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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管理制度体系(精选18篇)

建立管理制度体系(精选18篇)



规章制度的完善和调整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及时反馈问题并加以改进。掌握规章制度的正确理解和执行方法,对于组织的发展至关重要。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企业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一、建立有效的职业卫生组织机构。

(1)确定最高负责人,一般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厂长、经理)。

(2)确立职业卫生管理专职部门,可设立独立的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也可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设立。

(3)确定职业卫生组织机构中各部门的管理职责。涉及部门包括生产、设备、技术、物资供应、工会、安全环保、人事劳资、财务等。

(4)根据机构职责,分解任务和责任。

(5)定期检查机构运作是否有效。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者和劳动者共同遵守的规范。企业建立、健全自身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是企业的自律行为,也是企业履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法定义务。

一、一般性规章制度。

(一)职业卫生岗位责任制。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是指企业内部按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总负责,部门分工负责和岗位各负其责而建立的一种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制度。责任制应明确规定各种工作岗位的职能、工作内容及其应承担的`责任,并要求各岗位员工严格执行。主要包括厂长(经理)岗位责任制、主管职业卫生厂长(经理)岗位责任制、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部门经理(车间主任)岗位责任制、班(组)长岗位责任制、工人岗位责任制等。

1、决策层的职责。

(1)全面负责本单位职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2)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3)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卫生的各项规章制度;审核批准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技术措施和长远规划等。

(4)保证本单位职业卫生投入的有效实施。

(5)掌握企业内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厂(企业)级职业卫生检查,对重大隐患组织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开展厂级职业卫生教育与考核工作。

(7)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应急救援预案,并每年至少演练一次。

(8)及时、如实上报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组织对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分析及处理工作。

2、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责。

(1)协助领导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3)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5)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7)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3、各部门负责人员的职责。

(1)贯彻落实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协助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识别、评价、控制职业危害因素。

(3)指导、督促员工正确执行各项操作规程。

(4)协助做好厂级职业卫生培训并组织开展内部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及时向员工介绍职业危害。

(5)积极听取并向上级反映员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6)定期向上级统计报告职业卫生管理情况。

4、员工的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并履行制度要求,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2)为改善工作环境提供建议和意见。

(3)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4)积极提供技术改造措施实施后的信息反馈。

(5)及时反映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

(6)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及时向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报告。

(二)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

企业应依据《北京市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建立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明确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内容、范围及时限,及时向所在地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申报和变更申报。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制度。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掌握企业内部各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建立定期检测制度,制度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1、确定具体部门和人员,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管理工作。

2、建立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3、明确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确定检测的具体要求,包括检测点分布、检测周期及检测结果的登记报告等。

4、委托有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企业内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情况进行定期检测评价,并将检测评价结果向劳动者公布。

5、发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卫生标准时,应及时确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要求,保证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符合国家标准。

6、委托检测费用应列入预算。

在编制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制度时应结合单位设备状况,在制度中做出具体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在购置防护设备设施时,对设备设施的选购要满足职业病防护技术要求。产品应当具备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应当载明防护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2、应当确定防护设施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防护设施管理人员。

3、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防护设施正常运转。

4、建立防护设施技术档案:

(1)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

(2)防护设施检测、评价和鉴定资料;

(3)防护设施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4)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5、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劳动者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

个人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个人随身穿(佩)戴的特殊用品,这些用品能消除或减轻职业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如防护帽、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护口(面罩)、防护耳塞(罩)、呼吸防护器和皮肤防护用品等。制度应强调以下几点:

1、购置防护用品产品时,应保证防护用品的质量和防护用品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产品应具备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安全标志和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应当同时载明防护性能、适用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2、确定防护用品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防护用品管理人员。明确防护用品的发放、保管、使用、报废等要求。

3、对劳动者进行防护用品使用方法、性能等相关知识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

4、定期对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劳动者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六)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

职业卫生培训对于提高企业负责人和劳动者的职业卫生知识水平、增强职业病防治意识和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制度应强调以下几点:

1、企业负责人应当定期接受职业卫生培训,了解掌握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增强职业病防治法律意识。

2、职业卫生培训内容应包括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单位有关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以及职业卫生防护设备设施和防护用品的使用、应急救援措施等。

3、新录用劳动者、变更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的劳动者,应当接受上岗前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4、应组织劳动者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

5、做好各类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档案管理工作。

(七)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如何建立团队管理制度

首先,着力培植先进的团队文化。文化是激励团队持续稳定的基石,在保险营销这一团队中,正确运用好积极向上的团队文化,对团队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根据目前团队的经营状况,各个团队的经营者要重点运用好四种文化:一是提升文化。目前一些营销伙伴,对政策理解不透,对条款讲解不清,与新形势发展极不相适应,提升保险营销人员的文化结构,成为团队经营中重要的课题。公司要制定政策,对于勤奋学习,进步明显,成绩突出的营销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助推学习氛围,激励营销人员利用多种方式提升文化素质。二是激励文化。先进典型的力量是无穷的。保险营销团队要紧密结合当前开展的争先创优活动,在团队中树立一批诚信经营标杆、销售精英、服务标兵等,根据每个时期的工作中心,推出一批具有影响力、号召力、推动力的先进典型,让他们带动团队其他成员。三是艰苦创业文化。保险营销员,有些身处县乡基层,有的还处在偏僻的农村,交通工具仍然是自行车、电动车,因此在营销团队中开展艰苦创业文化是非常必要的。四是感恩文化。营销伙伴在辛苦工作的同时,应认真思考,要用感恩的心态对待身边的人和事。

其次,着力培养团队规章执行力度。再好的政策不执行等于没有,再完善的制度不落实就是虚设。在团队管理中,强化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是重中之重,是每一个经营管理者重点考虑的问题。为此,在营销团队管理中要着重加强团队执行力建设,确保把政策方针、规章制度落实到位,执行到位。一要强化全员执行意识。对公司出台的政策、规章制度,团队的每位成员都要充分认识到它的重要性,增强落实意识,强化落实方法。二要强化监管。对规章制度的执行要做好监管,公司要成立监管机构,对团队的执行力要定期检查,看是否按照要求执行到位。三要创新经营。对公司的规定、章程的执行要创新方法、探索经营模式,力争使之贴紧实际,贴近生活。

第三,着力培养和-谐发展的氛围。保险营销团队的成员,来自不同行业和岗位,有不同的年龄结构,不同的文化程度,这就要求团队的管理者,探究成员的心理,品透成员的脉搏,在具体工作中做到四个到位:一是服务到位。团队的经营者要经常观察自己的属员,了解其业务进度,洞察其思想变化,掌握其工作、家庭中目前存在的问题、需要解决的困难。二是关心到位。对属员家中遇到的`困难,子女升学就业等家庭重大事项,营销主管及属员间应尽量帮助,体现团队成员间的友情。三是经营上运作到位。每个营销主管在团队经营中,要善于用管理津贴经营好自己的团队,对贡献大的属员给予特殊奖励,节假日带领团队成员到外地放松旅游等,进一步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四是发展规划到位。营销主管根据属员的经营能力,每年给属员制定团队发展规划、创富目标规划、个人能力提升规划、家庭发展规划等,对这些规划要分步进行,有计划地组织落实。

一、统一机构,发挥整合作用

为了便于管理,便于畅通,我们对研究型团队的组建提出如下原则性意见:

学校按学科成立语文、数学、研究团队各一个。由我校教学副校长负责主抓全面工作。

二、确保活动时间,规范活动内容

要保证团队活动的质量,确保活动时间、规范活动内容是前提。虽然学校的工作千头万绪,但教学工作不能松懈。

研究型团队的活动每学期应不少于2次,每次活动时间应不少于1.5小时。有条件的学科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活动的时间,加强研究的力度。

研究型团队的活动内容以学科的专题研究为主。围绕研究的专题,组织必要的理论学习、专题研讨课、岗位练兵等,及时上传相关资源信息。

集体备课组活动的内容以相关年级的教材教法研究为主。围绕所教的教材,组织教师按时开展集体备课。

研究型团队和集体备课组活动的内容应各有所侧重,但也应做到相互渗透。

三、重视课题研究,提高活动质量

目前教研活动的质量普遍不很高,突出的问题是课题研究的意识还不强,缺乏“研”字上下功夫。因此,建议研究型团队工作要重视课题的研究,以提高教研活动的质量与研究的层次。研究的课题,应该突出学科的特点。课题的确立,必须在认真分析现状的基础上,找到与学科改革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根据学校的实际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课题研究要注重它的价值,方向要把得准,内容要选得实,过程要拟得细,成果要体现新。课题研究要理论联系实际,切实解决教学中的实践问题,把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作为宗旨。

四、注重网上工作室的建立,推进跨校联合体活动

网上工作室是一种既经济又实效的校本培训形式。它不以考核考评为目的,侧重于教师专业发展,以能够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为宗旨。在论坛中可以充分的交流切磋,相互取长补短,探求相互促进的策略和方法,从而有效地改进了课堂教学,而且可以开展跨校交流,实现各校优势互补和扩大优势学校的教育影响。

五、健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益

学校要加强研究型团队的建设,要健全管理制度,管理要注重过程。对研究型团队的活动计划要把好质量关,如在内容上是否恰当、具体、充实;在专题研究上是否有明确的课题,有较详细的研究计划。教导处要深入参加活动,了解活动情况,给以正确的导向。要督促各团队做好活动的记录,记录尽可能详细,积累好有关的资料。要重视团队组长的选用和培养工作,有计划地召开组长例会,交流活动情况,总结工作经验,指导组长有效地开展工作。把学校研究型团队的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水厂HSE体系管理制度

