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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管协议书(通用15篇)

存款保管协议书(通用15篇)



合同协议是为了确保双方权益的一种法律文件,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通过参考以下范文,我们可以学习到如何在合同协议中规避风险和保护自己的权益。

保管协议书

寄存人(甲方):

身份证号:

电话:

地址:

保管人(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地址:

兹为保管,经双方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因的原因,将下列动产目录记载的物品寄托乙方

保管,而乙方愿依约受寄保管,本保管物于本合同成立日由甲方点交与乙方接管清楚。

第二条本合同所称寄托系不定期限,但甲方可随时请求退还,而乙方亦得随时自动返还寄托物。

第三条甲方保证保管物全部为甲方的完全所有,并无上手来历不明或与第三人间有纠葛不清的或于寄托有不法因素瑕疵,如有上列情况发生,致乙方蒙受损失时,甲方应负其赔偿责任。

第四条本件寄托保管为无报酬,所以乙方不得向甲方请求任何名目的补偿。

第五条乙方在受寄存续期间中除禁止第三人使用外,乙方自己或其家属可任意使用寄托物,甲方无异议。

第六条依前条使用保管物,致保管物的自然消耗损失,乙方不负其填补赔偿责任,甲方决无异议。

第七条本件保管物乙方应存置于(某某地号)乙方或其家属的住宅内,并应与处理自己事务为同一的注意保管,对于保管物的使用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为之。

第八条前条保管处所,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变更,又不得使第三人代为保管寄托物。

第九条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将寄托物使第三人代为保管,致寄托物发生损害,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保管物灭损时,应负其赔偿责任,、但因不可抗力纵不使第三人代为保管仍不免发生损害者,不在此限。

第十条乙方因保管寄托物,而支出的必要费用,不得请求甲方偿还。

第十一条寄托物的返还应在该寄托物保管之地行之。

寄托物因使用上的自然消耗,或减灭价值,乙方仍依该物现状返还,甲方不得异议。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悉依合同法关于保管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解释。

第十三条因本合同发生的诉讼由甲乙双方同意以法院为管辖法

院。

第十四条本件寄托动产目录。(略)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住址:

乙方:

住址:

年月日

协定存款协议书

甲、乙双方就开立人民币协定存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乙方开立人民币协定存款账户,双方依照《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章程》和《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协定存款业务。

二、甲方在乙方开立协定存款账户的账号:_________,其基本存款额度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三、甲方承诺不在协定存款账户上办理透支业务。

四、乙方按季对甲方协定存款账户进行结息。协定存款账户中基本存款额度以内的存款按结息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结息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

五、对协定存款账户销户的,如果在结息日销户,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如果不在结息日销户,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从上一结息日起到销户日止,不再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而按销户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六、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对账。

七、本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如双方均未书面提出终止或修改合同,本合同自动延期,其协定存款账户继续使用。

八、合同期满,甲方需要销户,必须于距合同到期日10天前向乙方提出书面销户通知,并于到期日办理销户手续。乙方将甲方协定存款账户的存款本息结清后,全部转入甲方在乙方的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同时协定存款账户销户。

九、合同期内,甲方原则上不得要求销户,如遇特殊情况,须向乙方提交书面销户申请,乙方在收到销户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答复。乙方审核批准后,按前条规定为甲方办理销户手续。

十、本合同不得质押,且不具任何证明之作用。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后,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办行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管协议书

经友好协商和在公正、平等的原则基础上,双方约定如下:

本合同所含模具的型号、数量及明细如下:

1,现甲方提供完整的塑胶生产模具,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订单要求加工产品给甲方,其产品数量、质量、价格等不在本合同范围内。

2,本合同所涉及到的全部模具和夹治具及其组装图和零件图(包括2d和3d)的所有权,均归甲方所有。如损坏、遗弃、丢失等乙方将无条件照价赔偿。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自己或他人复制或仿制该系列模具、不得将所保管的甲方模具给自己或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因生产、转售所产生的总值之十倍的违约金。

