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一少两降三提高”。

三、

实施步骤。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担当,明确职责任务,全面深入细致开展工作。此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攻坚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和安排部署阶段(2020年4月1日至10日)。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要把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攻坚行动作为平安建设、社会治理、维护稳定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与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精心组织推动,研究具体实施措施,广泛宣传,动员群众将隐藏的矛盾纠纷趁早摆到面上,及时调处化解,防止“小矛盾”演变成“大纠纷”,切实做到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早发现、早排查、早化解,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全面摸排阶段(2020年4月11日至4月20日)。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按照市县工作安排,在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相关工作前提下,全面排查梳理各领域矛盾纠纷。一要重点排查因疫情影响导致经营困难引发的劳资矛盾、债务纠纷,以及征地拆迁、工资拖欠、经济纠纷、医患纠纷、环境污染、土地纠纷、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易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或集体上访的民生类、涉众型矛盾纠纷。同时要加强对公共安全、出租车、寄递物流等行业领域隐患问题的排查。二要重点排查失业职工、失地农民、城乡贫困家庭等特殊困难人群,以及刑满释放人员、精神障碍患者、缠诉缠访等重点人员,特别要将婚姻家庭、婚恋情感等容易引发家庭和邻里关系的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梳理,纳入化解处理范围。三要重点围绕易发生问题的经济困难、生活不幸、夫妻不和、单亲再婚、家庭暴力、上门女婿、买卖婚姻、伦理关系复杂等重点家庭,以及参赌吸毒、前科劣迹、极端心理、暴力侵向、家庭不和、生活失意、婚外恋、不良行为等重点人员,逐一排查掌握到位。

(三)专项化解攻坚阶段(2020年4月21日至12月10日)。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要坚持“边查边调,调处结合”的原则,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要区别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因事而宜,制定化解措施,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调动群防群治队伍和网格长、网格员积极性,认真履职尽责,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对一般性矛盾问题,能当场调解的当场调解,定期组织回访;

对重大矛盾要紧盯不放,及时成立“一对一”或“多对一”的调解专班一抓到底;

对群众反映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问题要立即解决;

对诉求合理,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明确的,要及时汇报和衔接有关单位推动解决;

对生活确有困难的要及时汇报镇党委采取政府救助、社会救济等方式,解决其基本生活保障。对于一时解决不了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镇村两级领导包案化解的方式,集中攻坚。各村(社区)要积极主动履职尽责,推动问题妥善解决,坚决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四)全面自查。

总结。

阶段(2020年12月11日至20日)。各村(社区)和镇属各单位对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攻坚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提炼专项行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健全完善多元化解机制,推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仲裁的衔接联动。对于专项行动中发现的不足和短板,及时分析研究对策,要善于总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完善工作会、清单化管理、交办督办、领导包案化解等制度,共同做好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调解,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和恶性命案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上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党委政法委员为副组长,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负责人和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村(社区)要迅速行动,明确职责任务,确保专项行动有计划、有步骤推进。

(二)加强协调联动。镇综治办要统筹发挥好派出所、司法所、村“两委”力量,发动镇村群防群治队伍积极性,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作为专项行动最实际、最及时、最急需的工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防、排查、评估、化解工作机制,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多渠道解决争端的工作机制。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剖析问题症结,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联合各方力量及时予以调处化解。

(三)健全长效机制。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要着力完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排查化解长效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和完善矛盾纠纷总体分析和预判制度,对重大矛盾问题和涉稳事件要及时汇报镇党委,不得瞒报、漏报、误报、迟报。镇综治办要坚持台账管理和销号制度,对排查出的重大社会矛盾和信访问题,要严格落实包案领导化解制度,逐一落实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最大限度把问题排查在初期、人员稳控在当地、事情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荫芽状态。

这篇范文太高大上了。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案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应对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的职能作用,根据《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应对金融风险,促进富民强市”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方案》,现就在该活动中开展专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和依托,突出“一个重点”(在抓好一般性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金融危机引发的新型矛盾纠纷的预防、排查和化解),综合运用“五种手段”(三调联动、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制宣传),通过“三个强化”(强化矛盾纠纷调解职能、强化安置帮教措施、强化重点人群监控),实现“两个提高”(提高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化解矛盾纠纷特别是因金融危机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的能力、提高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的不利影响,为确保湘潭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1.宣传动员阶段(1-2月)。

各县市区司法局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重大决策部署,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联系人,并将名单报至市局。积极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宣传发动,广泛动员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工作者、法制宣传员等积极投身到专项活动中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各类媒体,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宣传发动,使之既有强大声势而又富有成效。

(1)大力调解党委政府十分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注意改革、发展中因政策和措施出台引起的利益关系调整出现的矛盾纠纷,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土地征收补偿、拆迁安置、土地承包流转、村务管理、企业破产改制重组以及借贷融资等方面的矛盾纠纷。

(2)大力调解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群体性上访的矛盾纠纷,尤其是经济、金融领域内的矛盾纠纷,及时排查出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隐患和企图煽动闹事的重点对象,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对策,稳控和消除隐患,真正做到“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

(3)大力调解重要时期和政治敏感期矛盾纠纷。今年是多重敏感时期,要适时组织重大节日、重要会议期间、政治敏感时期和季节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关心关注敏感人群和重点对象,确保各个时期的社会稳定。

(4)大力调解常见性、多发性的民间纠纷。对于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损害赔偿、生产经营等纠纷,要纳入各级调解组织的工作视线,积极调处,及时化解,做好跟踪回访,防止民转刑事件的发生。

3.总结表彰阶段(12月)。

各县市区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及时上报市局,全市将适时进行总结表彰。

(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和“三调联动”职能优势,强化调解基础,筑牢防范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

一是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坚持全市各级调解组织一月一排查,两节两会、五一、十一组织集中排查,三月份将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月”,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组织干部下基层,与广大基层调解人员一起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对不稳定因素进行地毯式摸排,做好矛盾纠纷的预测和突发事件应急对策,掌握工作主动权。

二是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治理。重点排查梳理涉及房市、股市、企业停工破产、规模性裁员、农民工返乡等引发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和问题。对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要运用“三调联动”机制,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共同做好调解工作,防止矛盾纠纷扩大升级;对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纠纷,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支持,妥善加以解决,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

三是深入推进“三调联动”工作发展。要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调解工作体系,要根据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的新特点,组织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广大人民调解员调处新型矛盾纠纷的能力,提升人民调解的公信力和法律效力;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逐步规范所在地公、检、法机关人民调解工作室,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充分发挥诉前引导人民调解、诉中委托人民调解、诉后执行和解调解、治安行政调解移交或联合调解等模式在化解经济纠纷中的作用。

一是围绕“法律服务百千万工程”和“法律服务牵手十大重点工程”,拓展服务领域,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行业的市场优势,深入基层,突出强化服务“三农”,把服务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点,积极参与解决征地拆迁、移民、农民工权益保护以及农业产业化、劳动合同、债务纠纷等问题,加大法律援助和服务力度,为农村乡镇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支持。

二是拓展和规范基层法律服务。积极调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布局,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扩大农村基层法律服务的覆盖面,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全市专项法律服务活动考评内容;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通过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组织机构、队伍建设、业务工作、基层设施、所务管理等方面的评比,评选一批市级示范性基层法律服务所,并推荐至省司法厅参与全省评选。

三是提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素质。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诚信建设,对每一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建立执业诚信档案,将每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基本信息和奖惩情况、个人执业信用评价情况计入信用档案,通过网络向全社会公开,建设开放式监督平台,净化全市法律服务市场。

(三)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减少社会乱源,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做好重点人群的监控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奔新生、奔富裕、促和谐”主题帮教活动,减少社会乱源和不和谐因素。加强指导基层安帮机构与监所的衔接工作,防止刑释解教人员漏管失控。建立和完善我市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提高刑释解教人员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加强和完善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实体)建设,提高其应对金融风险的能力。

二是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基础建设年”活动。重点加强“四项建设”,即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硬件设施建设和基础业务建设;采取“六个一”的具体工作举措,即构建一个网络体系、进行一次摸底彻查、组织一次集中交接、撰写一篇调研论文、举办一次研讨交流、开展一次执法业务检测,力争达到“五个规范”,即矫正流程规范、考核奖惩规范、教育矫正规范、公益劳动规范、档案管理规范,努力实现“一个目标”,即“管得住,矫正好”,实现全市社区矫正对象漏管率、脱管率、重新犯罪率、非正常收监执行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确保湘潭社会和谐稳定。

四、工作要求。

1.要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要意义,将这项工作列入党委(党组)的重要工作议程,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定专人负责,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作为重要工作安排部署。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主动抓,共同担负起化解矛盾纠纷、创建平安湘潭的政治责任。