1、严格按“两书一表”管理规范,熟练掌握事故隐患的应急处理预案。

2、严格执行劳保规定,保证岗位安全防护装置及设施齐全、完好、灵敏、有效。

3、对已发生的事故,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向上级汇报。

4、严格制止他人的不安全行为,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危害生命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批评并可越级上报。

5、积极参加hse各项活动,生产中应协调配合好监护。

6、配合专业部门,做好健康普查及治疗工作。

7、抓好环境分担区的卫生,做到无杂物及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与工业垃圾要分开存放定时清理。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所有从业人员在进厂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根据其健康情况决定是否录用及岗位安排。

第二条:在职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检验的有关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方可继续参加工作。

第三条: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穿洁净工作服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第四条: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第五条:对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安排在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岗位。

1、餐具、用具消毒由专人负责,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工作人员必须取得个人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方可上岗操作。

2、餐具用具严格执行一洗、二冲、三消毒、四保洁程序进行洗涤消毒。

3、餐具、用具清洗消用毒用水池必须专用,分设洗涤池、消毒池和清洁池,并有明显标识

4、化学消毒剂应符合国家消毒产品卫生标准和要求,餐具消毒时消毒液浓度不得低于250mg/l,餐具全部浸泡时间不低于5分钟。

5、待清洗餐具用具应用不渗漏的容器盛装修,不得随意乱放。

6、消毒后餐具专柜保存,与未消毒餐具分开放置,保洁柜应有明显标志,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7、餐具消毒应有记录、存档备查。

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食品经营范围与证照要求:

(一)本单位保证仅在食品流通许可部门核准的许可范围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三)如若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涉及食品生产或餐饮服务的,本单位保证在获得相关部门的许可及增加经营范围后,方始经营。

二、本单位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三)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洁的售货工具;

(九)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本单位不得经营下列食品:

(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七)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九)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十一)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四、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六、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

一、总则

1、设置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机构:组长:校长;副组长:总务主任;小组成员:负责餐厅的总务人员等。

2、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 、建立立食品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如发生上述事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卫生部门报告,不得缓报、瞒报、漏报。

4、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制度。事故责任追查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教师、学生未受教育不过。

二、学校食品店卫生管理要求:

(一)必须具备的条件:

1、食品加工人员必备的卫生条件:从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有健康证,并随时保持个人衣帽、仪表整洁。

2、操作间必备的卫生条件:设施布局合理,生熟分开,标志明显,餐具存放整齐,密闭保存。制做凉莱,符合规范要求。

3、食品采购、贮存必备的卫生条件:采购食品符合卫生标准,有检验证明,有冷藏冷冻设施,每个经营户必须有冰箱或冰柜一台。库房整洁通风,防鼠设施齐全,原料摆放整齐,标志明显,物品分类分架存放。

4、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符合规定:使用的原材料及添加剂符合卫生要求,定型包装食品有厂名、品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无超过保存期或腐-败变质食品。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用具,分开使用,定位保洁。

5、餐具消毒:消毒设施必须监测合格、符合要求,并正常运转,有专人负责餐饮具消毒并熟练掌握操作规程。

6、环境卫生:环境整洁卫生,有防鼠、防蝇、防尘设施。

7、餐厅卫生:餐厅店堂整洁卫生,摆台餐具符合卫生要求。顾客自取味料符合卫生要求,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有专用工具。

8、卫生管理制度:有卫生许可证并进行年审,有专人分管食品卫生工作,并经常检查有记录,对从业人员定期培训。

(二)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1、严格杜绝用腐-败变质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

2、粗加工过程中动物性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必须分开存放。

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不得混用,保持清洁。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符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4、食物没有烧熟煮透不得食用。隔餐隔夜的熟制品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加热不彻底的严禁食用。

5、不得出售感观异常或变质食物。

(三)、学校副食品店食品卫生管理要求。

1、经营户必须持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合格证。

2、定型包装食品必须索证。

3、食品陈列与销售符合卫生要求,离墙、离地面15公分。

4、三防措施及废弃物存放符合规定,不污染环境和食品。

5、不得经营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

质期 限的食品)。

6、定型包装食品不得拆散销售。

三、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食堂工作人员应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接受卫生意识培养。

2、膳食工作要坚持为师生员工生活服务的宗旨,以“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目的,开展各种形式的经营服务活动,坚持优质服务,讲究职业道德。

3、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上班时间要穿工作服,戴帽、口罩、号码、胸卡等;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采购验收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且有良好的感官形状。

5、加工烹饪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要符合中学生生理发育的需求。

6、注意内外环境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地面清洁、桌椅摆放整齐且清洁,后堂大厅的卫生要随时打扫,定期消毒,不留死角。

7、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清洗干净,保持清洁。

8、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须采取“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加工好的食品要彻底符合卫生要求,保证不受污染。

9、物资进仓要保持清洁卫生,存放要生熟分开,包装食品要离地存放,散装食品应用容器加盖存放,注意保质、保鲜。

10、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防止食物中毒等方面知识的教育,杜绝食物中毒。

11、对出现违反安全、卫生规定,出现火灾或食物中毒的事件,视

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为规范餐厅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保持餐厅环境整洁。纱窗、纱门、纱罩、门帘、风幕、灭蝇灯等设施运转正常,鼠、苍蝇、蟑螂、蚊子密度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要求。

二、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具,未经消毒的餐饮不得摆台上桌。做好台面调料、牙签、台布、餐巾、餐具等清洁卫生,及时更换破损的调料盒、台布、餐巾、餐饮具等。

三、供顾客自取的调料,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并做到及时更换,防止过期、霉变。

四、摆台后或有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时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餐具应收回清洁。

五、端菜时手指不得接触食品,分菜工具不接触客人餐具。

六、取冰块时应用工具,不用时应悬挂或放置于消毒水内。制冰机用水应经过净化处理。

七、客人用的小毛巾,必须及时收回清洗消毒,最好使用第一性。

八、刀、叉、茶杯、酒杯等不得用台布或抹布擦拭。

九、食品上桌距离开餐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十、当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

建立卫生管理制度

现在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大家重视,餐饮行业的卫生安全问题也尤为突出,在洛阳一些饭店吃饭的时候,能够看到洛阳很多饭店都贴的有食品安全监控的文件,对于餐饮业来说,把控好餐厅卫生,才能开门迎客生意红火哦。

一、检查分为每日(每周)例行检查和随机抽查形式。

二、对餐具、布件、服务用具的卫生标准。

1、瓷器餐具:无缺口、无裂缝、无污迹、清洁完好,保持光亮;

2、银质餐具:无弯曲、无污垢、无破损、保持光亮;

3、玻璃器皿:无裂缝、无缺口、无破损、保持光亮;

4、布件:清洁完好、熨烫平整、无污迹、光亮如新;

5、服务用具:无油腻、无污迹、使用灵活、清洁完好。

三、家具的清洁标准:

1、转台:清洁、无脏痕、无油腻、转动灵活;

3、餐厅工作台,随时保持清洁,不得留置任何食品,以防止细菌传入。

四、餐厅环境(包括餐厅所属的公共区域)的卫生要求:

1、地毯、大理石地面:干净完好、无垃圾、无污迹、无破洞;

2、门窗:玻璃干净完好、窗台/门柜无浮灰、窗帘无破洞、无脏迹、无胶钩;

3、餐厅标志光亮、完好、无浮灰、无蜘蛛网;

4、灯具、空调完好有效,明亮无尘;

5、天花板、墙面:无污迹、无积灰、无蜘蛛网、无剥落;

7、餐厅内一切设备(电话机、收银机、冰柜等)完好有效、整洁;

8、餐厅空气:清新、无异味;

9、发现有苍蝇或其他昆虫的出现,立即报告,并做彻底的扑灰消毒

五、备餐间的要求:

1、备餐间里整齐有序、环境清洁(要求同餐厅楼面);

2、备餐间一切设备完好有效、整洁;

3、无隔餐的垃圾;

4、一切用具与物料整齐归档。

六、其他:

1、新进入人员健康体检分为两类:招聘时间体检和定期检查;

2、定期举办员工卫生培训,做好卫生教育工作。

信息化管理制度体系

现将《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资格认证办法》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对于原已取得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资格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申请增加检测检验项目。

附件: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资格认证办法。

附件: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资格认证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测检验工作,保证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根据劳动部第7号令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北京市从事特种设备(包括电梯、自动扶梯、施工升降机、简易升降机、桥(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厂内机动车辆等)安全技术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

第三条北京市劳动局统一管理全市的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工作,负责检测检验机构的资格认证工作。

第二章认证基本条件及范围。

第四条检测检验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检测检验机构必须具有法人资格;

(二)检测检验机构应有完善的《质量保证手册》,并能严格执行其中的有关制度和规定;

(六)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验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市劳动局核发的在有效期范围内的检验员证。

第六条检测检验机构应具备与所承担的检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国家标准、检测检验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并能认真执行。

第七条检测检验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和联系电话,有与承担的检测检验任务相适应的工作环境。

第八条检测检验机构必须保证在行政、技术和财务管理上独立于特种设备的制造、销售、安装、修理(改造)和使用单位之外。

第九条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测检验机构的检测检验范围:

(一)在用桥(门)式起重机定期安全技术检验;