4,乙方在接收甲方模具的时候需要指定专人对模具进行验收,有义务对模具进行组装、防锈、和包装等安全性处理,做好记录存放到指定的地点。并定期以书面式向甲方报告上月的维护情况和当前模具状况。

6,乙方应承诺不对甲方所提供的模具,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随意取消模具所带的任何标志和标记,并做好生产档案记录,以备查询。

7,在生产时,乙方应当对所保管的甲方模具进行出样检验,确定是否符合甲方的订单产品要求,在接到甲方的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量单生产。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8,甲方拥有对模具的处置权。甲方可随时取回,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否则,甲方有权自要求模具取回之日起,每延误一天将按模具总费用的25%进行罚款,由甲方付给乙方的货款中扣除,如货款不够抵扣时,将另行赔偿。

5,模具在生产过程中,除正常磨损外,如乙方因组装不当、锈蚀或者包装等其他原因,造成模具的损坏,由此产生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一律归乙方承担。

三,保密责任。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所提供的图纸及技术资料以口头、书面、出示、借用等方式转泄露给第三方,如有发生信息泄露,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其他约定。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管辖,并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解释。

2,除非双方同意通过书面形式,否则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正均属无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双方签定之日起立即生效。

5,凡涉及到本协议或因本协议而发生的所有争执,都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书面协商的要求发出超过30天内不能够解决,则争执交由该协议签约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甲方(盖章):深圳市绿豹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地:中国.深圳。

保管协议书

合同号:

甲方:

乙方:

经友好协商和在公正、平等的原则基础上,双方约定如下:

本合同所含模具的型号、数量及明细如下:

1、现甲方提供完整的塑胶生产模具,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订单要求加工产品给甲方,其产品数量、质量、价格等不在本合同范围内。

2、本合同所涉及到的全部模具和夹治具及其组装图和零件图(包括2d和3d)的所有权,均归甲方所有。如损坏、遗弃、丢失等乙方将无条件照价赔偿。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自己或他人复制或仿制该系列模具、不得将所保管的甲方模具给自己或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因生产、转售所产生的总值之十倍的违约金。

4、乙方在接收甲方模具的时候需要指定专人对模具进行验收,有义务对模具进行组装、防锈、和包装等安全性处理,做好记录存放到指定的地点。并定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告上月的维护情况和当前模具状况。

5、乙方应承诺不对甲方所提供的模具,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随意取消模具所带的任何标志和标记,并做好生产档案记录,以备查询。

6、在生产时,乙方应当对所保管的甲方模具进行出样检验,确定是否符合甲方的订单产品要求,在接到甲方的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量单生产。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甲方拥有对模具的处置权。甲方可随时取回,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否则,甲方有权自要求模具取回之日起,每延误一天将按模具总费用的25%进行罚款,由甲方付给乙方的货款中扣除,如货款不够抵扣时,将另行赔偿。

8、模具在生产过程中,除正常磨损外,如乙方因组装不当、锈蚀或者包装等其他原因,造成模具的损坏,由此产生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一律归乙方承担。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所提供的图纸及技术资料以口头、书面、出示、借用等方式转泄露给第三方,如有发生信息泄露,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管辖,并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解释。

2、除非双方同意通过书面形式,否则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正均属无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双方签定之日起立即生效。

5、凡涉及到本协议或因本协议而发生的所有争执,都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书面协商的要求发出超过30天内不能够解决,则争执交由该协议签约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签约地:签约地:

协定存款协议书

1.个人存款证明是邮政储蓄机构应存款人的申请,为其存于邮政储蓄机构的个人存款所提供的书面证明。

2.个人存款证明分为两种类型:时点存款证明和时段存款证明。时点存款证明,是用于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开具个人存款证明时在邮政储蓄有一定金额存款的证明。时段存款证明,是用于申请人自申请之日起至某一日期的时间段内在邮政储蓄有一定金额存款的证明。

