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作文是我们敢于表达个人情感和思想见解,以及具备独立思考和深度思维的体现。下面是一篇优秀作文范文,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能给你们带来启发和灵感。
抽屉,承载着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
一本小学的同学录,几本泛黄的日记本,一大叠的贺卡整齐的叠放在里边,以及一些随意摆放的小东西充满了我的抽屉。
抽屉,它虽然不能帮我解决忧愁,但它却是个无声的朋友,也是我最忠实的守护者,更是一个伟大的收藏家。抽屉,收藏着我正在一步步长大的事实,收藏着我所经历的人生点点滴滴,储蓄着我的成长。
随手打开一本日记本,一片干枯已久的四叶草吸引了我的视线。。。记得那次不知是谁在一本书上看见了四叶草,上面说只要找到了四叶草就可以用它许愿,并且找到它的人会很幸福!这让我们这群充满幻想又向往幸福的少女着实兴奋了许久。书上还说,在十万株三叶草中只有一株是四叶草,极其罕见。当天,我们这群女生就到校园内大大小小的三叶草丛中寻找起能实现愿望并能给我们带来幸福的四叶草,我来到一大片的三叶草丛,用手拨开一片片三叶草,寻找了许久,却还是没有发现带有四片叶子的。突然,在另一片三叶草丛中,传出某一女生的尖叫:“啊!我找到四叶草啦!”只见她高兴的拿着拿株四叶草跳了起来,脸上洋溢着兴奋与喜悦,我们都凑上前去看她手中的四叶草,四片带心形的叶子完美的结合在一起,我们发出赞叹,接着又去寻找着属于自己的四叶草与幸福。没过一会儿,又传来及声兴奋的尖叫,又有几个女生找到了,怎么办?就差我了,看着眼前的三叶草眼花缭乱,弄的我根本分不清哪是三叶哪是四叶。为了急于找到四叶草,我干脆把看到的三叶草全拔了,突然,我眼前一亮,“啊!四叶草!”我激动的跳了起来,小心翼翼的把它拔了下来,放在手心,也和其她女生一样的尖叫!在看看我的周围,早已是一片狼藉,周围的三叶草死的死,伤的伤,她们见了:“天哪,你居然伤害了这么多幼小的生命!”唉。。。在这里,想想我还真得向那丛三叶草说声“对不起”。这时,不知时谁小声嘀咕了一句:“不是说十万株才有一株吗?我们怎么都找到了?会不会是。。”大家你望着我,我望着你,没又否认,也没有说话,因为谁都不愿自己找到的“幸福”就这么消失了。。。
放下令认回味无穷的日记本,在看向那本同学录,粉红色的封面上还有用铅笔字写的歪歪扭扭我的大名,打开封面,印入眼帘的是小学的毕业照,一个扎着马尾的女孩,正对着镜头前面散发出灿烂的微笑,那就是我。其实那时我心里充满了难过,想着即将和同学们分别就有着太多的不舍。。。再看看周围的同学们,现在都有点想念他们了,往后翻就是同学的资料与赠言了。赠言都很短,男生们或许是出于不好意思,匆匆的写上“祝你天天开心”“百事可乐”之类的客套话,我倒没嫌他们虚伪做作,也没指望他们在佛前祈祷过什么,这种不是发自内腹而脱口而出的祝福,现在读起来却是出奇的温暖,说不出的感动,仿佛天真的孩子在向天呼喊:“祝你一生幸福!”女生太多愁善感,与其说是赠言,还不如称之为“离辞”,无奈那时的词汇太过于贫乏,看似长篇大论,说来说去不过是“难过”“惜别”之类,其实拆开来看就如英语中的“同义句转换”一般,亏的这样的功底还把我感动的泪雨滂沱。
圆润的水性笔字,单纯的字眼,还有读不太通畅的语句,没有标点的“散文”,哪样不在我心中荡漾徘徊,挥之不去呢?每次整理抽屉,都舍不得扔,因为每每翻阅它们,我都会开心一番,而且会有不同的收获。正是因为拥有这些,我的人生章节才算真正的完整,如果没有这些,我人生的扉页将是一片空白。缘于回忆,人生才算的上是完整,缘于我的抽屉,回忆才得以保存。
我的太爷爷今年已经101岁了,他独自住在一栋大别墅中。别墅的后院是几十平方米的大池塘,每天都有三四十条红鲤鱼在池中畅游,甚是悠闲。池塘后面搭了一个养殖棚,里面饲养了许多的鸡鸭。每次路过养殖棚,我总是捂紧鼻子,小心翼翼地快速走过,生怕踩着冒着臭气的粪便。
虽说太爷爷一直住在别墅之中,但他却选择了一楼最小的房间作为自己的卧室,可能是因为家人担心他年迈走楼梯容易摔倒受伤吧。太爷爷十分勤劳,每天都自己做饭打扫卫生,从来不让我们带一点礼物给他,即便是带了,他也会趁我们不注意的时候将礼品偷偷放回轿车的后备箱。
太爷爷的房中有一个小抽屉,他从来不让我打开,就连他自己都很少打开。我特别好奇那古老的旧抽屉里究竟藏着什么。一天,我趁着太爷爷在厨房中忙着做饭,偷偷跑进房间,打开抽屉。只见里面有一件红色的旗袍,旗袍下是一张泛黄的照片,照片中有一位女子,面容姣好,身上穿着红色的旗袍,站在一朵兰花前,手上带着皮绒手套,一只手放在肚子上,另一只手托着枝头的兰花,纤瘦的她显得十分优雅高贵。
我猜想,这应该就是太奶奶吧。原来太奶奶年轻时是那么的貌美。太奶奶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客厅中那个高大的柜子上挂着她的遗像,而柜子中摆放着太奶奶生前留下的物品。
在太奶奶的遗像里,她是那么的和蔼可亲,但不饶人的岁月却将她改变得无比沧桑,厚重的眼袋耷拉了下来,眼角旁的`鱼尾纹也是分外明显,苍白的头发更是印证岁月对她的伤害,让人看着甚是心酸。
直到现在我才明白,太爷爷住在一楼的卧室,原本是太奶奶的房间。太奶奶离世的那一天,全家人都守在病床前。太奶奶被一块白布盖住,她的五官若隐若现,病床边点了一圈的蜡烛,床旁哭泣声不断,大家默默地为死去的太奶奶祈祷。而太爷爷躲在二楼的房间不肯出来,可能太爷爷不想让太奶奶看见他哭泣的样子。太爷爷曾经是一位抗日老兵,他被枪打中腿时没有流过一滴泪,英勇的他却在太奶奶的葬礼上哭成泪人。
我不禁叹了一口气,放好照片,关上抽屉,转身默默地离开。
太爷爷的抽屉逐渐沾满了灰尘,但我相信,他与太奶奶之间幸福美好的回忆会历久弥新。
我的抽屉可是个百宝箱,平时总是用一把小锁锁住,因为这里都是我从小到大的宝贝。
这里有我小时候吃糖剩下的糖纸,有我的洋娃娃,有我成绩忽高呼低的试卷,也有我自己动手制作的小发明,还有一些老的不能再老的照片。当你知道我的抽屉里是这些东西之后,你可能会说:“还宝贝呢?这些都是没用的东西,留着有什么用。”但我却不那么认为,我认为它对我实在太有意义了,这里有我从小到大的点点滴滴,每一样东西都代表着一件事情。
一天我闲来无事,打开了自己的百宝箱。我翻来翻去,对着这些东西傻笑。忽然,一张又小又破的照片从指间滑落,我不禁呆住了。这难道是我吗?我不敢相信,我好丑,好小啊,还在流着眼泪哭鼻子呢?仔细回想,我才想起这是我5岁时候的,但我并不知道会有这样的照片。于是,我就去问妈妈,妈妈说:“你啊,小时侯可淘气了,这是我们偷偷拍下的,你知道才怪了?”我急忙让妈妈继续讲下去,我和妈妈坐在一起听妈妈讲我小时侯的事情。
“你从小多病,出生不到一个月就住院了,而且以后也经常生病,你又爱耍脾气,又爱哭,小时侯可让我操了不少心呢。”妈妈还给我讲了许多小时侯的事情,我越听越想流泪,原来自己小时候是那么淘气,让妈妈吃了那么多苦。我再也忍不住了,一头扎进妈妈的怀里大哭起来。
一张小小的照片,竟让我了解到自己小时候的淘气,让我更加懂得了疼爱自己的父母。
把自己的东西都收藏起来吧!长大之后再找出来看看,你一定会有许多美好的回忆的!