(二)在用塔式起重机定期安全技术检验;

(三)在用流动式起重机定期安全技术检验;

(四)在用电梯定期安全技术检验;

(五)新安装或经大修后的桥(门)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检验;

(六)新购置或大修后的流动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检验;

(七)新购置或大修后的流动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检验;

(九)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

(十)受外单位委托的安全技术检验或技术鉴定;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验。

第十条经资格认可的检测检验机构,可以从事批准范围内的检测检验工作。

第三章认证审查程序。

第十一条检测检验机构应按要求填写《申请书》和有关申报材料,报主管区(县)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并签署意见后,再向市劳动局特种设备监察处提交《申请书》及规定的文件资料。

第十二条其它非劳动部门申请资格认证的检测检验机构,需经主管部门向市劳动局特种设备监察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领取《申请书》,填写上报。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监察处收到申请书和申报资料后进行初审,确定是否受理,并于30日内通知申请单位。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监察处负责组织有关专家(一般不少于三人)组成审查组对同意受理的申请进行资质审查。

第十六条对审查不合格的单位允许其进行整改,并于六个月后重新提出申请。

第十七条已取得检测检验资格的检测检验机构需新增项目时,应向市劳动局申请新增项目的检测检验资格,市劳动局将根据申请单位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审查并给予增项。

第十八条《认可证》的有效期为四年,检测检验机构在有效期满六个月向市劳动局申请换证审查。逾期不提出申请的检测检验机构,市劳动局在其有效期满后将注销其《认可证》。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北京市劳动局特种设备监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认证中的有关开支费用由被审查单位承担。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在该工程中,我公司始终会把追求'一流的深化设计,一流的施工,一流的管理'作为项目经理部的宗旨,为此,我们将制定高标准的管理目标(即以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程序化的管理方法,高效优质地完成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目标),项目部针对工程项目和众多分包商的性质和特点,制定科学实用的管理制度,包括生产管理、物资管理、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成品保护等,制定《分包入场须知》,做到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减少管理过程中的随意性。

在质量管理和控制方面,将制定出一套完整的质量管理制度作为项目质量管理的依据,严格规范各专业承包商和所有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这些制度主要包括: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制度、现场质量管理制度、装修材料样品制、施工样板和首检定标制、质量责任制、工序管理制度、方案数据管理制度、质量教育制度等。

业主赋予工程总承包责任,则要认真地履行总承包的责任、权力和义务,站在总包的高度去统筹考虑、全面控制工程全局,高效、优质地完成工程目标。

总承包责任不是单一的责任,而是对工程的各个方面和环节都负有责任和义务。因此,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我公司会十分珍惜总包管理的核心地位,充分体现和突出总包的管理和作用,综合协调处理好各方的相互关系,形成科学的管理程序。在本工程中,我们会十分重视以下几个方面:。

1、以计划管理为主线,以落实工程实施条件为重点。

在工程实施和运作管理过程中,我们将严格地按计划进行管理,包括工程总控制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和周进度计划,还包括设计条件、材料、设备、机具、劳动力、资金等配套计划。明确阐述计划完成所需的施工条件,并予以落实。通过计划,能够找到工程的关键环节和主导线路,从而为工程管理提供科学的依据。

2、重视合同管理,以此作为对工程各方的约束和控制的重要手段。

在整个工程运作和实施过程中,我们将严格执行合同,并以此作为依据,约束和控制各专业承包商履行其合同责任和义务。我们将从以下方面抓好合同管理:。

(1)高度重视工程招标,确保招标文件和合同的严密性。

(2)重视并做好合同签定和合同交底。

(3)按合同对工期进行严格控制。

(4)按合同对质量进行严格控制。

(5)按合同对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进行严格控制。

(6)按合同对各种二次设计、详图设计、施工方案和技术资料进行严格控制。

3、发挥总承包的综合协调作用。

在本工程重点作好以下几方面的协调工作:。

(1)全方位全过程地为业主服务。

(2)项目技术管理协调能力。

(3)工程总承包的策划、组织、管理、协调、实施和控制以及配套能力。

(4)对工程特殊情况和问题的决策和应变能力。

质量体系管理制度

通过分析不合格产生和潜在的原因,制订并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以消除造成实际或潜在不合格的原因。

适用于日常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服务质量不合格、内部质量审核、管理评审和第三方审核机构中提出的不合格的处理。

3.1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对重大服务质量问题和管理评审中提出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跟踪和验证。

3.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对需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的问题制定方案并监督实施,对处理结果进行跟踪和验证。行政部对各部门制定和实施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要进行监督和检查。

4.1 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提出

4.1.1针对以下情况应考虑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4.1.1.1出现重大的服务不合格见《不合格品/服务控制程序》;

4.1.1.2日常服务过程中重复出现的相似特性的不合格;

4.1.1.3征询、调查、检查中发现的重复出现或影响恶劣的服务过程的不合格;

4.1.1.4用户提出的不合格见《处理客户投诉的`工作流程》;

4.1.1.5内部质量审核、管理评审或第三方机构审核中提出的不合格;

4.1.1.7发现的潜在不合格。

4.1.2各部门人员均可根据上述情况提出应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的问题。

4.2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应用

4.2.1各部门之间依据4.1.1条款的内容随时都可以书面形式签发《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对提出的不合格项,应在报告中进行描述。

4.2.2《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的签发

4.2.2.1管理评审中提出的不合格由管理者代表签发《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4.2.2.2内部质量审核中的不合格由内审员签发《内审不合格报告》。

4.2.2.3服务过程中的不合格或用户提出的不合格属部门行政权限范围以内能解决的,由责任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签发《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超越责任部门权限以外或涉及到其他部门的,应提交管理者代表签发《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4.2.2.4第三方机构审核中提出的不合格由该机构审核员签发《不合格报告》。

4.2.2.5征询、调查和检查活动中发现的不合格,由该项活动的负责人签发《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4.2.3纠正措施

4.2.3.1实施的责任部门,应对报告中提出质量问题进行分析,查明发生不合格的原因,提出防止问题再发生具体措施和完成期限,填写在《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的相关栏目。

4.2.3.2由部门主管提出的纠正措施方案或重大的质量问题和管理评审中提出的不合格制定的纠正措施方案应报经理审批后实施。

4.2.4预防措施

4.2.4.1各部门根据公司内部或外部的消息,如对服务过程有影响的信息及反馈信息(如审核结果、服务报告、用户意见调查、投诉记录等)分析潜在不合格的原因,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组织人员填写《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4.2.4.2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对预防措施的监督实施和验证,具体监督验证工作由行政部实施。如预防措施实施有效,应纳入质量体系文件。

4.2.5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签发人负责对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进行验证,以确定其是否执行和有效。当有客观证据证实纠正或预防措施已经完成并且是有效的,《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即予以关闭;若纠正和预防措施尚未完成或没有实际效果,签发人应组织有关人员进一步深入分析原因,重新制定措施,确定完成日期。

4.3《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由发出部门和行政部各保存一份。必要时管理者代表可保留一份。

4.4当纠正和预防措施引起质量体系文件更改时,则由各相关部门将更改内容纳入相应的体系文件中,按《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要求审批后实施。

5.1 《不合格品/服务控制程序》

5.2 《文件和资料的控制程序》

5.3 《处理客户投诉的工作流程》

6.1 《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6.2 《内审不合格报告》

景区安全管理制度建立

谈这个问题是现实中很多问题都是历史遗留下来的,并不是现阶段产生的。

中国风景名胜区管理体制是有历史源头,经济学中有“路径依赖”理论,是指制度变迁过程中现在很多事情是历史发展形成的,每一步政策及方法对后来的管理都是有影响的。

建国以后风景名胜区更多的是搞外宾接待。从正式的风景名胜区成立那一天开始,当时的很多问题都还影响着现在的管理情况。从1979年国家召开了最高层有关风景名胜区的工作会议。在当时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大家对风景名胜区资源进行研究,做到保护风景名胜区。1982年在各地申报的基础上,公布了第一批44处国家风景名胜区,为以后旅游事业的大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回顾过去,那个时候的制度建设,提出的这个概念,给人一种大胆、超前和有远见的理论。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为以后的管理也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一)管理制度初步形成的阶段。1982年——1994年,1994年建设布发布中国风景名胜区发展现状的绿皮书,对风景名胜区做了一个评估。建立了一个三级结构,遍布全国,占国土面积的1%。这个期间发布了法规及法规实施办法等,还加入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管理组织的多样化也是令人吃惊的。

我国的管理体制初步形成中,一个基本事实就是,不管哪一个风景区,似乎都经历一个统一管理的过程。如峨眉山,从一个问题风景名胜区发展到比较先进的风景名胜区,实际上也是经历了一个统一管理过程。统一管理是风景名胜区内在的基本规律。

风景名胜区的管理职能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一般的管理职能,如规划管理职能;另一类是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政府职能的管理,政府管理职能关键在于风景名胜区综合执法能力的大小,执法能力的大小决定了风景名胜区管理能力的大小。风景名胜区与上级领导的共识很重要。

管理机构的变迁也是很突出的一个方面。

这个时期有三个遗留的问题:

一是风景名胜区名义的范围与实际的范围,以及风景名胜区的所有权问题一直是一个困惑的问题。从国家公园的情况来看,土地属性的转变是重要的方面。黄石国家公园成立以后的十八个月内没有新的国家公园成立,当时也是争论十分激烈的。但以后的发展就十分顺利的。

