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需要熟练运用财务软件,进行日常的记账和报表生成。这些工作总结范文涵盖了不同领域的出纳员工作,大家可以找到自己所需。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出纳工作,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防范财务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出纳工作是指货币资金的收付和管理。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出纳工作的基本要求是:手续齐全,控制严密,责任分明,及时准确。
第四条坚持日清日结,账款核对制度。出纳业务必须坚持日清日结,及时核对库存,发现问题,立即查找,切实做到账款相符。
第五条坚持交接制度。现金转移必须当时当面点交清楚,并由交接双方在交接单上签字确认,以明责任。
第六条坚持安全保卫制度。钱款、票据、印章等都必须入库妥善保管;离开时必须收妥钱款、票据和印章,保险箱应上锁。应建立健全的安全保卫制度,加强检查,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第八条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公款私存”,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
第九条各部门、营业部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收取货款时,必须收据写明确,是几月的货款,需借款出去,必须有借款单回来,一起现金跟单据交由出纳做账。
第十条实行网上交易、电子支付等方式办理资金支付业务的,应当与承办银行签订网上银行操作协议,明确双方在资金安全方面的责任与义务、交易范围等。操作人员不相容岗位应相互分离,并根据操作授权和密码进行规范操作,不得由一人全过程经办网上交易、电子支付等业务。
使用网上交易、电子支付方式办理资金支付业务的,不应因支付方式的改变而随意简化、变更支付货币资金所必需的授权审批程序。
第四章现金管理。
第十一条各部门应当加强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超过限额的库存现金应及时存入开户银行。
第十二条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自身的支出。因特殊情况需坐支现金的,应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
第十三条借出款项必须严格执行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严禁“白条抵库”行为。
第十四条负责现金管理的人员应定期核对库存现金,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并由财务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进行审核,确定库存现金账实相符,如遇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五章银行存款管理。
第十五条发生出纳业务的部门应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法规和公司《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
第十八条负责银行账户管理人员应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由财务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进行审核,确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是否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十九条严禁未经批准或授权,擅自进行银行票据背书转让。各部门对于银行存款收付事项,应严格遵守“收付两条线”的原则进行管理和核算。其中:
一、对于所有银行收入款项,都应按照规定的账务处理程序,填制银行收款记账凭证,不得通过银行票据背书转让的手段来故意规避正常的账务处理程序和规定,严禁会计账目上不留痕迹和线索的行为。
二、对于所有银行付款事项,都应另行签发银行票据进行支付,并按规定填制银行付款记账凭证,不得利用银行票据背书转让的方式和越过账务登记程序来坐支和转付银行收入款项。
第二十条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注销等环节的管理,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使用票据时,不得跳号开具票据,不得未经授权或批准随意开具印章齐全的空白支票。
因填写、开具失误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作废的法定票据,应加盖“作废”章,并按规定予以保存,不得随意处臵或销毁。
第二十一条发生出纳业务的部门应当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和个人名章应由不同的专人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网上银行支付密码、证书等,应视同银行印鉴进行管理。
1、出纳付款前先要审核各部门人员交来的原始凭证,审核它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手续是否齐备,各负责人签是否齐全,对记载不正确,手续不齐全的预以退回不予支付。
2、公司业务人员、采购人员,因采购、出差或其它原因需向财务借款的,要填制内部借款单,列明部门、原因、金额,经主管部门同意,方可办理借款。
3、借款在办完业务后,要及时向财务报帐冲减借款,并交回余款,已三次借款未报帐者不得再次借款,再经催促不报帐者,在工资中扣除。
4、采购人员购货款的报销,需提供完整的购货发票,发票上经办人要签字,后面必需附材料保管员的材料入库单后,才能报销;材料保管员必需对照发票上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一一核查实物进行清点,核对无误后,方能开据材料入库单,第一联保管员留存,第二联交财务存,第三联交采购人员报帐,如发现书写不清楚的,在问明后,重新注明所写内容,避免财务人员做帐不明确。
5、机械台班费的报销,需项目施工人员填写该机械台班进出场作业的起止时间原始记录表,经项目负责人审核后,交预算人员核算统一的机械台班费结算表,凭结算表及原始记录单,再由报销人打领款单,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能支付。
6、材料机械转运费的报销,由项目施工人员填写所转运物资的名称、数量和金额,经项目负责人审核,交预算人员核算统一的机械台班费结算表后,由报销人打领款单,项目负责人签字方能支付。
7、租赁费的报销,支付架管、扣件、搭机、升降机等租赁费,必须附有双方签定的租赁合同,用于财务核对租赁费用,如果每次是以预付款支付,先由租赁单位打借款单,项目负责人签字审批,进行支付,但项目保管员每月应提供所租赁单位所用机械实际租赁费用,提供给项目负责人作预借款的依据,直到不用为止,再进行统一结算。一个月结算一次,每月结清,无论那种付款方式,都要附有保管员原始的机械、架管等入库、出库的台帐,根据台帐、合同,计算出使用的天数和金额,每月传递一次给财务,以便进行帐务核算。
8、项目各班组人工费的支付,在合同内的项目,每次按工程进度和甲方拨款情况,进行综合分配,每次预借工程款,各班组打借条,注明借款额已完成的工程量、班组名称、借款姓名,项目负责人签字方可支付。
9、合同外零星工程支付,先由现场施工人员提供原始的施工方量,交负责人审核后,再由预算人员统计零星工程结算表,班组凭结算单打领条,项目负责人签字,方可支付。
10、公司代各生产班组支付的临时杂工,在原始单据上一定要注明清楚该杂工费的事项、工时、单价、金额及由哪个班组承担,并要求班组在原始工单上签字认可,经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支付。
11、出纳人员对所报销的款项,发票联要盖现金付讫章,发票后的附件单据,要盖附件章,如果是填制费用报销单报帐的,所附单据要写明附件张数。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执行服务中心/管理处《行政管理守则》各项管理服务制度和程序。
二、协助服务中心/管理处主任和财务主管完成服务中心/管理处的各项财务工作计划。
三、负责服务中心/管理处发票、收据的领用、保管工作。
四、负责服务中心/管理处现金、银行存款的收支、管理、记帐和结算等工作。
五、根据服务中心/管理处收费情况及时打出收费单,委托银行进行划帐,负责向未划帐业主催缴各类管理费、水费等费用。按规定向业主开具收费发票、收据。
六、按财务规定做好现金、银行、收付款凭证、现金、银行日记帐,定期核对,做到帐目清晰、手续完备、台帐相符、日清月结、准确无误。
七、负责每日现金收付工作。
八、严格执行用款制度,明确用款权限,不挪用或私自借支公款。
九、做好服务中心/管理处管理收缴记录和台帐。
十、熟悉小区各单元户数及其面积,以及各项收费标准和计算方法,做好向小区业主的收费解释工作。
十一、协助会计做好与财政税务部门的联络。
十二、协助财务主管做好服务中心/管理处的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十三、每月向服务中心/管理处主任提供月度员工工资(奖金)发放情况。
十四、每月及时向财务主管提供财务报表资料数据。
十五、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管会计:具体负责本单位的财会工作,对各项会计工作定期总结,编制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计划,组织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的核定,编制财务成本计划并组织实施,各类账簿的登记、转账,包括总账和和各类分类账,审核各类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按时转账和结账,定期编制和报送会计报表,做到帐帐、帐证、帐实相符,账目的结转按规定办理。