“姐姐,明天是我的生日,你一定要来哦!”表妹蹦蹦跳跳地跑过来,掩饰不住内心的激动。“嗯,知道了。”我笑着说,“这次生日你爸妈要回来对吧?”她一听,更是激动:“对啊!好几次他们都不在呢!这才是第二次哦。”没错,她的爸妈经常要出差在外的,几乎每次生日一家人都没办法聚在一起。这次生日,正好赶上舅舅、舅妈都放假。“一定去哦!”我又回答了一次。
果然,第二天中午就看见舅舅、舅妈都回来了,表妹猛地扑进舅舅怀里,尽情地撒娇着。舅妈把我拉到一旁,小心地把一个小木盒子递给我,说道:“帮忙保管一下,先放你那,晚上吃蛋糕时再给她,别让到了。挺贵重的,保管好啊!”“好!”我喜滋滋地说。
他们为什么而争吵。原来,他们在为谁最重要而争得面红耳赤。
“哼,钱不是最重要的。”高傲的龙椅弟弟一脸神气,“有权才是关键,从古至今,有什么不是靠权势得来的。清朝大官和申不就是仗着权势发财致富的吗?至高无上的皇帝,也是权利无边的,不是有句话叫‘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吗?”
“那又怎么样,整天跟个书呆子一般,过着乏味的生活,有什么意思,我看,还是钱最好,毕竟,处处都要钱!”钞票大哥反驳道。
”(其他几个家伙万分惊讶)“因为,诚信是。
说罢,抽屉里一片寂静。钞票大哥、奖状大姐,还有龙椅弟弟,都低下了头。他们想:自己是多么庸俗,目光短浅,《播撒诚信的种子》说的多好呀,诚实是金,那才是最重要的。钞票大哥和龙椅弟弟还记得,有好多身处要职的人,就因为贪权,贪财,没有诚信,才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又有很多的商人经不起金钱的诱惑失去了诚信,不择手段,最终也走上了那条黑暗之路。
奖状大姐是个有文化的人,也深深的折服了。
接下来,我来说几句吧:正如《播撒诚信的种子》所说:“生命不可能从谎言中开出。
一个星期天的早晨,在下午的音乐中,拉开写字台的抽屉,看见里面满满当当的东西,就产生了收拾清理的念头。
先是拉出抽屉来个底朝天,把东西一股脑全部倒在写字台上,一件一件仔细翻检。它们却忠实地记载了我过去的时光。虽说是片段,但在那个有舒伯特音乐弥漫的早晨,我还是很轻易地就把记忆一段一段地串联起来,如一片叶子,漂浮在倒流的时光之河上,随意地看看岸上熟悉的风景。
但是,我需要整理我的抽屉,确切地说,是需要把抽屉里的记忆全部清理掉,以便在今后的一段时间里让我的新的记忆有个容身之处。
先是一只文具盒,里面装着我过去用坏的许多只笔。有只银色的钢笔,是我刚上三年级时在文具店花两块钱买的,大概用了二年的样子,笔尖分叉了,没有办法修理,只好扔在这里。后来的时间里,我用过了不少的笔,它们最终的归宿和那只钢笔一样,现在都静静地躺在盒子里。“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每用坏一只笔,我都舍不得马上把它丢掉,而是想尽办法修理它。有的笔修好了,还可以再用一段时间,但大部分笔都是笔尖秃了,或者分叉了,没有办法修。同学见我经常上学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修理钢笔,笑我太节俭了,一只新笔才几个钱,用得着花这么大的功夫?但我不以为然,还在努力地修,往往是把手指头弄的花花绿绿,结果还是得换只新笔。
屉里有本漫画,封面印着柯南的头像。里面有几十页都是介绍关于柯南破案的文字。我一直喜欢这个动漫人物,机智而又敏锐,也有着孩子般的纯真和质朴。这本漫画是我小学一个朋友送给我的,几年过去了,杂志随着热情的改变,悄没声息地躺在抽屉了,灰头土脸的样子让我有点过意不去。还有几张有关柯南的海报,我一直没舍得往墙上贴,海报上有‘柯南’‘基德’‘哀’‘兰’的样子,都是我曾经迷恋不已的。我重新把它放抽屉,一缕旧旧的暖暖的阳光就开始在房间里缓缓流淌。
一张照片,是我和中学同学在步行街的照的。人影有点模糊,但勾起的记忆却清晰无比。那是寒假,因为在家闲的无聊,所以叫一些朋友出来逛街消磨时光,那张照片是我用手机偷拍的,现在她已经把马尾辫剪成了沙宣,分班之后没见过几次了,回忆却很清晰。
又翻出一本淡蓝的同学录,是小学毕业时买的。几十页纸张上,密密麻麻地记着小学同学的个人信息和寄语。现在坐下来,随便翻开一页,读几行,也觉得有趣。
还有几封信,一串钥匙链,一本翻烂了边的字典,几张陆续收到的和来不及发出的贺年卡,还有一叠奖状。
直到这个时候,我才发现我的记忆力好的让自己吃惊。从抽屉里倒出来每一样东西居然都能让我即刻清晰浮现流走的时光。也直到这个时候,我才发现,清理掉哪一样,都让我为难和不舍。现在,打开抽屉,任它们联接我的记忆,充实我的经历,使我不忍舍弃。人的一辈子,就是由无数的经历组成的。有些东西,即便丢掉了,但与之相关的经历却无法抹去。既然如此,不如悉数保留下来,好让诸多记忆有个实实在在的依存。
那个晴朗陪伴的早晨,我打开抽屉,翻乱,然后放整齐,一样都没有少。
我的抽屉里现在都还存放着一个已生锈了的铁皮文具盒。是那年春节,我和妈妈一起逛商场时,我自己挑选买的,文具盒上有着一幅美丽的图画。这幅画是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欢度圣诞夜的情景。文具盒里面是双层的,既美观又实用。
刚买来的时候,我可喜欢它了,每次上课,我都要讲它放在课桌最显眼的地方,课后还不忘拿它向同学们炫耀。