我国是一开始成立了很多家,有很多问题当时并没有解决。但遗留的问题比较多。中国风景名胜区的创立看似简单,当时回避了某些基本的问题,如土地所有权的问题。在相关的法律条规中也没有明确解决。这成为以后部门之间矛盾的根源之一。如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与景区内原居民问题;另一个就是部门之间,如建设部与林业局之间的协调的分岐。

我国风景名胜区体系建立的理念是吸收了国家公园的某些合理的成份。但又不完全是国家公园的理念,存在着有多头领导的问题。现在是各部门“拿法打架、拿法争权”是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

二是风景名胜区靠门票自我支持的问题。国外是国家财政专项资金,中国没有走这一条道路。自然形成了靠山养山的思路。一种看法就是当时财政资金缺乏,这可能也是历史的原因;当然也有其他的各种说法。这种做法不能够说是不对的,但也不完全是非常好的。这也是后来的企业化、风景名胜区经营理念发生变化的原因之一。

三是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的问题。比如说风景名胜区成立一级政府的问题,在风景名胜区暂行条例就有这个说法,但这与组织法带来一定的影响。但也引起了更大的问题。

现在是很多问题成为悬而未决的问题,反而影响到今后的工作。与权限的划分不规范与不够合理是有关系的。

总而言之,将风景名胜事业与现实条件可能性相结合是风景名胜区事业成功的主要原因,但正如像其他事业发展一样,在发展过程中也回避了许多必须面对的法律问题,为以后的管理带来了许多挑战。

(二)风景名胜区企业化热的阶段

九十年代旅游业发展很快,旅游收入增加了导致了许多风景名胜区成为许多高额剩余价值产生地。2001年,有22个省市区将风景名胜区列为带动区域经济的重要方面。

国家没有专项资金的支持。

在国家转型期间,盈利与非盈利事业之间处于两种不同的状况,非盈利部门在转型期中处于被岐视的地位。

二、风景名胜区所面临的问题

一是建设性破坏的问题。

这是当前风景名胜区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十几年来,风景名胜区对旅游的发展做出的贡献很大,景区内的安全、环境卫生也有了很大的提高。给中外来访者留下很多很好的印象,但这些进步并不能够掩盖目前开发建设破坏的现实,风景名胜资源,特别是世界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受到曲解与破坏。

风景名胜资源的真实性与完整性是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特别是世界遗产保护最核心的评价指标。

有两类破坏现实。一类是经济开发型建设破坏。许多山岳型风景名胜区受到这个方面的破坏。近年来,又有许多风景名胜区受到小水电开发热的影响,如四川省的木格措湖的水电建设、云南三江风景名胜区内的怒江上建立13级水电站的建设项目受到国内与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美国曾经也有一段经历、1920年美国国会批准了《国家动力法》,鼓励在联邦的土地上修建水电站。当时美国国家公园管理局与社会上生态环境组织意识到这一立法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并向国会进行建议,1921年国会接受了建议,通过了国家动力法修正案,规定不允许在国家公园内建立小电站,若要建立水电站、必须得到国家公园管理局的批准。我们现在负责保护的法律法规总是受到打压,总会出现这个方面或者那个方面的'问题。

另一类建设性破坏是旅游开发的错位与破坏。错位开发是把风景名胜区与世界遗产定位于一般的国有资产,实际上是风景名胜区管理的人工化与商业化现实的问题。

二是风景名胜区公益性减弱的问题。

表现在门票上升的幅度十分大,不管是相对还是绝对的情况来看,我国的门票在世界上是处于相当高的水平了,可以说处于世界第一的位置了。另外我国的一些制度也逼迫风景名胜区增加门票上涨的浮度。如风景名胜区门票收入被纳入风景名胜区上市公司的经营利润。上市风景名胜区在其公报中指出“在中国加入wto的情况下,企业对门票具有更大的发言权”。这在无形中促进了上市了风景名胜区门票的上涨。

公益性的问题是我们应该坚持的,但坚持到什么样的程度是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分析的。有些景区已经成为地方盈利大户了,大量盈利的存在,导致改革围绕着如何盈利来进行,容易出现不管出于什么名义,把这种盈余用于其他方面,“取之公众,用于公众”的原则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使得取之于公众的资金被少数企业所利用。

三是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与风景名胜区所在社区的关系不协调。

由于历史及少数错位开发问题的存在,这个问题目前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了。开发所得到的补偿很低、社区内的居民在风景名胜区开发中决策权比较少的问题。

错位开发表现在决策者认识陕隘,“直接取材”是不可取的。风景名胜区的经济功能更应该表现在对社区与周边社区的辐射方面。如有的风景名胜区的开发中出现国家、社区居民得益较少,很多经济利益被利益集团所拿走,如江西省庐山五老峰的索道建设问题。

四是风景名胜区内的管理制度的效率不高、成本较高的问题。

这也使风景名胜区的工作能力得不到提高,限制风景名胜区事业的发展。

三、风景名胜区企业化经营的一些想法

风景名胜区问题是比较复杂,如企业化就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往往找不到一个很简单的答案。

景区企业化的表现有三种方式:

一种是景区的上市经营。从1996从1997年开始的。从原来的管委员所属的经营公司,组建股份有限公司,从而上市。

二是陕西模式。1999年开始的。将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权进一步属地化,由省政府派出管理机构替代建设厅的管理机构;第二步是组建省级经营管理公司;三步是门票收入纳入经营企业的利润当中去。

三是经营权转让模式。2001年2月从四川旅游局搞出让出让风景名胜区整体经营权的情况。从这些经营权转让合同(根据调研材料)的分析起来可总结如下。转让的经营权都是风景名胜区的总体经营权;二是转让的期限比较长,都在五十年左右;三是一般都特别注意出让方帮助解决纠纷,以利于受让方的经营活动;四是受让方还包括处置出让方转让的资产,可以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风景名胜区企业化经营的总结与看法:

从案例的研究中来看,缺乏保护资金的问题是风景名胜区叫得最厉害的问题,美国国家公园管理局也是再谈缺钱的。缺钱不是景区上市或将风景名胜区交与省级公司经营的原因,上市的往往是管理水平高的、门票收入好的一些风景名胜区。

企业化经营往往带有更多的利益再分配的特征。一方面是加强现阶段的增加盈利的特征;另一方面是某些利益集团为了获取利益而特别专注如此。

经营权转让往往发生在缺乏钱的地方,同时,这些地方也还缺乏相关的管理能力。问题在于开发方式上,如对于财政困难目前又缺乏政策支持的新兴的风景名胜区,有些公司承包景区以后,在短时间内改善了基础设施往往只是发生在那些地理位置较好的地方,对于其他地方而言,引进企业并不能够改变基础设施的现状。对于开发商而方,他们对于人工建设景区,如度假村开发有更多的偏好。经营权转让的确是西部经济不发达的地方面临的主要困境之一。

案例:某风景名胜区的谈判活动中,某开发商是看中其中的一块地皮搞房地产(别墅)建设;地方政府是为了发展旅游;风景名胜区管理部门说规划没有做好,目前不能够搞开发建设。三家的角力是目前最突出的问题。到底哪一个方案是好的,这都需要我们研究、做出合理的安排。

总的来说,在落后地区缺乏钱的情况下,做出怎样的制度安排是需要认真进一步研究和考虑的。

国家风景名胜区不能够简单套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理念。现在很多人想当然把风景名胜区混同于经济开发区,把遗产资源看作是普通的国有资源。但是动区分了二者之间的不同,忽略了风景名胜区公益性的属性。

资源的特殊性决定了他的特殊使命。对资源特殊性的理解,依赖于生态完整性的风景名胜资源是一种保护资源而不是开发资源。这种利用必须归属于保护第一的原则之下。

第二个区别是风景名胜区是公益性,一般的国有企业是盈利性的。国有企业是排他性的使用国有资产;国有风景名胜区的使用是非排他性的使用,直接追求的是效用最大化的问题。

资源的特殊性决定了特殊的管理体制与管理目标。保护与公益的核心目标决定了国家公园的制度的产生与发展,国家公园立法的产生与发展,国家公园的管理机构是非盈利性的。

对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的反问都可以得出在当前的情况下,都没有理由把风景名胜区交给企业经营(参见《硬绿》这本书)。

特殊的使命决定了特殊的制度安排。美国的国家公园管理经验的总结,国家公园的使命决定了管理的法规与制度的建设。而我国却是相反的措施,却是方法决定了目的。

我国风景名胜区经营权转让也面临着权源不够的问题。涉及到更基本的问题就是:行政执法的问题。公法的原则就是“法未允许则不可为之”,而民法的原则就是“法不禁止则可为之”。这里面就涉及到行政许可的问题。依法行政可不完全是违法的问题,这涉及到法律是否规定你可以做的问题。

对企业热的总结:

一是企业化热不是九十年代才发生的现象,而是很早就存在着的。只是这种整体经营转让只是利益的再分配。

二是企业化的实践是长期是久远的。企业化的实践可能为解决以前未能解决的问题提供了一些经验,这是值得总结的。企业化的盈利化目标是不可取的。尽管企业化是不可避免的,深层次的原因是不容忽视的。

四、中国风景名胜区所面临的挑战与选择

(一)现行的管理制度已经不符合实践的要求。

三种性质不同的活动,如行政性执法活动、提供公共物品和管理景区经营活动是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管理制度有效性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之一。

结论:我国风景名胜区法定制度基本上规定了其公益、统一管理和服务社会的原则。

(二)为什么主管部门与专家群众及景区管理部门无法阻挡景区开发建设中无法控制的局面。

在自然文化遗产品位下降的背后必须有利益集团在剥夺属于人民大众的利益。我们是否要坚持资源保护第一的理念、是否坚持要向国家公园管理方向发展的道路。目前最有害的是对于某些问题“模陵两可,指鹿为马”的态度。

(三)我们应该怎么做?