2.要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严格落实调解矛盾纠纷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凡因调处不力,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并产生严重社会后果的,要追究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市局将开展此项工作的督查考核和通报讲评,并将此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年度工作考评范围。各县市区要注意及时收集汇总活动开展情况,按时上报有关数据表格和典型材料。

3.要加大投入,提供保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按照上级关于基层司法行政公用经费保障的要求,积极争取各级财政部门的支持,把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制宣传等业务工作经费落实好、保障好,特别是要加大对司法所和各类调解组织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健全完善组织体系,为有效应对金融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物质和组织保障。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加强社会治理、深化平安中国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维护全国及各级“两会”期间的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按照市交通运输局《转发关于在春节和全国及各级“两会”前后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专项调处活动的通知》和县综治委《关于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解决不稳定不安全隐患活动的通知》的部署要求,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决定从现在起至今年3月底,在全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解决不稳定不安全隐患活动。为确保工作落实,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加强社会治理、深化平安中国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以群众密切关注、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重大疑难问题为重点,全面深入开展交通运输矛盾纠纷、安全隐患排查调处,努力化解、消除不稳定因素,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平安交通、和谐交通创造良好的社会政治环境。

这次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安全隐患排查调处活动,要以化解不稳不安定因素为目标,以最终解决问题为目的,尤其是把妥善解决因交通建设工程征地拆迁、道路运输“打非治违”等问题可能引发的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非正常上访等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突出问题,作为排查化解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做到“四个底数清楚”:一是影响全县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底数清楚;二是矛盾纠纷隐患底数清楚;三是群众性事件苗头底数清楚;四是重大信访苗头底数清楚。实现“三个确保”:一是确保不发生群众进京集体上访;二是确保不发生恶性非正常进京上访;三是确保不发生上访群众进京滋事问题。

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解决不稳定不安全隐患活动,是省、市、县委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各单位、各股室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从现在起,要坚持矛盾纠纷排查,不放过一起上访苗头和不稳定不安全隐患,切实将这项活动抓紧抓好,达到预期的目标要求。

1.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单位、各股室要充分认识排查调处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单位、各股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抓,认真谋划,精心组织,迅速行动,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推动排查调处工作广泛深入开展。

2.突出重点,深入排查。各单位、各股室要迅速组织人员,深入工程施工现场、运输企业和龙湖码头等交通运输行业生产一线,对群众普遍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重点目标、重点人员进行深入细致排查,要将可能引发越级信访、恶性信访事件的突出问题,可能进京滋事的上访老户、有非正常进京上访倾向的人作为排查重点,摸清底数,建立台帐,不留死角漏洞,不放过可疑之点,切实掌握底数和原因。

3.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安全隐患,要认真梳理,分类调处、妥善化解。对一般性矛盾纠纷要边排查边调处,对重大疑难问题特别是积案、上访老户、县以上挂帐督办案件以及越级集体访、重复访、非正常进京访要落实领导包案、挂帐督办。要因情施策,定领导、定人员、定责任、定措施、定时限,确保调处到位。

4.强化督导,严肃问责。各分管领导要加强对分管部门和分包案件的督促和指导,扎扎实实做好矛盾纠纷、安全隐患排查调处工作。对因排查不力、化解不到位、稳控不落实、整治不得力而发生严重问题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加强值班,畅通信息。在矛盾纠纷、安全隐患排查调处活动期间,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在职在位,切实履行职责,严禁出现脱岗、漏岗现象。要及时反馈信息,杜绝瞒报、漏报、迟报现象,对重大信访情况和突出事件必须在1小时之内上报局人秘股。各单位、各股室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分别在2021年1月、2月、3月底将本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书面报人秘股,并于3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材料报人秘股汇总。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县委办发〔2016〕10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促进我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切实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工作力度,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切实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以充分发挥调解职能作用为核心,以调处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和群体纠纷为重点,以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各项措施为主线,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因素,为构建“平安李家堡”、“和谐李家堡”作出积极的贡献。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统一受理、分流办理、归口负责、限时办结”。

(二)建立健全联调联动机制,以司法所和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为基础,对重大疑难纠纷实行相关部门联调联动制度,进一步扩大劳资纠纷、征地拆迁纠纷、医患纠纷、消费争议等纠纷的联调联动范围。司法所和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受理上述类型纠纷,将及时与相关部门对接,实行联合调解或邀请相关部门派员参与调解;对群体性纠纷或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大纠纷,司法所将及时向镇党委、镇政府报告,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报派出所,启动联动应急预案。

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高度,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为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作为镇里的重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力维护好李家堡镇社会的安定稳定。

(二)突出重点,着力排查调处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

和苗头隐患上来,突出二个重点:一是突出重点部位。突出抓好矛盾纠纷多发、频发、易发部位的排查调处。二是突出重点对象。对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等重点对象,进行重点摸排,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行重点调处。围绕三个方面:一是宅基纠纷、土地使用纠纷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二是因家庭成员、邻里、交通事故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三是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生产经营性、产权纠纷、村公务管理纠纷。

(三)发挥作用,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切实负起责任,充分发挥在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一要认真排查。要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原则,以村为单位对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归类、分类建档、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二要及时调处,对矛盾纠纷要实行边排查边调处,排查出一起调处好一起,切实做到不积压、不耽搁、不延误。三要掌握信息。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要注意了解矛盾纠纷的信息情况,掌握苗头和趋势动态,对可能发生重大矛盾纠纷的隐患,要及时上报镇调处中心。

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经常过问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困难问题。镇、村对矛盾纠纷的潜在问题要认真分析、查找原因、研究对策、加强防范,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做好补缺补漏,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对已调处的矛盾纠纷要巩固成果,做好回访,防止回潮;对未调处好的矛盾纠纷要研究对策,制定方案,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实施方案

通过全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能使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得到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得到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突出矛盾纠纷的工作基础得到夯实,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保持信访总量,使群体性事件持续减少。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排查重点。从单位的实际出发,把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做为排查调处的重点:土地承租、财务公开、区收区支、风险理赔、各种救济等群众反映敏感问题全部做到公开。

(二)明确责任。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解决。民事纠纷调解工作中,调委会充分发挥其作用,以预防为主。做好调解工作,可使社会稳定,避免不少民事纠纷的扩大,真正发挥了调解组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一)切实加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力度。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着力构建党支部领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手段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

(二)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和困难。高度重视,认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诉求事项,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且能够解决的,落实责任单位,限期督办解决。对暂时不具备解决条件,可以逐步变通解决的,做好面向群众的沟通工作,取得理解和信任。

(三)强化法制宣传。加大对《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要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利益的同时,坚决依法维护正常的上访秩序和社会秩序。

(四)多方参与,形成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强大合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发挥群众自治组织、离退休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和热心公益事业的老同志参与社会矛盾的化解工作。

(一)建立预防机制,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坚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预防上,工作中,及时掌握矛盾纠纷发生情况、特点和规律,积极预测,超前防范,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到预防与化解纠纷相结合。(二)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为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创造必要的条件。有专职调解委员会主任、调解室、有调解例会和调解记录、有纠纷登记薄。动员组织党员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争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或未萌状态。五、完善机制,确保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取得实效。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把排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列入一把手的重要议事日程,党政领导负总责,亲自抓,亲自主持研究重大疑难信访事项,认真接待信访群众,切实把矛盾纠纷工作做好。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精神,深入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促进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有效维护我辖区社会治安稳定,结合我辖区实际,特制定201*年度工作措施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着力排查化解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和问题,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长效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1、坚持注重预防,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定期排查制度。要求各责任区民警认真执行每周排查矛盾纠纷工作,排查的范围包括各种信访突出问题以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全面掌握辖区内的矛盾纠纷情况。

地进行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做到“三个明确”,即明确责任单位、明确责任人,明确限办时间,做到矛盾不化解不销帐,问题不解决不结案。

3、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合力量,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整合镇综治办、司法所力量,充分发挥农村基层治保、调解组织和村民小组的作用,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强化人民调解组织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上的作用。

4、进一步强化非正常越级上访应急处置工作。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过程中,当事人由于对相关部门的处置结果不服或出于某种目的,出现非正常越级上访或群体性上访、闹访、静坐等情况发生时,派出所领导及责任区民警,在接到相关情况报告后,务必在第一时间将情况向相关部门汇报,及时赶往现场,做好安抚、化解、劝返工作,负责将上访群众劝回,平息事态。

重点抓好三个环节,一是抓好排查环节。对本辖区重点问题、重点人群的排查,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专项治理。二是抓好调处环节。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最大限度消除不稳定因素,最大限度减少矛盾,最大限度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抓好防范环节。充分发挥村民调解会、治保会和治安联防队的作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

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机关各股室及委属各单位必须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1.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各单位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好工作部署落实,确保该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2.要健全工作网络。完善排调工作网络,充实基层排调力量,做到排调力量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分布,真正实现全覆盖。