转眼一个学期结束了。文具盒渐渐地变旧了。油漆也开始脱落,美丽的图案变得模糊不清,有的地方还生了锈斑,与同学们那崭新高档的文具相比,我的旧文具盒简陋不堪。我开始讨厌我那个文具盒了,上课时再也不把它放在桌面上了,我盼望着能有一个更新款更高档的文具盒。
一个星期日的下午,当我和妈妈路过商场文具柜时,我不由的停住了脚步,柜台里那些五颜六色的文具盒把我给吸引住了,那些文具盒有双层的,还有可以变形的,我最喜欢那个盒面上画有米老鼠和唐老鸭的文具盒,那米老鼠和唐老鸭手拉着手,跳着欢快的舞蹈,神态可爱极了。更妙的是,这种文具盒既可以展开,又可以折成双层,非常精致,只是价格贵一些,25元钱一个,我要妈妈给我买一个,妈妈像没有听懂似的,不解的问我:“你不是有一个文具盒了吗?”说完,头也不回地走开了。我也无可奈何地离开了文具柜。心里一个劲儿地埋怨妈妈“小气”。
走出商场,妈妈心平气和地对我说:“你那个文具盒是旧了一些,但并不影响使用。”你要知道,我上小学的时候,家里穷,没有用过一个文具盒,而你们这一代小孩,一个文具盒只用一个学期,有的还好好的就扔了,虽然现在条件好了,但不能养成浪费的坏习惯啊!”听了妈妈的这一番话,我明白了妈妈并不是小气,而是让我养成节约的好习惯。
从那以后,我明白了对买东西不要赶时尚,只要实用就好,这就是妈妈教给我的道理,但那抽屉里的文具盒也时刻警示着我,不要浪费。抽屉里有很多我的记忆,但我非常珍惜这种不起眼却能使我改过的记忆。抽屉里的记忆,我将永远牢记。
暑假,我独立漫不经心地整理抽屉,从一本旧书中蓦然飘落了一张照片,我俯身拾起。照片上赫然标有“08级师生合影”,这四十多张笑脸上都散发着如阳光般的暖意,其中最灿烂的一张是六年来一直不苟言笑的您啊!我们敬爱的班主任杨老师。
记得刚入学的时候,就从学哥学姐那里得知您是一个出了名的最严厉的班主任,整天扳着脸,活像一个“妇女巫婆”。果不其然,他们预言全都应验,课堂上,您一贯表情严肃,从来不笑,说话语气生硬,使用频率颇高的词语:“必须,一定等”,就连自习课上,你也不给我们一点喘息时间,死死盯着我们。
我们曾经背地里讨论过,您到底会不会笑,也曾在心底想,您笑起来将是什么样子,直到临毕业,我们对您的印象才有了转变,您不停地嘱咐这嘱咐那,您担心我们的饮食、担心我们的复习情况……这次我们才发现您比九年瘦了许多,也老了许多。
依稀记得照毕业照的那天,刚下过雨,阴沉沉的,当时感觉很复杂,说不上是兴奋,还是不舍。我们都知道,照完毕业照后这个相处六年的班级即将解体,相处六年的同学也会为人生的下一站而努力拼搏。但是,让我们最惊喜的是,在这张毕业照上,您笑了,而且笑得比我们任何人都灿烂,那是我们盼望很久的笑容啊。
现在,依旧是夏天,但却离开了原来的那个集体,不过心头的思恋却从未消逝,六年的时间就这样轻轻地从脑际滑过,不过那最温暖、最感动的时刻会一直放在心里,永远珍藏,这四十张笑脸将伸向永恒!
在我7岁那年,那是个对周边事物都充满好奇的年龄呵!有了颗好奇的心,便有了双好奇的手。对陌生事物的触摸,牵动着我的心,甚至控制着我的呼吸。
那一年的初冬,是在某个下午。黄昏的太阳不遗余力地照耀着大地,也照在了忙得不可开交的妈妈身上。妈妈正在墙边剥竹笋,她的侧前方有一辆半新不新的电动车。我心下一喜,蹑手蹑脚地走近电动车。“哈哈!久仰久仰,初次见面,请多关照!”我暗暗地说着。于是我也不管是何许人的,像只小老鼠似的溜了上去。真不知是哪个马大哈,让我逮着了机会,电动车还没上锁呢!
妈妈确实被我撞到了。虽然并无大碍——只是撞青了鼻子,但是也弄得妈妈几天都见不得人。
事情虽然已经过去很长时间了,但我却永远忘不了那一幕。儿时的我是多么顽皮呀!父母无怨无悔地抚养我到这么大,着实地不易呀!
记得家乡有一条小河,在小时的记忆里,它是很清澈,活泼的,当然及带的还有可爱的鱼儿。小河绕着青翠的山,蜿蜿蜒蜒的,看着秀气得迷人,如一位小妹妹在起哥哥的臂弯里撒娇一般。
那时的我时常会出现在这青翠的山的荫下,看着如此可爱的小河,以及乐在其中的'小鱼,心里就觉得很惬意,安详,便自个认为这是炎暑里清凉和平静的力量了。鱼也不是很大,但其数量却是可观的,它们游得快活自由,让人心生羡慕之外,却也受了感染,心情不禁也就好了起来。
风,清凉之极。那着一本精美的散文集,踏着碧绿的草地,轻轻走过,留下些浅浅的印记,回过头来,看着那刚刚被踏弯的小草徐徐地挺起了身子,突然感觉自己好残忍啊!于是便驻足不再前行了,找个草少的地方,轻轻地坐了下去。唯恐一不小心底下的小草就不能立起身子来了。
耳边是清脆快活的流水声,手中的是诸多文人骚客的优美文字,时不时的,还送来一阵阵清凉的风,温柔的拂面而去,让人精神顿觉一振。这些想一想,就觉得意境的美了,如果在临此境,便是不想陶醉都难了。
可惜,当我再次来到此处时,希望和欣喜却变成了无尽的失望和愤怒。
因为,这些随着我年龄的增长而不断的在消失。先是记忆中那碧绿的柔弱得惹人怜的小草铺成的天然地毯变成了裸露的沙地;再接着便是记忆中那些活泼得让人羡慕的小鱼儿们,也不复存在了;还有,记忆中那些清风,潺潺的流水声,都慢慢地消失不见。而这些都是人们为了所谓的经济利益,因此就让这么一条可爱的小河以及它的朋友作了牺牲品!它多无辜,人类多残忍!
我很气愤与无奈,但又能怎么样?因为我很没用,受能力限制,便仅以此来纪念我中的这条河了。
我觉得我很对不住它,真的。
每个人都有许多的记忆,多得就像天上的星星一样多。我觉得自己在小时真是傻得可爱。
说干就干,于是,我就开始动手了。几分钟过后,我自制的“啤酒“终于出炉了,我迫不及待的.拿了一个杯子,想尽快尝一下”啤酒可是只喝了一口,哇——我一下子都吐了出来。“哎呀,这是什么啤酒啊,又苦又涩,难以下咽!”