3.可用于办理个人存款证明的存款凭证包括:邮政储蓄存单、存折、绿卡。一本通和绿卡通卡内的子账户可以单笔或全部办理存款证明。

功能及特色。

1.一笔存款,多张证明:一笔存款可在不同时点开立多张时点存款证明;可一次开具相同时间段的多张时段存款证明。

2.多笔存款,集中证明:多笔存款可在一张存款证明上列明,节约您开立存款证明的费用。

3.格式规范,全国统一:存款证明全国统一印制。

服务渠道。

邮政储蓄机构网点柜台。

办理流程。

1.办理个人存款证明时,需要出示如下资料:记载交易情况的存折/存单或银行卡、个人有效实名证件。如为代办,须同时出示代办人和被代办人有效实名证件。

2.开具时段存款证明需将账户止付,存款证明的有效时间与存款止付的时间相等。需要根据需要选择冻结天数,最短冻结期限为一天(开具存款证明当天)。

3.如在时段存款证明有效期内要求提前解止付存款,需向银行交回全部存款证明原件,办理撤销存款证明。

4.如需延长存款证明使用期限,需要到银行重新填写申请书,重新开具新的存款证明,并缴纳手续费。

温馨提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存款证明书”只作为客户在邮政储蓄机构存有储蓄存款的`证明,不具有经济担保作用,不能流通,不能质押,不能挂失,不能代替存款凭证作为存款、取款、转账等的凭证。

协定存款协议书

终止合同协议书协定书。

1、合同终止协议(无奈持续实行合同)。

以终止。因终止合同给___方造成丧失计____元,由___方负责赔偿。赔偿金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分___次付清,特此协议。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鉴证机关审查证实后生效。协议书一式___份,由双方各收执___份,鉴证机关收存一份,送___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鉴证机关:(盖章)。

代表人:(盖章)代表人:(盖章)鉴证人:(盖章)。

2、提前终止合同书样本。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接洽电话:

鉴于:

(1)甲方和乙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劳动合同》(详见附件)。

(2)经乙方要求,并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前提提前解除该《劳动合同》。

通过双方友爱协商,达成如下一致看法:

1、合同解除及责任承担。

1.1乙方向甲方提出并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解除双方已签署的《劳动合同》。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该协议不再对双方存在法律约束力,一方相应罢黜另一方在《劳动合同》项下的各项责任,并废弃追索的权力。一方放弃在任何时光、任何地点,通过任何方法向另一方提出违约、抵偿权利的请求。

1.2《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毋庸承担《劳动合同》项下商定的须由该方承当的任何任务与义务。除甲方批准给予乙方总计国民币元的款项之外,任何一方无须向另一方支付任何钱款、用度。乙方赞成,该等钱款为甲方须要向乙方支付的全体钱款,除此之外,甲方不对乙方负有任何其他债权。

1.3乙方确认本协议签署后,《劳动合同》即行解除,对双方不再具备约束力,同时放弃依据《劳动合同》向甲方提出索赔、赔偿或其他恳求的`权利。

2、许诺与保障。

甲方跟乙方独特承诺及保证:

2.1解除《劳动合同》不会导致一方发生对另一方的任何债务累赘;

2.2解除《劳动合同》不会导致任何一方被提起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或行政程序;不会导致任何一方存在诉讼和潜在纠纷的可能性。

3、管辖法律:仲裁。

3.1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国法律说明。

3.2凡因本协定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该争议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依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矩在上海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束缚力。

4、其余。

4.1本合同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生效。本合统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壹)份。

附件:《劳动合同》。

甲方:************有限公司。

盖章:

乙方:

签字:

协定存款协议书

中共方面提出政府应公平合理地整编全国军队,确定分期实施计划,应重划军区,确定征补制度,以维军令之统一。在此计划下,中共愿将其所领导的抗日军队,由现有数目,缩编为24个师,并表示迅速将其所领导下散布在广东、浙江、苏南、皖南、皖中、湖南、湖北、河南(豫北不在内)各地之部队,由上述地区,逐次撤退,应整编的军队调至陇海路以北及苏北皖北的解放区集中。

政府方面表示,全国整编计划,正在进行,此次提出商谈之各项问题,果能全盘解决,则中共所领导的抗日军队缩编为20个师的数目,可由中共方面提出方案。中共方面提出中共及地方军人应参加军事委员会及其各部的工作,政府应保障人事制度,任用部队人员为各级官佐,缩编军官佐、应实行分区训练,设立公平合理的补编制度,并确定政治教育计划。

