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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第二章读后感(通用21篇)

活着第二章读后感(通用21篇)



读后感是读者对所读之物进行主观评价的产物,它可以帮助读者更深入地理解和消化所读内容。所有的读者都对这本书有着自己独特的阅读感受,接下来是其中一些读者写的读后感,供大家参考。

神秘岛第二章读后感

在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关在南方俘虏营里的五名北方人士想法乘热气球逃生,落在荒岛,千方百计求生的故事。

伟大音乐家贝多芬,年轻时就向往自己未来成为一名音乐家。于是去学习知识,访问名师,争取自己早日登上音乐殿堂。可是,他渐渐发觉自己的听力不断下降,最后,这个世界对于他来说已是无声的了。这个消息对他这种渴望音乐的青年无疑是心灵上一种沉重的打击。从此,他开始变得沉默寡言,脸上苍老了许多。

但有一天,他的一位老师告诉他:如果你向往音乐,就应改变自己。记住,通向音乐殿堂的路不止一条。那一天,他似乎感悟许多。往后他不断克服困难,利用自己掌握的知识,创作一首首经典名曲。但不知曲子正确与否,于是,他请人合作,不但记录了世界名曲的诞生,也培养了一批批优秀人才。《欢乐颂》让我心里愉悦无比;《月光曲》让我感动不已。这一首首曲子浓缩了一位音乐名家的人生,这是何等高尚的思想,多么坚韧的信念啊!

所以,坚强不息才能有所收获,辛劳的付出,不变的追求才可能有奇迹的诞生!

简爱第二章的读后感

为了财富出卖灵魂,不值。

而我永远不会放弃自己的尊严,自己的梦,自己的爱,自己的一切。因为每当我想要放弃时,我就会想起,简爱所做的那些几近残酷的抉择,这让我放弃不了。因为我,是我自己,我拥用独特的一切,我应该选择尊重自己的灵魂,而不是昧着良心去应和别人而失去自我,而不是为了欲望而出卖自己。就像简爱拒绝当罗切斯特“家里的天使”一样,她要变成她自己,不属于罗切斯特也不做天使。

狼王梦第二章读后感

沈石溪是一位著名的动物小说作家,同学们都说他写的动物小说可好看啦。我这心里痒痒的,在软磨硬泡下,妈妈终于给我买了一套他的书《狼王梦》。我真是爱不释手呀,最近都读了好几遍啦!

故事中的紫岚是一头母狼,主要写了她执着地培养她的孩子,想把孩子培养成一代狼王。经历了一次次挫折和失败,但她没有放弃,直至牺牲自己的生命。

作为一个母亲,她一路都为自己的梦想坚持努力着,当我读到“紫岚温柔地舔着蓝魂儿的脖颈,蓝魂儿享受地闭上眼睛,突然咔嚓一声,紫岚咬断了蓝魂儿的脖子,温热的狼血流了下来。”我惊讶得瞪大了眼睛,天哪,这是一个母亲能做出来的吗?我的心揪成了一团,继续看下去才明白了原来是紫岚不想让自己的孩子没有自由,没有尊严地活着,他选择了让孩子有尊严地死去。这是多么痛的抉择,为了狼族的尊严,为了孩子不长时间的痛苦,作为母亲把痛苦留给了自己,选择这样的方式结束孩子的生命。我虽然很不理解她这样的做法,但我却很佩服她做出这样的选择。

狼王梦中的紫岚一次次的选择都让我肃然起敬,公狼遭到不幸的时候,她不是选择嚎啕大哭,而是把坚定的信念和理想装进了心中,继而一生都在坚持。当我读到故事的尾声时,我读到“紫岚想,我反正是要死的,与其两三个月后老死在荒原,还不如用残剩的有限的生命来完成最后的夙愿,替惨死的黑仔报仇,为即将出世的狼孙们扫清生存的障碍。”读到这儿,我的内心再一次被震撼了,紫岚又做出了一次不可思议的抉择。她要用牺牲自己的方式来成全她未完成的梦想。这一次次的取舍中,让我看到了作为一个母亲的艰辛与无奈。读着读着,我不禁泪流满面。

突然看到了正在厨房忙碌着的母亲,我的鼻子竟然酸起来,我的妈妈又何尝不是紫岚呢。多少次,妈妈为了我,舍弃了她自己的爱好,自己的闲暇时间,她的世界里满满的只剩下我。叮铃铃,电话铃打断了我的沉思,“哦,不去了,今天我还要陪女儿去学作文呢!”妈妈估计又一次拒绝了她好友的邀约。

母亲的抉择里孩子永远是第一位!

