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口号大全

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优质18篇)

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优质18篇)



在学校中,总结是我们不断进步的动力,它可以激发我们更好地发掘自身潜力。学校总结是学生自我了解和提升的机会,以下是一些范文供大家参考。

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身体,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上岗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三、建立食品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禁止采购无卫生许可证、无健康证商贩提供的食品;无商品标签或超过保存期限等“三无”的食品;未经有关部门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类制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的食品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四、设立独立的食品库房,库内食品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超期变质。

五、食品的保存、清洗、切配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冰柜、用具、容器应有生熟标记,不得使用塑料容器盛放熟食品。

六、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符合学生生长发育的需求。

七、厨师操作前要对食品、半成品的质量严格检查,对不符合烧煮、烹调要求的食品不准进行烹调加工,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八、公共餐具必须经过严格的每步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九、学校每餐、每样食品按要求进行留样,分别留足100g盛放在己消毒的留样盒中,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后存入冷藏箱内,并作好留样记录。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保存期内未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即可倒掉;留样食品盒应单独存放,不得与其它无关食品混放。

十、工具容器设备要洗净,厨具要摆放整齐。及时冲洗、清扫工作场所,保持环境卫生。

十一、完善防蝇、防尘、防鼠、防潮设施,定期开展除四害活动。

十二、严禁学生在校门口附近购买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的食品)。

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1、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

长期定点采购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2、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3、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5、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6、不得从无合法资质的单位(企业)和个人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7、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商标标签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保质期)等内容。

8、建立真实完整的食品(包括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进货验收记录,并保存2年以上备查。

1、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验收按照索证管理规定做好验收记录。

2、购买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有包装标识和产品说明书。包装标识内容包括:品名、产地、厂名、卫生许可证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批号或代号、保质期限、使用范围与使用量、使用方法等,标识应明确标示有“食品添加剂”字样。

3、采购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做到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登记、专柜保管、专人领用。

4、严禁使用食品添加剂掩盖食品腐败变质,严禁以掺杂掺假,伪装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

5、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必须严格按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使用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

1、本店的餐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做到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污染食品,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2、本店的餐用具应定期进行清洗、消毒、保洁,防止使用被污染的餐用具。

3、本店的餐用具有专人清洗、消毒、保洁,不得乱摆乱放。消毒时应使用正规的餐用具消毒产品,并按规定配兑消毒液,浸泡时间要准确,然后清洗保洁。消毒后要做好消毒记录。

4、各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要定期对本餐饮服务单位的餐用具进行检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餐用具进行及时更换。

1、各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合格的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不得继续使用超过有效期的健康证。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4、各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本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工作,并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1、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内环境(包括地面、排水沟、墙壁、天花板、门窗等)应随时保持清洁和良好卫生状况。

2、餐厅内桌、椅、台等应随时保持清洁。

3、废弃物应在每次供餐结束后及时清除,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废弃物放置场所不得有不良气味或有害(有毒)气体溢出,应防止有害昆虫的孳生,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水源及地面。

4、食品加工过程中废弃的食用油脂应集中存放在有明显标志的容器内,定期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予以处理。

5、污水和废气排放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和排放标准。

6、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包括原料)应有保护措施。

7、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1、食品处理区设存放废弃物或垃圾的容器。废弃物容器与加工用容器有明显区分的标识。

2、废弃物容器配有盖子,以坚固及不透水的材料制造,内壁光滑便于清洗。专间内的废弃物容器盖子为非手动开启式。

3、废弃油脂必须按国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

4、废弃油脂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5、废弃油脂应有专门标有“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

6、废弃油脂只能销售给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和从事废弃物收购的单位,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7、处理废弃油脂要签订回收协议,建立回收记录,包括销售时间、种类、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并保存2年以上备查。

1、餐饮服务单位应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不拖拉、不推诿,作好相关记录,保留相关证据。

2、对消费者投诉属实的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积极稳妥、文明有序地处理好消费者投诉事项。对不属于餐饮服务单位责任的事项要耐心细致地宣传解释,不得发生野蛮粗暴行为;对属于餐饮服务单位责任的事项,要与消费者文明妥善协商,达成双方满意的处理方案,避免差错事故再次发生或矛盾激化。

3、对消费者投诉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向县消委会或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反映或投诉。投诉电话:41554xxx(食品药品监管局)。

4、对县消委会和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协商解决均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当事双方可以通过法律渠道寻求解决。

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1)学院院长为学院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后保处处长为直接责任人。

(2)依法办食堂,建立学院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校内供应的食品及饮料卫生安全。

(3)统一指挥,督促学院的各有关食品卫生部门开展工作,加强对学院食堂和教师、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管理。

(4)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学院食物中毒或流行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处理的紧急预案。

(5)责任人如果管理工作不到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停止供餐:立即停止学院食堂或其他食品经营场所的供应。

(2)及时报告:a事件:有5人(含5人)以下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症状。

b程序:发现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应在事件发生30分钟内电话上报后保处和学院院长,立即与区卫生局联系,派遣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及协助学院处理事件,并即刻报市教委。后保处应在事件发生90分钟内向院部呈书面报告。处理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应随时报告。

(3)报告内容:a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时间。

b校名、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

c供应单位的名称、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

d目前状况、事情的经过和紧急处理措施。

e报告时间和报告人。

(3)成立应急处理小组:a事件发生后,学院后保处应立即启动由分管院长担任组长、后保处领导、学生处领导、医卫保健教师、后勤及其他骨干教师力量组成的应急处理小组,交排好分工,各司其职,做好安抚工作、家长工作,并组织力量送医院及时救治。

b学院应安排好必要的车辆,以备运送患病学生至医院及时救治。

(4)救治病人a学院应安排教师及时将患病学生送到就近医院,协助卫生机构救治患者,做好登记工作,并及时通知家长。

b学院应安排教师做好排摸调查工作,加强家校联系,派专人接听家长咨询电话,以免耽误救治时机。

c学院应在事件发生的第二天做好随访工作,继续排摸调查,安排专人做好家长解释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书面报告董事会,直至所有患病学生全部康复到校上课。

d保护现场:保留造成或导致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和设备。

e配合调查: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f控制事态: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包括教学秩序和下一餐用餐等)。

h保险介入:同时通知保险机构介入。

i其他:必要时报告公安、工商等部门。

(1)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为教学第一线服务的思想,热爱本职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高质量的要求搞好服务工作。

(2)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要配合学校积极搞好饮食供应,及时调整经营思路,不断改进经营方式,切实保障饮食卫生及供应工作。

(3)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从业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严禁患有传染病及其它不适应饮食从业要求的疾病患者从事食堂工作,无健康合格证不准上岗。

(4)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要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确保所供应的饭菜及其它食品清洁、卫生,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5)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操作间及餐厅必须整洁卫生,菜案、面案分开,生食、熟食分开,严禁污染、腐烂、变质及隔夜食品出售。

(6)各类炊具、餐具要指定专位摆放,不准放置地面。炊具、餐具要定期消毒。

(7)积极采取防鼠、防蝇、防虫措施,并按卫生防疫部门要求抓好消毒工作。

(8)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工作要力求做到饭菜可口,品种齐全,档次搭配适当,确保饭菜质优价宜,让学生满意。

(9)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工怍人员要不断征求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工作中要态度和蔼、一视同仁、文明服务。

(10)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要积极配合学院完成其他有关工作。

(1)认真做好食品验收工作,不收、不做、不售腐败变质或有害有毒的食物,做到食品件件验收,并有专人负责,把好第一关。

(2)食物生熟分开,盛器、抹布、刀具、砧墩板、冰箱均要做到生熟分开,生荤菜设专用盛器(红色或涂上红色标记)存放,未洗与洗净的蔬菜盛器分开装载(绿色或涂上绿色标记),防止交叉污染。

(3)食品要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严防生熟食品污染。对剩饭、剩菜要妥善保存,严格处理。在供应前必须单独重新回锅烧透。

(4)餐饮具要严格消毒。熟菜盆、打饭用具均应在开窗出售食物前进行消毒处理,并有专人负责。实行“四过关”,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5)严格实行由原料到成品的“四不制度”,即:不收、不切、不做、不售腐烂变质和有毒有害食物。

(6)成品(含食物)存放必须实行“四隔离”,即: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7)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理发,勤洗内衣,勤换工作服;上班时必须佩戴“二白”(卤菜问须佩戴“三白”),开饭时一律佩戴“三白”。工作时间严禁佩戴戒指、手镯、手链、耳环,不准涂指甲油、搽香水。

(8)全体员工必须执行下列规定。

a主动参加每年一次的体检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考核。

b每天小扫除不低于2次,每周大扫除1次。

c环境卫生实行“四定”,即:定人、定物、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d实行每周

(9)五的卫生检查考核,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台,并记录在案。

(1)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及其设备应符合消防和劳动防护规范,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2)加强火源管理,油灶、煤气灶、电器设备及电源控制机房有专人负责,下班前,应将所有的电源切断。

(3)随时消除油渍污垢,将易燃物品置于远离火源的地方,厨房和仓库内禁止吸烟。

(4)加强对有关员工的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定期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的检查。

(5)加强对员工消防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对所有消防设施的检查。

(6)未经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经理批准,禁止一切非工作人员进入操作场所。

(1)专人负责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工作人员每天上班的晨检工作。

(2)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工作人员每日配合晨检人员做好工作,主动报告有无发热、腹泻、手外伤、呕吐等情况。

(3)凡有发热、腹泻、手外伤、皮肤湿疹、咽喉疼痛、呕吐等现象的工作人员应暂离岗位并及时治疗,待身体恢复后上岗。

(4)做好晨检记录,并妥善保存—学期。

(1)专人负责每日对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2)内外环境整洁,个人卫生达标,操作过程正确。

(3)确保无一人带菌参加工作。

(4)监督从业人员遵守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

(1)学校一切食品必须定点采购,每年初对定点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信誉评价,对合格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供货质量要求。

(2)每次采购食品及其原料时,必须向供货商索要此批食品的检查合格证或者化验单(即索证)。

(3)索证时对索证食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必须查清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

(4)索证食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化验单如为复印件,应加盖检验单位印章。

(5)包装食品必须检查食品标签,严禁“三无”产品进库。

(6)食品进库或制作加工前必须由验收员验收,并签字。

(1)存储食品仓库必须做到卫生、整洁、整齐,食品与杂物严格分离。

(2)食品库房周围不能有有毒、有害污染及蚁蝇孳生地,防止交叉感染。

(3)库房内地面平整、硬实,严禁直接裸露土地,通风良好,避免阳光直接射入,保持所需的温度和湿度。

(4)库房内有防蝇、防尘、防鼠及防潮设施,防止食品发霉、变质发生虫子。

(5)库房内设立食品垫离板、存放台、存放案,做到所有食品离地离墙。

(6)食品库房应设专人管理,建立健全卫生管理、食品和原料出入库登记、检查保管制度,做到定期清洗、消毒、换气,经常保持清洁状态,避免尘土、异物污染食品。

(7)对进库的各种食品原料、半成品应进行验收和登记;掌握食品的进出状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储存时间。