中央在制度的安排中有许多机会主义的成份,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很多的矛盾在层层的积压之下,层层转移,才导致了最后的这种现状。如果算真正坚持就是胜利的话,我们就需要从不同的方面来解决这个困难的问题。

有几个共识必须是要达到:

一是必须明确国家风景名胜区的特殊地位。

二是必须坚持与国家公园一致的使命。目前没有完全引用国家公园制度是没有什么指责,况且国家公园自身也在发生变化中,相信中国在风景名胜区事业发展中也可以创立自己的理论。在一个基本理念下搞多种创新是比较合适的。

三是必须让社区人民分享受益。明确经济功能不能够理解为孤岛建设。

四是必须宽严相济,必须多样化。形成不同层次资历的需求。功能定位是其他制度的出发点。

五是立法方面。

六是改变政出部门的情况,应该有更高的层次来解决来这个问题。

七是社会监督的问题。搞好社会监督也是风景名胜区事业得以长期发展的基础。

在旅游景区日常管理工作中,贯彻“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指导思想,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努力消除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积极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成为景区管理者重要的工作内容之一。而能否根据旅游景区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适合本景区的安全管理制度,发生意外事件后能否迅速启动响应机制,并做好善后处理,是对景区管理者综合能力的重大考验。

一、旅游景区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我国许多矿难发生、制造工厂及娱乐场所发生火灾、景区范围内的交通堵塞、客人拥挤践踏等事件屡有发生,这里面除了经济利益的因素作祟之外,还有就是事前没有做好足够的安全防范措施,没有制定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事后没有及时启动应急机制,不仅给企业本身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给社会造成了极为不良的负面影响。

就旅游景区而言,包括策划宣传、市场营销、资源开发、服务质量、成本核算等等,任何一方面做不好都会影响到企业的效益,各项工作是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的一个有机整体,而安全管理是其中一个必不可少的组成部份。一些旅游景区没有制定应急预案,平时的督导工作也流于形式,或者消极应付上级检查,更有甚者将意外事故视为忌讳避而不谈,一旦出现问题,就会手忙脚乱,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每年国家的安检部门与旅游主管部门一起都会组织相关人员对景区进行安全检查,查看景区是否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是否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要求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实际上,面对不可控制的天灾人祸,景区可以启动应急预案和机制,最大限度减少游客及员工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加强日常的安全管理,不仅可以降低意外事故发生的几率,即使发生了意外事故,也可以将损失和负面影响降减小到最低限度。

因此,无论是国家对旅游-行业的要求出发,还是从景区自身管理的角度考虑,加强旅游景区的安全管理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

二、旅游景区安全管理的责任承担

我国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毫无疑问景区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承担者。但在实际的安全管理过程中,如何做到全面负责呢?并不是第一责任者什么事都要去做,也不是只做自己认为该做的大事,而不做自己所认为的小事。

通常来说,旅游景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者除了明确自己的职责之外,主要是结合景区经营管理模式,实行分工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安全责任制,要求各级责任人明确并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同时明确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的要追究其责任。各层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各岗位及其工作人员都必须清楚自己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与责任,要求做好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若因失职渎职而造成事故,而且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三、旅游景区安全管理的对象与识别

所谓安全管理的对象就是指各种潜在危险的因素,只要把危险因素管住,使之不能转化为事故,就不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对旅游景区而言,要预防潜在危机的发生,必须从源头进行控制,不放过每一个细节,及时进行分析预测,并做好各项预防措施。一般而言,旅游景区的安全管理对象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 正确引导和约束景区内游客的游览行为,防止其不安全行为导致事故。例如不顾各种安全警示,跨越安全栏、随意攀爬、接近危险水源;在游览过程中,不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不按照规定的操作执行等;不在指定的吸烟区域吸烟,或在禁火的景区乱丢烟头等。

2、 要求旅游设施设备操作人员严格按照规范操作,防止违章作业导致事故。例如因操作不当导致漂流船翻沉、客运索道停止运行、游艺机械造成人员受伤等事故。

3、 要求景区员工按照既定的标准和流程操作,避免在服务提供过程中产生不安全行为。例如在为游客提供餐饮、购物等过程中,造成客人烫伤、食物中毒或物品过期等事故。

4、 搞好景区范围内的治安保卫工作,防止偷盗、抢劫等犯罪行为的发生,避免造成游客的人身伤害或财物损失,及时查禁“黄、赌、毒”等社会不良现象,依法打击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殴打辱骂游客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等。

5、 景区内如有建设或维修施工的,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防止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对游客造成伤害。

6、 做好景区内的道路交通设施、各种车辆以及停车场的安全管制工作,特别是在旅游旺季、高峰期尤为重要。

7、 做好景区内各种游乐场所、游览道路、游客休息停留场所及其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工作,避免或减少可能对人员造成的伤害。

8、 做好员工工作或生活场所的安全管理与教育,如不得私拉电线、私用电炉,注意交通安全等。

9、 做好如台风、洪水,以及山体塌方或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预报或防范措施,尽可能减少景区或游客的生命财产损失。

10、 做好特种旅游项目的安全管理,如攀岩、冲浪、骑马、拓展、蹦极、速降等。

11、 其他可能产生危险的因素与环境。

在明确了各种安全管理对象之后,关键就在于对危险因素的识别。识别危险是安全管理的首要任务,如果不知道有什么危险,就无法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没有防范,事故就难免要发生。景区应对已判定或已识别的危险要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必要时进行标识提醒游客注意;对于相对复杂的安全管理对象,应制定内容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或安全提示手册。

四、景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 思想上不重视。思想是行动的指南,有什么样的安全管理思想,就会有什么样的安全管理结果,一些旅游景区的领导没有真正从思想上重视安全管理,虽然经常将“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挂在嘴上,写在纸上,却很少落实到行动中,或者只是走过场,搞形式,应付上级检查。

2、 没有发挥领导作用。任何管理离开领导的重视都是空话,由于管理者忙于事务性工作,很难有精力和时间坐下来学习安全管理方面的知识,更谈不上认真监管安全方面的问题,可能只是简单交由下级处理,从而造成安全管理执行力逐级向下减弱。久而久之,安全问题积少成多,各种隐患不能及时消除,难免会产生这样或那样的安全问题。

3、 将抓营销、搞经营视为第一要务,没有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当效益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往往采取“效益优先,安全第二”的做法,牺牲安全管理成本而取得短期的经营效益。

4、 存在“亡羊补牢,为时未晚”的思想,没有树立“预防为主”的观念。忽视了安全管理要防患于未然,不去想办法做好预防措施,而是存在侥幸心理,当安全隐患没有得到及时消除,最后发展成事故时,又会寻找借口埋怨安全管理环境不好,或者不计血本去用暂时取得的经济成果来弥补安全的漏洞。

五、旅游景区如何进行有效安全管理

景区的安全管理要真正体现“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从而尽可能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几率,或尽可能减小因安全事故发生而造成的损失。如何有效做好景区安全管理工作,应主要抓住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管理是一种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工作面比较大,任务琐碎而繁重,必须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为安全管理提供组织上的保障。一般而言,由景区总经理或主要分管领导担任组织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各部门主要管理者为组织机构成员,实现分级管理,特种旅游或特殊岗位需要配备专业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明确组织机构各成员的职权与责任,以此来组织、督导和推动景区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为了使景区安全管理做到有章可循,避免“三随” (随机、随意、随便)处理,有必要通过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来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各种安全行为,建立和维护安全管理秩序,做到事事有人做,件件有落实。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时应注意:必须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各项制度之间要衔接配套、要科学合理操作性强,文字简练便于记忆等,同时还要不断总结经验,根据环境变化而不断完善。

第三、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与安全技能的培训。主要通过课堂讲授、现场示范、操作训练、经验分享等方式,不仅要让员工明白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做错了要受到什么处罚,更要让员工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做好了有什么好处,做错了对自己有什么危害等,从而提高员工的安全管理意识,增强安全管理责任感,避免消极态度和抵触情绪。同时,通过培训掌握岗位工作所需的安全知识与操作技能,增强识别危险与自我保护能力,提高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的能力,避免因忽视安全或无知而产生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而导致的事故。

二是在服务提供过程中,为提高游客自身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了解相关的安全知识与保护措施,遵守有关的安全管理规定,防止其不安全行为导致事故,以及发生事故时能正确应变,懂得基本的自救方法,从而更好地保障其安全。例如:如实详细地告知旅游活动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相应的防范措施,个人防护和救生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游乐活动的规则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措施等。

第四、落实安全督导检查工作。通过岗位日常自检、管理人员日常巡查、定期综合检查、各项专门检查查等形式,及时了解景区安全现状,发现事故隐患,以便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将危险消除在萌芽状态。根据安全管理的对象,旅游景区的安全检查工作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检查物的状况是否安全,例如景区内旅游设备设施、安全设施、游乐场所以及游览环境是否安全,安全标志和救生用具是否齐备、完好等;二是检查人的行为是否安全,例如是否有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安全制度的行为等;三是检查安全管理是否完善,例如是否设置了合理的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安全责任制度,是否配备了充足的安全器材等。相关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要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情况,必要时根据有关规定对违反安全制度者给予批评,严重者依照制度给予处分。