3.建设台帐一体化制度。各单位要按时上报摸底表(各半月一次)并做好归帐存底。

各单位要利用五天时间,采取集中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面排查,并建立台帐。实行“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化解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二是定期排查和滚动排查相结合,按规定时限上报综治办。

1、对已经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认真分析,制定切实有效的调处措施,明确调处责任人,提出化解时限。

2、要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化解矛盾纠纷。

3、要落实跟踪问责,对化解了的纠纷要及时销案。对未化解的纠纷要进行深入分析,提出新的化解举措,对跨区域跨行业的矛盾纠纷,可报告上一级综治部门协调解决。

1.建立考核考评联动机制。

2.工信委综治办将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股室、委属各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结果进行通报。

为确保xx期间社区稳定,掌握重点人群的基本情况,根据xx街道关于做好近期辖区内稳定工作的精神,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方案如下:

适用在xx期间日因信访、矛盾纠纷等因素引起的上访事件及突发性重大问题的发生。

1、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依规管理、分级控制的原则。严格执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突发事件的预警、控制进行管理和处置,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态发展。

3、坚持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的原则。建立社区预警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出现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

4、坚持内紧外松、内外有别的原则。对内要及时做好正面教育疏导工作,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对外要严格控制宣传报道范围,统一宣传口径,以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5、对突发性群体性上访事件,坚持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快不宜慢、宜缓不宜激的原则,讲究策略,注意方式,正确做好事件现场处理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针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性质、规模、事态、地域等,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3、组织力量确保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和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5、对因工作不力而引发事件的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6、负责向街道汇报每日维稳情况;。

7、加强对社区内重点人员的监管工作。

1、社区内发生个体、群体突发性事件接报后,立即向街道通报情况,并启动应急预案。

2、应急状态启动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1)事态控制:制定现场应急方案,并进行上报和组织实施,及时向领导汇报现场工作进展情况。

(2)教育引导:了解事态发生的主要原因,并进行对话,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3)协调联络:通知闹事人员亲属赴现场进行劝导,动员家人参与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3、直至突发事件切实消除后,工作人员方可离开现场。

1、加强对信访工作人员的教育,提高对做好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凡是涉及应急的工作,必须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社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指令和工作安排。

2、做好排查走访工作,定期分析重口人员的思想动态。要查找社区内已知以及未知信访因素,制定措施,堵塞漏洞。特别是要做好特殊人员、群体的跟踪调查,及时掌握情况,高度警觉,早发现、早渗透、早报告、早化解,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中。

3、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对社区群众中出现的一些不利于应急的话和事,要及时进行正确引导,引导群众把主要精力放在谋求社区的发展、干好本职工作上来。

4、做实、做细居民的思想工作。关心群众生活,重视群众的利益问题,特别是要关心弱势群体的生活,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要及时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化解矛盾,扎实有效地做好社区的信访工作。

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机关各股室及委属各单位必须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1.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各单位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好工作部署落实,确保该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2.要健全工作网络。完善排调工作网络,充实基层排调力量,做到排调力量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分布,真正实现全覆盖。

3.建设台帐一体化制度。各单位要按时上报摸底表(各半月一次)并做好归帐存底。

各单位要利用五天时间,采取集中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面排查,并建立台帐。实行“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化解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二是定期排查和滚动排查相结合,按规定时限上报综治办。

1、对已经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认真分析,制定切实有效的调处措施,明确调处责任人,提出化解时限。

2、要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化解矛盾纠纷。

3、要落实跟踪问责,对化解了的纠纷要及时销案。对未化解的纠纷要进行深入分析,提出新的化解举措,对跨区域跨行业的矛盾纠纷,可报告上一级综治部门协调解决。

1.建立考核考评联动机制。

2.工信委综治办将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股室、委属各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结果进行通报。

为进一步做好辖区的安全稳定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明珠社区多举措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现将化解工作汇报如下: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社区利用led显示屏、微信平台、发放宣传折页等宣传形式,努力营造全民守法的良好氛围,引导居民群众通过合理合法渠道反映问题,解决问题。

二是定期排查矛盾。实行定期矛盾排查工作机制,社区经常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专项活动。组织网格长、联户长、警务室民警,访惠聚工作队排查辖区内不和谐因素,并将信息录入网格化精准服务管理平台进行上报,社区召开研判会进行研判,制定专人负责处理。将矛盾纠纷化解和调处落实在实处,使一批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截止目前社区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xx起,化解成功xx起,化解成功率xx。其中排查化解物业纠纷xx起,经济纠纷x起,邻里纠纷xx起,环境卫生纠纷xx起,截止目前我社区没有发生一起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

三是注重化解调处。对走访排查中发现的问题或是接到居民群众的电话或来访,要做到全面掌握矛盾纠纷情况,摸清矛盾纠纷症结,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如xx小区1-3号楼下水管道老化居民反映常年漏水。社区了解情况后及时组织片区网格长、访惠聚工作队一起入户实地查看情况,并积极协调处理此事,目前此事正在协调办理当中。

四是夯实工作职责。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尽可能当场解决,化解在萌芽阶段;对无法当场解决的矛盾纠纷,做好纠纷备案,按照网格化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及时调解,对难以调处的矛盾纠纷及时上报街道司法所尽快化解。

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确保xx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持续稳定,按照府谷县综治委《关于印发府谷县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府综治委发〔2020〕4号)文件精神,经镇党委研究,决定从5月21日起至2020年底在全镇部署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系统思维,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工作,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和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最大限度消除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1.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2.谁主管、谁负责,归口调处;。

3.预防为先,综合施策,多元化解;。

4.依法处置,有效管控,确保稳定。

调解组织网络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力争实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复杂纠纷不出县”,确保不发生重大“民转刑”命案、个人极端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成立xx镇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人大主席、副书记任副组长,各村包村领导、派出所、司法所、学区、团委、妇联、民政办、信访办、扶贫办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综治办负责日常工作。

(一)全面排查阶段((5月21日至6月30日)。

1.制定工作方案。镇综治办会同维稳、信访、派出所、司法所、学区等部门,紧密结合我镇实际,研究制定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各村就本村开展专项行动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抓好落实。

2.全面摸底排查。各村、各有关单位组织动员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力量,要逐村、逐单位、逐户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集中排查,全面做好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对矛盾纠纷多发的地区、行业和领域,特别是涉及脱贫攻坚、教育医疗、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经济债务、征地拆迁、非法集资、涉军维权、交通事故、劳资关系、物业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要加大排查梳理工作力度,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的苗头隐患,做到底子清、情况明。要及时了解基层社会动态,掌握我镇特殊人群,特别是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反常人员及性格偏执人员的思想状况和近期动态,确保矛盾纠纷及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全覆盖、无盲区、无遗漏。

3.建立工作台账。对本次开展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工作实行登记建档、销号制度,对所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重点人员和不稳定隐患,逐件逐人登记编号、建立台账,列出详细清单,分类动态管理,做到矛盾纠纷自排查、受理、登记、交办、承办、办结到销号各环节有机衔接,确保每件责任可溯。

(二)重点攻坚阶段(7月1日至11月30日)。

1.认真分析研判。各村、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日排查日报告、周研判周交办”工作制度,各村每日将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上报镇综治办;镇党委将每周进行集中分析研判,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归口调处原则,依据研判情况进行分类归口交办。各综治委成员单位,对本行业本系统的矛盾纠纷也要严格落实“日排查、周研判”制度。

2.制定化解方案。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能及时化解的立即化解;对一时难以化解的,由各责任主体逐一分析研究,逐一制定化解方案,逐一落实包抓领导和具体化解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化解措施和时限。对疑难复杂纠纷、特殊重点人员,要实行领导包案,一案一策,一个班子,一包到底,确保矛盾问题解决、隐患消除,实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矛盾不上交,问题不拖延。

3.扎实有效化解。要坚持从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入手,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充分运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方式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工作。镇各分管领导、包村领导、驻村干部要进一步落实接访、约访、下访工作制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大对社会闲散青少年的教育、关爱、监管及对特殊人群的管控工作力度,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发生。要充分发挥综治维稳中心、治保会、调委会等基层综治组织优势,各村要积极组织网格员、村民小组组长、中心户长等进村入户,广泛开展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及时调处矛盾纠纷。要积极引导激励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及化解工作,大力推进基层综治维稳中心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站)建设,配备心理辅导人员或者引入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咨询师、社会工作师等专业队伍,加强对特殊人群心理辅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提高社会矛盾化解效果,切实防范和管控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和个人极端案(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4.落实稳控措施。对容易激化升级或者涉及面广的重大矛盾纠纷,各责任主体要提前制定管控预案,严格落实包抓责任和管控措施,确保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事件,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案(事)件、规模性赴省进京聚集上访、越级上访、进京非正常上访和重大治安、刑事案件。