(1)必须按规定取得有效健康证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每年体检和培训至少一次。

(2)上班时必须穿着统一工作服、帽,头发不露帽外。操作直接入口食品如熟食、盒饭等均应戴口罩。

(3)上班前和便后应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服、帽和口罩进入厕所。

(4)在出售直接入口的食品时,不得用手直接抓取食品,必须使用清洁卫生的售货工具。

(5)操作区严禁吸烟,严禁对着食品打喷嚏、咳嗽和出现其它易污染食品的不卫生动作。

(6)勤洗澡、勤理发、勤洗手(每餐出售前,必须按规定进行双手消毒除菌)、勤换衣,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擦香水,不戴戒指等外露饰物。

(7)工作时不赤膊、不赤脚、不穿拖鞋和背心。

(1)坚决执行食品卫生法规,严格执行“五四”卫生制度,即:a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不收、不切、不做、不售腐烂变质食品。

b成品(食物)存放“四隔离”: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物、药物,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c用(食)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d环境卫生实行“四定”:定人、定物、定时、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e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内衣,勤换工作服。

(2)烹饪人员必须使用新鲜原料,对变质、霉变、虫蛀的原辅料,不予加工制作。

(3)加工食品要认真负责,避免外熟内生的假熟现象发生。

(4)严禁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容器盛放熟食,不用生揩布擦洗餐饮炊具。

(5)生熟盛具标志明确,调料盛器内外干净,操作场地无积水、无污垢,冰箱内按规定存放食物,防止生熟、荤素交叉,杜绝食物中毒事件。

(6)工作结束,擦洗干净调料盛器,按规定加盖。灶上灶下必须冲洗干净,垃圾及时清除。剩余原料及时入库保存。

(7)荤、素原料严禁着地放置。灶头有试味工具,食物有留样备验制度。

(8)门窗、玻璃明亮,照明完好。

(1)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工作人员要根据食品的种类选择冷冻或冷藏法保存食品,动物性食品应置于冷库或冷冻箱中保存;果蔬类食品及随即可用食品应置于冷藏箱中,在4℃左右的温度中短期保存。

(2)冷库或冰箱应该经常检查其制冷性能,由专人负责定期除霜和除冰块、清洁和消毒,使其保持整洁无异味。

(3)进出食品应有记录,做到先进先出先用,已腐烂或不新鲜的食品不得放入冷库或冰箱内保存,已解冻的食品不宜再次冷冻。

(4)冷库中的各类食品应分开存放,生熟食品不得混放,食品与非食品类不得一起冷冻或冷藏,不得在冰库中存放私人用品。

(5)冷库或冰箱因停电或故障导致储存的食品解冻,在重新冷冻前要进行清理。

(1)食堂食具清洗消毒工序合理,严格按照“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的制度操作。

(2)食堂有专人负责保管消毒剂,并定期查验消毒剂的`有效期。

(3)食品加工器械用后及时清洗,并有保洁措施。

(4)容器、用具生熟分开放置和使用,并有明显识别标记。

(5)专用餐具清洗消毒,消毒后餐具应存放在专用的密闭或保洁柜内。

(6)食具消毒应达到规定的药物浓度、时间和温度。

(7)专用保洁柜须保持清洁、无杂物、无苍蝇和蟑螂。

(8)己消毒与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并在存放柜上有明显标记。

(9)餐具消毒后应无水渍、无污垢、无油渍、无食物残渣、无异味。

(1)食品要现烧现吃,必须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隔顿隔夜要回锅。

(2)做到成品与半成品分开,生与熟食品分开。

(3)生熟盛器严格分开,并有明显标记。

(4)成品及时进入各餐间,防止污染。

(5)严格每餐做好留样和登记工作。

(1)窗无灰,玻璃光亮,照明完好。

(2)六面光洁。墙角、天花、灯架、无积灰、无蜘蛛网、无吊灰。

(3)无霉变腐酸异味,货架、台面干净,调料存放合理。盛器清洁卫生。

(4)调料间无私人物品,无不洁工具。

(5)灭害措施得力,保持灭害工具常备,并全天侯保证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1)操作人员进入专间前,必须双手洗净,穿戴“三白”。

(2)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上岗。专间内禁止吸烟,无私人杂物,无变质食品。

(3)每餐营业前,必须按规定配制消毒水,药物消毒有效氯浓度必须保持在250ppm(百万分之),必须将刀、砧、抹布、操作台面、盆、夹、勺、铲、电子秤台面等一切用具进行消毒处理。

(4)开窗出售时严禁用手直接接触熟食。

(5)熟食专用无霜冰箱内禁止存放生类食品和其它食品。盛放熟食必须使用盒子,并保持冰箱整洁。

(6)严禁销售无证熟食。进货渠道必须正规,如违反规定,卤菜制作人员不予加工。

(7)严禁出售未经回锅的隔顿食品,严禁敞开作业。

(8)以“三专一严”(专人、专用、专门工具,严格消毒)制度为基础,严格生熟交叉。

(9)熟食间必须有良好的防害、防尘、隔离措施。必须装备杀菌消毒灯具,定时开灯杀菌。

(10)保持窗明台净,六面光洁无油垢。

(1)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理。

(2)及时做好落手清,禁止刀、砧等交叉使用,防止污染。

(3)坚持每天两次小扫除,每周一次大扫除。

(4)严禁在操作区(含出售间、厨房间、仓库、蒸汽锅房)内吸烟、吐痰。

(5)严禁放置个人物品,严禁赤膊、穿拖鞋或穿着非工作服、帽上班操作。

(6)严禁佩戴戒子、手镯、手链、耳环等外露饰品进行上岗操作。

(7)严禁瓜果蔬菜着地存放。

(8)保持操作区场地洁净卫生、墙面光洁,无蜘蛛网、吊灰,吊扇、照明设施完好,无灰尘。

(1)天天搞好落手清,每周一次大扫除。

(2)食堂四周的环境清洁、明沟畅通。大小花池内无杂草、杂物。

(3)门口沿墙无张贴、无自行车停放。

(4)泔脚桶(池)、洗碗池内干燥、无残汤渗出、无酸味、无污垢。

(5)洗碗池下水道畅通,无堵塞,龙头完好无漏水,沿墙明沟无杂物,并保持干燥,下水道保持畅通无阻。

(6)垃圾箱四周保持无外溢、无污水,并设有防蝇设备。

(1)饭厅内六面光洁,门窗玻璃洁净明亮。

(2)灯架、电视、吊扇无积灰,照明完好。

(3)餐桌、凳椅见本色无油垢。

(4)实行餐中清理残渣剩烫,保证后来就餐同学的餐桌洁净。

(5)地面干燥、无污垢、油腻,墙面无污迹、油渍。

(6)饭厅外墙四周沿墙无杂草、杂物,明沟洁净干燥畅通。

(7)泔脚车、桶内外洁净,无汤水渗漏现象。

(8)洗碗池附近必须配备相应有效防害措施,保证厅内“四害”得到有效控制。

(1)机械设备使用前,必须详细检查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2)荤、素加工时,必须全面清洁冲洗(刷)、保洁后再使用。严禁未经任何处理直接交叉连续使用,防止混昧、污染。

(3)机械加工后,应及时擦洗和清理,防止机内残留原料因变质而污染新的原料。

(4)使用完毕保洁后,必须加盖防尘、防害,对设备加以保护。

(5)必须保持机械使用场地的清洁、干燥。

(6)严禁在机械设备(含消毒箱、蒸饭箱)附近烘烤衣物。

(1)对本部门的环境卫生、饮食卫生及防疫工作全面负责。

(2)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工作网络,责任到人。

(3)定期进行食品卫生、防疫等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负责实施新员工上岗前的培训工作。

(4)实行定期、不定期相结合的卫生、防疫工作检查评比,大力表彰食品卫生、防疫工作成绩显著的班组和个人,从重从严处理违规操作和违反食品卫生法规的人和事。

(5)定期召开卫生、防疫专题工作会议,总结经验、通报校内外食品卫生、防疫重点的情况,确保本单位的食品卫生与卫生防疫工作与社会接轨,不出差错。

(6)做好“五薄一卡”的记录备案工作。

(1)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全体人员长假后提前l天上班进行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学习。

(2)对食堂周围环境进行全面清扫。

(3)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

(4)对仓库、保洁橱、冰箱作清洁、整理、食品分类、分架、隔离、隔地存放,容器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5)对灶头、液化气、锅炉进行检修,确保安全。

(6)暑假期间对食堂墙面进行粉刷,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进行全面整改。

(1)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参加工作的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从业人员应积极主动参加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知识及技能培训。

(3)学校定期对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各类食品卫生法及饮食卫生知识,提高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及卫生安全意识。

(4)应积极组织食堂人员到外单位学习先进管理模式及烹饪水平。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保障全体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守法经营,依据中心校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本单位为加强食品安全的自律制度,本单位及进入本单位的经营者必须遵守,不得违反。

第二条本单位保证经营场所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制定的质量卫生标准。

第三条本单位配备(兼)职食品质量监督保管员,负责食品质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建立食品经营台帐,宣传落实政府食品质量管理有关规定。

第四条进入本单位的经营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合法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建立食品进货检查验收等相应的自律制度。

第五条本单位建立食品检测人员,配备必要的`食品检测设备,或委托食品检测机构对市场内经销的食品进行检测。

第六条本单位与场内经营者签订食品质量安全保证书(协议),在保证书(协议)中订立食品质量保证条款及对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退货条款。

第八条本单位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发现场内经营者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或有其他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时,应及时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食堂(含伙房)是指设于学校(含托幼机构),供应学校学生、教职员工等集中就餐的提供者。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食堂。

第四条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实行属地管理。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监管责任,教育部门承担行政主管责任,学校承担主体责任。

第五条 市(州)、县级人民政府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对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目标考核。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改善学校食品安全基础设施条件。

第六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实施餐饮服务许可,开展日常监管,查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第七条 教育部门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行政主管工作,对下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进行食品安全目标考核,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

第八条 学校(含托幼机构)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校长(托幼机构负责人)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食堂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从事供餐活动,确保食品安全并符合营养要求。

第九条 各地要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导致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由相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学校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的单位及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第十条 学校食堂应当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学校应以校长为法定代表人申办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乡镇中心学校所辖的村小(含教学点)食堂应以中心学校校长为法定代表人申办《餐饮服务许可证》。

第十一条 学校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学校首席食品安全官或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留样制度,关键环节操作规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投诉受理制度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制度。

第十三条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含临时工作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和培训证明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含病原体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食堂应建立每日晨检制度,并做好记录。食堂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十五条 食堂从业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专间操作人员应戴口罩。

第十六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开展每年不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校应当组织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及从业人员健康、培训等管理档案。

第十七条 学校食堂食品处理区应设置在室内,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并应能防止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食品加工处理流程应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

第十八条 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台账。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应通过公开招标、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

第十九条 学校食堂应设置食品库房,食品库房应配置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等设施。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标识明显。