政府方面表示所提各项,均无问题,亦愿商谈详细办法。中共方面提出解放区民兵,应一律编为地方自卫队。政府方面表示,自能视地方情势有必要与可能时,酌量编置。为讨论计划上述各问题起见,双方同意组织三人小组,(军令部军政部及第十八集团军)各派一人进行之。

(十)关于解放区政府问题。

有劳绩,且在政府具有潜质之同志,可提请政府决定任用之。倘要由中共推荐某某省主席及委员,某某省副主席等,则即非真诚做到军令之统一。于是中共方面表示可放下第二种主张,改提第三种解决方案,由解放区各级民选政府重行举行人民普眩在政治协商会议派员监督之下,欢迎各党派各界人士选贤参加举办。凡一县有过半数区乡已举行人民普选,实行民选者,即举行县级民选,一省或一行政区有过半数县,已实行民选者,即举行省级行政区级民选,选出之省区县级政府,一律呈请中央加委,以谋政令之统一。政府方面表示,此省区加委方式,乃非谋政令之统一,惟县级民选加委,能够思考,而省级民选,须待宪法颁布,省的地位确定以后,方可实施,目前只能由中央任命之省政府,前往各地接管行政,俾即恢复常态。至此中共方面提出第四种解决方案,各解放区,暂维现状不变,留待宪法规定之民选省级政府实施后,再行解决,而目前则规定临时办法,以保证和平秩序之恢复。同时中共方面认为可将此项问题,提交政治协商会议解决。政府方面,则以政令统一务必提前实现,此项问题之悬而不决,虑为和平建设之障碍,仍盼能商得具体解决方案。中共方面亦同意继续商谈。

(十一)关于奸伪问题。

中共方面提出严惩汉奸,解散伪军。政府方面表示,此在原则上自无问题,惟惩治汉奸,要依法律行之,解散伪军,亦须妥慎办理,以免影响当地安宁。

(十二)关于受降问题。

中共方面提出,重划受降地区,参加受降工作。政府方面表示:参加受降工作,在已理解中央命令之后,自可思考。

学习归纳二:

《双十协定》资料:

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

中国国民政府蒋主席于抗战胜利后,邀请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先生,商讨国家大计。毛先生于8月28日应邀来渝,进见蒋主席,曾作多次会谈;同时双方各派出代表,政府方面为王世杰、张群、张治中、邵力子四先生,中共方面为周恩来、王若飞两先生,迭在友好和谐的空气中,进行商谈。已获得下列之结果,并仍将在互信互让之基础上,继续商谈,求得圆满之解决。兹特发表会谈纪要如下:

(一)关于和平建国的基本方针:一致认为中国抗日战争业已胜利结束,和平建国的新阶段即将开始,务必共同发奋,以和平民主团结为第一基础,并在蒋主席领导之下,长期合作,避免内战,建设独立自由和平之新中国,实行三民主义。

双方又同认蒋主席所倡导之政治民主化,军队国家化,及党派平等合作,为达成和平建国必由之途径。

(二)关于政治民主化问题:一致认为应迅速结束训政,实施宪政,并先采必要之步骤,由国民政府召开政治协商会议,邀集各党派代表及社会贤达,协商国是,讨论和平建国方案,及召开国民大会各项问题。现双方正与各方洽商政治协商会议名额组织及其职权等项问题,双方同意一俟洽商完毕,政治协商会议即应迅速召开。

(三)关于国民大会问题:中共方面提出重选国民大会代表,延缓国民大会召开日期,及修改国民大会组织选举法,和五五宪法草案等三项主张。政府方面表示国民大会已选出之代表应为有效,其名额可使合理增加,和合法的解决,五五宪法草案,原曾发动各界研讨,贡献修改意见。因此双方同意成立协议。但中共方面声明,中共不愿见因此项问题之争论而破坏团结,同时双方均同意将此问题,提交政治协商会议解决。