沈石溪是一位著名的动物小说作家,同学们都说他写的动物小说可好看啦。我这心里痒痒的,在软磨硬泡下,妈妈终于给我买了一套他的书《狼王梦》。我真是爱不释手呀,最近都读了好几遍啦!

故事中的紫岚是一头母狼,主要写了她执着地培养她的孩子,想把孩子培养成一代狼王。经历了一次次挫折和失败,但她没有放弃,直至牺牲自己的生命。

作为一个母亲,她一路都为自己的梦想坚持努力着,当我读到“紫岚温柔地舔着蓝魂儿的脖颈,蓝魂儿享受地闭上眼睛,突然咔嚓一声,紫岚咬断了蓝魂儿的脖子,温热的狼血流了下来。”我惊讶得瞪大了眼睛,天哪,这是一个母亲能做出来的吗?我的心揪成了一团,继续看下去才明白了原来是紫岚不想让自己的孩子没有自由,没有尊严地活着,他选择了让孩子有尊严地死去。这是多么痛的抉择,为了狼族的尊严,为了孩子不长时间的痛苦,作为母亲把痛苦留给了自己,选择这样的方式结束孩子的生命。我虽然很不理解她这样的做法,但我却很佩服她做出这样的选择。

狼王梦中的紫岚一次次的选择都让我肃然起敬,公狼遭到不幸的时候,她不是选择嚎啕大哭,而是把坚定的信念和理想装进了心中,继而一生都在坚持。当我读到故事的尾声时,我读到“紫岚想,我反正是要死的,与其两三个月后老死在荒原,还不如用残剩的有限的生命来完成最后的夙愿,替惨死的黑仔报仇,为即将出世的狼孙们扫清生存的障碍。”读到这儿,我的内心再一次被震撼了,紫岚又做出了一次不可思议的抉择。她要用牺牲自己的方式来成全她未完成的梦想。这一次次的取舍中,让我看到了作为一个母亲的艰辛与无奈。读着读着,我不禁泪流满面。

突然看到了正在厨房忙碌着的母亲,我的鼻子竟然酸起来,我的妈妈又何尝不是紫岚呢。多少次,妈妈为了我,舍弃了她自己的爱好,自己的闲暇时间,她的世界里满满的只剩下我。叮铃铃,电话铃打断了我的沉思,“哦,不去了,今天我还要陪女儿去学作文呢!”妈妈估计又一次拒绝了她好友的邀约。

母亲的抉择里孩子永远是第一位!

今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狼王梦》,我一口气看完了它,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不,狼王梦是不会破灭的!真正优秀的狼的精神和血统是不会随着死亡而离去的!紫岚的亲生女儿媚媚的孩子中,有两只公狼仔,一只毛色漆黑,一只毛色发紫,我相信,它们不但继承了黑桑、紫岚的美丽毛色,也一定继承了它们聪明的头脑,强健的体魄,还有那颗炙热的狼心。血管里流淌着的血混合着坚毅、勇敢、自信等属于优秀的狼的特有品质!我相信,他们之中一定会有一只成为顶天立地驰骋风云的狼王!

诚然,紫岚是只狼,只是只狼,可我觉得,比起那些吸毒赌博酗酒伤人殃国殃民醉生梦死的家伙,紫岚似乎更对得起“人”这个称号。狼王梦,是永远的梦。它失败了,它没有能扶持任何一只公狼上位;可它真的输给了命运了吗?不,不会的,优秀的狼是永远不会败给命运的!