我去问爸爸啤酒为什么那么难喝!爸爸问我发生了什么事,我把事情经过一说,惹得爸爸哈哈大笑,爸爸轻轻地拍了拍我的脑袋,说:“傻孩子,啤酒是用小麦酿造的,长大了你就知道了。”
童年的记忆,是多么让人怀念,又是多么让人留恋呀!
如果把回忆折叠起来,如果把时间倒转开去,一步一步退回到镌刻着充满梦幻的冬天深处。
那年冬天,没有像前几年那样,太阳常挂在长空,照耀大地。那天早晨,空气很潮湿,窗户上蒙着一层薄薄的雾气。我呼吸着湿冷的空气,心血来潮,在家里“吞云吐雾”——用手在窗户上用雾气画画。我先画了一片大地,画上了树,再画上了雪花。我的画在窗户上只保留了几秒,就消失了。
神奇的是,当大地被掩埋,当树一点一点消失,最后一片雪花也融化的时候。天空中,竟真的飘起了雪花。渐渐地,雪越下越大,一两片如同鹅毛般的大雪飘落。
我站在窗户旁,看着外面的雪,心中仿佛如大海掀起巨浪。我不禁把手伸出窗外,一片雪花飘飘悠悠地落在了我炙热的手掌心,瞬间,雪花化成了水。但我依然能感受到手掌心,冰冰的,凉凉的'。我的心头仿佛糖果融化般甜蜜,渗出紫色的神秘清香,犹如星星的味道,犹如书本的味道,犹如大海的味道,多么神奇。
我迫不及待地穿上大衣,跑下楼去。虽然地上只有一点点积雪,但依然让我兴奋不已。我用手捧起雪,如同捧着无数只小精灵。雪花从空中飘落到大地上,如同墨汁落到宣纸上那般洇开了。
五岁那年的冬天,站在雪中玩耍的身影,镌刻在我的深处。
路过那装修得脱胎换骨的母校,看着自己幼儿园、小学的毕业照,仿佛过去的还在眼前,照着镜子,却绘出一个异样的自己。
补习班的课间,手捧一抹绿茶,仿佛自己已是大人了,不会再有打闹与喧哗出现在图书馆,同窗六年的学友说:“你变了。”
略懂人事的我变得敏感又麻木,看着家长日夜操劳,心中的辛酸油然而生。面对他们的唠叨我很想听,并去顺从,有时却因厌倦而去敷衍,似懂又非懂。
想想课间的喧嚣,想想当年的不打不成交,再想想那些曾经的红颜知己,用凄凉的微笑去醉看时光,还是用遗忘去抹杀回忆。这都是些曾不愿提起的回忆罢了。忘记只是不愿想起。或许童年的回忆就是对乐观者的安慰,对凄苦者的折磨。
或许童年一去不复返,但我们更应该作好对明天的思想准备。不论童年是美好还是愁苦,都是生命的唯一,是他们陪伴了你十余年,不要为童年的幼稚而发笑,也不要为孩提时的异想天开而羞涩,更不要为几句萌动的誓言而后悔。那童年是黎阳即将升起的太阳。
小时候的我很贪嘴,每次见了姥姥家养的母鸡总是两眼冒光,不是想从窝里拿几颗鸡蛋,就是想趁姥姥、姥爷不注意时偷来那只鸡,把毛都拔光了烤着吃。
每当这时,姥姥便拍拍我的头,慈爱地笑笑:“又嘴馋了?走,我带你去拿两个鸡蛋。”于是幼小的我便兴高采烈地跳起来,拉着姥姥的衣襟,催她快些走。
我最爱吃的是姥姥蒸的鸡蛋糕。每次她在厨房蒸蛋,我就立在门口,吮着手指头,呆呆地望着。姥姥喜欢把蛋放在一个搪瓷碗里蒸,再加上几点零星的葱花。等出锅时,浇上几滴香油,淋上一勺醋,香飘四溢。挖上一勺,放嘴里,鸡蛋糕香醇、细腻,香油与醋结合,又增添了酸爽、缠绵的感觉,外加上一点葱花,提味效果更加明显。不一会儿,一碗黄澄澄、金灿灿的鸡蛋糕就全被我吞进肚里去了。姥姥在一旁坐着,笑着问我:“吃饱了吗?”我下意识地点点头,嘴中还回味着鸡蛋糕残留的香味。
小时候无忧无虑,吃饱喝足之后,就开始疯玩。最喜欢的一件事,是坐着姥爷的三轮车,让他带着我和姥姥一起去逛菜市场。那时我总是坐在三轮车的后座上,靠着姥爷的背,东看看西瞅瞅。
尤其看到有卖肉的小店,就大声嚷嚷,吵着要吃排骨。于是疼爱我的姥姥,便急急忙忙挑选了上好的排骨,回到家中熬汤给我喝。
排骨汤是姥姥的拿手好菜。她先将排骨在锅里炖得烂烂的,又加上陈皮、枸杞等调料,再配上土豆、冬瓜,撒一些酱油,之后就边等着开锅,边在旁边看着我玩。我犹记得她眼中的慈爱,时不时还替我理理额前的碎发,然后轻声告诫我玩的时候要注意安全。只是那时的我太小,只顾着看排骨汤在锅里咕嘟嘟地冒泡。
现在,姥爷姥姥都老了。面对白发苍苍的老人,我终于明白时间不等人,我只能在回忆中再现往昔美好惬意的情形了。
2下一页。
@_@我是分割线@_@。
是否能找到一种方法,可以永久的保存棉花糖,和关于它的。
——题记。
这几天体育馆在开服装展销会,趁着有时候城管的疏忽,不少小商小贩也出来凑热闹。一场服装展销会便成了的美食“盛宴”,这当然是对我而言的。说是“盛宴”,也不过是一些路边摊的,像爆米花、糖葫芦、羊肉串等,当然也有棉花糖。我手中正捧着它,从小到大,虽吃过了无数次,那种“小孩子吃糖”的甜滋滋的味道已经不再让我新奇,可我却依然没有理由的爱着它。
小时候,最幸福的不过是幼儿园放学后能拉着外婆的手到路边买一根棉花糖。总是那和蔼可亲的老奶奶,会做棉花糖给我吃。等待的时间并不漫长,反而充满了欢乐。看着一丝一丝像薄纱般的糖一点一点将那根细细的木棍包围,真是极美的享受,很快它就变成了一个大大的雪球,足足比我的脸大两倍的。我接过棉花糖,先总是爱戳一戳它,一戳一个洞,手上还会缠绕上丝丝棉花糖。风一吹,便原形毕露,化作了黄色的蔗糖,黏在手上并不舒服,但很甜蜜。其实棉花糖并不好吃,只是由蔗糖做成的,但我享受的却是吞入口中的那一瞬间。我总会贪心想要一口将它吞下去,可嘴巴张再大,收获的也只有那么一点。吞入口中,溢出一种丝丝柔柔的甜蜜,一种幸福的感觉油然而生,可再想要去回味时,它已随口水吞入肚中,嘴里却留下了幸福过后的安详恬适。
在棉花糖中,我找回了,是那种最甜蜜、最纯真、最有梦幻的记忆,看似童话世界般的虚无飘渺,遥不可及,却又能真真切切的感受到。尽管它稍纵即逝,但它毕竟存在过,绽放过自己的光彩,这就足够了。
我无法找到可以永久来保存的棉花糖和,但我知道前面的路该怎么走,我会寻找真实属于自己的幸福。
甜蜜的棉花糖,回不去的童年。
上一页2下一页。
@_@我是分割线@_@。
时光荏苒,岁月流逝。无论在什么年代,人间自有真情在。
这是一个小城,从四面八方来这里定居的人很多。虽然生活在一块土地上,但乡音却不大相同,但并不影响彼此的生活。在九十年代初期,三个主人公不同的命运,三个家庭不同的生活轨迹,把普通百姓的生活一一描述。虽说是陈年旧事,但依然有点滴感动在其间。
一、老刘。
母亲的隔壁曾住着两个老人,院子里的人都喊他老刘,却并不知道他的本名叫什么。他的老婆是个胖胖的女人,听邻居们说那女人不能生孩子,其貌不扬,但却远近闻名,慕名而来算命的人很多,据说很准。