出纳员:认真审核原始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运用复式记账法正确编制记账凭证,对现金和银行存款要日清月结,及时清查,不得以白条顶库,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日记帐,做到帐实相符。
二,各项原始填写规定。
根据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的要求,所有的收据、借据、付款凭证,商品材料验收单位,销货发票,各种报销单,对账单,转账单,财产查表及各种汇总表等原始单据,填写时,各项内容一律填写齐全,如:日期、填制单位、名称、填写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的内容,数量、单位和金额,对填写不全的原始单据不予办理结转及做入帐依据,各项报销单一定要有经办人、分管领导人的签名,否则不予接受。
三,流动资金的管理。
核定指标,编制计划,财务部门监督流动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对商品资金、结算资金运用效果进行分析,对有问题的资金要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和意见进行解决。
购进商品,做到有计划,勤进勤销,减少在库商品占用资金,加强财产物资管理,仓库要严格入库,出库清查,盘点制度,做到流动资金的完好无缺。
应收帐款等往来帐项及时进行结算和清理,加强资金管理,加速资金周转。
四,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由中心办公室统一管理,对能分清班组的实行归口管理,并制定固定资产保管责任制度,做好保管、养护工作。
财务设总帐和明细帐,进行核算管理,按财务制度规定,做好核算和利用效益分析工作。定期对固定资产的清点、盘点工作,清查出的问题按会计制度规定,及时处理,做到帐帐、帐实相符。
固定资产的购置、计价、修建、调入、调出及提取折旧,一律按会计制度规定处理,任何人不得任意违反财务制度。
低值易耗品范围,按新会计制度规定,根据中心的需要进行购置,财会部门负责核算及价值管理,设置总账和明细账,及时掌握增减情况,对购置、报废低值易耗品,要督促有关人员办理会计手续,配合管理人员,搞好定期盘点工作,确保帐帐,帐实相符。
购进的低价值耗品交付使用时,根据使用情况进行“五成推销法”和“一次摊销法”进行核算,设备查薄定期进行盘查,由专人管理。
六、库存商品,原材料管理。
商品、材料保管员必须做好商品材料的管理工作入库,必须经过严格验收,做到及时、准确,并及时将验收入库单送交财务部门入账,不得拖延,对商品材料的短缺和破损要立即出具证明,报送领导批准处理,严把商品材料入库关。
商品、材料出库,必须按销售发票或出库单(发货单)出库凭证需及时入账,记载准确。
对库存商品,材料定期进行盘点,对另售、使用的商品和材料每月月末盘点一次,对清查出的问题商品和材料及时填单上报领导,以便迅速处理。
七、专用资金管理。
各项专用基金由财会部门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的提取比例,范围提取和使用,不得任意少提或多提,对各项专用基金的使用开支,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相互挤占。
成本费用按计划或定额管理,定期编制成本费用计划,将成本费用指标落实到班组和人,制定相应的奖惩责任制。在商品流通及生产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开支,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并有完备的审批手续。
期末,财务部门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清成本费用开支界限,按照成本核算方法,正确计算结转本期的成本,不得任意多摊或者少摊属于成本期的成本。
财务部门必须定期对成本费用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检查总结成本,费用计划的`执行情况,总结成本计划和费用定额的执行效果。
九、财产物资清查盘存制度。
各项财产物资要建立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制度,保证帐帐、账实相符。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除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盘点外,年度终了,财务部门会同各班组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材料及办公用品财务和使用保管人员按月或按季进行清查盘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对库存资金,当日的销货款要及时送存银行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
库存商品重点加强管理,财会部门设置商品数量、金额、明细账,仓库设置数量帐,会计和业务,以及仓库部门每季或每月核对一次,发现差错及时处理,由于责任试过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赔偿,由于清仓查库排出的有问题的商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十、会计档案管理。
会计部门设立档案室,对会计档案进行科学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损失。
当期发生的会计档案,由财务部门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年度终了,应将当年的会计档案及时移交给管理人员登记归档。
会计档案期满需要及时销毁时,应编制销毁清册,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销毁注册长期保存。
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调离,要办理移交手续,本单位人员借阅会计档案,经主管人员同意,外单位借阅,需持单位证明,经主管人员及单位领导批准办好,必要手续续方可借阅。
1、货币资金核算。日常工作内容有:
(1)办理现金收付,审核审批有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根据稽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对于重大的开支项目,必须经过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或单位领导审核签章,方可办理。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并加盖“收讫”、“付讫”戳记。
(2)办理银行结算,规范使用支票。严格控制签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帐支票时,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和报销期限,并由领用支票人在专设登记簿上签章。逾期未用的空白支票应交给签发人。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不准将银行帐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3)认真登日记帐,保证日清月结。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并结出余额。现金的帐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帐面余额与对帐单上余额调节相符。对于末达帐款,要及时查询。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4)保管库存现金,保管有价证券。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充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如果发现库存现金有短缺或盈余,应查明原因,根据情况分别处理,不得私下取走或补足。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
(5)保管有关印章,登记注销支票。出纳人员所管的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但签发支票的各种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纳一人保管。对于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簿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6)复核收入凭证,办理销售结算。认真审查销售业务的有关凭证,严格按照销售合同和银行结算制度,及时办理销售款项的结算,催收销售货款。发生销售纠纷,贷款被拒付时,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2、往来结算。日常工作内容有:
(1)办理往来结算,建立清算制度。办理其他往来款项的结算业务。现金结算业务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与内部核算单位和职工之间的款项结算;企业与外部单位不能办理转帐手续和个人之间的款项结算;低于结算起点的小额款项结算;根据规定可以用于其他方面的结算。对购销业务以外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要及时催收结算;应付,暂收款项,要抓紧清偿。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和无法支付的应付帐款,应查明原因,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处理。实行备用金制度的企业,要核定备用金定额,及时办理领用和报销手续,加强管理。对预借的差旅费,要督促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收回余额,不得拖欠,不准挪用。建立其他往来款项清算手续制度。对购销业务以外的暂收、暂付、应收、应付、备用金等债权债务及往来款项,要建立清算手续制度,加强管理及时清算。
(2)核算其他往来款项,防止坏帐损失。对购销业务以外的各项往来款项,要按照单位和个人分户设置明细帐,根据审核后的记帐凭证逐笔登记,并经常核对余额。年终要抄列清单,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
3、工资核算。日常工作内容有:
(1)执行工资计划,监督工资使用。根据批准的工资计划,会同劳动人事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掌握工资和奖金的支付,分析工资计划的执行情况。对于违反工资政策,滥发津贴、奖金的,要予以制止或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2)审核工资单据,发放工资奖金。根据实有职工人数、工资等级和工资标准,审核工资奖金计算表,办理代扣款项(包括计算个人所得税、住房基金、劳保基金、失业保险金等),计算实发工资。按照车间和部门归类,编制工资、奖金汇总表,填制记帐凭证,经审核后,会同有关人员提取现金,组织发放。发放的工资和奖金,必须由领款人签名或盖章。发放完毕后,要及时特工资和奖金计算表附在记帐凭证后或单独装订成册,并注明记帐凭证编号,妥善保管。
1、为了规范对公司出纳人员的管理,使得公司出纳人员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高专业技术水平,以公司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为宗旨,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子公司、分公司对出纳人员的选拔、任用和管理。
第二章出纳人员的任职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养,无不良职业记录,能够承受工作压力,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细心踏实,工作认真、细致、严谨并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
2、熟悉出纳工作以及财务流程,熟练操作计算机,并能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财务软件。
3、持有政府管理部门颁发的《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
第三章出纳人员的职责。
1、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责任感,认真执行财务政策,遵守财经纪律,做好支票、现金及账簿的管理。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制度,库存现金不能超过银行核定限额,禁止白条顶库、挪用、坐支现金,不得用公款垫付私事开支。办理现金收付业务,认真审核报销单据,对涂改凭证,虚假冒领的行为,应及时报请领导处理。
3、不予受理手续不完整或不真实、不合法的开支,支出凭证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签章,领导审批后方予支付。及时办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的收付,并分别加盖现金付款、转账、附件等印鉴,因公借款要经领导审批并及时催办结算,每月按时向会计移交现金、银行存款收付凭证并编制“原始凭证移交表”。
4、使用订本式日记账,应逐日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一切收支全部入账,做到登记规范,书写工整,更正符合规定。每月与银行对账,做到日清月结,核对准确,账款相符,自觉接受会计的监督和指导。
5、编制工资花名册等有关现金收、付的自制或原始凭证。及时掌握公司员工工资调整情况,保证发放准确无误。
6、严肃财经纪律,严守财务秘密,加强出纳档案管理。银行存款对账单与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一并交会计存档。
7、出纳人员管理的印章必须妥善保存,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向会计领用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用后及时注销处理。
8、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
9、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一)外币管理。
1、各经营公司部门取得外币必须及时统一上交财务部进行管理,任何部门个人因公取得外币不得截留、调换。
2、外币汇款必须汇到集团公司指定账号。目前各经营公司暂不开设外币、外汇账号,与有此项业务时统一汇到集团公司指定账号,由集团公司与经营公司进行人民币结算。
3、因公外派出国等零星外币借款,必须经财务总监批准,提前一周到财务部申请,持相关批件复印件、借款单办理预约借款手续。
4、汇率:一般情况下,按财政部、国家外汇管理公布当月1日汇率折算,遇有国家重大汇率调整,由财务部予以随时公布、执行。
5、所有外币收支均需按币种设立、登记日记账,真实记录反映外币增减变化和结存情况。
(二)商业汇票。
各部门收到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必须及时交到财务部,以便财务部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进行验证、登记、保管和进行账务处理,按时办理兑付事宜。
(三)有价证券。
各公司购入有价证券,财务部应在两个工作日内登记、和账务处理、妥善保管,并列期兑换。各经营公司目前只限于购买国家规定必须集团公司认购国库券等,不得随意购买其他有价证券。
(四)信用卡管理。
1、可申请持卡人员范围。
(1)公司董事会成员,总裁办成员和监审室成员。
(2)分公司、销售业务部门年上缴集团公司100万元以上利润总经理。
(3)销售系统管理部门、供应部门确因工作需要总经理。
(4)集团职能部门确因工作需要部门总经理。
(5)财务总监特批人员。
2、申请持卡审批。
(1)董事会成员、总裁办成员和监审室成员持卡申请由总裁办审批,其他人员持卡申请由财务总监审批。
(2)经批准申请,需由持卡人填写银行有关申请表格,交至财务部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3、持卡管理。
(1)持卡人要根据实际消费或结算需要,到财务部门申请注入适量资金,一次注款不得超过1万元(开户时按照要求注入除外),以充分利用资金,减少不必要闲置。
(2)持卡人进行消费或结算要符合公司财务制度有关规定。
(3)持卡人要在消费或结算后及时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使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避免长时间不报账而造成票据丢失等现象发生,同时有利于财务部门同银行信用卡部门对账工作。
(4)持卡人出现信用卡丢失时应及时挂失,因未及时挂失而造成损失时,由持卡人承担相应责任。
(5)财务部负责办理有关信用卡注款、报销、对账等业务。
(6)持卡人关系调离公司,必须将卡交回公司财务部。
执行帐、钱、物分管的原则,实行相互制约监督机制,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
第二条严格执行现金清查盘点制度,保证现金安全完整。每日做到日清日。
结。
第三条一切现金收入都应开具收款收据,并加盖“现金收讫”戳记;一切。
现金支出都要有原始凭证出纳人员根据已经审核签字的付款原始凭证进行复核,付款后应在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戳记。
第四条加强库存现金的管理,严格控制库存现金的数量(一般不超过5000。
元),超过部分应及时解存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不得挪用现金他用;不得擅自坐支现金;同时财务部门不得设置小金库。
二、银行帐户管理制度。
第一条严格执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银行结算业务,同时加强银行。
帐户监控管理。
第二条银行日记帐与银行存款收、付款凭证互相核对做到帐证相符;
银行日记帐与银行总帐互相核对,做到帐帐相符;
银行日记帐与银行对帐单随时互相核对,做到帐实相符。
第三条一切银行收入都应开具发票或收据,并加盖“银行收讫”戳记,一。
三、保险箱管理制度。
第一条保险箱应由出纳人员一人保管使用,其他人员不得兼管保险箱工作。
第二条保险箱钥匙必须随身携带,不得遗忘放置他处。其备用钥匙也必须。
有指定负责人员妥善保管好,不得告知他人及使用。
第一条加强票据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票据登记制度,使票据的使用更安全。
第二条严格控制开具“空白”支票;严禁签发空头支票,不得签发与欲留。
银行签字不符的支票。
五、发票、印鉴管理制度。
第一条加强发票和收据的统一管理,一律由财务部门指定人员负责保管、
控制,填写。
第二条在填开发票时要注意字迹清晰,项目填写齐全,票物相符。
第三条对领用空白发票、收据不得随意放置办公桌上或其他地方,应妥善。