恍惚间,那匹母狼紫岚,就站在离我不远的地方,仰天长啸……。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非常感动。这本书是《狼王梦》,作者沈石溪。

《狼王梦》讲述了一只名字叫紫岚的母狼,生下了四个小狼崽,一心想把它们培养成狼族中的狼王,但是没有成功。紫岚又把希望寄托在女儿媚媚身上,想让它通过生育,培养出狼王。媚媚把紫岚驱逐出洞,可紫岚毫无怨言,反而最后为了媚媚和它的孩子,和老鹰同归于尽。

在人们的眼中,狼是凶狠的、恶毒的,但并不全是这样,狼也有温柔的一面。就像书中写的那样,狼非常爱护自己的孩子,担心它们吃不饱,担心它们穿不暖,狼为了自己的孩子,甚至愿意为它们付出宝贵的生命,这种无私的母爱是多么伟大啊!

我从这本书里也懂得了很多道理。比如从黑仔和蓝魂儿竞争的地方,我明白了自己的东西就要拿回来,不能让别人抢走;从双毛和狼王洛戛的斗争中,我明白了有胜利的希望就不要自卑,要勇往直前,夺取最终的胜利;从紫岚和老雕的较量中,我明白了:遇事要多动脑思考,用智慧去解决问题,同时面对困难要充满信心,相信自己一定能成功……这一个个细致动人的故事情节,讲述了一个个让人感受深刻的道理,使我终身受益。

沈石溪笔下的动物栩栩如生,让我终身难忘。通过这本书,我感悟到动物生存的艰难,领悟到竞争的无情,更体会到爸爸妈妈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爱、希望和坚持。同时我也理解了爸爸妈妈为我所做的付出,他们也一直在努力为我创造更好的环境,为我的未来去坚持和拼搏。爸爸妈妈爱我,我也爱他们,我会和他们一起努力,实现我们各自的梦想。加油!

这是一本让我着迷的书,买来之后的一天里,我就把它读完了,吸引我的,正是它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母狼紫岚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它一次次失败,四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最后,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金雕同归于尽。那种对梦想执着追求的精神令人震撼,那种博大无私的母爱催人落泪。

为了把黑仔培养成“超狼”,紫岚对黑仔跑出洞的做法非但没有阻止,反而认为这是一种勇敢的表现,并鼓励黑仔继续做下去,最终导致黑仔被金雕叼走,成了金雕的一顿美餐。紫岚不知道,要想成为狼王,不仅要有胆魄,更要学会生活。紫岚应该把黑仔劝回洞去,告诉他不要随便出洞,洞外很危险。当然,黑仔长大后,就可以让它出洞了。

在培养蓝魂儿的方面,紫岚犯了同样的一个错误:没让蓝魂儿学会生活。尽管在它的培养下,蓝魂儿身体健壮智勇双全,有很高的捕猎技巧,但是它没有教蓝魂儿认清生活上的陷阱,导致蓝魂儿魂断捕兽夹。紫岚应该从小告诉子女:生活中有很多陷阱,我们要时刻保持警惕,以免中了圈套。

为了让双毛摆脱自卑心理,紫岚选择了一个十分巧妙的办法:先让双毛体验弱者的悲哀,再让它体验强者的优越感,用了春、夏、秋三个季节的时间,激发了双毛的狼性。在冬天时,双毛向狼王洛戛发起了挑战,但双毛的狼性并没有完全激发,死在了洛戛手上。我认为,紫岚有些太急功近利了,要知道改变一个人的天性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紫岚可以教双毛更多的捕猎技巧,让双毛在捕猎成功的喜悦感中,慢慢地体会强者的快乐,等完全摆脱了自卑心理之后,再向洛戛挑战也不迟。

在女儿媚媚的婚事上,紫岚一意孤行地阻止,甚至杀死了媚媚的未婚夫,导致母女关系破裂、紫岚也流落荒野。在我看来,紫岚应该答应这门婚事。尽管未来的女婿长得不好看,尽管这样可能导致狼王梦的破灭,但它们毕竟是真心相爱,他们一定会给紫岚一个幸福的晚年生活。

虽然紫岚无疑是一匹好狼,但是它的一些做法有些不对头。你认为呢?