(四)关于人民自由问题:一致认为政府保证人民享受一切民主国家人民在平时应享受全部信仰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之自由。现行法令,当依此原则分别予以废止或修正。

(五)关于党派合法问题:中共方面提出政府应承认国民党、共产党及一切党派皆有平等合法地位。政府方面表示各党派在法律之前平等,本为宪政常轨,今可即行承认。

(六)关于特务机关问题:双方同意政府应严禁司法和警察以外机关有拘捕审讯人民之权。

(七)关于释放政治犯问题:中共方面提出除汉奸以外之政治犯,政府应一律释放。政府方面表示:政府准备自动办理,中共可将应释放之人提出名单。

(八)关于地方自治问题:双方同意应用心推行地方自治,实行由下而上的普选,惟政府期望不以影响国民大会之召开。

(九)关于军队国家化问题:中共方面提出政府应公平合理地整编全国军队,确定分期实施计划,应重划军区,确定征补制度,以维军令之统一。在此计划下,中共愿将其所领导的抗日军队,由现有数目,缩编为24个师,并表示迅速将其所领导下散布在广东、浙江、苏南、皖南、皖中、湖南、湖北、河南(豫北不在内)各地之部队,由上述地区,逐次撤退,应整编的军队调至陇海路以北及苏北皖北的解放区集中。

政府方面表示,全国整编计划,正在进行,此次提出商谈之各项问题,果能全盘解决,则中共所领导的.抗日军队缩编为20个师的数目,可由中共方面提出方案。中共方面提出中共及地方军人应参加军事委员会及其各部的工作,政府应保障人事制度,任用部队人员为各级官佐,缩编军官佐、应实行分区训练,设立公平合理的补编制度,并确定政治教育计划。

政府方面表示所提各项,均无问题,亦愿商谈详细办法。中共方面提出解放区民兵,应一律编为地方自卫队。政府方面表示,自能视地方情势有必要与可能时,酌量编置。为讨论计划上述各问题起见,双方同意组织三人小组,(军令部军政部及第十八集团军)各派一人进行之。

政府方面表示中共对于其抗战军事著有劳绩,且在政府具有潜质之同志,可提请政府决定任用之倘要由中共推荐某某省主席及委员,某某省副主席等,则即非真诚做到军令之统一于是中共方面表示可放下第二种主张,改提第三种解决方案,由解放区各级民选政府重行举行人民普选,在政治协商会议派员监督之下,欢迎各党派各界人士选贤参加举办凡一县有过半数区乡已举行人民普选,实行民选者,即举行县级民选,一省或一行政区有过半数县,已实行民选者,即举行省级行政区级民选,选出之省区县级政府,一律呈请中央加委,以谋政令之统一政府方面表示,此省区加委方式,乃非谋政令之统一,惟县级民选加委,能够思考,而省级民选,须待宪法颁布,省的地位确定以后,方可实施,目前只能由中央任命之省政府,前往各地接管行政,俾即恢复常态中共方面提出第四种解决方案,各解放区,暂维现状不变,留待宪法规定之民选省级政府实施后,再行解决,而目前则规定临时办法,以保证和平秩序之恢复同时中共方面认为可将此项问题,提交政治协商会议解决政府方面,则以政令统一务必提前实现,此项问题之悬而不决,虑为和平建设之障碍,仍盼能商得具体解决方案中共方面亦同意继续商谈。

(十一)关于奸伪问题:中共方面提出严惩汉奸,解散伪军。政府方面表示,此在原则上自无问题,惟惩治汉奸,要依法律行之,解散伪军,亦须妥慎办理,以免影响当地安宁。

(十二)关于受降问题:中共方面提出,重划受降地区,参加受降工作。政府方面表示:参加受降工作,在已理解中央命令之后,自可思考。

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国庆纪念日于重庆。

王世杰张群张治中。

邵力子周恩来王若飞。

保管协议书

兹为____________保管,经双方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因迁往____________地居住,将下列动产目录记载的物品寄托乙方保管,而乙方愿依约受寄保管,本保管物于本合同成立日由甲方点交与乙方接管清楚。