第二十条 学校食堂在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第二十一条 学校食堂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烹饪后的食品应在备餐间存放。烹饪后至食用超过2小时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第二十二条 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设立固定区域或场所存放。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应分开存放,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落实管理责任,保护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成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刘白玉

副组长:余叔畅  高建伟  杨飞

成  员:行政值日人员、总务处主任、

办公室电话:8120156

2.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 建立食品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遇到突发事件,由组长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并迅速启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不得缓报、瞒报、谎报。

二、学校食堂、服务部食品卫生管理要求

(一)、食品采购索证制度及保管制度

1.采购食品时必须向商家索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等资料备案存档,以建立健全的台帐制度。

2. 库房要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库房物资的验收、出入库、储存、保管等日常工作,认真做好出入库登记。库房物资实行“先进先出”的原则,并按物资类别决定物资的储存方式及摆放位置。

3. 库房管理人员每周对库房内的物资进行检查,对地面、货架、门窗、墙壁进行全面清洁。发现变质、破损、过期等物资要立即进行处理。

4 .入库干杂调料要分类整理,严禁食品与非食品混放,堆放的食品隔墙(大于30厘米)、离地(大于20厘米),整齐存放,并标明品名及入库的时间。检查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保质期),按照“先进先出”发放原则予以发放。

5. 严格控制库房内的温度,随时对库房内的温度进行检查,保证通风良好,防止因温度过高或受潮而引起库存物质过早过期霉变。

6.库房内严禁存放任何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污染的`物品及原材料。禁止在库房内存放私人物品及从事与库房贮藏无关的活动。

7.食品冷藏、冷冻贮藏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温度范围的要求,冰箱(柜)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以便于对其内部温度的监测。

8. 食品冷藏、冷冻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存放,应有明显区分标志。

9. 食品在冰箱(柜)内贮藏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使用时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10.严禁采购腐-败、变质、过期及标识不全的食品。

(二)、食品加工烹调制作管理制度

1. 操作人员更-衣、洗手后,方可进入操作间进行加工,防止二次污染。

2. 加工前认真验收加工原料是否符合质量,严禁加工不合格原料。

3. 待加工原料进行清洗后,分类存放,按存放时间进行先后加工,防止交叉污染。

4. 加工植物类原料,应根据菜品及烹调的具体来定。对蔬菜原料进行捡摘剥削等加工处理;对容易去皮氧化的蔬菜要及时浸入水中,沥干水分,存于相应盛器内。

5. 水产品和肉类产品加工应除尽污秽杂质,按用途进行原料加工,加工后严禁落地存放。冷冻食品应解冻后进行粗加工,加工时避免损伤鲜活水产品肉质。

6. 活禽类加工应放血完全、褪毛干净、取内脏彻底;肉禽类清洗后无血、无毛,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保持清洁卫生,不同原材料进行分开加工,防止污染。

7. 配备有盖的污物桶,每日工作后垃圾日产日清,污物桶存放点随时保持干净整洁,定期进行消毒杀菌。

8烹制前,必须对烹制材料进行检查,严禁烹制变质食品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材料。

9. 熟食品应存放在专用的经过消毒的用具、餐具中。

10. 剩余熟食品放入熟食箱存放,存放超过四个小时的熟食品,回锅后应彻底加热煮透方可供应。

11. 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调料瓶、炊具、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台面清洁整理干净,地面清扫拖净。

12. 厨房管理人员下班时,应检查各功能区域的卫生状况,并做好记录。

(三)、餐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1. 餐厅每日用完后的菜墩、菜刀必须放在适量的消毒液中进行浸泡,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不能进行浸泡的不锈钢桌、不锈钢架等用具必须定期用适量浓度消毒液进行擦拭。清洗餐具、用具时,应做到“四池分开”,并在水池的明显位置注明标识。

2. 餐具、用具在清洗消毒过程中须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不得减少任何环节。

3. 清洗时,在水池里放入5——10/1000的洗涤剂,注入热水,将洗洁剂搅拌均匀,水温控制在40℃。;在将餐具、用具内的杂物刮掉,放入水池浸泡5——10分钟后进行清洗。

4. 洗净后,凡能用蒸汽消毒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均应放入蒸车内进行消毒,蒸汽温度大于或等于95℃,蒸煮时间为15——30分钟;凡不能用蒸煮的塑料餐具、用具、器皿等,须用药物浸泡进行消毒(药物浓度参照说明书),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

5. 对每餐未使用的餐具,必须收回洗碗间用清水冲洗,进行消毒后,方可再用。消毒后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干燥后,应放入指定的位置,并加盖封闭,防止细菌浸入。

6. 洗碗间及消毒间必须保持整洁、卫生、明亮,不得存放有毒物品、有毒气体、污物、易爆物品等。

7. 下班时,承包者应锁好餐具间及洗碗间的门窗。

(四)、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员工须参加基础卫生培训、持有效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2.健康证到期再行体检的员工,检查未合格的应立即停岗,停岗期间禁止进入加工间、禁止与原材料接触。

3.员工在岗期间,健康证原件交个人保管,其复印件交学校食品专职管-理-员统一存档管理,以备查阅。

4. 健康证到期而未办理的员工,应立即组织办理,直至领取新的健康证后方能上岗工作。

5. 学校食品专职管-理-员须经常对从业人员的个人健康、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五)、卫生检查及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 . 学校食品专职管-理-员每天不定时地对食堂及餐厅的大厅、外厅、后堂、用具、设施设备进行抽查,并对存在的问题作好记录,及时向食堂及服务部承包人提出改进意见。

2 .强化督查。每天坚持学校行政值日人员巡查登记汇报制度,及时填写办公室制定的行政值日填写表中有关学校卫生安全日督查记录表,如遇重大事件,当天值日行政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向校长汇报,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否则视为当天值日人员对食品卫生监管不力,责任自负。

3 .食堂、餐厅及各部门卫生状况经多次通报仍未落实和完善的,学校食品专职管-理-员有权对食堂及服务部承包人进行批评和相应处罚。

4 .所有检查资料须在部门主任和校长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5 .餐厅卫生由专人负责,定岗、定人、定区域。

6.餐厅每日清洁1—3次,每周定期进行卫生大扫除,并用消毒剂全面消毒,并指定专人进行管理。

7.员工在工作时,着装要穿戴整洁,不得留长发、长指甲;不得用双手接触或沾染所盛装食物的容器内部及食物成品,尽量使用专用的夹子、勺子等用具进行采用。

8.餐厅工作人员在上班前和入厕后,要彻底清洁、消毒双手,保持双手清洁卫生。

9. 摆放在餐厅的保洁设施应清洁卫生,非食品用具不得与食品用具混放。

(六)、食物留样及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1.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每样食品必须留足150克,分别盛放在消毒的餐具中。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2.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盖上),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便于检查。

3.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到满后方可倒掉。

4.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他食品。

5.经营场所发生食物中毒,应立即向卫生部门报告,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6.停止食物销售,保护现场,封存可疑食品,关闭有关通道,控制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出、接触。

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1.库房要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库房物资的验收、出入库、储存、保管等日常工作,认真做好出入库登记。严禁采购腐败、变质、过期及标识不全的食品。

2.库房物资实行“先进先出”的原则,并按物资类别决定物资的储存方式及摆放位置。

3.库房管理人员每周对库房内的物资进行检查,对地面、货架、门窗、墙壁进行全面清洁。发现变质、破损、过期等物资要立即进行处理。

4.入库干杂调料要分类整理,严禁食品与非食品混放,堆放的食品隔墙(大于30厘米)、离地(大于20厘米),整齐存放,并标明品名及入库的时间。检查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保质期),按照“先进先出”发放原则予以发放。

5.库房内所有的货架、货墩、货柜都必须贴上标签,在标签上注明品名及规格,并在进出标签备注栏上注明进货批次、数量、日期及发货的数量、日期。

6.严格控制库房内的温度,随时对库房内的`温度进行检查,保证通风良好,防止因温度过高或受潮而引起库存物质过早过期霉变。

7.库房内严禁存放任何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污染的物品及原材料。禁止在库房内存放私人物品及从事与库房贮藏无关的活动。

8.采购食品时必须向商家索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等资料备案存档。

9.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标出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10.运输包装、容器应符合卫生要求,运输车辆应专用清洁,不得与有毒物、污物混运,防止交叉污染食品。

11.食品添加剂存放在固定场所或橱柜并上锁,包装上应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专人保管。添加剂的使用须由专门制作加工人员操作,严禁其他人员擅自取用,对其使用种类及数量须由专人记录在案。

12.食品冷藏、冷冻贮藏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温度范围的要求,冰箱(柜)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以便于对其内部温度的监测。

13.食品冷藏、冷冻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存放,应有明显区分标志。

14.食品在冰箱(柜)内贮藏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使用时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15.用于冷藏、冷冻食品的冰箱(柜),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其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1.操作人员更衣、洗手后,方可进入操作间进行加工,防止二次污染。

2.加工前认真验收加工原料是否符合质量,严禁加工不合格原料。

3.待加工原料进行清洗后,分类存放,按存放时间进行先后加工,防止交叉污染。

4.加工植物类原料,应根据菜品及烹调的具体来定。对蔬菜原料进行捡摘剥削等加工处理;对容易去皮氧化的蔬菜要及时浸入水中,沥干水分,存于相应盛器内。

5.水产品和肉类产品加工应除尽污秽杂质,按用途进行原料加工,加工后严禁落地存放。冷冻食品应解冻后进行粗加工,加工时避免损伤鲜活水产品肉质。

6.活禽类加工应放血完全、褪毛干净、取内脏彻底;肉禽类清洗后无血、无毛,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保持清洁卫生,不同原材料进行分开加工,防止污染。

7.配备有盖的污物桶、臊水桶,每日工作后垃圾日产日清,污物桶、臊水桶存放点随时保持干净整洁,定期进行消毒杀菌。

8..烹制前,必须对烹制材料进行检查,严禁烹制变质食品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材料。

9.熟食品应存放在专用的经过消毒的用具、餐具中。

10.剩余熟食品放入熟食箱存放,存放超过四个小时的熟食品,回锅后应彻底加热煮透方可供应。

11.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调料瓶、炊具、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台面清洁整理干净,地面清扫拖净。

12.厨房管理人员下班时,应检查各功能区域的卫生状况,并做好记录。

1.餐厅每日用完后的菜墩、菜刀必须放在适量的消毒液中进行浸泡,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不能进行浸泡的不锈钢桌、不锈钢架等用具必须定期用适量浓度消毒液进行擦拭。清洗餐具、用具时,应做到“四池分开”,并在水池的明显位置注明标识。

2.餐具、用具在清洗消毒过程中须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不得减少任何环节。

3.清洗时,在水池里放入5--10/1000的洗涤剂,注入热水,将洗洁剂搅拌均匀,水温控制在40?c;在将餐具、用具内的杂物刮掉,放入水池浸泡5--10分钟后进行清洗。

4.洗净后,凡能用蒸汽消毒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均应放入蒸车内进行消毒,蒸汽温度大于或等于95?c,蒸煮时间为15--30分钟;凡不能用蒸煮的塑料餐具、用具、器皿等,须用药物浸泡进行消毒(药物浓度参照说明书),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