水浒传第二章读后感

事物总有对立的一面。有喜才会有悲,有欢才会有愁,有希望才会害怕失望。欢喜、悲愁、害怕都是因为心中有“欲”。“欲”既然能带来欢喜、悲愁、使人畏惧。那么无“欲”当是无悲、无喜、无欢、无愁、无畏的。一个遇事能处变不惊、沉着应对,面对困难无所畏惧的人,那是因为他心中不受这件事的对立面,也就是不受其他“欲望”的干扰。所谓无欲而心静与无欲则刚,就是这个道理。“无欲”并不是要人摈弃七情六欲,能抛弃七情六欲的那不是人,是“神”。“无欲”真正要做的,是“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事万物产生时,不要用其他念头去禁锢和干预,要顺其自然,不能以自我为中心去思考;当事、物发展后不要自以为尽了力;而当事物发展到一定高度后,也不要居功自满;只有不受各种对立因素的干扰,事、物才能最终达到圆满。

上面这个过程就好比心中有一个好的`“创意”,还没开始去实施时,自己就不断的用各种理由去否定它,那么这个“创意”肯定是不会展现出来的。只有去实施这个“创意”,它才能逐步展现出来。当这个“创意”实施到一定阶段,出现困难后,也不要为自己找各种借口来中断它,只有一心一意做下去,这个“创意”的效果才能最终展现。而当这个“创意”最终得以实现后,也不要沾沾自喜,自得自满,只有这样才能使这个“创意”达到完美的效果。这个“创意”可以是一个创业的点子,也可以是对一个姑娘的爱慕之心,也可以是一种生活的态度,也可以是为人处世的方法等等。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倾,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为始,生而不有,为了不持,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

活着第二章读后感

翻开书之后,才知道电视剧《福贵》是根据这本书来的,才恍然大悟。本来想着,看了电视剧,就不用再来了,可是当读了一会儿,我便放不下了,用一天的时间连着读完了。

首先,确实有很多和电视剧不一样的地方,电视剧多了一些情节和改动,不过大致还是一致的。然后,读书和看电视剧的感觉是不一样的,看电视剧就让自己定格在人物当中,电视剧怎么演就怎么看,而看书的过程,让自己多了想象,多了理解。最后,通过整体的故事,不紧了解了福贵的个人生活,而且了解了中国当时的情况,受益匪浅。

从福贵这一生的经历中,有喜有悲,到最后,看到了他对人生的太多,经历之后有伤心,最后却坦然放下了一切。在如此大悲大喜面前都能如此,对于我们来说,还有什么好抱怨的呢,有什么可以接受,就有什么可以放下。喜怒哀乐在事情出现之后表现出来很正常,但事后不放下,就是对自己的欺骗。

最后,想感叹一声,活着就好。勇敢的面对自己,不要欺骗自己。

活着第二章读后感2

《活着》是作者余华在被美国民歌《老黑奴》打动下写的一篇小说。歌中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活着》就是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

在自序中作者写到: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福贵经历了多余常人的苦难。在许多人看来,福贵的大半辈子除了苦难还是苦难。但作者从第一人称的角度出发,这样完全表达出福贵本身最真实的人生态度。

他相信自己的妻子是世界上最好的妻子。妻子与他风雨同舟,相濡以沫。在福贵一无所有时,得知他已彻底戒赌后,又回到福贵身边与他共患难。他有着世界上最懂事的子女,在他从大宅子到茅草房时女儿并没表现出不习惯。在他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下,儿子还能热爱生活、热爱生命。还有他的女婿、外孙、朋友和生活的点点滴滴。在他的讲述中他苦难的经历里充满了幸福和快乐。

龙二靠赌博赢走了福贵的全部家产后变为土财主。神气不到四年,一解放,共产党没收了他的田产。他嘴硬被叫恶霸地主,最终被毙掉。龙二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丢了性命。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活着》描述了福贵动荡和苦难的一生,也是平静和快乐的一生,同时也让我们知道绝望并非绝对,无论什么时候都应保持对生命的敬畏,对生活的热爱。