(三)巩固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1.查漏补缺。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对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活动进行“回头看”,对我镇辖区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不断巩固集中排查化解工作成果。

2.检查验收。由我镇成立联合督导组,对各村、各有关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排查细致、化解及时、稳控有力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摸排工作不细致发生遗漏或化解、稳控措施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有关单位相应成立集中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各有关单位负责人要身体力行,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检查,全面掌握本地区的重点矛盾纠纷、重点人员和不稳定问题隐患,经常深入村组、各有关单位了解情况,推进排查化解工作,尽责尽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确保此项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形成各负其责、合力攻坚格局,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考核问责。我镇将此项工作纳入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对领导不重视、工作落实不力,导致矛盾纠纷问题突出、发生重大案(事)件的村组和单位,视情况予以通报、约谈、挂牌督办、提出处分建议;对因矛盾纠纷排查不深入、化解不力导致案事件多发、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或者发生重特大案事件的村组和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人的责任。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关于2019年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集中交办的通知》(黔民函〔2019〕49号)和《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19年厅领导包案督访化解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黔民函〔2019〕50号)精神,着力解决好全州民政系统社会救助、殡葬管理、养老服务等领域问题,积极维护全州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州民政局结合工作实际,“四举措”抓好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集中化解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按照黔民函〔2019〕49号、50号文件精神,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分管领导牵头,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对一些重点、难点和积案要案,要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包案领导和责任人,明确责任化解时间节点,充分利用好“三到位一处理”的要求,有步骤、有计划地积极稳妥推进化解工作。

二是层层分解,靠实责任。根据省民政厅集中交办案件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将各案件分解到相关县(市、新区),要求各县(市、新区)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参加州的模式,也要成立相关化解工作专班,将责任分解到分管领导、落实到股室、明确到个人。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相关股室人员在规定时限内抓好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化解工作。同时要求,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信访问题化解工作中,要掌握工作技巧,注意方式方法,要防范矛盾纠纷进一步激化或扩大,避免再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事件发生。

三是强化措施,稳妥化解。各县(市、区)要结合案件实际,采取全面攻坚和重点化解相结合的方式,有针对性的制定专案化解措施办法,确保化解方案可操作、能落实。相关责任人要根据化解方案,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办法,扎实抓好案件化解。对经最大努力仍有困难的积案要案,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作好专题汇报,争取本级党委政府的最大支持,全面做好稳控工作,确保对象不到州、不赴省、不进京等越级非访,切实将矛盾稳控在当地,有效预防一切非正常情况发生。

四是加强督查,跟踪问效。州民政局将加大工作督查力度,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办公室、救助局、殡葬科等相关科室,定期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全面掌握和了解案件化解工作推进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同时,各相关科室要定期进行调度,从业务的角度指导各县(市、新区)抓好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化解工作。对化解工作开展不力、领导重视不够、推进效果不好的县(市、新区),将根据对工作造成的不良影响层度,按程序进行问责处理。

通过全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能使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得到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得到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突出矛盾纠纷的工作基础得到夯实,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保持信访总量,使群体性事件持续减少。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排查重点。从单位的实际出发,把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做为排查调处的重点:土地承租、财务公开、区收区支、风险理赔、各种救济等群众反映敏感问题全部做到公开。

(二)明确责任。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解决。民事纠纷调解工作中,调委会充分发挥其作用,以预防为主。做好调解工作,可使社会稳定,避免不少民事纠纷的扩大,真正发挥了调解组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一)切实加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力度。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着力构建党支部领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手段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

(二)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和困难。高度重视,认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诉求事项,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且能够解决的,落实责任单位,限期督办解决。对暂时不具备解决条件,可以逐步变通解决的,做好面向群众的沟通工作,取得理解和信任。

(三)强化法制宣传。加大对《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要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利益的同时,坚决依法维护正常的上访秩序和社会秩序。

(四)多方参与,形成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强大合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发挥群众自治组织、离退休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和热心公益事业的老同志参与社会矛盾的化解工作。

(一)建立预防机制,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坚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预防上,工作中,及时掌握矛盾纠纷发生情况、特点和规律,积极预测,超前防范,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到预防与化解纠纷相结合。(二)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为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创造必要的条件。有专职调解委员会主任、调解室、有调解例会和调解记录、有纠纷登记薄。动员组织党员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争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或未萌状态。五、完善机制,确保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取得实效。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把排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列入一把手的重要议事日程,党政领导负总责,亲自抓,亲自主持研究重大疑难信访事项,认真接待信访群众,切实把矛盾纠纷工作做好。

1.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各单位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好工作部署落实,确保该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2.要健全工作网络。完善排调工作网络,充实基层排调力量,做到排调力量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分布,真正实现全覆盖。

3.建设台帐一体化制度。各单位要按时上报摸底表(各半月一次)并做好归帐存底。

各单位要利用五天时间,采取集中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面排查,并建立台帐。实行“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化解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二是定期排查和滚动排查相结合,按规定时限上报综治办。

1、对已经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认真分析,制定切实有效的调处措施,明确调处责任人,提出化解时限。

2、要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化解矛盾纠纷。

3、要落实跟踪问责,对化解了的纠纷要及时销案。对未化解的纠纷要进行深入分析,提出新的化解举措,对跨区域跨行业的矛盾纠纷,可报告上一级综治部门协调解决。

1.建立考核考评联动机制。

2.工信委综治办将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股室、委属各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结果进行通报。

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机关各股室及委属各单位必须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1.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各单位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好工作部署落实,确保该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2.要健全工作网络。完善排调工作网络,充实基层排调力量,做到排调力量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分布,真正实现全覆盖。

3.建设台帐一体化制度。各单位要按时上报摸底表(各半月一次)并做好归帐存底。

各单位要利用五天时间,采取集中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面排查,并建立台帐。实行“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化解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二是定期排查和滚动排查相结合,按规定时限上报综治办。

1、对已经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认真分析,制定切实有效的调处措施,明确调处责任人,提出化解时限。

2、要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化解矛盾纠纷。

3、要落实跟踪问责,对化解了的纠纷要及时销案。对未化解的纠纷要进行深入分析,提出新的化解举措,对跨区域跨行业的矛盾纠纷,可报告上一级综治部门协调解决。

1.建立考核考评联动机制。

2.工信委综治办将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股室、委属各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结果进行通报。

为做好全旗卫生系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按照自治区、市和旗委、政府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和旗委、政府关于维稳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组织干部真正深入到基层一线、深入到农牧民当中,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突出排查化解各类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突出排查化解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的苗头隐患,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工作目标:通过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把改善民生、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把存在的医药矛盾和问题隐患查清,把凸显的医药矛盾问题及时化解,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工作任务:

1.及时组织干部排查掌握矛盾纠纷的底数,建立统一的工作台帐,为动态掌控和化解社会矛盾问题提供基础依据。

2.依法依规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及时就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问题,理顺群众情绪。

3.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对于难以解决的矛盾纠纷,要做到第一时间预警、第一时间上报化解、第一时间处置。

4.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动基层组织职能转变,使广大干部真正深入基层,到田间地头、农牧民家中、企业内了解诉求、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做好服务群众、改善民生、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

(一)坚持“统一领导”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在卫生局统一领导下,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负责组织抓好本单位和所联系嘎查村(社区)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到齐抓共管、注重实效。

(二)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既要注重解决面上浮现出的社会矛盾问题,又要注重研究社会矛盾产生的根源,积极探索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的思路和办法,做到标本兼治、统筹兼顾。

(三)坚持“当前”与“长远”相结合的原则。既要立足当前,抽调干部驻嘎查村(社区)、驻企业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又要着眼长远,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长效机制,做到长抓不懈。

1.排查化解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的矛盾纠纷。

2.排查化解社会治安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排查化解公共医疗卫生领域公共安全方面存在的苗头隐。

患。

4.排查化解其它可能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因素。

本次活动从2013年5月28日开始,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8日—6月5日)。召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会议动员部署会议,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重点,制定工作方案,层层动员部署。

(二)动态摸排阶段(6月6日—6月15日)。

1.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各医疗卫生单位、旗卫生局相关责任股室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工作,启动矛盾纠风和问题隐患“日报告”制度,坚持按月、按周定期排查制度,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分析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动态掌握各类矛盾纠纷信息,摸清矛盾纠纷底数。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认真进行统计、梳理、分析和研判,做到群众诉求底数清、情况明,有稳控措施、解决方案。各医疗卫生单位于6月15日前填写“**托克前旗矛盾纠纷隐患排查登记表(总表)”上报旗政法委、维稳办、群众工作部备案。

月15日前填写“**托克前旗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台帐(分表)”上报旗政法委、维稳办、群众工作部备案。在重大政治节日活动和敏感节点期间实行信访信息“零报告”制度和信访形势“日研判”机制,及时上报工作情况。