第五、制定应急预案文件体系。根据旅游景区的实际情况,针对可能出现的严重事件或重大的灾害风险等紧急情况,进行重点控制和防范,并制定专项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其他一般危险源则进行日常安全管理控制。如制定发生火灾、山体滑坡或落石、交通意外、游乐项目、人群聚集场所、公共卫生等事故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案主要包括应急组织、成员职责、报告程序、启动机制、善后工作及事后总结与汇报等内容。景区管理者应根据预案,适时地进行应急救援演练,针对演练发现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能迅速按照预案实施救援。

第六、健全事故应急响应机制。景区范围内一旦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事件或灾害时,景区负责人应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按照事先制定的各种应急预案,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防范措施未落实、责任人未受到处理,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做好事故发生现场的保护工作,配合事故调查,以及善后处理和事故赔偿等工作,以便维护旅游景区的持续稳定发展和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

总的来说,安全管理是旅游景区日常管理工作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方面,是维护景区正常经营管理的有力保障。管理者应将安全管理作为一项常抓不懈的基础性工作,作为生存与发展的第一要素予以足够重视,努力营造人人要安全、人人懂安全、人人讲安全的企业安全管理氛围。

质量体系管理制度

件。

适用于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

3.1总经理负责对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评审和批准。

3.2管理者代表负责对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总体控制。

3.3办公室负责组织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建立、整理、发放、使用、保管以及更改控制。

3.4各部门负责管理本部门持有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确保体系文件的有效使用。

a)文件应清晰,便于识别,发布前得到批准;

b)外来文件应识别并控制其发放;

c)使用文件场所都应得到相关文件的有效版本;

d)对作废文件做出标识或隔离,防止非预期使用;

e)手册(含程序)发布或换版时应先评审、批准后发布;

f)文件现行及更改状态确保可识别.

6.1 文件分类

6.1.2 行政管理文件包括外来文件和本公司文件由办公室报批并控制分发.

6.2 文件编目及标识

6.2.1 为确保文件的唯一性,公司做出规定:

a)质量手册:郑州-yx-20xx表示:××市××公司质量手册20xx年版.每页a-0表示a版第0次修改.

b)质量记录:jl-8.3-01表示质量手册中第8.3不合格的控制要素中第一个记录.

6.3 文件控制

-编制文件应收集企业背景资料并按iso9000系列标准要求编审;

-所有支持体系过程的文件发布前得到批准,确保适应性;

-文件发放由主管部门登记编号并用分发/回收记录控制发放;

-文件印制或复印应确保清晰、易于辨别,并注明其版本或修订状态;

-手册管理执行质量手册管理规定;

-主管部门拟列文件总清单,便于检索和控制文件有效性;

-用于参改的作废文件或备用文件做出标识或单独存放.

6.4 文件更改

6.4.1 质量手册程序修改,由主管部门填写《文件更改申请单》任管理者代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手册修改量大可采取换页、修改页数超过三分之一应重新换版印发.换版应评审后由总经理批准.

6.4.2 技术文件、管理文件更改和换文由管理者代表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如需改换文件修改部门,该部门应获得文件编制的原背景资料.

6.5 文件使用与保管

1)文件领用时,领用人应在分发记录上签字;

2)文件分发范围由主管领导审批;

3)文件使用中不得损坏、乱涂或私自修改,保证文件清晰易于识别;

4)妥善保管文件,放在通风、干燥、安全的地方;

5)文件可以是书面,如有条件也可使用电子媒体,但注意留有备份;

6)文件作废销毁应有管理者代表批准.

7.1 记录控制程序

7.2 管理策划控制程序

7.3 产品实现策划(施工组织设计)管理程序

8.1 文件发放回收记录

8.2 部门要控文件清单

8.3 文件更修改申请单

质量体系管理制度

件。

适用于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

3.1总经理负责对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评审和批准。

3.2管理者代表负责对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总体控制。

3.3办公室负责组织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建立、整理、发放、使用、保管以及更改控制。

3.4各部门负责管理本部门持有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确保体系文件的有效使用。

a)文件应清晰,便于识别,发布前得到批准;。

b)外来文件应识别并控制其发放;。

c)使用文件场所都应得到相关文件的有效版本;。

d)对作废文件做出标识或隔离,防止非预期使用;。

e)手册(含程序)发布或换版时应先评审、批准后发布;。

f)文件现行及更改状态确保可识别.

6.1文件分类。

6.1.2行政管理文件包括外来文件和本公司文件由办公室报批并控制分发.

6.2文件编目及标识。

6.2.1为确保文件的唯一性,公司做出规定:。

a)质量手册:郑州-yx-20xx表示:××市××公司质量手册20xx年版.每页a-0表示a版第0次修改.

b)质量记录:jl-8.3-01表示质量手册中第8.3不合格的控制要素中第一个记录.

6.3文件控制。

-编制文件应收集企业背景资料并按iso9000系列标准要求编审;。

-所有支持体系过程的文件发布前得到批准,确保适应性;。

-文件发放由主管部门登记编号并用分发/回收记录控制发放;。

-文件印制或复印应确保清晰、易于辨别,并注明其版本或修订状态;。

-手册管理执行质量手册管理规定;。

-主管部门拟列文件总清单,便于检索和控制文件有效性;。

-用于参改的作废文件或备用文件做出标识或单独存放.

6.4文件更改。

6.4.1质量手册程序修改,由主管部门填写《文件更改申请单》任管理者代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手册修改量大可采取换页、修改页数超过三分之一应重新换版印发.换版应评审后由总经理批准.

6.4.2技术文件、管理文件更改和换文由管理者代表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如需改换文件修改部门,该部门应获得文件编制的原背景资料.

6.5文件使用与保管。

1)文件领用时,领用人应在分发记录上签字;。

2)文件分发范围由主管领导审批;。

3)文件使用中不得损坏、乱涂或私自修改,保证文件清晰易于识别;。

4)妥善保管文件,放在通风、干燥、安全的地方;。

5)文件可以是书面,如有条件也可使用电子媒体,但注意留有备份;。

6)文件作废销毁应有管理者代表批准.

7.1记录控制程序。

7.3产品实现策划(施工组织设计)管理程序。

8.1文件发放回收记录。

8.2部门要控文件清单。

8.3文件更修改申请单。

质量体系管理制度

确保现场所使用的文件和资料都是现行有效的,防止误用失效或作废的文件和资料。

适用于质量体系所形成的文件和资料。

3.1行政部是文件和资料的归口管理部门。

3.2各部门(管理处)负责本部门(管理处)所使用文件和资料的管理。

4.1文件和资料的分类

4.1.1质量体系文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文件、质量记录)

4.1.2外来文件(国家有关物业管理行业的法规、条例、通知、来往单位文件等)

4.1.3其它资料(业主档案资料、书刊、声像类、专业性资料等)

4.2文件和资料的编号

按《文件和资料的编号规则》执行。

4.3文件和资料的受控状态

4.3.1质量手册分为受控和非受控两种,受控文件和资料在第一页加盖'受控文件'印章,注明受控号,非受控文件一般只进行编号。

4.3.2质量体系文件均为受控文件,加盖'受控文件'印章。

4.3.3质量记录除原版文件应加盖受控章留存外,其它现场使用的可不盖受控章。

4.4文件和资料的`编写、审批

质量体系文件由管理者代表组织相关部门编写;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由管理者代表或物业管理公司经理审批;作业文件由主管领导组织改编、编写,管理者代表或物业管理公司经理审批。

4.5文件和资料的发布

4.5.1受控文件发放由行政部确定分发部门和数量,领用人在《文件和资料领用签收表》上签名,领取注有受控号和加盖'受控文件'印章的文件和资料。

4.5.2使用部门受控文件如有丢失,可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和理由,管理者代表批准后,重新发放,注明丢失的原因;破损的以旧换新。

4.6文件和资料的更改

4.6.1文件和资料更改时,由提出部门人员填写《文件和资料更改申请单》,审核批准由原审批人进行,当原审批人不在职时可由接替其岗位的人员审批。文件资料的更改,增删在《文件和资料更改申请单编号与摘要登记表》中要有记载汇总。

4.6.2文件和资料更改审批通过后,由行政部实施,资料管理员按《文件和资料领用签收表》的名单,到领用了需改文件的人员处更改。手写更改文件和资料在更改处签上更改人姓名、日期及更改状态方才有效;若发放换页、换版后的新文件,应同时收回作废的旧文件和资料,并留下记录。

4.7文件和资料的管理

4.7.1文件和资料经编、审、批签名后,原件交管理者代表归档,列入《质量文件清单》受控。

4.7.2各部门保管的文件和资料要求建立《质量文件清单》受控。

4.7.3借阅文件和资料(原件一律不能外借)时,登记在《借阅登记簿》上,按规定的时间归还。

4.7.4其它文件资料的管理参见《文书、档案、资料管理办法》。

4.8文件和资料的换版与作废

4.8.1文件和资料每版更改不超过五次,修改次数号用'正'字的笔划数表示,'一'表示第一次更改,'t'表示二次更改……'正'表示第五次更改,若1次更改内容较多也可换版。版本号用a、b、c……表示,a表示第1版,以此类推。

4.8.2作废的文件和资料由行政部按《文件和资料领用签收表》及时收回并记录,立即盖上'作废'印章,统一销毁。为积累知识或涉及法律需要的作废文件和资料,在第一页上盖上'保留资料'印章方可留用。