狼王梦第二章读后感

《狼王梦》讲的是母狼紫岚为了能圆子孙当上狼王的梦想,付出了很多的努力,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最后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说的是母狼紫岚的一生悲惨经历。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狼王梦第二章读后感”,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可命运是如此的残酷,从未怜惜过它的不幸;它奏了一首生命的悲歌,颂完了它辉煌的一生。它虽然没有成功,但也培养了一批优秀的孩子,生当做人(狼)杰,死亦为鬼雄。紫岚为了培养一代狼王操碎了心,过度的劳累使她未老先衰。但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它也用尽全力,与曾吃过它崽子的老雕同归于尽,可歌可泣。

我想,人也好;狼也罢,只要有理想,并为之不懈努力,奋斗到生命的最后,这样的生命就值得我们尊敬,这样的一生是辉煌的,无悔的!

在这个充实的暑假里,我读完了沈石溪所著的《狼王梦》。

《狼王梦》主要写了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生了六只狼,其中一只生下来不久就被冻死了,其它四只狼分别叫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紫岚希望将三只公狼培养成狼王,但是都未成功,最后只能寄希望于媚媚生下来的狼能成为狼王。但是,后来紫岚却被媚媚赶走了,最后,它为了避免幼狼被金雕吃掉和一只金雕同归于尽了。

这本书让我非常感动,紫岚对幼狼的良苦用心使我想起了我的妈妈。我的妈妈在炎热的暑假里每天早上送我去上课,中午冒着50度左右的路面温度接我回家吃饭,然后又送我去上课,晚上接我回来……一天天都是如此。然而我却不是特别领会妈妈的良苦用心,有时候还十分不高兴。

这就像紫岚,它精心养育的黑仔死了,便用全部精力去养蓝魂儿;蓝魂儿死了,就去养双毛;双毛死了,希望媚媚找一个好丈夫,媚媚也不领情,还把紫岚赶出了石洞。

《狼王梦》使我受益匪浅,使我读懂了妈妈对我深深的爱,使我难以掩卷。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这是《狼王梦》带给我的巨大震撼。母性的力量,超过一切。

沈石溪是当之无愧的动物小说大王,他把他笔下的动物世界淋漓尽致的展现在我们眼前。读了他的许多作品后,我发现动物的喜怒哀乐,动物的思想,动物的行为,其实都和人类很像。

以前,我一直认为狼是邪恶、贪婪、凶残的冷血动物,读了狼王梦之后我知道其实狼也很热血。文章主要写的是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在失去公狼黑桑之后生出了5只小狼崽,决心将黑桑的愿望延续下去,让这5只小狼,有朝一日成为狼族的首领。但是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也无法实现这个愿望。她眼睁睁的看着她的孩子一个个倒下,先是黑仔被金雕杀害,又是蓝魂儿被捕兽夹杀害,让我记忆犹新的就是蓝魂儿的死。

那是一年冬天,蓝魂儿在狩猎中不幸踩上了猎人埋藏的猎夹。它拼命地用爪子抓刨夹在腰间的铁夹子,然而无济于事。蓝魂儿发出凄厉的嗥叫。紫岚不顾一切地扑到铁夹上,用狼牙狠狠地咬,最后,两只牙齿咬断了,嘴里鲜血直流,但仍不住嘴地啃咬铁夹子。

眼看着猎人就要从山谷那边过来了,紫岚不愿蓝魂儿死在猎人的枪口下,它狠狠心一口咬断蓝魂儿的喉管,又拼命咬断它的腰肢,然后无比悲哀地拖着断成两段的蓝魂儿的尸体,步履踉跄地离开了河谷。一直跑到尕玛尔草原深处,在一座隆起的小山丘上挖了洞,把心爱的儿子埋葬了。每当读到这里我的心如刀绞,两行热泪就会失控的落下。我既为蓝魂儿的死感到悲伤可惜,又为紫岚的受伤难过。