安全保管好。
第四条对外来发票必须审核无误方可入帐,对不合法的发票不得入帐。
第五条加强印鉴章管理,并对印鉴是否有专人负责管理进行检查。
另:1.每周四为报销日。
2、报销时发票台头应为上海城建(集团)公司,如果无台头或不正确的,不予报销。
3、娱乐、洗澡类发票不得报销。
4、报销涉及购买办公用品、生活用品或者其他大量低值易耗品的发票时需要清单,无清单的不予报销。
制定公司出纳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企业出纳管理,建立健全现金。
日记。
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等管理账簿,保证企业现金、支票、网银、银行承兑汇票等管理制度和授权审批制度规范执行。下面是公司出纳管理条例内容,欢迎参阅。
1、货币资金核算。日常工作内容有:
(1)办理现金收付,审核审批有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根据稽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对于重大的开支项目,必须经过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或单位领导审核签章,方可办理。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并加盖“收讫”、“付讫”戳记。
(2)办理银行结算,规范使用支票。严格控制签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帐支票时,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和报销期限,并由领用支票人在专设登记簿上签章。逾期未用的空白支票应交给签发人。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不准将银行帐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3)认真登日记帐,保证日清月结。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并结出余额。现金的帐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帐面余额与对帐单上余额调节相符。对于末达帐款,要及时查询。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4)保管库存现金,保管有价证券。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充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如果发现库存现金有短缺或盈余,应查明原因,根据情况分别处理,不得私下取走或补足。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
(5)保管有关印章,登记注销支票。出纳人员所管的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但签发支票的各种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纳一人保管。对于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簿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6)复核收入凭证,办理销售结算。认真审查销售业务的有关凭证,严格按照销售。
合同。
和银行结算制度,及时办理销售款项的结算,催收销售货款。发生销售纠纷,贷款被拒付时,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2、往来结算。日常工作内容有:
(1)办理往来结算,建立清算制度。办理其他往来款项的结算业务。现金结算业务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与内部核算单位和职工之间的款项结算;企业与外部单位不能办理转帐手续和个人之间的款项结算;低于结算起点的小额款项结算;根据规定可以用于其他方面的结算。对购销业务以外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要及时催收结算;应付,暂收款项,要抓紧清偿。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和无法支付的应付帐款,应查明原因,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处理。实行备用金制度的企业,要核定备用金定额,及时办理领用和报销手续,加强管理。对预借的差旅费,要督促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收回余额,不得拖欠,不准挪用。建立其他往来款项清算手续制度。对购销业务以外的暂收、暂付、应收、应付、备用金等债权债务及往来款项,要建立清算手续制度,加强管理及时清算。
(2)核算其他往来款项,防止坏帐损失。对购销业务以外的各项往来款项,要按照单位和个人分户设置明细帐,根据审核后的记帐凭证逐笔登记,并经常核对余额。年终要抄列清单,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
3、工资核算。日常工作内容有:
(1)执行工资计划,监督工资使用。根据批准的工资计划,会同劳动人事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掌握工资和奖金的支付,分析工资计划的执行情况。对于违反工资政策,滥发津贴、奖金的,要予以制止或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2)审核工资单据,发放工资奖金。根据实有职工人数、工资等级和工资标准,审核工资奖金计算表,办理代扣款项(包括计算个人所得税、住房基金、劳保基金、失业保险金等),计算实发工资。按照车间和部门归类,编制工资、奖金汇总表,填制记帐凭证,经审核后,会同有关人员提取现金,组织发放。发放的工资和奖金,必须由领款人签名或盖章。发放完毕后,要及时特工资和奖金计算表附在记帐凭证后或单独装订成册,并注明记帐凭证编号,妥善保管。
为了进一步贯彻对分公司费用支出的控制、降低经营成本、统一总部财务审批程序的文件精神,加强对分公司现金出纳管理,作如下通知:
一、分公司所有支付的费用、借款等开支需要出纳员付款的必须由经手人填制“财务审批清单”经会计部主管审核,分公司负责人审核确认报深圳总部文控中心,由文控中心分类转呈总经理或财务经理审批后,分公司出纳方可支付给受款人款项,若未按规定(详见98年09月17日nr01098文件)审批或审批手续不完整分公司会计主管及出纳员不得付款,否则按以下情况分别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未经总部总经理或财务经理审批而付款的,追究分公司负责人、出纳员及会计主管的责任。
2.未经分公司会计主管审核(总部文控中心将不会受转总经理或财务经理审批)而付款的,追究分公司负责人、出纳之责任。
3.未经分公司负责人审批(总部文控中心将不会受转总经理或财务经理审批)而付款的,追究分公司会计主管、出纳员之责任。
二、分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为人民币壹仟元,超过限额的当天必须送存银行,分公司库存现金仅用于发放工资、支付汽车过桥、加油及零星开支,其他超过使用支票起点金额的一律采用转帐支票支付。
三、自年月日起实行库存现金每周周未盘点制度。由分公司负责人及会计主管共同对出纳的库存现金进行盘点、核对帐实,共同加签盘点表服总部备案。空白现金转帐支票由出纳员保管,银行预留印鉴的财务专用章由会计主管保管(如果支票申请有密码的,支票密码由会计主管保管),负责人印章由分公司负责人自己保管,实行空白支票、财务专用章、负责人印章分开管理。保险柜钥匙只能供出纳员一人使用,如有备用钥匙的,由会计主管加封加盖骑缝财务专用章及主管骑缝签名,交分公司负责人保管,作特殊情况(如发现出纳有违纪嫌疑,监督或突击检查、盘点库存现金时)备用,负责人在使用备匙时必须同会计主管一起开封方可使用,否则因单独开封使用备匙而引起的后果及责任全部由负责人承担。保险柜密码只能是出纳一人知晓。出纳对保险柜及现金负完全保管责任。
四、分公司出纳员必须有当地人提供担保,担保人必须是当地国家公务员或国家正式在职职工,有固定的住所。分公司与担保人签定出纳担保。
协议书。
报总部审查同意方可上岗。已经上岗没有担保的补签后报总部备案。会计主管如属当地招聘也同样需要有担保人提供担保并签订担保协议书报总部审查备案。
五、总部拨付分公司的资金未到位时,如果分公司负责人需要借款发放工资的,也必须报总部审批后方可借款给分公司负责人(参照本通知第一条)。
六、分公司现金直销货款的收款工作必须由出纳前往收取,不得安排委托分公司送货员、司机或其他人员代为收取。如果当天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收取直销现金的客户,而客户之间距离太远又无法完成的,由会计主管负责前往收取,负责人监督,收回后及时交给出纳入库送存银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出纳工作,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防范财务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出纳工作是指货币资金的收付和管理。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出纳工作的基本要求是:手续齐全,控制严密,责任分明,及时准确。
第四条坚持日清日结,账款核对制度。出纳业务必须坚持日清日结,及时核对库存,发现问题,立即查找,切实做到账款相符。
第五条坚持交接制度。现金转移必须当时当面点交清楚,并由交接双方在交接单上签字确认,以明责任。