5.1 《文件和资料的编号规则》

5.2 《文书、档案、资料管理办法》

6.1《文件和资料领用签收表》

6.2《文件和资料更改申请表》

6.3《质量文件清单》

6.4《借阅登记簿》

6.5《文件和资料更改申请单编号与摘要登记表》

质量体系管理制度

确保物业公司选择的分供方能提供满足合同要求的物资和服务。

适用于相关部门采购物资时,对物资供应商(即分供方)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分承包方的选择。

3.1行政部组织对分供方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分承包方进行资格审查、质量审查和档案的建立及管理。

3.2物业管理公司经理负责批准确定合格分供方与分承包方名单,并由经理或其指定人员签署采购或分包合同。

4.1物资供应商的选择和评审

4.1.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a)必须有合格的营业执照,

b)供应商提供商品的价格,

c)供应的物资必须能保证符合所需物资的型号、规格、质量要求等。

4.1.2各部门(管理处)应拟出符合上述要求的若干家供应商,对其评审等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a)供应商的资质,信誉情况,

b)供应商的品牌,

c)产品样品的评审,

d)对比类似产品使用的历史情况,

e)对比类似产品的.试验结果,

f)供应商售后服务状况等。

4.1.1行政部对评审结果进行记录,并将两个以上入选的供应商评审记录报物业管理公司经理确认批准,形成《分供方评审表》。

4.1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包括外协加工及制作)分承包方的选择和评审

4.2.1分承包方的资格要求

a)有合格的营业执照,

b)提供的服务能满足本公司管理和质量要求,

c)在达到质量要求的前提下,价格适宜。

4.2.2行政部拟定出符合上述要求的若干家分承包方,会同相关部门或人员对其进行初审,内容包括:

a)分承包方的资质,信誉情况,

b)分承包方的质量保证体系资料(如有),

c)分承包方的技术力量、人员素质。

d)价格,

e)有无服务方面的承诺等。

4.2.3行政部对评审结果进行记录,入选的分承包方评审记录由管理者代表确认以后,报物业管理公司经理批准。

4.2.4所有经评估合格的供应方都应列入《合格分供方一览表》中,该名单由物业管理公司经理批准。

4.2.5工程发包由物业管理公司经理负责,应注意:

a)工程发包应严格按照投标或定向议标程序和相关规定进行,

b)对方提供的业绩及荣誉资料必须进行验证考查作出评审,

c)建安工程合同除应有明确的工程范围、工期、质量标准、竣工时间外,还必须明确取费等级、材料设备供应责任、工程造价核定及拨款结算的规定等。

a)由相关部门起草合同的文本,按《采购与分包合同、协议签定程序的有关规定》核准。

4.1对分供方的询价控制参见《工程发包、采购、外协加工的询价制度》

4.2合格分供方的年度复审

4.4.1物业管理公司经理每年12月组织对合格供应商和合同期在1年以上的合格分承包方进行一次年度复审,审核内容包括:

a)过去一年分供方的业绩,

b)过去一年供应的物资质量状况/分承包服务的质量管理状况,

c)各部门对相关分供方工作的检查和评定记录,

d)本公司于其在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未发现过严重质量问题纠纷。

(注:提供一次性服务的分供方无需进行该项目复审)

4.4.2凡在评审中确定没有达到合同要求的分承包方,经物业管理公司经理批准,以下列方式处理:

a)取消其合格分供方资格,

b)要求其限期整改,对未能在限期内改进的,终止承包合同,取消其合格分承包方资格。

4.4.3行政部建立合格分供方档案,并将《合格分供方一览表》按受控文件的方式发放到管理者代表和相关部门。合格分供方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分供方提供初审时的资料,

b)供应商的产品介绍或说明/分承包方年度复审记录,

c)分供方提供的其他资料。

5.1《工程发包、采购、外协加工的询价制度》

5.1《采购与分包合同、协议签定程序的有关规定》

6.1《分供方评审表》

6.2《合格分供方一览表》

质量体系管理制度

规范质量体系文件和资料的管理,确保质量体系文件和资料使用的有效性。

适用与质量体系文件、相关外来文件的管理。

品质拓展部负责质量体系文件和资料的管理。

4.1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写、审核、批准、发布、发放按《质量体系文件编制标准作业规程》执行。

4.2质量体系文件的使用。

4.2.1品质/拓展部应确保凡授权范围内的人员均能及时得到有效版本的文件。

4.2.2各部门及所有工作人员应确保不持有、不使用作废/失效的文件。

4.2.3文件的持有部门和持有人员不得将持有的文件转借、复印或作非授权的涂改。

4.3质量体系文件的保管。

4.3.1文件的保管环境应适宜于防止文件的丢失、损坏和涂改。

4.3.2文件保管方法应便于存取查阅。

4.3.3应保持文件夹的完整、齐全。

4.3.4文件的持有部门或持有人员应持有经批准的带现行更改状况的有效文件的清单,以便于了解文件变动的情况和检索。

4.4质量体系文件更改的控制。

4.4.1文件的更改必须由文件的原编写部门负责填写相关表格,经文件原审核人和批准人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更改。若原审核人、批准人发生变动,则应由其职务的接任人负责审核、批准。文件更改的内容由文件原编写部门拟定。

4.4.2文件更改应由品质/拓展部通知的形式发布,以使文件夹的持有部门和持有人了解文件的更改内容和更改后的标识。

4.4.3通知仅下达给公司持有该文件受控文本的部门和人员进行更改,但程序文件和质量手册换版时,则应将换版后的文件送达第三方认证机构。

4.4.4问更改的方式。

文件更改的方式在《文件更改申请表》上予以规定,并且由品质/拓展部进行。更改的方式可以采用划改、换页或换版的方式进行,但划改时,应能辨认更改前的内容。

4.4.5文件更改的标识和记录

文件更改后应在文件的版本标识、修改状态标识上予以识别,在文件更改记录上及时予以记录,以便核对、识别。

4.4.6文件的换版。下列情况之一,文件应予以换版:

(1)同一文件多次更改(如同一文件已更改5次以上)时;

(2)同一文件一次更改内容较多时。

4.5作废/失效质量体系文件处置。

4.5.1品质/拓展部应在更换新页或新版的同时,撤回旧页或旧版本文件。

4.5.2撤出的旧页或旧版本文件,品质/拓展部资料管理员应在《作废/失效文件清单》上予以记录,并在每页上加盖蓝色“作废”或“失效”印章。

4.5.3作废/失效文件在适当的时间(如一年)集中销毁的方式应考虑方便、适用、可行。销毁前在《作废/失效文件清单》上予以记录。

4.5.4留作资料以供法律/累计知识需要的作废文件,应经管理者代表同意,并在其每页上加盖蓝色“参考”印章。

4.6外来文件的.管理。

4.6.1外来文件包括:

(1)本行业强制执行的法律、法规、条例;

(2)本公司选定执行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3)业主或其他单位提供的有关物业管理的来文、来函。

4.6.2属于本程序前条的第1、2项的外来文件一律应处于受控状态,既在其封面或首页上加盖蓝色“受控文件”的印章。需分发的,还应编号并办理发放签收。

4.6.3对于外来文件,品质/拓展部资料管理员应建立收/发台帐,以便追溯其来源和分布。

4.7文件的归档。

4.7.1质量体系文件和外来文件一律应归档。

4.7.2归档文件一律为正本且不加盖受控状态标识和编号(外来文件除外)。

4.7.3文件的发布、更改、处理的相关表格应随正本一起归档。

4.7.4文件的更改通知、更改换页、换版的文件一律归档。

4.7.5品质/拓展部应按本规程文件更改条款规定,对归档文件实施更改。但原归档文件不撤出,仅加盖“作废”或“参考”蓝色印章。

4.8文件的补发按《质量体系文件编制标准作业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4.9质量体系文件的借阅。

4.9.1公司外部人员需借阅文件时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是公司的服务对象;

(2)是公司的主管上级;

(3)是公司的承包方;

(4)按法律、法规或合同规定提供借阅的需方。

4.9.2公司可以借阅的文件应不涉及公司人事、商业和技术机密,但上款第4项的除外。

4.10人员离开公司或工作岗位发生变化时,品质/拓展部负责回收所发文件,并在文件发放签收-记录中注明回收原因和时间。

4.11公开文件的控制。

4.11.1凡公开的文件如向业主或住户提交或发布的程序、手册、规定、收费标准等均属受控文件范围。

4.11.2凡公开的文件均应注明文件编码、版本号、生效日期。

4.11.3负责实施公开文件的部门应指定专业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4.11.4凡公开的文件夹发生更改时,应以原公开的形式,在原发放或公布的范围内今年性更改,以便更改的内容为业主或住户所了解。

4.11.5凡张贴于公司内部的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包括公开张贴文件其中的部分(外来文件除外),均应标明文件编码、版本号并加盖“受控文件”印章。

4.12品质/拓展部负责保存文件和资料管理形成的全套记录,各部门或文件持有人负责保存持有的记录,保存期为3年。

5.1《文件销毁申请表》文件编码:

6.0相关支持文件。

建立节约用水的管理制度

2、全体干部职工应爱护用水器具,禁止野蛮使用损坏器具。

3、用水时尽量开小用水水量,缩短用水时间,杜绝“水长流和水白流”的严重浪费现象。

4、人人应养成随手关闭水龙头的好习惯,特别是打开水龙头无水时,更应随手关闭,切勿只开不关。

5、卫生间用水在保持冲洗干净的前提下,合理调节冲洗水量。

6、基建施工取水,尽可能使用回收水。绿化用水一律使用滴灌。

7、各部室严格按照用水量考核,发现超标及时寻找原因,并解决问题。

8、单位内部经常开展节约用水宣传与教育工作,利用会议、张贴宣传画等形式进行宣传。

9、办公室对各用水部室主要耗水设备要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渗漏点并修理。发现人为因素导致水资源浪费时,应及时进行制止。

10、对节约用水提出合理方案有突出贡献者进行奖励,在节水工作中有重大过失,造成单位经济损失者进行处罚。

质量体系管理制度

本程序规定了管理评审的要求,以保证管理评审及有效运作。

适用于总经理、或以总经理的名义对质量体系的评审。

3.1《质量手册》管理职责

3.2质量记录的管理程序

3.3内部质量审核程序

3.4纠正和预防措施

4.1总经理确定管理评审时间,主持管理评审会议及批准管理评审报告。

4.2管理者代表负责制定管理评审的计划、会议日程及管理评审报告,经理部负责对管理评审中纠正措施的`跟踪和验证。

4.3各部门经理参加管理评审会议,并负责执行管理评审提出的有关本部门的纠正措施。

5.1评审频度安排

5.1.1管理层对质量体系的评审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年度评审安排在每年第一季度,由总经理确定评审的具体日期。

5.1.2如果质量体系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特殊情况,总经理可随时召集管理层进行非定期的评审。

5.2评审内容

5.2.1管理评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公司组织机构,人员和资源是否合适。

b.公司质量方针是否合适,质量目标是否明确、实际。

c.物业管理和向用户所提供的服务质量是否满足规定的要求。

d.客户反馈的信息。

e.内部质量审核结果。

f.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g.质量体系是否适合。

5.3管理评审会议日程

5.3.1管理评审以会议的形式进行,由管理者代表准备的管理评审会议材料、计划应至少包括5.2中提及的评审内容,会议日程由总经理审批并由管理者代表提前一周分发给会议参加人员。经理部为管理评审作会议准备。

5.4管理评审会议

5.4.1管理评审会议由总经理或由其指定的代表人员主持,参加人员应至少包括管理者代表、各业务部门经理,缺席的部门经理不得超过两名,总经理、管理者代表和经理部经理不得缺席。

5.4.2参加人员根据会议日程对评审内容逐项评审,最终给出评审结果,经理部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5.5管理评审报告

5.5.1管理者代表根据会议记录编写评审报告,经总经理审批,由管理者代表分发给会议参加人员及缺席的部门经理,管理评审报告由经理部归档保管。

5.6管理评审后续工作

5.6.1管理评审中需采取纠正措施的,参照公司管理程序cpm-op-037'纠正和预防措施'执行。

6.1'管理评审报告'保存期二年

6.2'管理评审计划'

6.3'管理评审记录'

6.4'纠正和预防措施计划表'

质量体系管理制度

对小区(大厦)出入口进行有效控制,维护管理服务区域的正常秩序。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职务/岗位工作内容

部门负责人负责出入口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指导、监督和检查。

安全主管/主办负责出入口安全工作的具体组织、落实、培训考核。

安全班长负责出入口安全工作的巡查及监督。

安全管理员负责出入口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

4.1 对普通来访人员的管理

4.1.1 各管理处根据各自物业的特点,在确保管理服务区域安全的情况下,可选择以下对普通来访人员的管理办法:

a.凡进入封闭或半封闭式管理服务区域的来访者,必须问明其来意,并与业主(用户)取得联系,经业主(用户)同意,并在《来访人员情况登记表》上登记后方可让其进入。离开时,封闭式管理服务区域需登记离去时间,半封闭式管理服务区域可根据情况不做记录。

b.对开放式管理的管理服务区域的来访者,可不登记,但安全员及控制中心必须密切注意其行为,对行迹可疑的人员,安全员要及时采取妥善的方法进行盘问、控制,确保辖区安全。

4.1.2 禁止所有推销、收废品、发广告及无明确探访对象的外来人员进入管理服务区域。制止任何人员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进入管理服务区域。

4.1.3如来访人员在业主(用户)家超时停留,出入口岗或中心应通知相关岗位核实情况,如发生异常情况及时按《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处理。

4.1.4 管理服务区域内的所有设施、游乐场地,只为住户开放,安全员应禁止外来人员使用,避免其损坏公共设施,破坏卫生环境。

4.1.5安全员对来访人员进行合理有效的管理,在管理中发生争执或冲突,应及时通知中心或上级协调解决,同时注意保护现场。

4.2 执行公务人员的管理

4.2.1 执行公务的执法人员因公进入管理服务区域,相应岗位的安全员应请其出示证件,予以登记,并立即通知管理处负责人,负责人接获此信息后立即致电对方单位核实身份,同时安排人员陪同前往。

4.2.2 执行公务人员对管理服务区域业主房屋进行搜查应请其出示执行部门开具的搜查证,需要查扣业主物品的应请其列出清单双方签字确认。

4.2.3 外地执法人员进入管理服务区域,除上述内容外,还必须有本市执法部门陪同及本地相应部门的证明,并需登记陪同人员的证件,予以核实后方可放行。

4.2.4 执行公务的其它部门的国家公务员进入管理服务区域也须登记,并了解公干的目的,由管理处安排人员陪同前往。

4.2.5执行公务人员因公务保密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明示公干目的时,当值安全员必须及时联系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或其指定授权人视具体情况处理。

4.3 物资放行的管理

4.3.1物资搬运时,须到管理处或授权部门办理申请手续,申请人需按要求填写《物资搬运放行条》,写明物资名称、数量和本人资料。若非物主本人办理,需物主提供书面委托书或物主电话委托,由搬运人在《物资搬运放行条》上签名,经手人员除查验申办人的身份证外,还须与物主本人联系确认。在装修入伙期间,属施工方工具材料的可由装修负责人或申办人员办理,经手人员须查验身份证及临时出入证或业主委托书。

4.3.2经手人还须与管理处出纳员核对,追收尚未交纳的各项费用并签字认可;出纳不当班或外出时,应将尚未交纳费用的.住户及其费用清单交管理处或中心值班人员,由委托人(主办以上人员)签字认可,手续完善后方可放行。

4.3.3 由安全员核实所搬货物与申请内容是否相符。安全员负责记录、核对搬运车辆的牌号、司机身份证号或驾驶证号、姓名、单位或住址等并请其签字,手续完善后予以放行。

4.4 施工人员的管理

4.4.1 所有施工人员凭管理处签发的《人员临时出入卡》进出管理服务区域。

4.4.2 安全员在检查《人员临时出入卡》时应核对房号、相片、施工人员姓名、证件有效期及管理处公章。

4.4.3 若出入证丢失或过期,施工人员应到管理处补办证件或延期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4.4.4 所有施工装修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装修管理责任书》的内容进行操作。如有违章,安全员有权进行制止或停水停电,需延时加班的装修须经管理处同意后方可进行。

4.4.5管理服务区域内政府配套公共设备设施施工,施工人员应在管理处办理相应手续,经部门经理或相关专业人员同意后方可施工。

4.4.6服务供方人员进入管理服务区域,需穿制服、佩带工作证方可进入。

4.5 公司内部人员的管理

4.5.1 公司员工凭工牌进入管理服务区域,应自觉服从安全员的治安管理,身份核实后,可不作登记。

4.5.2公司员工在管理服务区域内各项活动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使用指定的员工通道和专用电梯。

4.6 参观人员的管理

4.6.1 所有的参观人员必须经管理处同意后方可进入,同时管理处须派人陪同。

4.6.2 引导进入管理服务区域的参观人员注重礼仪,爱护环境,爱护公物。

4.6.3 劝止参观人员在管理服务区域内的高声谈论,引导其自觉遵守公共秩序。

4.6.4 请参观人员在指定范围内活动,按指定路线行走,未经允许应阻止摄像和照相。

4.7 特殊来访人员的管理

4.7.1 认真、细致、全面的做好接待工作。

4.7.2 各岗位安全员统一佩带白手套,来访者经过岗位时致军礼。

4.7.3 注重仪容仪表,礼节礼貌,保持良好的军人姿态。

4.8 对推销、发广告人员的管理

4.8.1 凡推销人员、广告人员进入管理服务区域必须事先与顾客有约,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4.8.2可从尊重顾客的角度,采取跟踪、尾随的方法,观察其行为,如有违规,立即进行纠正或劝其离开管理服务区域。

4.8.3 对推销、广告人员,怀疑其具有违法嫌疑时,可对其身份进行验证或向对方单位进行证实,如没有合法身份,可交派出所处理。

即请班长或主管进行协助调解,把纠纷控制在可处理范围。

质量体系管理制度

建立文件与资料管理制度,规范质量体系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核、批准、分发、保管,以及修改、撤销、替换、销毁的管理,确保文件的有效性和适宜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及附录。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质量体系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核、批准、分发、保管,以及修改、撤销、替换、销毁等。

4.1质量管理部负责组织制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指导、监督文件的执行;

4.2文件使用部门、人员严格按本制度进行文件的使用。

5.2编制质量管理文件时遵循以下原则:

5.2.1合法性原则:质量管理文件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章和有关政策;

5.2.4强制性原则: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和措施,有必要的奖惩措施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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