母爱无处不在,伴随你经历人生。

在我们的印象中狼是一种凶残的肉食动物,然而当我看了狼王梦这本书后,让我了解到了,其实再凶残的动物对待自己的孩子都有着一颗无私的爱心。

《狼王梦》讲述的是母狼紫岚在一场大暴雨中与猎狗厮杀搏斗后艰难的产下了四只小狼崽。然而在的次捕猎中,公狼不幸死去。紫岚为了完成狼爸爸的遗愿,很想把三匹公狼培育成狼王。结果都失败了,三个孩子也都死了。紫岚很伤心,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的望落空了。

于是,紫岚又把实现梦想的希望寄托在了狼孙身上,然而,为了训练,在必要时,它可以吃掉自己的孩子,甚至眼睁睁地看着孩子们在搏斗中受伤,死去,也不帮它们。甚至告诉狼儿们长大后不必回报自己。甚至可以咬死自己。因为在狼的世界中竞争是非常残酷的。只有经过了残酷的锻炼,才能在狼那优胜劣汰的世界中生存下来。狼爸和狼妈为了锻炼孩子可以把对它们的爱收藏起来。展示给孩子们残酷的一面,甚至可以牺牲自己。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啊!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眼泪不仅溢出眼眶。深深的感动了我。老实说,哪怕对于我们人类,现实生活中的父母也做不到这样。即使对待自己的孩子、父母所付出的爱能有这般伟大?我在思考,我在检讨。在生活中,我对我的孩子、父母够关心吗?不,我要用一颗宽宏的心去包容、去理解、去引导孩子。用一颗温暖的心去关心父母。其实,爱不是一把尺能够恒量的出来,需要我们无时无刻的时间用行动来填满。

让我们一起来呼吁吧!让世界充满爱!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狼王梦》,它是由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一只母狼对小狼的给予的伟大母爱,想让狼儿们当上狼王。

事情是这样的:在草原东北端一块马蹄形臭水塘边,卧着一只母狼。它的名字叫紫岚,她怀孕了,而且快要分娩了。紫岚忧虑狼崽是否能平安出世是否有足够的奶水。她怀孕后,食量大的惊人,总是吃不饱,而且一直没有捉到可口的动物,饿极了只能用老鼠充饥。

一天,紫岚想到了一个奇妙的主意,在附近,有一个养鹿场,它想去叼一只鹿补补身子,那天晚上,紫岚叼了一只鹿后反回洞里。可是,如果叼回洞的话,鹿血已经变冷,所以它吸完血再回去。路上下起了大雨,紫岚只能露宿了。在路上,它就生了。一共五只狼崽,由于太粗心落叼了一只。等它发现时,已经晚了。

那几只狼崽,三公一母,一只叫黑仔,一只叫蓝魂儿,一只叫双毛,母的叫媚媚。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四只狼只剩下了媚媚。不过,媚媚将会继续繁殖,来完成紫岚的狼王梦。

母爱像火红的太阳,母爱像黑夜里的油灯,母爱像冬天里的毛衣,母爱更像山间的溪水,一点一滴的细流汇成潺潺的溪流,一点一滴的关怀汇成浓浓的母爱。我们的母亲一直爱着我们,只要有爱,一切将会实现!

活着第二章读后感2

刚开始读《活着》的时候,让我觉得对富贵很憎。因为地主家的少爷富贵每天游手好闲,又嫖又赌,赌博将自家的一百多亩地全输光了,害得家人无家可归,父亲也被气死,但他的家人仍然对他不离不弃。

再接着看觉得福贵好惨,所有的不幸都发生在他一个人身上,亲人一个接着一个的死亡都围绕着富贵。——母亲病死;儿子有庆死了;妻子得病先他而走;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二喜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唯一留下的孙子苦根也吃豆子撑死,他亲手埋葬了自己的亲人,最后只剩一头年纪比他还大的老黄牛为伴。一个接一个催泪的情节不断揭露着那个年代残酷的现实,人性的善恶美丑充分的体现出来。

富贵的人生从憎恨他瞧不起他到同情,再到后来他依然乐观的活着而感到佩服!

《活着》便是最好的幸运,与最大的勇气。活着就应该善待自己,善待家人,没有什么比活着更快乐,因为可以享受这世间所有的美好!