第六条坚持安全保卫制度。钱款、票据、印章等都必须入库妥善保管;离开时必须收妥钱款、票据和印章,保险箱应上锁。应建立健全的安全保卫制度,加强检查,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第八条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公款私存”,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
第九条各部门、营业部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收取货款时,必须收据写明确,是几月的货款,需借款出去,必须有借款单回来,一起现金跟单据交由出纳做账。
第十条实行网上交易、电子支付等方式办理资金支付业务的,应当与承办银行签订网上银行操作协议,明确双方在资金安全方面的责任与义务、交易范围等。操作人员不相容岗位应相互分离,并根据操作授权和密码进行规范操作,不得由一人全过程经办网上交易、电子支付等业务。
使用网上交易、电子支付方式办理资金支付业务的,不应因支付方式的改变而随意简化、变更支付货币资金所必需的授权审批程序。
第四章现金管理。
第十一条各部门应当加强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超过限额的库存现金应及时存入开户银行。
第十二条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自身的支出。因特殊情况需坐支现金的,应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
第十三条借出款项必须严格执行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严禁“白条抵库”行为。
第十四条负责现金管理的人员应定期核对库存现金,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并由财务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进行审核,确定库存现金账实相符,如遇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五章银行存款管理。
第十五条发生出纳业务的部门应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法规和公司《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
第十八条负责银行账户管理人员应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由财务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进行审核,确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是否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十九条严禁未经批准或授权,擅自进行银行票据背书转让。各部门对于银行存款收付事项,应严格遵守“收付两条线”的原则进行管理和核算。其中:
一、对于所有银行收入款项,都应按照规定的账务处理程序,填制银行收款记账凭证,不得通过银行票据背书转让的手段来故意规避正常的账务处理程序和规定,严禁会计账目上不留痕迹和线索的行为。
二、对于所有银行付款事项,都应另行签发银行票据进行支付,并按规定填制银行付款记账凭证,不得利用银行票据背书转让的方式和越过账务登记程序来坐支和转付银行收入款项。
第二十条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注销等环节的管理,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使用票据时,不得跳号开具票据,不得未经授权或批准随意开具印章齐全的空白支票。
因填写、开具失误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作废的法定票据,应加盖“作废”章,并按规定予以保存,不得随意处臵或销毁。
第二十一条发生出纳业务的部门应当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和个人名章应由不同的专人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网上银行支付密码、证书等,应视同银行印鉴进行管理。
。
1、负责银行支票的'领购、保管、填制。
2、负责现金收付,每日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并清点库存现金,并对现金安全完整负责。
3、负责公司承兑及有价证券的保管。
4、负责《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帐》的登记,并逐日进行核对,做到帐实相符。
5、每月月底向银行索取“对帐单”和对银行存款发生额及余额,向会计人员上报“出纳报告单”。
二、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
1、现金管理。
(1)本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a.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b.个人劳务报酬;
c.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d.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e.董事长,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除上述规定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网银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2)本公司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3)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董事长,总经理批准。
(4)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2、支票管理。
(1)支票由出纳员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董事长,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2)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摘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3)支票付款须先审后付,财务印鉴由财务人员分别掌管。
3、财务部门应当严格遵守的操作要求:
(1)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董事长,总经理处理。
(2)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
(3)出纳人员每月至少核对一次银行账户,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对未达帐项,应查明原因,及时报告董事长,总经理处理。
(4)出纳人员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报告董事长,总经理处理。
(5)会计、审计人员应当履行监督、审计职能,定期或不定期对出纳人员实施抽查、盘点。
三、货币资金支付业务的办理程序。
1、支付申请。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2、支付审批。本公司审批人为董事长,总经理。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3、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4、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如是小额现金支付可直接从备用金支付,网银支付需要出纳提交申请,会计负责审核,对于手续不全的出纳,会计应拒绝支付。
5、审批、审核流程:业务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复核)会计(复核)审批人出纳。
四、付款程序及注意事项。
1、外购、工程承包款应根据统一发票、普通凭证,以及收到货物、器材的验收单附请购单经有关部门审核,报审批人核准后,出纳方能付款。
2、预付、暂付款项应根据合同或批准文件,由经办部门填写请款单,注明合同。
文件字号,报审批人核准后,出纳方能付款。
3、一般费用应根据发票、收据或内部凭证,经有关部门审核,报审批人核准后,出纳方能付款。
4、出纳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需审批人批准签字。特殊情况应由支款人设法通知,得到审批人同意,通知出纳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5、所有支出凭证由出纳严格审核其内容与金额是否与实际相符,领款人的印鉴是否相符,如有疑问必须先查询后方能支付。
6、支付款项应在原始凭证上加盖领款人印鉴,付讫后加盖付讫日期及经手人戳记。
五、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
1、本公司涉及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必须严格执行票据管理操作规范的相关规定。
2、财务印鉴实行分设管理:财务印章由财务部门指定人员(本公司现金出纳),负责保管;预留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法定代表人印鉴由(本公司法人代表)负责保管;发票专用章、收款专用章和其它财务印章由财务部门(出纳)负责保管;出纳印鉴由出纳人员自行保管。按规定需要由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一)银行账号管理。