5.对每餐未使用的餐具,必须收回洗碗间用清水冲洗,进行消毒后,方可再用。消毒后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干燥后,应放入指定的位置,并加盖封闭,防止细菌浸入。

6.洗碗间及消毒间必须保持整洁、卫生、明亮,不得存放有毒物品、有毒气体、污物、易爆物品等。

7.下班时,专职管理人员应锁好餐具间及洗碗间的门窗。

1.员工须参加基础卫生培训、持有效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健康证时效为一年。

2.员工(待聘人员)办理健康证须统一组织在指定地点进行体检。

3.员工(待聘人员)健康证办理须本人进行,严禁代检、代查;严格遵守体检注意事项。

4.健康证到期再行体检的员工,检查未合格的应立即停岗,停岗期间禁止进入加工间、禁止与原材料接触。经复查仍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复查合格者则恢复原岗位工作;待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员工在岗期间,健康证原件交个人保管,其复印件交食堂、餐厅统一存档管理,以备查阅。

6.健康证到期而未办理的员工,应立即组织办理,直至领取新的健康证后方能上岗工作。

7.卫生监督管人员及各部门负责人须经常对员工个人健康、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8.新员工须经岗前纪律、安全、卫生培训后方可上岗;如因特殊事由未能参加岗前培训的,单位应另行安排时间为其进行“补课”。

9.每年对员工进行两次以上系统的卫生知识培训,每年至少有一次由卫生监督部门指导的培训。

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一)食堂选址卫生要求:

1、学校食堂或厨房应建在地势较高的向阳处和地下水位较低的地方。

2、食堂附近50米内不应有大型的污染源,如垃圾场、畜舍、粪坑式厕所等,并不应在产生有害物质场所的下风处。

3、厨房建筑物应南向或东南向。

(二)食堂建筑及设置卫生要求:

1、食堂应设有主食、副食和调味品储存及食品整理、加工、烧煮食物的烹调间及荤素食品清洗池、冷库(冰箱)、蒸饭间、备餐室、分餐处和更衣室等设施。

2、食堂布局要做到烹调间和餐厅相连接,工作间的配置应注意保持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的连续性,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生熟食品应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3、制作间应有操作人员更衣设施和空气消毒设施。

4、食堂应有良好的通风照明、污水排放设施,地面、墙壁、门窗、桌椅应便于清洁、消毒。

5、餐厅内应设有方便、卫生的取水和供水设施,以及用耐磨损、易清洗的无毒材料建成的专用餐具洗涤消毒池和洗手池等,还应有饭、菜票收集、消毒工具和盛器清洗消毒、垃圾及废弃物存放等卫生设施。

6、厨房、食堂、库房均应安装纱门、纱窗,或在食堂入口处设置防蝇暗道。

7、库房地面最好用混凝土,堆放粮食的台架应离开地面,存放食物的容器应加盖。

8、食品、调料和原料要分类存放,非食用物品如清洁剂、杀虫剂等要另库存放,标明品名,防止误用。

(三)食堂环境卫生要求:

1、采取有效措施,清除卫生死角,做好校园消毒灭害工作,添设防蝇设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2、环境卫生坚持一餐一小扫,一天一中扫,一周一大扫,划片块分工、包干负责。做到墙角无蛛网,墙面无污迹,地面无灰尘。

3、妥善处理垃圾。垃圾不要堆放过久,尽量做到日产日清,最长不能超过3天,以防腐烂及孳生苍蝇。垃圾容器的结构要严密、有盖,能防蝇、防鼠、防雨雪,轻便耐用,便于清除垃圾和冲刷内部。运输时要防止灰尘飞散或撒落在地,对含有病体的垃圾应采用焚烧法处理。

4、厕所、粪便处理及粪池的位置,要远离饮用水源,设在住宅或教学楼的下风侧和地下水位较低的地方。设施结构内部要符合卫生要求,既不渗漏污染,又不孳生蝇、鼠,并建立卫生管理制度。清运过程中要严防污染外界环境,运输工具要保证不渗、不漏、不溢。

5、食堂物品摆放应整体有序,在使用方便的基础上,力求整齐美观,并按规定分类分架、离地、离墙,摆放标有物品名称标志。

6、食堂仓储室要保持通风、阴凉、干燥。

1、学校要建立校长负责制,成立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委员会和膳食管理委员会,食品卫生管理委员会为日常食品卫生管理组织,膳食管理委员会为监督机构,并配备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2、学校食堂必须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并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若接近失效期、须提前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复)训及申请办理相关证照。

3、学校食堂设备、设施要符合卫生要求,食堂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生活用水卫生标准,二次供水的水池水箱要加盖上锁,并定期消毒。

4、学校食堂要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堂的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库房,防止投毒事件发生,并定期开展灭“四害”工作。

5、食堂常规管理坚持食品采购、加工、销售、饮食卫生“五四”制度。

(1)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过期的原料;保管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料;加工人员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营业员不卖腐烂、变质、过期的食物。

(2)成品食物存放实行“四隔离”:生与熟隔离;食物与杂物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物与天然水隔离。

(3)用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4)环境卫生实行“四定”:定人、定位、定时、定质。

(5)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洗澡;勤理发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洗换工作衣帽。

6、学校应设立食堂管理办公室,在食堂外醒目处设置食品卫生专栏,将食堂管理责任人、每周工作重点、每周食谱和价格公开;开辟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更换内容,设置意见箱,虚心听取师生的意见,不断提高饭菜质量。

7、加强对从业人员法律法规、营养与食品及卫生知识、职业道德、法制教育、心理健康培训与指导。学校要认真开展学生健康教育,保证课时,并根据季节及实际情况适时及时搞好专题讲座、咨询、办好宣传栏,增强师生健康自护能力。

8、坚持保本微利的原则,出售的食品要做到价量相符、价料相符、价格合理。定期组织对食堂饭菜的质量、数量、价格、服务态度进行评议,对连续两次评议不满意票数超过20%的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属学校正式职工的要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经济处罚,是学校聘请的人员应予以解聘辞退,是承包经营的要终止承包经营合同,取消其在校内经营餐饮业的资格。

9、学校要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健全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和食品卫生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采取切实有效应急救援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10、新建、扩建、改建食堂,须按规定向县教育局和卫生执法监督所申报,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1、校(园)长为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食品卫生管理人员为具体责任人,食品卫生管理委员会和膳食管理委员会分别为管理和监督机构,各相关责任人共同负责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2、食品卫生管理员应每天对食堂的一般卫生、从业人员卫生、食品采购与贮存、食品加工制作与配餐、餐饮具和用工具清洁消毒、留样等环节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纠正,并作好记录。

3、落实日常卫生安全工作检查制度,把食堂、商店、厕所、宿舍等作为检查重点详查,确保日常卫生安全检查无空白、无死角;学校行政值周带领教师对负责的卫生安全责任点(区域)进行认真检查,并形成卫生安全检查记录,填写在《安全工作日志》大事记要栏,有特殊情况及时报分管领导。

4、学校要建立卫生安全周抽查制度,由学校卫生管理员带队,每周检查一次卫生安全工作;检查情况要认真填写在《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记录本》上,发现卫生安全隐患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领导或校长,并果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详细记录在案。

5、学校每月由校长带队进行一次全校性的卫生安全大检查,形成卫生安全检查记录,确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6、学校每季度要认真分析本学校责任区域内卫生安全工作的各种情况,定期召开会议(分管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作专题报告)并做好记录,对可能存在卫生安全隐患的区域绝不遗漏,做到及时排查;对已发现的卫生安全隐患必须在第一时间内立即整改。

7、学校卫生安全检查要坚持有章可循、违章必纠、有患必改,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1、学校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制度,将卫生防疫知识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计划,切实开展对师生的卫生防疫知识教育。

2、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搞好学生个人、教室、处室、宿舍、校内及周边环境卫生,使学生懂得卫生常识,自觉防病防疫,防食物中毒。

3、规范饮食卫生习惯,严禁学生在校外地摊、商店购买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零食和饮料,以防不良疾病发生。

4、食堂、商店、超市应具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和管理制度,从业人员要定期体检,必须“两证”齐全,身体健康、规范操作。

5、对食品的采购、加工、储存、运输和配送销售等环节要进行严格把关,层层监控,责任落实到人头,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食堂的各功能用房。

6、大宗物品实行集中定点采购,采购物品应具有质量合格证和卫生合格证。坚持“索证索票制”,严禁采购“三无”食品;坚持试尝和留样制度。

7、坚持做好学生的体检工作及学生近视、弱视、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碘缺乏、艾滋病等学生疾病的预防和矫治工作,建立学生体检档案和疾病档案。

8、开展“灭四害”活动,定期做好厕所、垃圾箱、宿舍、商店、厨房周围等地点的消杀工作。按规定到指定地点购买灭鼠、灭蟑螂药物,并提前反复告知、专人投放。每学期要求投放药物1—2次,每季度集中投放灭鼠药一次。

9、建立卫生防疫制度、应急处理机制和卫生事故报告制度。学校一旦发生传染。

病流行、食物、饮水中毒,立即做好应急处理,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不得瞒报或漏报。

10、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开展流行性传染病的防控工作,随时掌握当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饮水污染的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疾病、流行性疾病发生。

1、从业人员必须每年一次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并且每年复查一次。上岗期若患不宜从事食品工作病症者,要立即停职接受治疗,直到经健康检查合格方可再回原岗位从业。

2、所有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食品卫生专项知识培训,熟悉相关专业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强烈的责任心。

3、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坚持做到“四勤、四不、四要”:

“四勤”:勤洗手勤洗澡,勤理发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帽。“四不”:不将非食品加工制作用品和个人生活用品带入操作场所;工作时不得赤脚、穿拖鞋、背心;不留长指甲、不涂染指甲、不戴饰物;不在工作期间吸烟饮酒。

“四要”:上班时要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加工制作食品和配餐操作时要戴口罩;直接入口食品要用专用工具拿取;收费和拿取食物时操作程序要分开。

4、在操作间内必须穿戴整齐干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并把头发固定置于帽内。临时离开工作间必须脱下工作衣帽,进入工作间再重新更衣、换鞋、洗手、消毒。

5、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接触不洁物后,均要用肥皂及流水洗手并消毒。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洗手并消毒。不得有面对食品说话、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6、加工直接入口的食品和分装食品、售菜时应戴口罩,销售食品时不能用手拿取直接入口的无包装食品,必须备有清洁卫生的包装纸或食品袋。收银人员不得直接接触食品。

7、患有皮炎及痢疾、肝病等传染性疾病,不得上岗操作。

六、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培训制度。

1、食堂所有人员每年必须在县卫生专业机构进行健康体检,坚持先培训后持证上岗制。从业人员工作时,应随身携带健康证明。

2、食堂从业人员有传染病或家族有传染病史的不得聘用。

3、食堂从业人员发生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时,须立即脱离工作岗位,等治愈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4、建立学习制度,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相关卫生和业务知识,增强卫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