活着第二章读后感

活着,不止是活着。

和朋友打声招呼,微笑一下,那是活着。

在书中徜徉,那也是活着。

躯体在,灵魂已无,那不叫活着;躯体不在,精神永存,那才叫活着。

活着已死,死后犹存,臧克家先生笔下的鲁迅,还活着;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全力解放全中国的毛泽东主席,也活着。

活着,不光是这样,有所成就,也叫活着。

努力学习,奋发向上,那叫活着。

持之以恒,坚持不懈,那也叫活着。

临危不惧,敢于克服可能,亦是活着。

临阵脱逃,贪图享乐的人,不算真正的活着;实现了自己远大目标的人,那才叫活着。

不断进取,激发自己的潜能,叫活着。

给同学讲一道题,与同学共同奋进,那也是活着。

战胜恐惧,突破自我将自信调到最大值,积极向上,做回自己最大限度的展示自己的优点和才华,那便是最好的活着。

活着,不止是活着。做回自己,好好学习,便是我们当前活着的最好方法。

狼王梦第二章读后感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是:《狼王梦》。

读完了这本书,我有很大的感受。紫岚一生都投入与培养狼王,却不顾自己的身体,最后,弄的自己成了残废,但我坚信,它的子孙将来一定有一只能够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

以后我一定要向紫岚一样,有着厄运打不垮的信念,向着自己的目标而努力。

暑假的时候,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狼王梦》。一开始我就很想知道其中的内容,“狼王梦”的大概内容——母狼紫岚想完成黑桑遗志,让它生下的狼崽中有一只能当上狼王,可结果它精心培育黑仔,蓝魂儿、双毛、都分别被叼走、咬死、吃掉,狼王的“梦”,也成为泡影。

这本书专写狼,作者沈石溪以狼为中心,写了一篇长篇小说——《狼王梦》,这本书最精彩的部分莫过于《血洒碧空》这个章节。这个章节读得我不禁流下了眼泪:狼母紫岚为了不让狼孙们被吃掉黑仔的那只老雕叼走,和老雕展开了一场智慧和生死较斗,最终两败惧死……这可是母亲的伟大啊!

《狼王梦》这本书把人们所憎恶的狼写成有私心、有母爱的人,表面上写的是狼,其实深层含义是:人和狼一样凶恶,一样的爱,但狼杀其它动物,仅是为维持自己的口腹和生态平衡;人杀其它动物,为了它们身上的“珍宝”(如熊胆、狼毫、……)而掠杀它们。狼吃的羊,人也吃;人吃的烟,狼不吃……所以,人要忏悔,要行动。请保护野生动物,不要为了一己之私而破坏了大自然!

水浒传第二章读后感

《童年》是高尔基写的小说三部曲其中的第一部(第二部《在人间》,第三部《我的大学》),是作者高尔基以自己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童年》通过讲述阿廖沙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生动的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劳动人民的生活状况。在这本书中,给阿廖沙讲故事的外祖母,还有乐观淳朴的小茨冈,正直的老工人格里戈里,献身于科学的知识分子“好事情”,都给过阿廖沙以力量和帮助,使他在艰难困苦的环境中仍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并逐渐成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充满爱心的人。高尔基真是的描述了自己苦难的童年。小说中的主人公阿廖沙的生活环境是让人心酸的。他三岁时父亲生病去世了,便跟着妈妈来到外婆家。外公是一个性情粗暴、自私的小染坊主,两个舅舅也是粗暴、自私的人。

阿廖沙就在这个家庭中饱受虐待:外公经常痛打外婆及孩子们,有一次竟把阿廖沙打得失去了知觉,结果大病了一场。我很庆幸自己没有生活在那个时代,没有受到那种痛苦,我们的童年,身边都有父母,家长的保护,是家里的掌上明珠,从不受苦,受累,无论什么事情都对我百依百顺。小时候,妈妈经常带我去亲戚家玩,如果我看见什么东西好,无论是谁,都会满足我的要求。我的童年充满了幸福与快乐,所以我要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读了《童年》这本书,我有很大的启发,告诉我们要珍惜自己拥有的一切,一定要不怕困难,做什么事情都要持之以恒,用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