(三)集中化解阶段(6月l6日—9月30日)。

1.分解任务,调处化解。“三驻”干部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上级交办案件,妥善化解,确实无法化解的采取“代理群众信访”的做法,主动协调、争取有关部门解决。按照“一个问题,一个领导,一套人马,一个方案,一包到底”的“五个一”调处化解机制要求。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员及化解时限,采取有力措施,及时组织调处化解,对重点信访案件和重点教育对象,要落实“包情况掌握、包解决困难、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置”的“五包”责任制。

2.深入走访,公开接访。“三驻”干部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深入到农牧户、居民家中,问冷暖、问疾苦,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全面掌握涉稳苗头。特别是走访困难群众和有信访诉求的群众,尽力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落实领导信访工作日制度,领导班子全员参与、轮流接访,将接谈的信访事项详细登记,及时转入“五个一”调处化解机制。要把定点接访与重点约访、带案下访、基层巡访相结合,深入群众,听取多方面意见。“三驻”干部要认真填写“**托克前旗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带案下访登记表”,并于每月20目前将登记表报旗政法委、维稳办、群众工作部备案。

3.集中化解,解决问题。“三驻”干部要将走访、排查、稳控、化解工作贯穿排查化解全过程,发现问题,随时解决。在排查中,对存在的矛盾纠纷隐患问题,及时汇总和梳理。对诉求合理的,及时组织解决,不留隐患;对诉求合理但基层无法解决的,逐级报告,按职能、权限、期限解决;对诉求无理的,做好政策解释、思想教育疏导工作;对缠访、闹访、非访的,依法处理。特别是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要逐件分析研判。谁制造矛盾,谁负责解决,不得推向上级、推向社会。

4.案件归档,核查终结。各医疗卫生单位对已经化解的矛盾纠纷隐患,要及时整理有关资料立卷归档。并填写“**托克前旗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结案备案表”上报旗政法委、维稳办、群众工作部备案。

(四)检查总结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

1.跟踪回访。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所进驻嘎查村(社区)、企业的矛盾纠纷化解情况进行回访,对本次“三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和自查自纠,对问题处理不彻底的案件,要依法依规提出处理意见,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

2.强化督查。督查工作要将面上督查和重点督查结合起来。旗卫生局将组织督查组将适时深入各医疗卫生单位,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指导。视情况对重点地区和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必要时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督查督办,重大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各医疗卫生单位也要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行全程督导检查,一级一级抓检查,一件一件抓落实,确保化解矛盾纠纷的过程不推诿、不扯皮、不“梗阻”。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难点问题,要采取走下去检查、请上来约谈等形式进行重点指导。通过督导检查,确保此项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3.稳控管理。对一些不合理、不具备解决条件和结案后上访人仍不服,还有上访苗头的,做好教育稳控工作,并落实“五个一”调处化解机制和“五包”责任制,防止到市赴区进京上访。对继续缠访、闹访、非正常上访的,依法处置。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负总责,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问题要亲自包案解决。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工作,切实完成单位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二)严格责任查究。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力的,要严格实行问责。将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维护稳定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体系,严格奖惩。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有效防范和遏制校园暴力和严重危害学校安全事件的发生,确保学校的和谐稳定,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如下:

依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工作方针,从办好让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作为维护教育安全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做到全员动员、全面排查、全力化解,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为学校发展营造良好的内部环境。

(二)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消除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

(四)防止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的事件、个人极端事件。

学校与社会之间、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各类矛盾纠纷。

(一)组织动员阶段(即日起至15日)。建立相应组织机构,结合实际制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具体工作方案,层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深入、彻底、全面。

(二)全面排查阶段(3月16日至4月30日)。广泛发动,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深入全面排查,做到排查工作全方位、全覆盖,确保不留盲点和死角;要重点排查各种可能引发群体性的事件的涉众型矛盾纠纷、特殊学生群体情况以及个人极端事件的矛盾纠纷;要对每位学生进行心理筛查,提前排查有严重心理问题学生,及时掌握其心理变化,密切注意情绪变化,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心理干预,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要关注校园周边的矛盾纠纷隐患,依靠群防群治力量,发挥各方积极性,及时、全面、动态地掌握各类矛盾纠纷信息,全面掌握并合力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着力提高发展、控制、处置矛盾纠纷的能力。

(三)化解矛盾、完善机制阶段(5月1日至6月30日)。学校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认真进行梳理和分析,按照纠纷性质、对学校稳定的影响程度、激化的可能性,分门别类地逐一登记、建档,逐件调查处理,明确专人负责,规定化解时限。

学校把握好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和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扎扎实实抓好排查化解活动的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开展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作为确保学校安定稳定的重要措施来抓。由学校蔡鹏图校长亲自谋划、精心组织,分管安全工作的叶文隆副校长集中精力、全力以赴,确保排查化解活动顺利进行。

(二)落实各项制度。一是要进一步落实情况报告制度,重大矛盾纠纷信息要及时报告。二是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度。对重大矛盾纠纷和可能引发群体性的事件的重大问题要实行首问负责、受理分流、挂牌督办制度;要实行领导包案制,落实责任领导、责任人;要明确调处时限,防止反复。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过程中,要坚持边排查、边化解、边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实现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常态化,充分发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中的作用。

(三)切实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针对学生特点,在初一和初二年段开设《法在我心中》的法制教育课程,配有教材、专职教师,做到有教材、有教案、有考评,切实增强学生遵纪守法、依法律己、依法办事的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要充分运用学校网站、宣传栏、学校电子屏幕、橱窗、黑板报、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专题讲座、报告会、演讲会、主题班(团、队)会、致家长(同学)一封信及组织竞赛、测验等多种形式,多层面、多渠道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能力,增强法制观念。

(四)坚持统筹推进。学校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的过程中,做到两个结合:一是要将排查化解工作与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机制结合起来,推动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机制、矛盾纠纷排查“零”报告和责任追究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二是要将排查化解工作与完善群体性的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结合起来,推动制定完善各类群体性的事件应急预案,有效构建统一指挥、协调有序、职责明晰、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

(五)完善队伍建设。我校从这学期开始建立班级安全员,班级安全员除认真履行《安溪八中学生安全员工作职责》的相关要求。还应该做到:一是平时要多观察、多提醒、多汇报,每周向学校安保处报送班级安全有关情况;二是如遇突发安全事件或重大安全事件,应第一时间向学校老师、保卫处报告,并希望全体安全员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做好本班信息反馈工作,扎实做好班级安全自查及反馈工作,充分发挥自身作用,动员全体同学一起参与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活动,共同为学校的发展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环境。

为全面做好本辖区信访稳定工作,确保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按照滕州市教育局关于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行动的统一安排部署,经研究决定,自4月起,在我校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百日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通过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百日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集中排查化解信访矛盾纠纷,确保我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1、立足源头预防,全面排查矛盾隐患。及时了解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掌握本单位、本辖区内各种矛盾纠纷情况,及时上报各类矛盾和问题,实现矛盾纠纷排查率、上报率达到100%。

2、立足事要解决,集中解决矛盾纠纷。按照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要求,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梳理分析和多元化解,切实解决一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和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实现矛盾纠纷化解率达到98%以上。

3、立足维护稳定,避免“民转刑”案件发生。高度重视有激化倾向、可能引发“民转刑”的矛盾纠纷案件,及时介入调处,并认真做好调处工作记录,确保案件及时得到有效化解。坚决防止可防可控的民事案件转为刑事案件,特别是“民转刑”命案的发生。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4月初)我校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百日专项行动实施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部署。召开专门会议对专项行动开展进行安排部署,围绕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排查调处阶段(2017年4月上旬至2017年7月上旬)专项行动期间,要坚持边排查边调处的原则,坚持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全面排查与区域排查相结合,坚持重点时期、重大节日开展集中排查,真实掌握教育系统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并着重及时有效化解,严防发生影响稳定的问题。排查阶段,要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拉网式滚动排查,特别是对“老民师”、非公办幼儿教师、计生辞退人员等涉众型利益群体访以及多次越级上访反映问题的重点人员等,要全面收集、录入、上报。建立矛盾纷排查调处工作台帐,对摸排出的矛盾问题要逐一登记造册,逐一分析研究,逐一制定解决方案,逐一明确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一落实工作措施,限期解决。调处阶段,要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多元化解。对调处成功的矛盾纠纷进行结案和整理归档,对调处不成功的,引导采取行政复议、行政裁决、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同时实行领导包案机制、联动联调机制,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解需求,提高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效率和效果。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7年7月中旬)7月中旬,我校对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百日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对行动中的有效经验和先进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同时查找工作不足,进一步健全完善排查调处工作制度,明确整改措施,巩固活动成果。

1、强化责任落实。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百日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专项行动作为今年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形成校长负总责、分管主任靠上抓、分管人员具体抓的领导责任体系。要积极协调各有关单位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要逐级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排查到位、化解到位,确保百日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2、强化工作措施。要将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作为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百日专项行动的重要措施,推进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公调对接、行调对接等各项机制。