年轻时,老刘是戏班子当红的青衣,据说也长得眉清目秀,屁股后面追的小姑娘一群一群的,只是不知什么原因单单被她追到了手,而且还成了亲,一直相伴到老。估且就把这姑娘称为神算吧,因为住了那么多年,从来不知道她姓什么更不知道她叫什么,而且她似乎从来没有走出过这间屋子半步,也就对她一无所知了。对她,我只是觉得很神秘,而且有些深不可测的感觉。
当某一天老刘决定要娶神算时,老刘的爹娘死活都不同意,而且还给他们合了八字说老刘要是找了这个老婆会受苦一生。为什么呢?原因是神算属猪,老刘属耗子。老人们讲,猪就是享福的,坐在那里不用动就有人给送钱,而耗子不同得四处跑闹,还要将猪供奉起来。
但老刘不信,没有听爹娘的话,还是找了神算。可是却应了爹娘的话,老刘辛苦一生挣来的钱还不如神算往那儿一坐来的钱多,天天都有人找上门来的找她算。有算仕途的,有算命运,财运等等吧。反正神算是有求必应,而且总是很准,这一来二去名声就传出去了,老刘家一下变得门庭若市。
年轻时的唯一遗憾是一直没个孩子,中国惯有的传统,过去的人结婚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传宗接代。人生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啊。那老刘也不能做个不孝的子孙,可是这么多年一直都在努力,但总是收效甚微。于是人们得出了一个结论,为什么没孩子,因为她做神算触怒了神灵怪罪了下来,所以上佛祖惩罚她,所以才没有孩子。这都是老辈人的迷信,谁也不知道准不准。不过老刘不信那个邪,他觉得没孩子是缘分没到,孩子与父母也是因为缘分才成为一家人的,他有的是耐心等。终于有一天,在他经常锻炼走的那条路上,老刘捡回一个女婴,从此家里有了孩子的欢笑。老刘丝毫没有嫌弃这个孩子,将她视如己出。
从神算出名后,家里的活计还有带孩子就一下子落到了老刘一个人的身上,老刘又当爹又当娘拉扯着孩子。几年后这个女孩子长大成人找到了可以托付终生的人,老刘又苍老了许多,而他的老伴儿,那个胖胖的老太太也瘫在了床上,老刘每每拖着他并不强健的身体,把老伴儿挪来挪去。
老刘是善良的,且也是多磨难的。每每心里不太痛快时,他就去东边的小树林里中吊嗓子,唱唱心里的苦闷就随着唱腔慢慢消散在空气中了。老刘最早以前唱戏的,嗓音还是很不错的,只是后来转行进了一家公司当了一名普通的工人。家里一直很清贫,一度我总觉得那屋子里黑乎乎的充满了神秘感,因为他老婆是那个神算,也就是人们说的能预知前世和未来的人。
这样一直相安着,老刘总是在清晨跟院子里的一些老头儿们去东边的树林锻炼身体。只是有时候会在雨来时带回来一兜兜鲜蘑,那便成了他的午餐。
这天,老刘正跟几个人散步隐约听见有婴儿的哭着,老刘别看年纪挺大,但是耳不聋眼不花。
他对老范说:“哎,伙计,你听到有孩子哭没?”
老范说:“没有啊,快走吧。”
老刘说:“我真的听到呢,咱得看看去,万一真有孩子找不着家了呢。”
老刘是善良的,不由分说拉着老范就往树林深入走。走了几步,果然见前面有一包裹,那包裹随着哭声还一动一动的。老刘急忙跑过去,发现那确实是一个婴儿,白白嫩嫩小小的。
老刘欣喜地将她抱起来:“哦,小乖乖,这是谁这么狠心将这么点小孩儿扔了出来。”
很奇怪,老刘一将她抱起来,那婴儿竟停止了哭泣,定定地看着他。
这时老范过来拉他,“走了走了,自己穷得还拿瓦盖屁股呢,赶紧放下走人。”
老刘说:“你看她,看见我来不哭了是不是跟我有缘啊。”
老范说:“你不看看你多大年纪了,回头你抱回去,还没等这孩子长大你就见阎王爷去了,这不耽误人家嘛。也许你不捡,会有个更好的人家捡去,她还享福去了呢。”
老刘想想也是,于是放下婴儿,准备转身离开。也不知婴儿是否有灵性,打从老刘一转身,那婴儿的哭声又响了起来,老刘这个心碎啊。老范不管那么多拉着老刘往树林外面走。老刘一步三回头,终于忍不住说:“我先把她抱上吧,养不养的再说,不然把她一个人放树林里也不安全,万一来个野狗将她叼了去,那我们不是作孽啊。”老范想想也对,必竟大家都是有血肉的人,不可能将一个弱小的生命弃之不顾。
“行,那你就先抱回去,送在派出所看谁来养吧。不过我告诉你,你可不能再养了,为啥你知道。你那老婆还瘫在床上,秀儿那也是一大家子人,你可不能再添乱了,有爱心是好事,但也得量力而行。”老范看问题还是很客观的,但他也十分了解老刘,要是没人要他一定又自己留下了。看看他现在那个破败的家,真是不适合再弄个孩子来养了。
“我知道你的好意,我不是说了嘛,只是先抱回去。”
“你就没有养孩子的条件,你不明白吗?走走走走,你跟这儿磨叽了,赶紧回家去,我家老婆子还在家等着我一起吃早饭呢。”
两个老人又返回将那个婴儿抱了起来,一路匆忙地赶回了家。回家后老刘就反悔了,他非要收养这个孩子。老伴开始不同意,只是执拗的老刘一点都不退让,于是老伴也就随他去了。从此老刘又多了一个小闺女,给她起了个名字叫阿莲。
老刘的女儿也是老刘拣来的,对这个小妹妹也没少费心,也许大家都是同病相怜吧。待阿莲长到3岁时,老刘明显感觉体力不支,但他一直坚持着,他得为这个未成年的女儿好好活着。因为有这么个小小的女儿,他一直都在给自己打气,自己还年轻、还健壮。可是他自己的老婆还瘫痪,不禁又为这个刚拣来的孩子担忧起来。只是这个涉世未深的孩子,天天还快乐着,那么小也可以帮老刘干点力所能及的事情。
阿莲4岁那年,老刘的老伴去了另一个世界。虽说她在时也没怎么帮老刘打理家务,但毕竟两人相依为命那么多年,夫妻感情还是很深的。老刘一下老了好多,头发几乎全白了。
老刘想,要是哪天自己一蹬腿,这孩子怎么办啊。
“秀儿,爸要是有一天不在了,阿莲怎么办呢?你跟石柱商量下,看能不能将阿莲收养了,正好小石头现在也有个伴儿。虽说阿莲是半路来的,但一儿一女也是多少人家艳羡的。不过这也要你跟石柱同意,你看行吗?”虽说这是做善事,可是养一个孩子远不是像养一条小狗狗那么简单,将来这孩子的教育问题还有以后的人生路都得考虑。想来想去,最可以把阿莲托付出去的,也只有女儿了。毕竟知根知底,虽不是亲生的.,但是却是他从小一手带大的,跟亲生的也没有多大区别。再加上她自己的身世,还有她小时候的耳濡目染,她会善待这个拣回来的孩子的。
“我已经跟石柱商量过了,我们来收养阿莲,爸你就放心吧。”女儿来了,二话没说,答应收养阿莲,把她当成自己的女儿来看待。因为彼此都有相同的经历,都在某一年是弃婴。老刘的女儿并没有嫌弃,在养父面前发誓,待她亲生如已出。女婿也是善良的人,他欣然接受妻子的决定,将这小女孩儿领回了家,自己还有一个儿子,比这小女孩儿大5岁,正好一儿一女也好照应。