5、学校每学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二次(16小时)以上,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并认真作好学习记录。

6、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培训,有计划地提高业务能力,熟练掌握各种烹调技艺。

7、坚持每训必测制,凡培训后都应及时组织考核,凡不及格者,进行补考。如补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8、学校应收集好培训资料,作好培训记录,将考试试卷收集好,整理存档备案。

七、餐饮具用具消毒制度。

1、实行专人负责餐饮具、盛装直接入口食品容器的清洗、消毒与保洁,并做好消毒记录备查。

2、餐饮具洗刷消毒要按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操作。餐饮使用的碗、盘、杯、勺、筷和盛装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严禁使用。

3、洗刷餐饮具必须有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它水池混用。

4、洗涤、消毒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存放于固定场所(柜),有明显标识。

5、用化学药物消毒,其消毒液浓度须保持在250至300毫克/升(250至300ppm);浸泡时间不少于10分钟(温度在100℃度以上)。

6、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存放柜有明显标识。

7、消毒后的餐饮具、用具须存放于保洁专间和保洁柜内备用,每天清洗消毒,保持洁净。已从保洁柜内取出,但当餐次未用完的须重新消毒后才能使用。

8、保洁专间、保洁柜应定期清洗消毒,保持干燥、洁净。保洁专间空气消毒每天至少1次,每次30分钟以上。

1、坚持大宗食品原、辅料(米、面、油、肉类、调味品等)和食品添加剂定点采购,蔬菜、水果等应相对固定采购地点。

2、食品原、辅料的采购必须做到“三有”“两要”:有卫生许可证、有营业执照、有质检合格证;向供货方索要合格的货验报告,索要规范的供货票据。

3、定型包装食品的标签标识必须清楚且符合有关规定,严禁采购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和保持期的“三无”食品。

4、严禁采购过期、腐败变质、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观异常的食品原辅料。

一是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二是未经生猪产品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三是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四是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及半成品。

5、食品采购定人、定责、定岗,必须有两人采购,每购必记。

1、坚持由验收员和食堂相关责任人多人验收,有验收入库记录,做到每入必录,注明名称、数量、价格、金额等事项,并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

2、复核员要根据采购员两人签名的原始进料单复核数量,验收员、复核员两人签名,并48小时留样。

3、对达不到食品卫生标准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要坚决清退。

4、定性包装食品的验收五要素:

一看:看包装是否有厂名、厂址、日期(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二查:查包装上内容是否与检验报告内容相符。三验:验食物外观有无破损、污损、变形、杂物、霉变等。四闻:气味是否有异味。五摸:手感是否有异样。

5、非定性包装食物的验收四要素:

一查:是否有腐烂、霉变的食物;二闻:是否有异味;三摸:手感有无异样;四看:蔬菜是否新鲜。

1、库房实行专人管理。做到随手关门,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任意进出,任何人员不私自动用库房内的物品。

2、遵循“先进先出、易坏先用、疑坏不用”的原则,定期检查和处理变质或超过保持期的食品,尽量缩短储存期。

3、食品原辅料入库前必须严格检查验收,发现有感观异常、腐败变质、无检验合格证明、无供货票据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不得入库。

4、坚持出入库登记制,定期查看购货时间、品名、数量、地址和供货单位,准确掌握库存量。超过保质期或霉烂变质食品要及时销毁,不得存放在库房内。

5、定期检查冰箱、冰库等保鲜设施,按时清理和除霜,做到无血水、无冰渣,确保食品冰藏要求。

6、库房内严禁存放灭蝇、灭鼠药、农药等有毒有害及非食品用品和个人生活用品,以防食品污染和中毒。

7、食品原辅料须隔墙、离地、分类(库)、加盖和设置标志有序存放,食品添加剂须设专柜保管。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或混装;食品必须隔墙15厘米,离地面20厘米。

8、保持库房清洁、通风、干燥,控制室内温差,定时通风换气,每天清扫,做好“六防”(防蝇、防尘、防鼠、防投毒、防火、防盗)工作。

1、粗加工间应整洁、明亮、通风良好。

2、坚持一择、二洗、三切的操作程序,严禁将未洁净的原辅料直接送入烹调加工间使用。制作的原料必须新鲜,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3、实行专人专用工具与容器,使用加工、未加工和已加工的原辅料须分类、分架、分开存放在摊晾架上,严禁直接放置于地上和混放,使其通风透气,防止霉烂变质。

4、当餐所用原辅料当餐加工,准确掌握用量,尽量用完。未用完的或易腐败变质的原辅料,粗加工后须及时冷藏保管。

5、肉类及水产品、蔬菜原料洗涤池分设,并有明显标志。盛装肉类、蔬菜、水产品的容器应分开固定使用,并有明显标志。盛装过肉类(包括水产品)的容器,不得盛装蔬菜和加工好的食品,用后必须及时消毒、清洗。

6、肉类及水产品、蔬菜分案切配,其操作台、用具和容器必须与加工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容器分开使用,所有用工具、切配菜、容器用后洁净,定位存放,并且有明显标识,防止交叉污染。

7、加工过肉类(包括水产品)、蔬菜的操作台和砧板及容器,必须及时消毒、清洗晾干。

8、废弃物的处理必须有专人负责,及时清运粗加工后的废弃物,做到地面地沟无油污、无积水、无异味。

1、烹调加工间清洁卫生实行专人管理制,坚持台面和地面废弃物每餐打扫清运。

2、用于加工食物的刀、墩、案、容器、工用具、抹布等,必须生、熟、荤、素分开使用,不能混用,标识明显,用后洗净,定位存放;盛装熟食品的盆、桶等用前必须消毒,盛放调料的容器要保持清洁卫生,调料内无异物,用后加盖。

3、加工制作食品用的原辅料必须新鲜,不得使用或加工腐败变质、“三无”产品和感观异常的原辅料;未经粗加工的原辅料不得直接进入烹调间,烹调间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非食品加工用品及个人用品等。

4、待加工的各类制品应做到分案、分架存放,调料台、素菜台、荤菜台、水产品台、熟食品台须分设专用。操作台上的调味品要分类摆放,并及时加盖。

5、加工制作的食品必须烧透煮透,在烹饪后至配餐前食品存放不得超过2小时,学校食堂严禁加工凉菜、生拌菜、凉面、野生菌和皮蛋、海鲜。

6、厨师要根据不同食物的特性,采取合理的烹调方式,尽量不破坏食物的营养价值。四季豆、土豆等蔬菜的煸烧,需经高温煮熟烧透后才能食用。

7、厨师品尝菜肴要使用专用工具,品尝后剩余菜肴须废弃,不准用炒菜勺或用手直接抓取品尝。

8、制作好的成品菜要直接用清洁、卫生消过毒的容器盛装,不能用抹布或围裙擦拭容器。成品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防止异物带入容器对食品造成污染。

9、作好用餐计划,按计划配备菜肴,尽量不留剩食品。若有剩余食品必须冷藏且不得超过24小时,使用时确保未变质,并经高温加热后方可出售。

10、注意防蝇、防鼠、防尘、防投毒,抹布、锅盖、防蝇罩等要保持清洁,分类使用。

1、实行专人负责制。

2、直接参与面食制作的人员,每人每天必须备有两套工作服、帽,并保持整洁,操作时应戴口罩。

3、操作间应全封闭,配备防蝇、防尘、防鼠和足够用的冰箱等设备设施,易污染的辅料(如果酱、肉馅等)应与其他原料分开存放,做到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4、面食制作台应当使用不锈钢材料或其它易清洗、消毒材料,设置专用半成品或成品盛放架。

5、每餐工作前半小时,应使用紫外线灯对空气进行消毒,每天结束后,应将工用器具彻底清洗消毒,对加工场所的地面、墙壁、机器、操作台洗净、消毒,工用器具存放于专用柜内。

6、严禁一切人员在面食制作场所内吃食物、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1、充分利用“三防”设施,保持配餐间的清洁卫生,发挥其对餐具、容器、用具的保洁功能。

2、工作人员进入配餐间前着装要整洁,手经过消毒后戴上一次性手套和口罩才能分发饭菜。

3、工作人员在操作时不能对着成品饭菜咳嗽、打喷嚏,不能用手抠鼻屎、耳垢,上厕所后要洗手。

4、分发饭菜时,先检查盛装饭菜的容器是否清洁、卫生,经过清洗、消毒的容器不能用围裙或抹布擦拭容器。

5、成品饭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要放在操作台或架子上。

6、未经允许,从业人员不能随意换岗,非配餐间的工作人员和领取饭菜的师生,在配餐时不得随意出入配餐间,饭菜由配餐间工作人员送出配餐间。

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布名单规定的品种及使用范围的产品。

2、食堂在采购食品添加剂时,必须索取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3、禁止采购无卫生许可证、无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无生产日期、无厂址和生产批号的食品添加剂。

4、使用食品添加剂时,必须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在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和使用期限内使用。

5、存放食品添加剂时,必须做到专柜、专架,定位存放,不得与非食用产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防止食品添加剂受到污染和不同品种间的混杂。

6、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由食堂管理人员负责监督管理,须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物品种须报县卫生监督所备案。

1、供学生用的每餐、每种食品(菜肴、汤和主食),须有专人提前进行试尝并作好记录。未发现有任何异常时,才能向学生供应。

2、每餐、每种供应的食品必须设专人负责留样。

3、留样用的容器,取样用的工具用前必须严格消毒,取样时无菌操作,防止污染。每种食品装1个留样容器,留样量不少于250克。留样容器用保鲜膜密封后,放置于专用冰箱保存48小时。

4、留样期满,食用者无不良反应才能解封。

5、妥善保存食品试尝、留样与解封记录等资料。

1、保持就餐环境整洁,做到地面无垃圾、油污,墙面、屋顶无蛛网,桌子、板凳无油污、无灰尘等。

2、定时打扫餐厅,不得在餐饮具摆台或就餐期间清扫环境。完善灭蝇、灭鼠、灭蟑螂、灭蚊设施,做好防“四害”工作。

3、就餐场所的卫生间、流水洗手设施,配餐间的消毒和更衣设施能正常使用。

4、配餐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和戴口罩,用专用工具拿取食品。

5、开餐前30分钟内摆餐饮具和所供食品,当餐未使用完的餐饮具,应回收并重新消毒。

6、不得使用塑料袋和非食品用塑料盒盛装食品,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7、就餐时尽量使用刷卡收费,没有条件的要注意在收费与拿取食品时操作程序要分开。

8、食堂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餐厅的清洁卫生,分管领导或行政值周领导每餐必查餐厅的卫生情况,与学生共同进餐并做好相关记录。