3、强化督导检查。要统一掌握本辖区和成员单位排查案件的总体情况,加强督导检查,及时了解进度,对建立的工作台帐要及时调度更新,化解一起、销号一起。校领导将适时组织对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百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专项行动深入扎实、富有成效。对在专项行动期间因矛盾纠纷排查不扎实、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引发“民转刑”命案、群体性事件和其它影响恶劣事件的,将予以扣分并严肃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为进一步维护全区社会稳定大局,确保“南京青奥会”、“省运会”期间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市、区专项行动相关要求,确保在6月20日至9月30日期间,我区涉军人员不发生突发性上访事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确保不发生因责任不落实而产生重大信访事件,确保不发生因处置不到位而产生个人极端事件,确保不发生因工作不得力而产生社会炒作和负面舆情,为南京青奥会和省运会安全顺利举办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置涉军信访问题,做到重点稳控,紧急处置,协调一致,服从全局。

1、坚持源头预防,全面排查。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上减少“两参人员”信访突出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坚持区别情况,分类化解。对排查出的“两参人员”的信访突出问题,明确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按政策及时就地化解。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

成立区民政系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负责统筹协调专项行动中涉军信访的各种问题。各办事处民政办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要把专项行动作为确保青奥会、省运会顺利举行的一项政治任务,列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统一思想认识,研究具体措施,推动排查化解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办事处分管民政工作的副主任对涉军信访问题要亲自抓,亲自督导,对专项行动负总责,对重要、突出的信访矛盾纠纷要带头包案、亲自推动解决。

(三)强化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检查涉军信访突出问题排查情况、重点人员稳控情况、交办积案化解情况等,6月20日开始通报进京赴省到市来区上访情况。对矛盾纠纷较多、工作任务较重的重点地区,加大指导力度。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对各办事处开展专项活动进行调度,确保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强化考核奖惩。专项活动结束后,将对各办事处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措施扎实、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对责任不落实、排查不细致、问题不解决引发去省进京集访或个人极端行为的,予以通报批评。

各办事处按照《区以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为重点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以下各阶段的具体工作:

(一)全面排查阶段(6月20日至6月25日)。主要任务是:对全区涉军人员的信访突出问题进行深入细致排查。

1、全面排查。各办事处负责组织排查本辖区内涉军群体的信访突出问题及矛盾纠纷。

2、突出重点。紧紧盯住涉军退役人员进京去省的非正常上访、集体上访、重复上访案件等进行重点排查。

3、对排查出的问题,各办事处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逐件登记建档,为明确责任、跟踪管理和集中化解打下基础。

(二)集中化解阶段(6月26日至7月31日)。主要任务是,对排查出的信访突出问题,明确责任,集中化解,做到“三个到位”,即工作责任到位、化解措施到位、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在专项行动结束前前将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基本化解掉。

1、统筹推进。各办事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判涉军信访态势,统筹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指导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2、明确责任。各办事处负责涉军信访的同志要认履行职责,带头接访下访群众、亲自包案化解信访难题。

3、分类化解。对涉军人员提出的问题要加强分析研究,提出可行性建议,能就地解决的要及时解决。

各办事处集中化解工作开展情况,包括领导包挂、责任落实、重点问题解决等实施方案,于7月1日前书面报区民政局优抚科。

(三)就地稳控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主要任务是围绕确保南京青奥会、省运会安全顺利举办,对排查化解工作进行“回头看”,对尚未停诉息访的人员进行就地稳控,做到“三个防止”,即防止已化解的案件当事人出现反弹,防止未化解的案件当事人去省到市上访,防止发生个人极端行为。

1、开展“回头看”。一看解决措施是否落实,二看矛盾纠纷是否处理到位,三看信访群众是否停诉息访,对问题没有化解到位、信访人尚不稳定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回头补”、“回头做”,巩固工作成果,防止出现反复。

2、稳控重点人员。落实重点人员稳控措施,要将曾进京非正常上访和组织进京去省集体访的重点人员、可能利用敏感时段择机上访和煽动闹事的重点人头全部纳入视线,密切掌握动向,逐人压实教育稳控责任,动员各方力量落实好稳控工作措施,确保这些人员不挑头、不失控,不参与各种串联聚集活动。

3、及时劝返接回。对在青奥会、省运会期间去省到市上访的涉军人员,各办事处要进行现场接访和教育劝返,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劝返、及时稳控,决不允许发生群体性信访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

为进一步做好辖区的安全稳定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明珠社区多举措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现将化解工作汇报如下: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社区利用led显示屏、微信平台、发放宣传折页等宣传形式,努力营造全民守法的良好氛围,引导居民群众通过合理合法渠道反映问题,解决问题。

二是定期排查矛盾。实行定期矛盾排查工作机制,社区经常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专项活动。组织网格长、联户长、警务室民警,访惠聚工作队排查辖区内不和谐因素,并将信息录入网格化精准服务管理平台进行上报,社区召开研判会进行研判,制定专人负责处理。将矛盾纠纷化解和调处落实在实处,使一批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截止目前社区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xx起,化解成功xx起,化解成功率xx。其中排查化解物业纠纷xx起,经济纠纷x起,邻里纠纷xx起,环境卫生纠纷xx起,截止目前我社区没有发生一起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

三是注重化解调处。对走访排查中发现的问题或是接到居民群众的电话或来访,要做到全面掌握矛盾纠纷情况,摸清矛盾纠纷症结,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如xx小区1-3号楼下水管道老化居民反映常年漏水。社区了解情况后及时组织片区网格长、访惠聚工作队一起入户实地查看情况,并积极协调处理此事,目前此事正在协调办理当中。

四是夯实工作职责。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尽可能当场解决,化解在萌芽阶段;对无法当场解决的矛盾纠纷,做好纠纷备案,按照网格化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及时调解,对难以调处的矛盾纠纷及时上报街道司法所尽快化解。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加强社会治理、深化平安中国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维护全国及各级“两会”期间的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按照市交通运输局《转发关于在春节和全国及各级“两会”前后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专项调处活动的通知》和县综治委《关于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解决不稳定不安全隐患活动的通知》的部署要求,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决定从现在起至今年3月底,在全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解决不稳定不安全隐患活动。为确保工作落实,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加强社会治理、深化平安中国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以群众密切关注、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重大疑难问题为重点,全面深入开展交通运输矛盾纠纷、安全隐患排查调处,努力化解、消除不稳定因素,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平安交通、和谐交通创造良好的社会政治环境。

这次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安全隐患排查调处活动,要以化解不稳不安定因素为目标,以最终解决问题为目的,尤其是把妥善解决因交通建设工程征地拆迁、道路运输“打非治违”等问题可能引发的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非正常上访等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突出问题,作为排查化解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做到“四个底数清楚”:一是影响全县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底数清楚;二是矛盾纠纷隐患底数清楚;三是群众性事件苗头底数清楚;四是重大信访苗头底数清楚。实现“三个确保”:一是确保不发生群众进京集体上访;二是确保不发生恶性非正常进京上访;三是确保不发生上访群众进京滋事问题。

三、开展集中。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案

1、排查的重点是: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治安问题;有可能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有可能发生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苗头、隐患;群众比较关注、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2、定期排查。每月排查一次,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及时汇总,遇有重大紧急情况随时上报。

4、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认真进行分类和登记、统计,做到情况清、底数明;

5、及时调处纠纷化解矛盾,严防矛盾纠纷积压,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6、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要及时上报,做到上下沟通,研究调处策略,防止矛盾激化。

7、辖区内要达到无因纠纷引发的自杀、无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无群众性械斗、无群体性上访的“四无”。

8、纠纷重点户,纠纷苗头及时排查;

9、针对排查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案范文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有效防范和遏制校园暴力和严重危害学校安全事件的发生,确保学校的和谐稳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如下:

依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工作方针,从办好让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作为维护教育安全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做到全员动员、全面排查、全力化解,努力把各类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为学校发展营造良好的内部环境。

(二)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消除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

(四)防止放生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

学校与社会家庭之间、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教师与学校之间的各类矛盾纠纷。

(一)组织动员阶段。建立相应组织机构,结合实际制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具体工作方案,层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深入、彻底、全面。

(二)全面排查阶段。广泛发动,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深入全面排查,做到排查工作全方位、全覆盖,确保不留盲点和死角;要重点排查各种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涉众型矛盾纠纷、特殊学生群体情况以及个人极端事件的矛盾纠纷;要对每位学生进行心理筛查,提前排查有严重心理问题学生,及时掌握其心里变化,密切注意情绪变化,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心理干预,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要关注校园周边的矛盾纠纷隐患,依靠群防群治力量,发挥各方积极性,及时、全面、动态地掌握各类矛盾纠纷信息,全面掌握并合力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着力提高发展、控制、处置矛盾纠纷的能力。