老刘把阿莲硬是过继给了自己的女儿秀儿,但他却执拗着要名正言顺,坚持要阿莲改口叫他外公,阿莲照做了。从此,阿莲又有了新的爸爸妈妈,还有一个爱护她的哥哥。
老刘将女儿找付出去,心里一阵阵的轻松,这样无付担地活着,不给儿女拖累,更显得心甘理得。
一年年,日子过得很快。当阿莲年满14岁的时候,老刘因为急病去逝了。临终没有一丝遗憾,该做的事他做了,该托付的人有了寄居的地方,而他也因为完成了这一生的使命可以去地下找老伴儿去了。
二、老牛。
老牛是个不到五十岁的汉子,一直住在离这所大学较近的地方。老牛有老牛想法,家在这边住,怎么也能粘染上些好习惯,让女儿懂得学习,热爱学习。老牛家不富裕,那是因为两口子都是普通工人,收入是死的,没什么外块,但老牛的女儿十分乖巧,学习很好,年年都是三好学生。于这一点老牛丝毫不怀疑,女儿本就是个学习的料。
这天,老牛照旧推着他那辆烤红薯的推车出门了,径直来到这所学校门口。刚来就看那卖瓜子的老汉先来了。只见卖瓜子的老汉老远就喊上了:“老牛,听说你闰女考上咱工大了?”
“啊。”老牛应着,掩不住喜滋滋的表情,而后又在那一瞬消失了。深深地吸了一口烟,烟圈浓浓地被吸进嘴里,后又盘旋着从鼻孔里钻出来。
“你真没白培养她啊!多值得高兴的一件事啊。”旁边一卖瓜子的老汉笑呵呵地站起身来,拍了下老牛的肩膀。
“嗯,高兴。”老牛是众多下岗群体中的一员,以前在工厂也是劳模级的人物。只是由于厂子里精简机构,很多像他这样的人被减了下来。
可当时,正是上有老下有小的时候,老牛也没什么特殊的手艺,但孩子得念书啊,于是就是工大门口摆起了烤红薯的摊子,一心一意做起了小买卖,白天卖烤红薯,晚上去一家工厂去下夜,好赖能补贴些家用。
“发生啥事了,老牛?怎么看你女儿上了大学一点没有高兴的样子?”卖瓜子的老汉说。
“哎,你可别提了,从孩子上小学时,我跟她妈妈就在她校门口一个摊煎饼,一个卖瓜子。那时孩子小不懂事,还引以为自豪。她班上有很多同学还羡慕,她在里面上课,爸爸妈妈都在外面陪着,还卖着一些好吃的东西。可如今她长成了大姑娘,现在的孩子都很势利,我怕我在咱工大门口摆个烤红薯的摊子给她丢人。可是这附近只这一所学校人最多,我又不舍得离开这地儿,咱老几个在这儿也混熟了,你说去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还真不习惯。原本想着她能考个师大,财院啥的,可这孩子偏偏考在了工大。”
“老牛,你想的真多,这样也不错,你们爷两个天天都能见面,多好。”
“你不懂,我这种工作多给她丢人啊!”老牛唉声叹气的。
老牛每天都紧张兮兮的,每当女儿和同学们从大门经过,他不是假装跟修鞋的说话,就是蹲在地上假装捡东西。偶然间见女儿一个人的时候,他才会出来悄悄给女儿塞点吃的东西。虽然女儿从不说什么,可是老牛知道,自己的女儿一惯要强,自己不能在女儿面前给她丢人。
老牛正跟卖瓜子的老汉说着,没注意女儿领着同学过来了。
“爸,这是我最好的同学刘敏和张悦。这是我爸爸。”
老牛一下愣在那里,“闰女,你认错人了吧。”
老牛的女儿假装生气地说:“爸爸,你干嘛,是不是看我领同学来,怕吃你的烤红薯啊。”
老牛的脸红了,吱吱唔唔,“不,不是,嘿嘿……”急忙拿出烤得热乎乎的烤红薯递到女儿和同学手中。
“吃吧,以后想吃就来找叔叔,随时供应。”
女儿开心地说:“谢谢爸爸。不过,爸爸你以后不用躲躲藏藏了!女儿不管你是什么职业,什么出身,你永远是我光明正大的爸爸。因为你是靠自己勤劳的双手创造生活的人,不比那些身居高官和有钱的人差到哪里,我们的钱挣得光明正大,没什么可卑微的。”
此时老牛的眼睛里泛起了泪光,却在闪烁着泪光的同时,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
三、和平与雪芳。
和平跟雪芳结合了,像所有夫妻一样。在八十年代初,一个脸盆两个暖壶,一台缝纫机,还有一辆自行,家里唯一值钱的就是那台电视机。
他两个是一起进厂的,这在当时也是一种阶级感情比较浓的一对。和平长得胖胖的,长着两个红苹果一样的脸蛋儿,所以大伙给他起个别称“红苹果”。雪芳大大的眼睛,个子高高的,也比较复合美女的特点。只是雪芳的家境比较穷,孩子又多,而雪芳自己也没什么文化。在当时文化已经不是择偶的条件,如果是又红又砖的贫下中农,那才是绝配。那年,两个热血青年结合了,也是轰轰烈烈地过起了日子。起初的生活虽然有些苦,但是也伴着快乐。
第二年,他们的女儿出世了,是个胖乎乎的小姑娘。一家三口尽情享着天伦之乐,也是不义乐乎。和平很努力,从一个小小的工人奋斗成了车间主任,也算是苦尽甘来。
那年,和平为追随一个老领导来到一家星级饭店任职。和平大刀阔斧地改革很让领导赏识,不久就提升副总。这也是和平人生中的一个亮点。
家里的生活越来越好了,可雪芳现在已不是当年那个相貌端庄的女孩子了,而是一个体态臃肿的中年妇女。最让和平不能接受的是,他们还没个儿子一直是和平的遗憾。天有不测风云,雪芳这年被查出患了子宫肌瘤,据说需要把子宫取掉。在和平看来,这也是一种悲哀。原本打算生活好了,造个假的民族身份好再生一胎,这可好,让雪芳把美梦打破了。
和平一度特别痛苦,在宾馆的逗留时间就长了点。前台有个叫一凡的女孩子特别招人喜欢,有事没事总往和平的办公室跑,和平跟她在一起也找到了冬眠的青春。于是一来二去,两人总是心照不宣,搅在了一起。和平又找到了以往的激情跟一凡热火朝天地谈起恋爱来,每每到和平值夜班时,一凡就来找和平,怕影响和平的仕途,一凡在后半夜时又回到单位宿舍睡。但就是这样,和平也是乐此不疲。
相处了几年后,和平跟一凡的感情很稳固,他给一凡置办了一处房产,彻底将一凡养了起来。和平想让一凡给他生个儿子,以帮他解决没儿子的缺憾,也许这是所有的有钱人的愿望吧。一凡很爱和平,于是答应了。
和平着手准备这件事了,在一个豪华住宅区给一凡买了一套楼房,一切准备就绪,现在唯一的任务就是尽快造出一个人来。
再说雪芳做了那个手术后,恢复得也很好。出院时,和平来接她。雪芳看到路边有个卖糖葫芦的,就挽着他说想吃。他却表现得有点反常,还面露难色,雪芳却没有以为什么。
回到家,大家都围在沙发里看电视,和平起身去卫生间。和平的手机滴滴响了一下,短信来了。雪芳随手拿过来一看,一行字跃处眼帘:我也要吃糖葫芦,我还要吃你!