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按学校规定的就餐时间、就餐地点进行用餐。

2、餐厅要安排管理人员或值周老师值班,建立就餐常规,要在规定的地点自觉排队,有序地进食堂就餐,维护餐厅正常秩序。

3、用餐时不准高声喧哗、不争抢拥挤、不起哄、不敲碗等,不要面对同学或桌上的食物咳嗽、打喷嚏,防止飞沫唾液传播疾病。

4、讲究卫生,不乱扔杂物,不随意吐痰,不随意乱倒剩菜剩饭,剩菜剩饭必须倒在指定桶内,用餐后的餐具放入指定处。

5、勤俭节约,珍惜每分钱,爱惜每粒粮食。

6、养成卫生习惯,饭前洗手,饭后漱口,不吃生、坏等不卫生的食物。

7、爱护公物,维护食堂设施,不随意在餐桌刻划,不得将餐具、食物带到学校规定的场所。

8、不随意挪用他人餐具,严防病菌交替传染,确保身体健康。

(一)、保暖桶或锅炉贮水卫生安全管理要求。

1、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年)。

2、清洗人员和锅炉工必须进行健康体检,持证上岗。

3、定期清洗保暖桶或锅炉并记录。清洗时,宜采用流动蒸汽等物理消毒方式。

4、供水房应加锁,每日清扫,保持清洁,每周消毒一次。

5、定期对水质进行抽检。

(二)、桶装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要求。

1、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水质应符合桶装饮用水标识的标准。

2、使用的饮水机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对饮水机有定期清洗消毒的制度并予以落实。

3、饮水机消毒宜请专业机构进行,若学校自行清洗消毒的,从事清洗消毒人员应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并作好记录。

4、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5、定期对水质进行抽检。

(三)、沙滤水卫生安全管理要求。

1、使用的石英砂等水处理材料有有效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2、使用的输配水管材、管件有有效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年),有定期更换水处理材料的制度并予以落实,认真作好相关记录。

4、长期停用,恢复使用前有管道清洗消毒记录。

5、定期对水质进行抽检。

(四)、加强学校饮用水常规管理。

1、使用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并按要求定期对饮用水进行抽样检验。

2、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学校饮水安全和水源的安全监测,发现异常立即停用并报告。

3、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对学校使用的制水、供水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4、开水温度必须达到100℃,并应保证学生足量饮用。

5、确保师生用水安全,井水、蓄水池必须密封加盖,定期清洗水池、水管。

6、桶装纯净水产家具备相关质资,重视饮水机的消毒管理,定期消毒。

7、加强饮水卫生健康教育,教育学生不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发现水质出现异色异味等现象的应急处理办法等。

1、锅炉的使用必须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范要求,在安装、改造、维修之前书面告知市质监局特监科,使用前应向该科申报登记,办理《锅炉登记使用证》。

2、司炉工必须经市以上特监部门培训和考核合格,持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上岗,并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3、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定期对锅炉及其压力表、安全阀进行检验检修,并在检验合格证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检测机构提出复检要求,复检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做好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和一月一次的定期自行检查,保证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附属仪器仪表符合安全运行的规定。

5、加强水质监督,做好锅炉化学清洗工作,并制定在用锅炉突发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6、健全锅炉安全使用档案,包括:

(1)设计文件、制造单位、质量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安装文件和资料。(2)定期检验和日常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3)日常使用状况记录。(4)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5)《锅炉使用证》及司炉工培训资料和上岗证书等。

7、严禁将不能承压的热水锅炉擅自改装成用于蒸饭的承压锅炉使用。已到报废年限或有严重安全隐患且无法修复的锅炉必须停止使用。

8、在用锅炉发生故障和发现异常时,立即向安监员和校长报告,全面检查排除隐患后才能继续使用。

1、商店食品应到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并向供货方索要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及发票,学校食品卫生专职管理员查验合格后在证件上签字。

2、卫生许可证要悬挂于醒目处,从业人员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经培训后上岗。

3、保持店堂内外整洁,做到食品归店归类经营,分名别类存放,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

4、出售的食品必须有qs标志。不出售“四无”食物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出售有毒有害食品。

5、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及时销毁。

6、销售直接入口食品要有专柜加罩,使用专用售货工具。需要分装食品时,要使用清洁干净、符合卫生标准的包装材料,禁止使用废报纸刊物及其它物品包装食品。

7、及时清除废弃物,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

8、从业人员要衣着整洁,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理发剪指甲、勤洗衣服勤换工作衣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1、认真落实卫生安全日检查、周抽查、月排查报告、季研究通报制度。检查的范围包括校内食堂、商店、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和校外周边卫生环境,并作好详细记录。

2、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经师生或社会人士举报存在的卫生安全隐患,学校必须立即进入安全工作台帐,制订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要求时间。

3、学校教职员工要根据学校或区域卫生安全责任人的要求,对存在的卫生安全隐患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要求学校或区域卫生安全责任人验收,并由验收人签字认可。

4、学校自身能解决的,要立即落实人员、经费予以解决;学校自身无力解决的,要及时向教育局职能股室及挂联股室上报,并立即进入安全工作台帐。

5、学校根据主管部门和卫生部门下达的卫生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对存在的卫生安全隐患或问题应及时整改,并在规定时限内书面上报整改结果。

6、责任单位要加强整改过程的监管,确保质量合格。整改结束后,要组织对整改的督查和签字。

7、对在卫生安全隐患排除中不作为、玩忽职守或整改质量不合格的,要视其情节轻重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十三、餐饮具用具消毒办法及要求。

1、餐具洗消程序。

公用餐具、容器、用具在使用前应当遵守国家制订的操作规范及卫生要求,严格按照洗消程序进行消毒:第一步是用热水洗去食物残渣(水温以50~60℃为宜);第二步是温水清洗,去除残留油脂等(水温以30℃左右为宜);第三步是消毒,可采用物理的或者化学法杀灭餐具上的残留病原微生物(如病菌、病毒等);第四步是冲洗,即用清洁卫生的清水冲洗掉餐具上的残留药物;第五步是保洁,即将洗净消毒后的餐具、容器、用具移入保洁设施内备用,以防止再污染。

2、常用消毒方法。

一是物理消毒法,即利用热力灭杀原微生物常用的有煮沸、蒸汽、红外线等;另一类是化学消毒法,就是利用化学消毒剂灭杀灭病原微生物。但后一类有一定副作用,对人体有不同程度的危害,所以国家对用于餐具的化学消毒剂实行严格管制,必须经省以上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审查批准方能生产、使用。目前,经国家批准常用于餐具的消毒毒剂有灭菌片、84肝炎消毒液等。其中,灭菌片有含氯量高、稳定易保存,入水后易崩解等优点,成为餐具消毒的首选毒剂。以上两类中,以物理消毒法最理想。

3、几种常用餐饮具消毒方法的主要卫生要求:

(1)煮沸消毒法。消毒锅应呈桶状、锅底稍平,水量适度,以竹篮盛装餐具,当水沸时,将餐具放入其中,待水再沸时,取出备用,坚持沸进沸出。

(2)蒸汽消毒法。这是较常用的方法之一,其法多种多样,有简易蒸汽消毒法、锅炉蒸汽法、电热蒸汽消毒法等,一般要求消毒温度在95℃上,保持30分钟即可。

(3)灭菌片消毒法。按每片药物兑自来水0.5公斤的比例配制消毒液,然后将。

洗净的碗盘等餐具放入消毒液内,浸泡3-5分钟。

(4)84肝炎消毒剂消毒法。用自来水配制成1%84肝炎消毒液(即每公斤自来水加入84肝炎消毒剂10毫升),将洗净的餐具放入消毒液中浸泡3-5分钟,取出备用,配制均用自来水,不得用热水。

4、检查餐饮具洗涤消毒工作的方法。

食堂指定人员负责餐具容器、用具洗涤消毒工作的日常管理,做到消毒经常化,并可通过以下检查方法检查其工作质量:

(1)感官检查。首先检查洗涤人员是否按洗涤程序操作,有无弄虚作假,省略消毒程序。

(2)检查消毒设备是否正常,如消毒池是否漏水,有无消毒液,消毒柜的温度等;最后检查备用餐具的卫生质量,一般来讲,卫生质量较好的餐具应当是内外壁和底部无油腻,呈现本色。

(3)余氯试纸检查法。这是一种快速直观的检查方法,适用于使用氯制消毒的餐具,其灵敏度很高,残留余氯在5ppm时也能检出。具体操作法是取余氯试纸一小块,投入备用碗盘内接触残留液,数秒后进行观察,若试纸变为淡紫色或深蓝色,表明该餐具已消毒,其颜色的深浅与消毒剂浓度的高低相关,一般要求试纸呈深蓝色(其余氯浓度约300ppm),若试纸仍为白色,证明该餐具未经消毒液消毒。

(4)细菌学检查法。一般由国家食品卫生监督机构使用。

二十四、食堂预防食物中毒措施。

(一)、食物中毒的特点:。

1、有明显的季节性。多发生在4--8月份,由于气温和湿度等自然条件,有利于细菌生长繁殖;其次是9月份,由于气温由热转凉,放松了对食物中毒的预防。

2、发病急。食物中毒潜伏期短,一般在进食后数分钟或数小时最迟数十小时内发作。

3、发病与饮食物有关。所有中毒的病人在发病前都吃过相同的致病食物,吃者发病,不吃者不发病,并且临床症状基本相似,如腹痛、腹泻、恶心、呕吐、发高烧等。

4、没有传染性。

(二)、食品中毒的原因:。

1、食品未烧热煮透、外熟内生,未达到全部杀灭细菌的温度,致使粘染在食品上的细菌未被杀死,食后引起中毒。

2、食品本身腐败变质,引起中毒。

3、食品本身有毒,引起中毒。

4、操作污染。包括生、熟食品交叉污染,盛放食品的容器生熟未分,刀、沾、抹布等用具生熟不分,以及炊事员加工食品后未洗手消毒又操作熟食等,都可对食品造成污染。

5、食品放置时间过长,使粘染在食品上的细菌大量繁殖,食后引起中毒。

6、操作人员因患某种传染性疾病带菌,通过食品传播疾病或引起中毒。

(三)、食品中毒的预防:

1、食品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卫生制度,保证食品卫生。

2、防止食品污染。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炊事人员注意个人卫生,操作前应洗手,消毒,炊具应消毒,操作人员应定期体检,有传染病的应立即隔离或调离。

3、经营食品坚持“四不”制度。即: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保管员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料,加工人员不做腐烂变质的原料,炊事员不卖腐烂变质的食品。

4、控制细菌繁殖。主要从时间和温度上采取措施:新鲜食品要及时加工;对一时用不完的易腐食品,要进行低温保藏;已烧好的熟食菜要尽量缩短存放时间,最好现做现吃。

5、加强职工教育,增强食品卫生意识。

6、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厨房和操作间。

二十五、学校食物(饮水)事故报告及处置制度。

(一)、第一时间的报告与处置学校发生食物、饮水中毒和传染病流行等公共卫生事件后,应由学校校长按以下程序处理和第一时间报告:

1、立即停止食堂、商店、各处室饮水机(保温桶)等所有食品、饮料的销售。

2、立即按报告流程图报告。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单位、地点、时间、事件概况、人数、可疑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报告人姓名及电话等。

3、立即送往或通知医院进行抢救。

4、立即按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成立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开展抢救工作。