(三)化解矛盾、完善机制阶段。学校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认真进行梳理和分析,按照纠纷性质、对学校稳定的影响程度、激化的可能性,分门别类地逐一登记、建档,逐件调查处理,明确专人负责,规定化解时限。

学校把握好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和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扎扎实实抓好排查化解工作的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开展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作为确保学校安定稳定的重要措施来抓。

(二)落实各项制度。一是要进一步落实情况报告制度,重大矛盾纠纷信息要及时报告。二是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度。对重大矛盾纠纷和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大问题要实行首问负责、受理分流、挂牌督办制度;要实行领导包案制,落实责任领导、责任人;要明确调处时限,防止反复。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过程中,要坚持边排查、边化解、边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实现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常态化,充分发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中的作用。

(三)切实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针对学生特点开着法治教育课程,其实增强学生遵纪守法、依法律己、依法办事的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要充分运用学校宣传栏、学校电子屏幕、橱窗、黑板报、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专题讲座、报告会、演讲会、主体班队会、致家长一封信及组织竞赛、测验等多种形式,多层面、多渠道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能力,增强法制观念。

(四)坚持统筹推进。学校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过程中,做到两个结合:意识要将排查化解工作与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机制结合起来,推动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机制、矛盾纠纷排查“零”报告和责任追究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二是要将排查化解工作与完善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结合起来,推动制定完善各类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有效构建统一指挥、协调有序、职责明晰、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

(五)完善队伍建设。我校从这学期开始建立班级安全员,班级安全员除了认真履行相关要求,还应做到:一是平时要多观察、多提醒、多汇报,每月汇总向学校报送安全有关情况;二是如遇突发安全事件或重安.大全事件,应第一时间向学校老师汇报,并希望全体安全员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做好本班级信息反馈工作,扎实做好班级安全自查及反馈工作,充分发挥自身作用,动员全体同学一起参与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活动,共同为学校的发展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环境。

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调研报告矛盾纠纷的排查

1月以来,酒泉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上下联动,积极行动,紧紧围绕确保“两节”安全,在全市城乡组织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截至目前,已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41件,调解成功1222件,成功率达到98.5%,为维护全市“两节”安全稳定创造了良好条件。

一是精心组织,靠实责任。为确保“两节”期间安全稳定,酒泉市司法局及早安排部署,于12月和201月先后印发《关于做好“两节”及全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公共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开展“两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提出具体目标要求,并明确了责任主体。

1月25日至28日,酒泉市司法局联合市信访局组成联合督查组深入敦煌市、瓜州县、玉门市、金塔县、肃州区5县市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检查。从督查情况看,各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对做好“两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普遍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工作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明确了排查化解的责任,并层层推动落实,确保了“两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扎实有效。

二是集中梳理,强化服务。酒泉市司法行政部门基层单位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各司法所对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坚持每周排查,分析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安定因素,研究制定重大疑难或跨区域纠纷案件的调处方案。肃州区、瓜州县充分发挥农村法律顾问作用,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受理群众咨询投诉,组织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协助有关部门和村级组织对土地流转、山林承包、征地拆迁等矛盾易发多发领域的法律问题进行了集中梳理,提出整改和解决建议,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是突出重点,做好排查。肃州区、玉门市、金塔县对摸排出的矛盾纠纷,确定专人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台账,一案一号,在做好婚姻家庭纠纷、财产赔偿等民生类矛盾纠纷及噪音扰民、环境污染等常态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同时,加大对本辖区内的土地确权、征地拆迁、劳动争议、医疗纠纷、工程欠款、集资诈骗、道路交通安全、社会保障、农民工进城务工等涉众性重大问题的排查,逐乡(社区)、逐村、逐组、逐户全方位、网格化、地毯式排查登记,落实调处责任主体和工作措施,实行动态跟踪管理。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调处邻里纠纷407件,婚姻家庭纠纷87件,生产经营纠纷55件,损害赔偿纠纷126件,山林土地纠纷60件,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51件,房产物业纠纷77件,征地拆迁纠纷17件,劳动争议纠纷35件,医疗纠纷1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四是完善机制,有效化解。酒泉市充分利用已建调解组织网络和工作机制,坚持矛盾纠纷“月排查、零报告”制度,健全完善了学习例会、工作汇报、接访受理登记、联席会议、矛盾纠纷预警排查、定期回访、考核奖励等制度,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瓜州县、敦煌市对可能引发群体性的事件、突发性事件、大规模集体上访事件等及时掌握信息、靠前控制局势,及时上报。金塔县及时掌握涉稳重点对象,积极疏导涉稳重点对象思想情绪,理顺诉求渠道。

五是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坚持把宣传发动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各县市区结合冬季集中教育活动,积极创新宣传模式,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和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宣传活动,强化舆论氛围,利用乡镇集贸日,出动宣传车、设立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录音、送法治春联年画。同时,针对与农民群众相关的婚姻家庭、劳务用工、经济合同、民间借贷、权益保障等法律法规进行了集中讲解,提高了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共发放宣传材料3万余份,出动宣传车15辆次,举办讲座37场次,从源头上有效减少了矛盾纠纷的发生。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精神,深入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促进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有效维护我辖区社会治安稳定,结合我辖区实际,特制定201*年度工作措施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着力排查化解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和问题,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长效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1、坚持注重预防,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定期排查制度。要求各责任区民警认真执行每周排查矛盾纠纷工作,排查的范围包括各种信访突出问题以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全面掌握辖区内的矛盾纠纷情况。

地进行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做到“三个明确”,即明确责任单位、明确责任人,明确限办时间,做到矛盾不化解不销帐,问题不解决不结案。

3、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合力量,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整合镇综治办、司法所力量,充分发挥农村基层治保、调解组织和村民小组的作用,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强化人民调解组织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上的作用。

4、进一步强化非正常越级上访应急处置工作。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过程中,当事人由于对相关部门的处置结果不服或出于某种目的,出现非正常越级上访或群体性上访、闹访、静坐等情况发生时,派出所领导及责任区民警,在接到相关情况报告后,务必在第一时间将情况向相关部门汇报,及时赶往现场,做好安抚、化解、劝返工作,负责将上访群众劝回,平息事态。

重点抓好三个环节,一是抓好排查环节。对本辖区重点问题、重点人群的排查,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专项治理。二是抓好调处环节。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最大限度消除不稳定因素,最大限度减少矛盾,最大限度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抓好防范环节。充分发挥村民调解会、治保会和治安联防队的作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

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调研报告矛盾纠纷的排查

根据县综治委安排,我区全部开展对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现把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组织:组长(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副组长(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二、召开会议。

各单位、各村要做到每周一报告排查化解情况。

每年800元付给群众。低由厂方租种。并对厂方污染源进行整治,矛盾得到很好化解。自此一项工作开展以来通过认真细致摸排口头调出经营性矛盾4起,目前园区范围内经营户和睦相处,没有发生群体上访越级上访,各项事业稳步推进。

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案范文

为认真贯彻《两当县命案风险防范和矛盾纠纷排查解决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我镇实际情况,进一步做好全镇命案防控和矛盾纠纷排查解决工作。

坚持源头治理、管理、预防、宣传、建设机制,围绕零目标,充分发挥农村综合治理中心的作用,积极利用民事直接平台,做好网格服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协调基层综合治理工作,扎实开展基层矛盾纠纷调查解决,努力做好特殊群体帮助控制工作,突出预防,加强措施,大力推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民转刑、刑转命案(事)件发生,力争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从即日到年底,这一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8月20日至8月25日)。镇、村分级动员部署,分别制定工作计划。

第二阶段:重点整治阶段(8月26日至11月30日)。各村要认真开展命案防控整治,调查化解矛盾纠纷,努力消除隐患。

第三阶段:总结推广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建立健全预防和控制谋案、调查和解决冲突和纠纷的长期机制。

各村、各支部要牢固树立人命关天意识,强化命案可防理念,坚定命案必破信心,组织村组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结合贯彻中央、省、市及县委关于扫黑除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做好社会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六保”“六稳”的部署要求,在统筹兼顾的基础上,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下功夫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 加强综治中心建设,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加快镇村两级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力度,在工作力量上强化组织保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各村要依托村组干部队伍,加强村综治中心建设,健全完善相关机制制度,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转。健全完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坚持和发展“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新时代“枫桥经验”,统筹各方力量,发挥好综治中心服务群众、信息收集、分析研判、矛盾化解等各项职能,全面夯实平安建设的基础。