1、集团公司财务部应按《银行结算办法》规定,结合公司管理、经营需要,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结算账户。
2、各经营公司在经营属地开设基本账户和结算账户,但最多只可设立两个账号(不含纳税专用账号),必须报集团公司财务部备案,未经财务部批准各公司不得自行设立、变更账号。
3、集团公司在外地设立公公司或办事处开设费用账号,报集团公司财务部备案。
4、实行内部核算公司,财务部可根据管理需要,给各内部核算部门开设内部存款账号,用于对各核算部门资金增减变化进行记录和管理。
5、收到客户银行转账货款要有银行特种转账贷方传票,编制银收字凭证。
6、支付银行费用要有银行单据,编制银付字凭证。
(二)印章管理。
1、集团公司财务专用章和法人名章必须分开管理,一般出纳和财务经理各持一枚。
2、发票专用章由收款员专人管理和使用。
3、所有印签、专用章、法人名章的.印膜和使用人均需在主管财务和物资副总经理处备案。
(三)银行票据管理:集团公司各级财务部门应严格遵守《票据法》规定,加强银行票据监管,确保票据安全。
1、支票。
(1)请购支票要结合经营单位需要合理确定批次和数量。
(2)对外签发支票必须填列实际用途、当天日期、金额或限额,小写金额栏前必须加封$。定额支票或超过万元限额支票必须填列收款单位全称。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不许签发限额支票。不得签发远期(10日以上)支票。所有对外签发支票均需在《支票登记簿》中进行登记。对违反规定给集团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出纳,财务经理进行行政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处罚标准为损失额50%。
(3)10万元以下金额借款,可以开具限额支票。
(4)10万以上金额借款不能开具限额支票,必须填写实际结算金额(支付关税、增值、调汇款除外)。
(5)空白支票必须与财务专用章、法人名章分别存放和保管;对外签发未用或过期退回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剪角后并与存根粘贴妥善保管。
(6)收到支票送存银行要有银行送款单,编制银收字凭证,提取现金要有支票存根,编制银付字凭证。
2、银行汇票:对外办理汇票在未交到经办人之前要妥善保管,转交时在交接簿中进行登记时间,收款单位、金额和经办人等内容。
(1)各经营公司对外付款时暂不使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
(2)各经营公司对所收的支票、汇票认真复核其真实性和有效性,于当日或最迟于次日送存银行;按合同或协议收取不能当日或次日送存期票,应由出纳收款员专人保存,按结算期(收票日后10日内)送存银行。
(3)各经营应建立银行退票登记备查簿,记录银行退回的支票、汇票。如银行通知发生退票在接到银行通知当日取回,进行登记,并及时通知经办人与出票单位联系换票。如超过一周以上仍未换回退票,由出纳上报财务经理催促经办人解决。对因换票不及时造成经济损失由经办人承担,并对主管领导进行通报批评。
1、负责银行支票的领购、保管,负责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并对银行存款的安全完整负责。
2、负责现金收付,每日终了时依据当天的现金凭单登记“现金日记帐”,并清点库存现金,并对现金安全完整负责。
3、负责“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帐”的登记,并逐日进行核对。
4、每月月底向银行索取“对帐单”和对银行存款发生额及余额,向会计人员上报“出纳报告单”。
(1)本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a、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b、个人劳务报酬;
c、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d、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e、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除上述规定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2)本公司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3)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4)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1)支票由出纳员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2)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摘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3)支票付款须先审后付,财务印鉴由会计与出纳人员分别掌管。
3、财务部门应当严格遵守的操作要求:
(1)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总经理处理。
(2)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
(3)出纳人员每月至少核对一次银行账户,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报告总经理处理。
(4)出纳人员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报告总经理处理。
(5)会计、审计人员应当履行监督、审计职能,定期或不定期对出纳人员实施抽查、盘点。
1、支付申请。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2、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3、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4、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5、审批、审核流程:
1、外购、工程承包款应根据统一发票、普通凭证,以及收到货物、器材的验收单附请购单经有关部门审核,报审批人核准后,出纳方能付款。
2、预付、暂付款项应根据合同或批准文件,由经办部门填写请款单,注明合同文件字号,报审批人核准后,出纳方能付款。
3、一般费用应根据发票、收据或内部凭证,经有关部门审核,报审批人核准后,出纳方能付款。
4、出纳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需审批人批准签字。审批人外出应由出纳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5、所有支出凭证由出纳严格审核其内容与金额是否与实际相符,领款人的印鉴是否相符,如有疑问必须先查询后方能支付。
6、支付款项应在原始凭证上加盖领款人印鉴,付讫后加盖付讫日期及经手人戳记。
1、本公司涉及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必须严格执行票据管理操作规范的相关规定。
2、财务印鉴实行分设管理: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印鉴由会计保管;出纳印鉴由出纳人员自行保管。按规定需要由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1、根据自制和外来原始凭证,由报账经办员审核后,编制收付款会计凭证,凭证编制好后,交财财务审核人员审核,财务主管不定期地审核收付款凭证,经财务主管审核无误后,方可进行登账。
2、次月初,报账经办员将编制好的转账凭证,经财务审核人员审核后,方可进行登账。
3、月底最后一天,出纳员根据现金日记账的最后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
1、根据科目流转额,财务主管检查每月借贷发生额,发现问题,及时更正。
2、每季度末将明细账打印一次,报账经办员员根据自己的业务范围,清理债权债务。
3、各往来单位的债权债务,每季度清算,如不能及时清回,向财务主管汇报。
4、财务主管每季度将所有会计帐簿审核一次,查出问题,及时纠正。
1、会计报表由会计分中心在微机中直接账转表,其账转表的参数由成本核算员编制、修订。
2、会计报表均由成本核算员编制、打印后,交财务主管审核,经审核无误后上报会计分中心。
1、支票印鉴由两人保管,报账经办员保管支票公章,财务主管保管校长印鉴,每日工作完后分别锁入各自的办公抽屉。
2、银行支票以及其他托收、承付、票汇等空白凭证及备用金,由出纳员负责保管,每日工作完毕后,由报账经办员全部锁入保险柜内,并配给出纳员大保险柜壹个。
3、报账经办员和财务审核人员每月不定期检查两次库存现金,并作好记录。
4、报账经办员每月做到现金日清月结,月底最后一天,应将现金关账,现金日记账余额与实际库存余额核对相符。
5、每月经济业务终了,次月3日前,报账经办员要编制银行调节表,并交财务主管审核后,送交会计分中心。
统一由财务主管审核或财务主管指定专人审核。
1、出纳员应按日将银行存款收支编制记账凭证,经审核无误后登记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
2、出纳员按日编制《银行存款日报》,上报总经理和传送集团公司财务部。
3、集团公司和实行内部责任会计核算各经营公司,必须按日编制《内部银行存款日报》,用于对各内部核算部门资金使用、管理、控制。
4、出纳员按期向银行索取对账单,月末结账10日内编制完成银行对账调节表。及时清理未达账项并逐条核实于次月内解决,过期未能有效解决未达账报财务经理处理落实。