很难形容当时的感觉,心惊肉跳,浑身直冒冷汗。她拼命地想,也许是某个人发错了信息。也许是生活中哪个人开的玩笑,听他提到给雪芳买糖葫芦时才说出这样的挑逗的话,或者是暗恋他的小女孩儿在吃醋……可是回想今天下午他的奇怪表现,雪芳不由得周身冰冷。
雪芳大脑一片空白,根本不知道电视里演的是什么,只有挥之不去的那句话时时在脑海中回荡,眼泪马上就要跌落了,只是眼睛盛不下那么多的泪水。
趁和平去卫生间洗澡的空当,雪芳又继续往前翻。只见和平发的短信:“以后不要在晚上发短信了,吓死我了,让她发现就不好了。”
然后那个标着孟小勇,一个男孩子名字的短信:“我不管,你今天给她买糖葫芦了,我也要!”
和平又说:“你还想要什么?”
这短信说:“要你。”
和平答:“不是前几天刚要过嘛,怎么又要?”
雪芳一阵天旋地转,一切思想在那一刻停滞不前,心中像五味瓶打翻了一般,忍着,胸口象堵了一堵墙气也喘不上来。她定定神,眼泪生生的咽回去,喉头哽着走到卧室掀开自己的被子,倦缩着钻了进去,泪水像奔涌的泉水倾刻泻了下来。
这时和平从洗澡间出来了,雪芳赶快将灯关了,扭过身去默默地流泪。和平进来若无其事地说:“今天怎么这么早就睡了?”雪芳什么也没说假装睡着了,和平走到客厅看电视去了,这一夜雪芳无眠。
第二天,这个叫孟小勇的人直接打电话来找和平,电话听得清清楚楚的,她说想见和平一面,因为她怀孕了。和平很兴奋的样子,跟雪芳说去单位了,便一溜烟跑了。雪芳感觉自己现在就像空气一样在和平身边飘着,和平竟然一点夫妻情份也没有,看样子是满心欢喜地走掉了。雪芳心里很不是滋味,想分开,可是自己的女儿都上高中了,离婚会不是会让女儿有想法啊,雪芳不想让女儿因为这事受伤害。
和平见到了一凡,欣喜的程度不亚于中了五百万。因为找了熟人检查是个男婴,现在和平就只是想静等这个儿子出生了,便对一凡更加庞爱。
不久,一凡就要生产了。一凡很瘦,婴儿特别大,她用剖腹产,一凡有些怕,找和平商量。和平安慰着她,说剖腹产相对安全些吧,但是一凡坚持自己生,她不想自己的肚子上留个难看的疤痕,和平拗不过也同意了。
也许是上苍开的玩笑吧,一凡在生完孩子时突发大出血,输血时感染了丙肝,不久便辞世了。和平伤心欲绝,他觉得在这个世上只有一凡带给他前所未有的真爱,一凡最懂他最爱他。但是这个他爱的年轻女人,却为了给他续根英年早逝,给他留下一个婴儿,他不知道该怎么把这个婴儿养大。于是,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他带着这个婴儿回到了自己的家,把情人的孩子交与老婆,希望雪芳能抚养这个孩子,因为这也是他的血脉。
雪芳开始很抵触这个孩子,内心也很矛盾,她不知道该不该接纳这个孩子。这么小的一个孩子他是没有错的,可是他的母亲却跟她一同共享一个男人,只是她为了给他们李家续根,不惜牺牲了自己而生下了这个孩子。
这个小小的稚嫩的小生命,现在就在她的面前。她伏下身,仔细看看他。像,太像了。这个孩子的五官太像和平,就好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一般,而且白白胖胖的。此时的他的眼睛还没有完全睁开,两只手臂下意识地挥舞着。冷不丁抓住了雪芳的手,他便紧紧攥在手里忙不迭地往嘴里送,他好有劲啊。雪芳的心倏地化被融化了,充满了母性的温柔。她心生爱怜,伸出手来,把这个软软的小家伙抱在怀里,那小小的婴儿便将头侧在她的怀里开始找吃的。
“孩子饿了,有奶粉么?”她抬起头来问自己的丈夫。
和平正耷拉着脑袋等着宣判,一听雪芳问,他怔了一下。眼里漫出惊喜的目光:“有啊,还有奶瓶,我去冲奶。”他急匆匆地奔向厨房。
“你会吗?水不能太烫,你得按照那上面提示的剂量给他加奶粉。”
“哦。”和平在厨房手忙脚乱地折腾,一会儿碰翻了这个,一会儿打翻了那个。他突然觉得自己很没用,自己的姑娘小时候他从来没带过一下,别说是冲奶粉了,就是是幼儿园、上学,他去接的都是有数的几次,全是雪芳一个人在忙碌。孩子的成长阶段,他这个父亲很失职。他心生愧疚,这是他以前从来不曾有的感觉,而现在有了这个孩子,他却深切感受到了。或许到现在为止他才真正地走向成熟,而这成熟是以好几个人的感情以及生命为代价,这成熟也真的是背负了太的债。
奶粉冲好了,雪芳将奶瓶接过来,挤了两滴在手腕内侧。
“不行,有点烫。”
“那……怎么办?”和平呆立在那儿。
“你去弄一碗凉水,把这个奶瓶放在里面凉一下。”和平照做。
“你看你爸爸好笨,牛奶又烫了,别急,一会儿就好了。”雪芳冲着孩子自说自话,好象孩子也听懂了似的,不哭不闹。和平眼角有些潮湿,是他给雪芳带来了无比多的伤害,自己那个时候真的很混蛋,可是说这些又有什么用?现在连孩子也抱了回来,而且还得由雪芳跟他来共同抚养这个孩子,真的是难为妻子了。
雪芳是善良的,她不忍心伤害这个幼小的生命。她尽心尽力地养育着这个孩子,在孩子小的时候只告诉外界说是她妹妹的孩子过继给了她。雪芳也挺难的,但是她爱和平,愿意为和平做任何事,包括帮他抚养他跟情人的孩子。
和平这些都看在眼里,打心眼里感激雪芳,在生活中也开始关心雪芳,这让雪芳多少感觉欣慰。虽然她像哑巴吃黄连一样,吃了一个哑巴亏,但她却挽回了他跟和平的爱情,给女儿一个完整的家。
雪芳释然了,什么也不能比一家人在一起生活更快乐。女儿现在大学毕业留在天津工作,儿子也要上初中了,一直把雪芳当成最亲爱的妈妈。
在我里,电车一直伴着我,犹如时间、空气一样,无处不在。
三岁时,我来到日本,邂逅了电车,并无法自拔的喜欢上了它们。日本的电车外形大同小异,颜色却是各不相同,并且每条线路都有自己的名字。很多的线路遍布城市、乡村,密密的编织了交通网。使得家附近总是能听到电车经过的声音,有的还能看见呢!