第二条:本合同所称寄托系不定期限,但甲方可随时请求退还,而乙方亦得随时自动返还寄托物。

第三条:甲方保证保管物全部为甲方的完全所有,并无上手来历不明或与第三人间有纠葛不清的或于寄托有不法因素瑕疵,如有上列状况发生,致乙方蒙受损害时,甲方应负其赔偿职责。

第四条:本件寄托保管为无报酬,所以乙方不得向甲方请求任何名目的补偿。

第五条:乙方在受寄存续期间中除禁止第三人使用外,乙方自己或其家属可任意使用寄托物,甲方无异议。

第六条:依前条使用保管物,致保管物的自然消耗损失,乙方不负其填补赔偿职责,甲方决无异议。

第七条:本件保管物乙方应存置于____________(某某地号)乙方或其家属的住宅内,并应与处理自己事务为同一的注意保管,对于保管物的使用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为之。

第八条:前条保管处所,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变更,又不得使第三人代为保管保管物。

第九条: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将保管物使第三人代为保管,致保管物发生损害,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保管物灭损时,应负其赔偿职责,但因不可抗力纵不使第三人代为保管仍不免发生损害者,不在此限。

第十条:乙方因保管保管物,而支出的必要费用,不得请求甲方偿还。

第十一条:保管物的返还应在该保管物保管之地行之。

保管物因使用上的自然消耗,或减灭价值,乙方仍依该物现状返还,甲方不得异议。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悉依合同法关于保管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解释。

第十三条:因本合同发生的诉讼由甲乙双方同意以_________________为管辖。

第十四条:本合同所称动产目录。

(略)。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_________。

存货人:_________________。

保管人和存货人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的状况,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

第一条储存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

1.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货物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货物包装。

2.包装不贴合国家或协议规定,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人负责。

第三条保管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保管,或者根据双方协商方法进行保管。

第四条保管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条验收项目和验收方法:

1.存货人应当向保管人带给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带给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带给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贴合协议规定时,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职责。

2.保管人应按照协议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货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协议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人负责。

3.验收期限:国内货物不超过10天,国外到货不超过30天。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人负责。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人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达的签收日期为准。

第六条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入库和出库时,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该记录应视为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当事人双方各保存一份。

第七条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按照有关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

第九条违约职责。

一、保管人的职责:

1.由于保管人的职责,造成退仓或不能入库时,应按协议规定赔偿存货人运费和支付违约金。

2.对危险物品和易腐货物,不按规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3.货物在储存期间,由于保管不善而发生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负责赔偿损失。如属包装不贴合协议规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而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不负赔偿职责。

4.由保管人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赔偿存货人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协议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人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存货人的职责: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务必在协议中注明,并带给必要的资料,否则造成货物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人承担赔偿职责直至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职责。

2.存货人不能按期存货,应偿付保管人的损失。

3.超议定储存量储存或逾期不提时,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偿付违约金。

三、违约金和赔偿方法:

1.违反货物入库计划的执行和货物出库的规定,当事人务必向对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货物的3个月保管费(或租金)或3倍的劳务费。

2.因违约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如违约金不足以抵偿实际损失,还应以赔偿金的形式补偿其差额部分。

3.前述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一律赔偿实际损失。

4.赔偿货物的损失,一律按照进货价或国家批准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有残值的,应扣除其残值部分或残件归赔偿方,不负责赔偿实物。

第十条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状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数天内,带给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职责。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保管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存货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协定存款协议书

存款合同是存款人与存款机构之间订立的客户将资金存人存款机构,存款机构开具存单或存折给存款人,存人资金由存款机构支配,存款人按照约定到存款机构支取本息,存款机构有义务按照约定无条件支付本息给存款人的协议。

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银行_________支行。

为使客户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其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单位协定存款业务,并约定如下:

一、甲方账户名称:_________,账号:_________,协定存款最低留存额为_________元。

二、单位协定存款户按季结息,账户余额超过约定的最低留存额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现行利率为年息_________%,如协议期间遇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则按结息日或清户日挂牌公告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其低于约定的最低留存额部分,均按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

三、甲方单位协定存款户在协议期未满清户,乙方应按清户日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并将原已按协定存款利率计付的利息扣回。