5、立即封锁校内所有的食品、饮品、原料、工用具、设备和现场,以备查验。

6、立刻对有关人员进行隔离。

7、应实事求是的报告,不得隐瞒事实。

8、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医务人员对事件的真实性进行调查并上报。

(二)、事故后续情况报告事故发生后,学校除了要第一时间按报告制度报告外,应按照上级及相关业务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置,负责处理事故的教办、股室要及时报告事故发生、处置、善后工作情况。

1、事故处理情况报告:准确的数字,初步的经济损失情况,在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救治和善后处理情况(法院判决、调解情况)。如事故处理时间较长,应按要求多次、及时报送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哈拉铁克小学2014年9月1日。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办法

一、各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二、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三、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四、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五、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六、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七、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加强安全措施,规范安全管理,有效地防止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则,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所有食品必须从正当渠道购进,并且所要对方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进货票据,绝对禁止“三无”产品,流入学校食堂,学校经常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凡查出有三无产品,责任承包人清退出校,所进蔬菜必须新鲜无腐烂现象。

2、食堂、内外环境整洁,设备布局合理、有序,并经常检查四防一消设施是否损坏和够用。

3、食堂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无证不得上岗),并每年度推动性健康检查,凡患有疾病、伤害、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性皮肤病或其他传染病的.承包人必须通报学校,并责令其离岗,治愈后方可上岗。

4、学校若发生中毒事件,各班应立即向学校报告(五分钟内),以便学校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形成传染病或食物中毒报告制度。凡迟报或造成重大事故的,班主任负主要责任。

5、各班在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的同时,要重视学生的防疫工作,积极配合卫生部门的预防接种工作,保证学生在自愿基础上接种,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班级日常管理中。

6、食堂对每顿饭菜必须留样,并保存24小时。

7、学校每天必须督促学生宿舍对学生开水的供应,保持锅炉的清洁,严防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1.食堂要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食堂物资的验收、出入、储存、保管等日常工作,认真做好出入库登记。严禁采购腐败、变质、过期及标识不全的食品。

2.食堂物资实行“先进先出”的原则,并按物资类别决定物资的储存方式及摆放位置。

3.食堂管理人员每周对食堂内的物资进行检查,对地面、货架、门窗、墙壁进行全面清洁。发现变质、破损、过期等物资要立即进行处理。

4.入库干杂调料要分类整理,严禁食品与非食品混放,堆放的食品隔墙(大于30厘米)、离地(大于20厘米),整齐存放,并标明品名及入库的时间。检查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保质期),按照“先进先出”发放原则予以发放。

5.食堂内所有的货架、货墩、货柜都必须贴上标签,在标签上注明品名及规格,并在进出标签备注栏上注明进货批次、数量、日期及发货的数量、日期。

6.严格控制食堂内的温度,随时对食堂内的温度进行检查,保证通风良好,防止因温度过高或受潮而引起库存物质过早过期霉变。

7.食堂内严禁存放任何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污染的物品及原材料。禁止在食堂内存放私人物品及从事与食堂贮藏无关的活动。

8.采购食品时必须向商家索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等资料备案存档。

9.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标出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10.运输包装、容器应符合卫生要求,运输车辆应专用清洁,不得与有毒物、污物混运,防止交叉污染食品。

11.食品添加剂存放在固定场所或橱柜并上锁,包装上应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专人保管。添加剂的使用须由专门制作加工人员操作,严禁其他人员擅自取用,对其使用种类及数量须由专人记录在案。

12.食品冷藏、冷冻贮藏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温度范围的要求,冰箱(柜)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以便于对其内部温度的监测。

13.食品冷藏、冷冻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存放,应有明显区分标志。

14.食品在冰箱(柜)内贮藏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使用时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15.用于冷藏、冷冻食品的冰箱(柜),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其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1.操作人员更衣、洗手后,方可进入操作间进行加工,防止二次污染。

2.加工前认真验收加工原料是否符合质量,严禁加工不合格原料。

3.待加工原料进行清洗后,分类存放,按存放时间进行先后加工,防止交叉污染。

4.加工植物类原料,应根据菜品及烹调的具体来定。对蔬菜原料进行捡摘剥削等加工处理;对容易去皮氧化的蔬菜要及时浸入水中,沥干水分,存于相应盛器内。

5.水产品和肉类产品加工应除尽污秽杂质,按用途进行原料加工,加工后严禁落地存放。冷冻食品应解冻后进行粗加工,加工时避免损伤鲜活水产品肉质。

6.活禽类加工应放血完全、褪毛干净、取内脏彻底;肉禽类清洗后无血、无毛,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保持清洁卫生,不同原材料进行分开加工,防止污染。

7.配备有盖的污物桶、臊水桶,每日工作后垃圾日产日清,污物桶、臊水桶存放点随时保持干净整洁,定期进行消毒杀菌。

8..烹制前,必须对烹制材料进行检查,严禁烹制变质食品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材料。

9.熟食品应存放在专用的经过消毒的用具、餐具中。

10.剩余熟食品放入熟食箱存放,存放超过四个小时的熟食品,回锅后应彻底加热煮透方可供应。

11.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调料瓶、炊具、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台面清洁整理干净,地面清扫拖净。

12.厨房管理人员下班时,应检查各功能区域的卫生状况,并做好记录。

三、餐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1.餐厅每日用完后的菜墩、菜刀必须放在适量的消毒液中进行浸泡,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不能进行浸泡的'不锈钢桌、不锈钢架等用具必须定期用适量浓度消毒液进行擦拭。清洗餐具、用具时,应做到“四池分开”,并在水池的明显位置注明标识。

2.餐具、用具在清洗消毒过程中须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不得减少任何环节。

3.清洗时,在水池里放入5――10/1000的洗涤剂,注入热水,将洗洁剂搅拌均匀,水温控制在40?c;在将餐具、用具内的杂物刮掉,放入水池浸泡5――10分钟后进行清洗。

4.洗净后,凡能用蒸汽消毒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均应放入蒸车内进行消毒,蒸汽温度大于或等于95?c,蒸煮时间为15――30分钟;凡不能用蒸煮的塑料餐具、用具、器皿等,须用药物浸泡进行消毒(药物浓度参照说明书),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

5.对每餐未使用的餐具,必须收回洗碗间用清水冲洗,进行消毒后,方可再用。消毒后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干燥后,应放入指定的位置,并加盖封闭,防止细菌浸入。

6.洗碗间及消毒间必须保持整洁、卫生、明亮,不得存放有毒物品、有毒气体、污物、易爆物品等。

7.下班时,专职管理人员应锁好餐具间及洗碗间的门窗。

四、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员工须参加基础卫生培训、持有效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健康证时效为一年。

2.员工(待聘人员)办理健康证须统一组织在指定地点进行体检。

3.员工(待聘人员)健康证办理须本人进行,严禁代检、代查;严格遵守体检注意事项。

4.健康证到期再行体检的员工,检查未合格的应立即停岗,停岗期间禁止进入加工间、禁止与原材料接触。经复查仍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复查合格者则恢复原岗位工作;待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员工在岗期间,健康证原件交个人保管,其复印件交食堂、餐厅统一存档管理,以备查阅。

6.健康证到期而未办理的员工,应立即组织办理,直至领取新的健康证后方能上岗工作。

7.卫生监督管人员及各部门负责人须经常对员工个人健康、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8.新员工须经岗前纪律、安全、卫生培训后方可上岗;如因特殊事由未能参加岗前培训的,单位应另行安排时间为其进行“补课”。

9.每年对员工进行两次以上系统的卫生知识培训,每年至少有一次由卫生监督部门指导的培训。

10.单位结合季节特点,每年组织开展突发性传染病、肠道疾病及其他季节性多发疾病专题知识培训。

11.待聘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后,经考核未合格的,不能上岗,直至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在职员工参加卫生知识培训,考核成绩将与年终考核挂钩。

1.卫生管理人员每天不定时的对食堂及餐厅的大厅、外厅、后堂、用具、设施设备进行抽查,并对存在的问题作好记录,及时向食堂及餐厅负责人提出改进意见。

2.抽调相关卫生管理人员组成专项卫生检查考评小组,每周五对食堂、餐厅及部门卫生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卫生检查记录。

3.食堂、餐厅及各部门卫生状况经多次通报仍未落实和完善的,卫生管理人员有权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和相应处罚;卫生执行情况将与年终考核挂钩。

4.所有检查资料须在部门主任签字确认后交与中心办公室存档备查。

5.餐厅卫生由专人负责,定岗、定人、定区域。

6.餐厅每日清洁1―3次,每周定期进行卫生大扫除,并用杀虫剂、消毒剂全面杀虫及消毒。杀虫剂要与消毒剂分开放置,并指定专人进行管理。

7.员工在工作时,着装要穿戴整洁,不得留长发、长指甲;不得用双手接触或沾染所盛装食物的容器内部及食物成品,尽量使用专用的夹子、勺子等用具进行采用。

8.餐厅工作人员在上班前和入厕后,要彻底清洁、消毒双手,保持双手清洁卫生。

9.摆放在餐厅的保洁设施应清洁卫生,非食品用具不得与食品用具混放。

六、食物留样及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1.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每样食品必须留足100克,分别盛放在消毒的餐具中。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2.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盖上),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便于检查。

3.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到满后方可倒掉。

4.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他食品。

5.经营场所发生食物中毒,应立即向卫生部门报告,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6.停止食物销售,保护现场,封存可疑食品,关闭有关通道,控制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出、接触。

7.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如实回答调查人员的询问,共同寻找中毒原因。

镇西小学。

2012年2月1日。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组长:xx。

成员:xx。

2、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教师、学生未受教育不放过。

4、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检查制度,督促食堂、商店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1、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及穿戴工作衣帽、仪表整洁上岗操作。

2、操作间:设施布局合理,生熟分开,标志明显,餐具存放整齐,密闭保存。

3、采购食品符合卫生标准,有检验证明,有冷藏冷冻设施,库存。

4、整洁通风,防鼠设施齐全,原料摆放整齐,物品分类分架存放。

5、餐具消毒,消毒设施必须监测合格、符合要求,能正常运转,有专人负责餐具消毒,并及时登记。

6、环境卫生:环境整洁卫生,加防鼠、防蝇、防尘设施。

7、餐厅卫生:餐厅店堂整洁卫生,摆放餐具符合卫生要求,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有专用工具。

8、卫生管理制度,有卫生许可证并进行年审,有专人分管食品卫生工作,并经常检查加记录,对从业人员定期培训。

1、严格杜绝用腐败变质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

2、粗加工过程中动物卫生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必须分开存放。

3、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符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4、食物没有烧煮透不得食用,隔餐的热制品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加热不彻底的严禁食用。

5、不得出售感观异常或变质食物。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1、坚决贯彻执行食品法、食品卫生标准和管理办法等法规、规范。

2、建立卫生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健全卫生管理网络。设立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自上而下形成网络,责任到部门、人。

3、制订完善的卫生制度。卫生制度应包括:环境卫生保洁制度、食品采购保管制度、个人卫生及操作制度、餐具、工具、容器洗消制度、食品粗加工、切配、烧煮烹调(加工)、熟菜加工操作等卫生制度和奖惩制度。