5、日记账、对账单、调节表按月装订保管,财务经理定期对出纳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1、货币资金核算。日常工作内容有:
(1)办理现金收付,审核审批有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根据稽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对于重大的开支项目,必须经过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或单位领导审核签章,方可办理。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并加盖“收讫”、“付讫”戳记。
(2)办理银行结算,规范使用支票。严格控制签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帐支票时,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和报销期限,并由领用支票人在专设登记簿上签章。逾期未用的空白支票应交给签发人。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不准将银行帐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3)认真登日记帐,保证日清月结。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并结出余额。现金的帐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帐面余额与对帐单上余额调节相符。对于末达帐款,要及时查询。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4)保管库存现金,保管有价证券。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充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如果发现库存现金有短缺或盈余,应查明原因,根据情况分别处理,不得私下取走或补足。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
(5)保管有关印章,登记注销支票。出纳人员所管的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但签发支票的各种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纳一人保管。对于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簿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6)复核收入凭证,办理销售结算。认真审查销售业务的有关凭证,严格按照销售合同和银行结算制度,及时办理销售款项的结算,催收销售货款。发生销售纠纷,贷款被拒付时,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2、往来结算。日常工作内容有:
(1)办理往来结算,建立清算制度。办理其他往来款项的结算业务。现金结算业务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与内部核算单位和职工之间的款项结算;企业与外部单位不能办理转帐手续和个人之间的款项结算;低于结算起点的小额款项结算;根据规定可以用于其他方面的结算。对购销业务以外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要及时催收结算;应付,暂收款项,要抓紧清偿。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和无法支付的应付帐款,应查明原因,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处理。实行备用金制度的企业,要核定备用金定额,及时办理领用和报销手续,加强管理。对预借的差旅费,要督促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收回余额,不得拖欠,不准挪用。建立其他往来款项清算手续制度。对购销业务以外的暂收、暂付、应收、应付、备用金等债权债务及往来款项,要建立清算手续制度,加强管理及时清算。
(2)核算其他往来款项,防止坏帐损失。对购销业务以外的各项往来款项,要按照单位和个人分户设置明细帐,根据审核后的记帐凭证逐笔登记,并经常核对余额。年终要抄列清单,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
3、工资核算。日常工作内容有:
(1)执行工资计划,监督工资使用。根据批准的工资计划,会同劳动人事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掌握工资和奖金的支付,分析工资计划的执行情况。对于违反工资政策,滥发津贴、奖金的,要予以制止或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2)审核工资单据,发放工资奖金。根据实有职工人数、工资等级和工资标准,审核工资奖金计算表,办理代扣款项(包括计算个人所得税、住房基金、劳保基金、失业保险金等),计算实发工资。按照车间和部门归类,编制工资、奖金汇总表,填制记帐凭证,经审核后,会同有关人员提取现金,组织发放。发放的工资和奖金,必须由领款人签名或盖章。发放完毕后,要及时发工资和奖金计算表附在记帐凭证后或单独装订成册,并注明记帐凭证编号,妥善保管。
1、负责银行支票的领购、保管,负责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并对银行存款的安全完整负责。
2、负责现金收付,每日终了时依据当天的现金凭单登记“现金日记帐”,并清点库存现金,并对现金安全完整负责。
3、负责“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帐”的登记,并逐日进行核对。
4、每月月底向银行索取“对帐单”和对银行存款发生额及余额,向财务经理上报出纳每日现金报表。
1、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和现金的记帐要严格分工,建立明确完善的现金项目日常会计处理程序。
(1)本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a.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b.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c.结算起点以下的其他小额零星支出;
d.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除上述规定外,各经营部门的日常工作中,若需要使用现金应报计财部经理、总经理、经同意后方可办理。
(3)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1)支票由出纳员保管。
(2)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付款凭证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
(3)支票付款须先审后付,财务印鉴由财务总监与出纳人员分别掌管。
3、操作要求。
(1)出纳人员每月至少核对一次银行账户,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报告会计处理。
(2)出纳人员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报告财务经理处理。
(3)会计、审计人员应当履行监督、审计职能,定期或不定期对出纳人员实施抽查、盘点。
1、支付申请。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支票领用单或支票申请单,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2、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3、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支票领用单或支票申请单进行复核,复核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4、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单据或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5、审批、审核及支付流程:业务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复核)会计(复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出纳。
1、外购、工程承包款应根据统一发票、普通凭证,以及收到货物、器材的验收单附请购单经有关部门审核,报审批人核准后,出纳方能付款。
2、预付、暂付款项应根据合同或批准文件,由经办部门填写支票领用单,注明合同文件字号,报审批人核准后,出纳方能付款。
3、一般费用应根据发票、收据或内部凭证,经有关部门审核,报审批人核准后,出纳方能付款。
4、出纳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需审批人批准签字。
5、所有支出凭证由出纳严格审核其内容与金额是否与实际相符,领款人的签字(印鉴)是否相符,如有疑问必须先查询后方能支付。
6、支付款项应在原始凭证上领款人签字(印鉴),付讫后加盖“现金付讫”“银行付讫”章。
1、本公司涉及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必须严格执行票据管理操作规范的相关规定。
2、财务印鉴实行分设管理:财务专用章由财务总监保管;法人代表印鉴由出纳人员保管。按规定需要由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1.资产的保管与账簿的记载,应由不同人员分别负责管理。