四岁的时候,我们家就在离电车道不远的地方。出门总是能看到电车轨道,并经常看见来来往往的'电车呼啸而过。每次,我都会兴奋的大叫:“妈妈,快看!电车!电车!”有一天,幼儿园的老师问我们长大了想干什么?懵懂的我脱口而出:“长大了我要去看电车!”
我对电车的喜爱非常狂热,经常央求妈妈:“妈妈,带我去坐电车吧!我已经很久没坐电车了!”“儿子,电车是一种交通工具,它是工具,可不是玩具呀!”妈妈虽然很无奈,但也总是不忍心拒绝我的要求,于是带着我买了车票,踏上征程。每次乘坐电车,我总是要跑到最前面,看司机开车。看着司机认真、专注地开车的样子,真潇洒!让我无比的羡慕。于是在我幼小的心中,“开电车”成为了我的第二个理想。
我对电车的喜爱不仅仅体现在实物,对玩具也是无比的热爱。爸爸给我买了很多的电车和轨道,我总是把轨道拼接起来,让电车在上面跑。为了让场景更加接近实际,又买了很多的配件,比如:车站、高架桥、山洞等等。我拼的轨道经常占据了我家的客厅,并不允许妈妈收拾,于是我们一家三口经常要小心翼翼的走路,以免弄坏我的“电车王国”。
去电车博物馆也是我童年的一项重要活动。经常要花上一个小时,坐电车去博物馆。在那里,不仅陈列着很多古老的电车,还能够亲自体验开车。每当此时,我就会模仿司机的样子,两手握住操纵杆,目视前方,认真开车。那感觉就好像我真的在开电车一样,棒极了!
童年里,电车是我生命中重要的一部分,只要一看见电车,就会无比的兴奋,梦想着有一天能够操纵真正的电车。
前方,认真开车。那感觉就好像我真的在开电车一样,棒极了!
童年里,电车是我生命中重要的一部分,只要一看见电车,就会无比的兴奋,梦想着有一天能够操纵真正的电车。
儿时的记忆就像那七八月的天气,热热的,电杆上休息的鸟儿,飞啊飞啊飞的,慢慢消失在天空之中。
那时村很小,我们家住在一小院里。大门出去便是小巷子,两边有各式各样的房子,使得下雨天的巷子更暗,更深,更窄。
外婆家里有两条小狗,那时我五岁,他们六岁,感觉它们非常得高大,毛茸茸的,但又非常温柔,也非常得热情。我和妈妈每个星期日都要去外婆家。我们一打开大门,其中一只叫球球的狗,一直抱着我的腿,让我寸步难行,另一只叫发发,它在我们身边绕圈圈。可直到有一次去的时候,进门却没了两条狗的热情。一问外婆,她说:“有可能是偷狗贼偷走了。”我不知是真是假,很可惜没有与它们拍过照,想起来总有些难过。
过年最开心的莫过于是收压岁钱。那时给长辈拜年,或多或少有个七八千的。在枕头下压过一个晚上,便可以在第二天花个一百来块的,我一般会买上烟花爆竹,零食之类的。每年必有几件新衣服穿。
四岁时被妈妈送进幼儿园,空间一下子狭窄了,规矩又多,但是我交到了许多好朋友。在暑假的时候,我会跟最好最好的朋友一起去小树林捉蝉,脱下来的壳,然后挂在衣服上,比谁的多。我无意间看到一种果冻的做法,便拉着她一起去买qq糖,放锅里融化了,装进盒子里,再放进冰箱。第二天我们便吃上了自己做的果冻。但我跟她不是一个市的,我在镇海,她在金华。我们的友谊直到现在。
童年是斑驳树影中一声接着一声的蝉鸣,是阳光下嗡嗡飞舞的金色虫子,是划过夜空的那一道流星。
我的童年生活中,有过无数次的成功,但唯有一次,令我最得意,最舒心,也最难忘。
那是我还很小的时候,暑假的一天,爸爸带我到姑姑家去玩。一到家,表哥就约我一块儿到河边“打水漂”。我们来到河边,表哥随手捡起一块石片向河面抛去,只见石片擦着水面向对岸“啪——啪——”地飞过去,河面上立即溅起一串长长的水花。
“表哥你直行!”我不禁暗自佩服。于是我也捡起一块石片,学着表哥的样子,用力向水面扔去。谁知那石片就像一块沉重的“废铁”似的,一碰到水就“咚”的一声,沉了下去,接连几次都是这样。
“怎么样啊,你会吗?”表哥得意的说,“这里面的学问可深着呢!”我很不服气,心想:“一定是表哥的石片比我的薄一些。”于是,我捡来两块薄厚差不多的石片,一块给了表哥,一块留给自己,并说:“表哥,来,我们比试一下,你先打!”表哥接过石片,把身子往下一蹲,右手一挥。那石片早已随手飞出,像蜻蜓点水一般,在水面上连续跳跃,划出一道道优美的弧线。我胸有成竹,满以为这次准能打出个像样的水漂来。便便把手中的石片向水面扔去,哪知还是老样子。
我真的不服气!而这时表哥仍在得意的打着水漂。我偷偷地观察他打水漂的姿势。顿时,我眼前一亮,立刻明白了其中的奥妙,原来打水漂重要的不是用力,而是需要石片在高速旋转啊。我又捡起一块石片,随势一扔,神了,那石片一接触到水面,竟然像碰上了“弹簧”似的,一下一下地跳了起来。“我成功了!我成功了!”我高兴的跳了起来。
太阳快落山了,我们踏上了归途。走在路上,我十分高兴,心里还想着那漂亮的水漂。我忽然觉得,我们做任何事情,不就像学习打水漂吗?只要细心观察,认真思考,努力去做,就一定会取得成功!
上一页2下一页。
@_@我是分割线@_@。
版权声明:此文自动收集于网络,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文地址:https://www.miekuo.com/fanwendaquan/wenmizhishi/5606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