牵头单位:综治中心。

责任单位:派出所、司法所、法庭、各村党支部。

(二)用好“民事直说”平台,加强网格化管理工作。

充分用好“民事直说”平台,推进“民事直说+网格化管理”模式,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纳入“民事直说”会议固定议程,通过民事直说平台,及时排查化解不稳定、不和谐的因素,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分析研判的长效机制。尤其要重视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矛盾的排查化解,严防激化升级造成严重后果。要充分发动网格员队伍的力量,深化综治网格化管理,落实日常治安巡查、安全隐患的排查处置、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重点人员的服务管理、便民服务事项的落实等,全面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牵头单位:综治中心。

责任单位:派出所、司法所、法庭、各村党支部。

(三)畅通和规范人民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构建网上群众工作新机制,走好网上群众路线,拓展网上信访覆盖面,最大限度引导群众通过网上信访反映诉求、解决问题。充分发挥信访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大对信访突出问题会商力度,健全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

牵头单位:综治中心。

责任单位:党政办、各村党支部。

(四)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

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发展专兼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完善培训、激励机制。加强律师调解工作,落实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非诉解纷方式司法效力保障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高效便捷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牵头单位:司法所。

责任单位:派出所、法庭、各村党支部。

(五)强化诉源治理工作。建立健全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加强诉前调解、知识宣传,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非诉方式解决纠纷的经济性、便利性、有效性,力求以调解、和解等非诉方式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使民事、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稳步下降至合理区间。

牵头单位:司法所、法庭。

责任单位:各村党支部、各相关单位。

(六)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推动将社会心理服务纳入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心理人才库”,各村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推动社会心理服务和教育进学校、进村组、进单位,充分开展公众心理健康宣传,搭建心理授助公益服务平台。

牵头单位:卫生院。

责任单位:各村党支部、杨店学校、派出所、司法所。

(七)健全完善治安防控网络。加强校园周边、复杂地段、偏远村组、重点部位的巡逻防控,提高见警率、管事率,有效减少抢劫、抢夺、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诱发命案的因素;提升单位内部、行业场所防控能力,重点压实党政机关、居民路口,餐饮等经营场所的治安防控责任,一旦发生治安问题能够快速报警、主动制止;提升重点物品管控水平,深入开展危爆物品、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清缴整治行动,从严治理销售散装汽油问题,严防被不法分子利用:提升农村治安防控能力,抓实基层网格化管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联户联防、邻里守望等措施,扩大“雪亮工程”覆盖范围,对综治中心、调委会等机构不健全,以及人员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制度不完善、工作不深入、群防群治流于形式的村要逐一列出清单,集中开展整顿。

牵头单位:派出所。

责任单位:各村党支部、各相关单位。

(八)加强重点危险人员排查管控。以综治中心为依托,组织派出所、司法所、法庭和乡镇干部、社区民警、驻村干部、网格员等共同参与,逐村逐户逐人排查分析,全面掌握吸毒、刑满释放、社区矫正等人员,以及具有极端心理、暴力倾向、不良习性、精神疾患以及家庭不和、家庭暴力、行为孤僻、悲观厌世、婚外情、“问题女婿”等人员底数,登记造册,录入预警管理平台;对掌握的重点人员逐人分析,根据其思想动态、现实表现等进行风险评估,确定一般、重点、高危等风险等级,根据不同风险等级制定管控措施,对可能造成现实危害的高风险人员,按照“一人一策”“因人施策”的原则,采取训诫、谈话、调查走访、思想教育、心理疏导、救治救助等方式加强日常帮教管控,严防其实施暴力行为和个人极端事件。

牵头单位:综治中心。

责任单位:派出所、司法所、法庭、各村党支部。

(九)深化平安创建工作力度。要结合开展“平安乡镇”“平安村”“平安单位”“平安家庭”等系列平安创建活动,大力深化“零发案村(单位)”“零发案乡镇”创建工作,全力巩固工作成果,总结推广创建经验。

牵头单位:综治中心。

责任单位:派出所、司法所、法庭、各村党支部。

(十)抓好困难群众关爱救助。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对生活困难的家庭和个人,主动进门入户,开展关怀抚慰工作,落实相关扶贫政策和“兜底”措施,给予相应的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社会救助。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因境的家庭或个人给予急难社会救助,使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防止一些人、一些家庭因贫困无助丧失生活信心引发命案等极端案事件。

牵头单位:综治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党支部、各相关单位。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党支部、镇直各单位要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与深化平安建设、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脱贫攻坚、基层党建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保障力度,足额保障帮扶救助、抚慰困难群众、视频监控建设、宣传教育等工作经费。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平安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主抓,靠前指挥,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命案风险防范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各村党支部、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发挥各自优势,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要大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同时,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广播电台、报纸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发有会案治理工作信息、公益广告、温馨提示等,有针对性地开展案治理宣传报道工作,形成强大声势。针对各村婚姻家庭、土地、邻里等矛盾纠纷较多且容易引发命案的实际,要采取派出宣讲团、宣传队等方式,深入开展巡回宣传,教育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和防范意识,遵守法律法规、村规民约和道德良俗,大力倡导移风易俗,弘扬家庭美德,反对买卖婚姻、包办婚姻、男尊女卑、封建家长制等不良现象。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全面推进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评议机制,设立善行榜、义举榜等平台,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评选,形成良好的道德约束激励机制。

(三)加强协作配合,建立长效机制。牵头单位要探索建立命案联防联控联治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工作机制,建立相关协调联动机制,靠实各村的责任,形成命案风险防范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合力。各责任单位要主动作为,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工作,认真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并及时提供工作动态信息,形成完备的命案治理工作制度体系。

(四)建立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报送。从9月份开始,每月10日民事直说会议之后,各村综治中心要牵头组织召开本村治安形势分析会,分析研判辖区内矛盾纠纷和社会治安隐患的排查处置情况,研究制定疑难纠纷和重大安全隐患化解处置方案,每月20日前向镇综治中心报送本村当月平安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以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治安隐患分析研判台帐。

(五)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责任查究。将命案治理纳入平安建设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坚持以不发案、少发案为导向,加大考核权重。镇综治中心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深入各村、镇上相关单位督导检查命案风险防范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对信息上报反馈不及时,命案风险防范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不力和失职、渎职导致命案发生的,实行倒查问责,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总结

充分整合信访、综治、司法、纪工委、12345热线等多部门资源,全方位排查收集矛盾纠纷线索,实现应查尽查,应早尽早。

一是常规排查不留死角。按照“街道大网格--社区中网格--村居小网格--小组微网格”的四级网格管理模式,划分中网格12个,小网格78个,微网格173个,142名专职网格员和32名兼职网格员分配到各网格,做实日常走访排查,及时收集各类苗头隐患。

二是立足实际突出重点。依托日常走访排查、12345市民热线等渠道,主动梳理分类,聚焦邻里纠纷、婚恋家庭、感情纠葛、土地流转、征地拆迁、欠薪欠债、肇事肇祸精神病等进行重点排查,积极落实分析研判,强化法律宣传,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早稳控。今年1-10月份,共巡查走访37000余人次,发现问题隐患400余个,当场解决200余个,上报街道平台统筹协调解决问题200余个,处理反复性市民热线问题158起。

三是回访排查巩固成效。为确保各类矛盾纠纷清仓见底,街道组织专人对已经化解的矛盾纠纷逐一回访,坚持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充分做好善后跟踪处理和当事人的思想动态掌握,认真听取当事人双方的意见看法,疏导情绪,防止矛盾纠纷再次反弹。

坚持把非诉讼解决矛盾纠纷机制挺在前面,积极协调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信访、纪委等部门,构建党工委主导、综治协调、站所履职的多元化解格局。

一是充分发挥调解中心作用,筑牢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以司法所为主导,成立“润心”一站式矛调中心,中心占地1000多平米,设有公共法律服务室、群众来访接待室、心理咨询室、法治图书室和“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服务站。调解中心推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调处、一条龙服务”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今年1-10月份累计接待来访群众289人次,调解矛盾纠纷268起。对调解不成的案件,引导当事人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方法途径尽快解决,司法所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调研报告矛盾纠纷的排查

1月4日,政和县铁山镇召开两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节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铁山镇两委、各村主干、驻村工作队长及相关站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葛文清镇长主持。

会上,镇党委书记颜隆波对今年的矛排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摸清底子,加强排查。会后,各行政村、驻村干部要对辖区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坚决防止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和其他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发生;二是要畅通信息渠道,确保信息对等。要高度重视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信息反馈工作,对排查调处的重大矛盾纠纷要做到随发随报,特别是对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重大矛盾隐患,一经发现要立即全面、准确、快速上报党委、政府,及时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置;三是要加强稳控,有效化解。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四是强化责任,跟踪督查。各村挂点领导、村主干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把开展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放在首位,对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和部署,确保不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对思想不重视,排查不到位,解决问题不力,发生重大矛盾纠纷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实行责任倒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会议排查出涉及林业土地、房屋拆迁、农保社保、涉访涉诉等五大类影响全镇不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12件,大家纷纷建言献策,逐一梳理,研究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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