2.资产的保管,应明确指派人员负责,以免责任混淆。
3.有形资产应加防护,以免私自或不当使用。
4.应随时核对零用金与库存现金,并维持最少额度。
5.各项支出的核决与支付,应分责办理。
6.应尽可能以支票支付,支票的签发与保管,皆应有严密的控制。
7.已签章的付款支票,不得由该支票签章人或核决人领取或寄交。
8.有关现金、存货或其他流动资产收支的单据,应事先印妥连续编号。
9.负责现金、有价证券及其他贵重资产处理责任的人员,须要有充分保证。
10.各项付款凭据一经支付,应即加盖支付印戳销案,防止重复请款。存于内部保险箱或银行保管箱的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应由两人以上共同保管。
11.上项人员编制许可,下列职责应予分立。出纳与账务员,财务主管与会计主管,采购与验收,销售与仓储,薪金计算与支付,收款与账务,装运与仓储,定货与仓储。
a)信用授与、折让折扣、客户赠品、招待等,皆应严格管理。
b)定期举行资产的全面清查盘点,包括原材料、工具用具、固定资产、货币资金、债权债务等。
c)多联次单据的开具应一次复写,并避免涂改。
1.财务部负责各单位之零星支付。
2.备用金借支程序如下:
1)各单位零星费用开支,应先填写借款单,权限范围之内的由各部门部部长签字,超出权限范围的由主管经理审批,交财审部审核后,即凭单支付现金。
2)备用金的借支,经手人应于一星期内取得正式发票或收据后应及时交财务部冲帐。
(一)财务状况分析。
1.生产经营状况分析。
从产量、产值、销量等方面对企业本期的生产经营活动作一简单评价并与上年同期水平作一对比说明。
2.成本费用分析。
1)原材料消耗与上期对比增减变化情况,对变化原因做出分析说明。
2)管理费用与销售费用的增减变化情况(与上期对比)并分析变化的原因。
3)分析当期销售毛利相对于历史各期的增减变化情况,并根据具体情况提出降低产品单位成本的可行途径。
3.利润分析。
1)分析主营业务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2)对各项投资收益、汇总损益及其他营业收入作出说明。
3)分析利润形成情况及原因。
4.资金的筹集与运用状况分析。
1)存货分析。
a.对存货的结构和品质状况进行分析。
b.对燃料等重要物资的库存状况进行分析说明。
c.分析库存积压的形成原因及库存物资完好程度。
d.本期处理库存积压物资的分析,包括处理的数量、金额及导致的损失。
e.对存货的周转情况进行分析。
2)应收帐款分析。
a.分析金额较大的应收帐款形成原因及处理情况,包括催收或上诉的进度情况。
b.本期未取得货款的收入占总销售收入的比例,如比例较大的应说明原因。
c.应收帐款中非应收货款部分的数量,包括预付货款、定金及借给外单位的款项等,对于借给外单位和其他用途而挂应收帐款科目的款项应单独列出并作出说明。
d.半年、年度分析应对应收帐款进行帐龄分析,予以分类说明。
e.对应收账款周转率进行分析。
5.负债分析。
1)根据负债率、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分析企业的`偿债能力及财务风险的大小。
2)分析本期增加的借款的去向。
3)半年分析和年度分析应根据各项借款的利息率与资金利润率的对比,分析各项借款的经济性,以作为调整借款渠道和计划的依据之一。
6.其他事项分析。
1)对发生重大变化的有关资产和负债项目作出分析说明(如长期投资等)。
2)对数额较大的待摊费用、预提费用,超过限度的现金余额作出分析。
对其他影响效益和财务状况较大的项目和重大事件作出分析说明。
1、为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特规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人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必需仔细执行本管理制度。
1、公司设立安排财务部作为会计机构。安排财务部职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详细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财务人员的管理,指导检查各独立核算工作,帮助领导筹集资金、合理安排运用资金,做好与仓库部的对账工作。指导仓库保管建帐、对账。制定成本管理制度,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为公司领导决策供应各种信息资料,当好领导的参谋。
2、各岗位人员必需具备相应任职条件,持证上岗。
3、原材料库、产成品库的核算工作,由工作负责人负责业务管理仓库保管员、统计员的调换工作,由安排财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4、财务会计人员、仓库保管员;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制度。
流淌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账款及预付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一)现金管理。
1、现金出纳要仔细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管理规定》要严格限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总经理外出或因工作经营急需等特别状况,经总经理授权的人也可签批,但是总经理回来后补办有关手续。
2、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收入、费用的账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3、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必需完整、合法;报销的凭证必需是国家印制的`发票及单据,不得运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用凭证经审核后方可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
4、日记账要逐日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月末与总账相核对。出现长短款且无法查明缘由的长款归公,短款由责任人赔偿。
5、有关人员因公外出差时要做好出差登记,方可到安排财务部预借差旅费。出差回来后的三天内刚好到安排财务部结算,做到一次一清不允许跨月结算和几个地方混合结算,对于前帐未清或跨月拖欠占用公款者,可按月息10%计收利息并扣发工资。
6、企业可依据业务量大小核定合理的库存现金额2000元(一天零用量),当日收取的现金要刚好送存银行,不得留存超限额的过夜现金,以确保财产平安。
7、企业职工报销费用时,出纳人员要刚好扣除各种借款,不允许职工长期占用企业资金。要做到上一张借条不清下一张借条不借,各种借款条月底必需入账,以便刚好处理账务。
(二)银行存款管理。
1、会计人员要仔细执行《银行结算方法的暂行规定》,银行支票等结算凭证和印鉴由两人分开保管。
2、财务人员要严格银行存款支出限制,银行付款必需经总经理批准,手续齐备。不准携带空白支票外出,确保携带空白支票外出者,经领导批准。办理领用登记手续,要建立支票领用登记薄。空白支票必需填写日期并在预料金额位画人民币符号,因运用支票不当造成公司损失时,应由当事人担当赔偿责任。携带空白支票办理结算后,要在当天将存根和有关凭证带回,并到安排财务部刚好结算,不准将空白支票留存其他单位,凡前帐未清者不准再领用支票。
3、银行存款日记账逐笔逐日登记,每日结出余额,定期与银行对账单相核对,并编制银行余额调整表,调整未达账项。出现长期未达账项时要查明缘由,上报领导。
(三)应收账款及预付款的管理。
1、企业要依据经济业务的内容和户别设置应收账款明细分类。即按债务人的详细名称设置登记明细分类帐,不准一笼统的地名来代替、应收账款的发生和确认必需有索取价款凭据(包括合同、收到条、欠款条以及经办人员的保证书等)。
2、安排财务部门要会同供应商、销售部门建立健全的销售商、供应商的户口档案。
3、各项债权、债务要定期进行清理核对,每年最少一次发函或派人核对,每季度末要编制账龄分析表,并上报总经理。对发生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应收款项,根据谁经办谁回收的原则,损失者或已实行各种必要措施确定无法收回的坏账损失,由当事人按责任赔偿相应损失后刚好处理账务。
4、收回的货款要刚好上交财务,如发生货款已被私自挪用不交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5、企业要严格限制内部职工的业务借款和生活借款,健全借款的审批制度,职工调离时安排财务部应当与其他部门搞好各种债权债务的清算工作。
6、支付预付账款必需有合同,协议书等书面文件,依据合同需预付账款时必需经办人签字,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付款(若总经理出差可电话告知,得到允许后方可办理预付款手续,等总经理回来后补齐手续),并同时向安排财务部供应有关合同协议书等有关材料。
(四)存货管理。
1、存货是指企业所拥有或限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为企业工作经营服务的流淌资产。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原材料主要包括:主要原材料如:板材、钢材、钢管风机等;协助材料如:螺栓、螺帽等;备品、备件、等等;福利劳保类如:扫帚、手套、毛巾、肥皂、洗衣粉等;其他类。
2、存货的计价,按实际成本计价;。
3、原材料的购入价格包括:买价、装卸费、包装费、运输途中的损耗、入库前的选择费,市外运输费、保险费及缴纳的税费等。
4、原材料的出库以加权平均法计算出库材料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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