四、本协议期限为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五、协议到期日前15日,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终止或修改本协议的要求,则本协议期限自动延期。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对外不作任何资信证明。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单位协定存款协议书

乙方:_________银行_________支行。

为使客户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其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单位协定存款业务,并约定如下:

一、甲方账户名称:_________,账号:_________,协定存款最低留存额为_________元。

二、单位协定存款户按季结息,账户余额超过约定的最低留存额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现行利率为年息_________%,如协议期间遇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则按结息日或清户日挂牌公告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其低于约定的最低留存额部分,均按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

三、甲方单位协定存款户在协议期未满清户,乙方应按清户日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并将原已按协定存款利率计付的利息扣回。

四、本协议期限为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五、协议到期日前15日,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终止或修改本协议的要求,则本协议期限自动延期。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对外不作任何资信证明。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单位协定存款协议书

乙方:_________银行_________支行。

为使客户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其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单位协定存款业务,并约定如下:

一、甲方账户名称:_________,账号:_________,协定存款最低留存额为_________元。

二、单位协定存款户按季结息,账户余额超过约定的`最低留存额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现行利率为年息_________%,如协议期间遇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则按结息日或清户日挂牌公告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其低于约定的最低留存额部分,均按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

三、甲方单位协定存款户在协议期未满清户,乙方应按清户日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并将原已按协定存款利率计付的利息扣回。

四、本协议期限为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五、协议到期日前15日,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终止或修改本协议的要求,则本协议期限自动延期。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对外不作任何资信证明。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协定存款协议书

1975年2月28日,非洲、加勒比海和太平洋地区46个发展中国家(简称非加太地区国家)和欧洲经济共同体9国在多哥首都洛美开会,签订的一项为期5年的贸易和经济协定,1976年4月1日正式生效。此后《洛美协定》一再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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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定存款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银行_________支行。

为使客户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其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单位协定存款业务,并约定如下:

一、甲方账户名称:_________,账号:_________,协定存款最低留存额为_________元。

二、单位协定存款户按季结息,账户余额超过约定的.最低留存额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现行利率为年息_________%,如协议期间遇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则按结息日或清户日挂牌公告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其低于约定的最低留存额部分,均按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

单位协定存款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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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银行_________支行为使客户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其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单位协定存款业务,并约定如下:

一、甲方账户名称:_________,账号:_________,协定存款最低留存额为_________元。

二、单位协定存款户按季结息,账户余额超过约定的最低留存额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现行利率为年息_________%,如协议期间遇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则按结息日或清户日挂牌公告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其低于约定的最低留存额部分,均按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

三、甲方单位协定存款户在协议期未满清户,乙方应按清户日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并将原已按协定存款利率计付的利息扣回。

四、本协议期限为______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五、协议到期日前15日,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终止或修改本协议的要求,则本协议期限自动延期。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对外不作任何资信证明。

单位协定存款协议书

甲 方:(全称)

乙 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双方就甲方办理单位协定存款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乙方在甲方的单位结算账户(下称“结算户”)上为甲方开立协定存款账户(下称“协定户”),并约定结算户的基本存款额度(大写)_____________万元。乙方对超出基本存款额度的协定户存款按协定存款利率单独计息。

第二条 当结算户存款余额低于基本存款额度时,则自动以协定户存款补足该额度;若协定户存款不足以补足该额度,不影响本协议的持续有效。

第三条 本协议终止,乙方将甲方的协定户存款本息结清并转入结算户;若甲方撤销结算户,协定户一同撤销。

第四条 结算户存款按照单位活期存款计结息规则计息结息。

协定户存款以人民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利率为基准,按日计息,按季结息,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本协议终止日不在结息日的,协议终止日为结息日。

第五条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均应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壹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任何一方未提前到期日15个工作日向对方书面提出终止本协议,本协议自动延长壹年。前述自动延期的约定可在延长期届满时再次适用,累次有效。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声明:乙方已依法向我方提示了相关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应我方要求对相关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说明,我方已经知悉并理解上述条款。

甲方: (签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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