4、组织卫生检查。须设立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制度,检查时随带记录表,对各部门的卫生情况作详细的记录,提出整改意见,卫生工作与奖金挂钩。

5、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教育。经常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规和卫生知识教育、定期考核,提高职工素质。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先经过卫生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6、做好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先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者,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南通宏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靖江项目部。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1、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不采购腐败变质霉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

2、肉类食品必须经兽医检验合格后方可采购。

3、采购酒类、罐头、冷饮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应向供方索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

4、采购的定型包装食品应具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志。

5、采购食品做到有计划进货,勤进勤出。运输车辆和容器应专用。

1、食品仓库应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的设施及措施。

2、食品存放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及时冷藏保存。

3、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质、变、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4、食品成品、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食品不得与药品、杂品等物品混放。

5、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1、根据食品的种类选择冷冻或冷藏方法保存食品。动物性食品应置于冷库或冰冻箱中保存;果蔬类食品、即要用的食品应置于冷藏箱内,在4`c左右温度下短期保存。

2、冷库或冰箱应经常检查制冷性能,由专人负责,定期除霜和除去冰块清洗和消毒,使其保持整洁,无异味、臭味。

3、进出食品应有记录,做到先进先出先用,已腐败或不新鲜的食品不得放入冷库或冰箱内保存;已解冻的食品不宜再次冷冻。

4、冷库中的各类食品应分开存放,生熟食品不得混放;食品不得与非食品一起冷冻或冷藏。

5、冷库或冰箱因停电或故障导致存储的食品解冻,在重新冷冻前要进行清理。

1、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每年体检一次,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2、必须穿戴浅色工作服、帽,头发不露帽外,操作直接入口食品时应戴口罩,不戴戒指,不涂指甲油。

3、从业人员操作食品前和大小便后,应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服、帽进入厕所。

4、操作食品时不吸烟,不挖鼻孔、掏耳朵,不得对着食品打喷嚏。

5、应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洗工作服、帽。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

1、加工前应检查食品原料卫生质量,不合格原料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

2、熟食间(冷菜间)做到专室、专人、专用刀板、抹布,容器及餐具都应生熟严格分开。

3、接触熟食品的冰箱、刀、板、抹布、盆、秤及操作人员的手等必须清洗消毒。

4、厨房用工具、容器等使用后及时清洗,厨房环境保持整洁。

5、熟食品应烧熟煮透。当餐未用完的食品应及时冷藏。隔夜及外购的'熟食品应先回锅在出售。

6、操作人员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注意生熟分开操作,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1、制作做到专室、专人、专用刀具、案板、抹布,容器、衡器,专用消毒和专用冷藏设备。

2、每天清扫二次,每周大洗一次,做到无蝇、无尘、无杂物,玻璃光亮环境整洁。

3、做到专用刀具、案板、抹布,容器、衡器等每次使用前进行清洗消毒。

4、操作人员个人卫生做到四勤,穿戴洁白工作衣帽,操作前洗手消毒,工作时禁止吸烟。

5、熟食勤烧、销,做到当天烧、天销售,过夜隔市回锅彻底加热,不出售变质食品。

6、销售熟食做到取售货人员与操作人员分开,售货人员的手不准接触熟食,包装材料符合卫生要求。

7、工具消毒要求一:洗洁剂洗;二:清水洗;三:消毒;四:自来水冲。

8、安装紫外线灭菌灯,无人操作时,每天早晚开灯灭菌各半小时。

1、餐具、茶具、熟食容器应餐后立即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

2、负责餐具消毒工作的专职人员应身体健康、工作负责。

4、餐具消毒应达到下列要求:

热力消毒:

a、煮沸蒸汽100°c时间10分钟。

b、远红外线12°c、15—20分钟。

c、洗碗机水温85°c冲洗消毒40分钟。

药物消毒:有效氯浓度250ppm消毒时间5分钟。

5、消毒完毕的餐具、具应立即放于清洁的橱柜保洁,防止再污染。

6、下脚料、垃圾应密封存放,日产日清。

1、除四害工作坚持以标本兼治、以本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各项防四害设施齐全,消杀措施善,四害u生地和四害密度得到有效控制。

2、有专(兼)职除四害工作人员,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负责定期的除四害消杀工作,责任落实,工作经费有保证。

3、单位应进行经常性除四害活动,并按照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的要求参加统一开展的清除四害及其u生地场所的活动。无力自行落实除四害措施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委托消杀站有偿代为消杀。

4、经常性开展除四害活动,灭蝇重点4—11月,灭鼠重点在春季和秋冬季,灭蟑、灭蚊在4—9月,通过落实各项措施,消杀设施到位,以达到巩固灭鼠、灭蝇、灭蟑、灭蚊成果的目的。

5、在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内用器械除四害,不得使用药物。其他场所除四害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

6、除四害工作资料填写完整,监督监测等数据可靠,能够充分反应日常工作情况。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1、不收、不用、不做不新鲜或已腐烂变质的原料,不吃任何腐烂变质的食品。

2、洗涤整理原料时,污物杂质和废料必须清除干净。

3、各种干、鲜原料应按其性质不同有秩序地在贮藏室或冰箱内存放,不随地乱放,以免弄脏污染。

4、原料的取用、发放,应本着先进先出先用的原则,以防止日久变质。

5、存放在冰箱内的食物或半成品,要生熟分开,有腥味的与没有腥味的也应分开存放。

6、冰箱应经常冲洗,保持清洁干净,随开随关,防止热气侵入。

7、熟食品、卤菜等应妥善保管,经常检查,以免变质。冬天放在外面,应用洁净白布盖住,夏天放在冰箱里。

8、剩饭菜应保管在通风冰爽的地方,隔餐隔夜的饭菜要回锅烧透后才能食用。

9、直接入口食品不得手直接拿取,包装纸的食品,应使用各种工具拿取。

10、调料器具应加盖,防沾染灰尘。酱油、醋过滤后,再倒入瓶内或调料器具内使用,并要保持洁净。

11、发现饭菜不新鲜时,应妥善处理,不准分发腐烂变质的菜点,以防食物中毒。

餐具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否则会直接影响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餐桌上撤下的餐具应分别刷洗消毒。

1、菜盆、汤盆、盆具、汤碗等用餐后,先将里面的残存物清理干净,加洗洁精洗涤,然后再用清水冲洗,再放入消毒柜内进行消毒,消毒后取出放在餐车上并保持干净,用白布盖好,以防灰尘。

2、餐具柜和点心柜应经常用洗洁精洗涤干净,餐具摆放整齐,关紧柜门。

1、周围环境应打扫干净,阴沟要常疏通,泔水桶加盖,废物袋扎口。

2、积极贯彻除四害要求,消灭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虫,在餐厅周围早晚打灭蝇药水,晚上要将食品盖好以防虫咬。

3、餐厅和各操作间地面保持干净,四壁无尘,窗明地净。

4、不乱倒垃圾,不乱倒污水。

5、门窗应有防蝇设施,室内经常保持通风。

1、常洗澡、理发、刮胡须、剪指甲。

2、上班前应整容,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做到仪容整洁,不得佩戴首饰上班。

3、上厕所应脱下工作服,出厕应洗手。

4、定期检查身体状况,如患有传染性疾病,不应接触食品。

(一)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1、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

2、保管员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料;。

3、厨师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

4、服务员不用腐烂变质的食品。

(二)成品(食品)存放实行“四隔离”

1、生成熟隔离;。

2、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3、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

4、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三)用餐具实行“四过关”

1、洗、2、刷、3、冲、4、消毒(蒸汽或开水)。

(四)环境卫生采用“四定”办法。

1、定人、2、定物、3、定时间、4、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五)个人卫生做到“四勤”

1、勤洗手、剪指甲;。

2、勤洗澡、理发;。

3、勤洗衣服、被褥;。

4、勤换工作服。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1、保健食品进货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2、采购人员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保健食品采购必须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以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和使用安全为前提。

4、购进保健食品必须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进货。

5、从首营企业购进保健食品必须索取有关企业和保健食品的证明文件及资料。

6、购进首营品种,应进行质量审核,经经理批准后方可经营。

7、购进进口保健食品要加盖有供货单位红色印章的《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进口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

8、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并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应记载供货单位及其联系电话、购货数量、购货日期、生产单位、品名、生产批号、规格、保质期等内容。票据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9、购进保健食品的合同要有明确的质量条款。

10、采购员要随时了解市场信息和库存动态,按照采购计划购进保健食品,保证保健食品定点、按时、定量、优质、优价采购,并要求供货单位开具合法发票。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为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如下卫生制度:

一、持有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二、保持内外环境整洁,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专人负责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定期组织自检自查,卫生监督、监测等材料存档备查。

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体检和培训合格证明方可上岗,试用期、实习期等人员不得无证上岗;体检不合格人员应调离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岗位。

四、从业人员应掌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本行业卫生要求,上岗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五、不购进、不加工、不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购进、不加工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及其制品。

六、加工、存放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工、用具、容器要分开,并有明显标记,分类存放,不得混放。

七、食品工、用具每餐用后应清洗、保持洁净;餐具、饮具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严格按《餐具清洗消毒方法》规范操作。粗加工场所水池应有明显标志,蔬菜、肉类和海产品分池清洗。

八、在原料处理、切配烹调、餐具洗涤等场所设有数量足够的密闭、不渗漏的垃圾桶,垃圾及时清理。

九、保持防尘、防蝇、防鼠设施完好,定期开展灭除“四害”工作。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2、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建立食品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如发生上述事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卫生部门报告,不得缓报、瞒报、漏报。

4、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制度。

(一)必须具备的条件:

1、食品加工人员必备的卫生条件:从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有健康证,并随时保持个人衣帽、仪表整洁。

2、操作间必备的卫生条件:设施布局合理,生熟分开,标志明显,餐具存放整齐,密闭保存。

3、食品采购、贮存必备的卫生条件:采购食品符合卫生标准,有检验证明,有冷藏冷冻设施,厨房有冰箱数台。库房整洁通风,防鼠设施齐全,原料摆放整齐,标志明显,物品分类分架存放。

4、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符合规定:使用的原材料及添加剂符合卫生要求,定型包装食品有厂名、品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无超过保存期或腐败变质食物。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器具、用具,要分开使用,定位保洁。

5、餐具消毒:消毒设施必须监测合格、符合要求,并正常运转,有专人负责餐饮具消毒并熟练掌握操作规程。

6、环境卫生:环境整洁卫生,有防鼠、防蝇、防尘设施。

7、餐厅卫生:餐厅店堂整洁卫生,摆放餐具符合卫生要求。

(二)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1、严格杜绝用腐败变质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

2、粗加工过程中动物性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必须分开存放。

3、用于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不得混用,保持清洁。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符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4、食物没有烧熟煮透不得食用。隔夜隔餐的熟制品食用前必须要充分加热,加热不彻底的严禁食用。

5、不得购买感观异常或变质食物。

相关内容

热门阅读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