雪国第二章读后感

连日的阴雨天气让仲夏显得有些许萧瑟,偶尔刮起的阵风好像确实带了几分秋意。还记得小时候最喜欢的就是下雨天躲在被子里听雨滴打在青瓦上的滴答声,外面越是狂风大作、越是雷声滚滚、越是大雨倾盆,自己越是能感受到无比的安全感。当然,雨天的另一乐趣是不用出门劳作,一家人围坐一起等妈妈做好热气腾腾的晚饭,这个季节做得最多应该是西红柿炒青红豆,炒卷心菜以及新洋芋。不过小时候最不喜欢吃的就是红豆,偏偏这个菜做得最多,所幸新洋芋能短暂拯救一下我的胃。可能是这个原因,比起初秋,我更喜欢初冬,一方面是从高中开始9月就变成了别离的季节,还有就是初冬有白菜炖肉,好像没有经过低温的白菜就不会有那种特别的味道。

18年冬天刚过去,这一年的夏天就成了人们最怀念的过去,18年五月份的崴脚让我对这个盛夏无感,虽然谈不上讨厌,但却有我人生中十分灰暗的一天。我们总是喜欢怀念过去,特别是用眼前的黑暗去对比曾经那些五彩斑斓的回忆,然后徒留各种悲伤,年轻人将其称为“网易云文化”、“丧文化”,在这一背景下,太宰治的《人间失格》被人们奉若神明,即使大部分人并未读过这一名作,只知道里面有“仅一夜之间,我的心竟判若两人”和“若能避开猛烈的欢喜,自然不会有悲痛来袭”这两句话。受时代浪潮的裹挟,我也加入了悲伤大军,不同的是我买了这本书并拜读了一遍,也知道了上面两句话虽出自本书,却只是太宰治的引用,比之我更喜欢“用滑稽的言行讨好别人,是我对世人最后的示爱”。同时我也认识了另一位日本文学大家川端康成及他们两之间的恩怨,这便是我与《雪国》结缘的一大原因,除此之外就是它最美诺奖的噱头。

“不过是徒劳罢了”,如果说《雪国》的美是我一开始就想找寻的答案,那“徒劳”应该是它给我的第一印象,或者说是岛村眼中驹子生活的一大枷锁。彷佛从写日记开始,驹子的一切就变成了徒劳,毫无意义。甚至用菊勇姐的故事来暗示了驹子的悲剧余生,和菊勇姐一样,驹子也是最叫座的艺伎,也有着相同的感情经历,前一段经历了五年的感情最终不了了之,与师傅儿子也没有一个美好的结局,即使驹子始终在岛村面前否认她与行男的关系。我眼中《雪国》中的徒劳大致可以分为驹子的徒劳和岛村的徒劳,驹子的第一个徒劳是写日记,写那些可有可无的生活琐事,记录她十六岁以来读过的书的标题、作者和人物以及这些人物的关系,可能就是这种不同于别人的记录方式,让岛村感觉“完全是一种徒劳”。

“你了解我的心情吗?”在一次关于菊勇姐的长谈中驹子这样问岛村,得到的回答是“星星的光,回东京完全不一样,好像浮在太空上。”岛村何尝又不知道驹子的本意呢。驹子的第二个徒劳是感情上的徒劳,她喜欢岛村,包括岛村本人甚至整个雪国都知道她的喜欢,但可惜的是来自闹市的岛村有自己的家庭,有着与雪国完全不同的生活。她不过是在徒劳的喜欢着一个每年只能见她几次的人。但即使是这样,她还是全心全意的喜欢着岛村,即使宴会再忙,她也要抽空去见一见岛村,简单的寒暄几句说一些宴会上发生的趣事,然后便匆匆离去,这期间还要躲着来收拾房间的女佣。每次岛村一提及行男,驹子便避而不谈或者就是略带不满的几句话带过,特别是当岛村说她是行男的未婚妻时,她甚至生气的对岛村说:你就把我当傻瓜来耍吧!也许驹子也感受到了岛村对叶子的好感,每次岛村向她了解叶子的情况时,她总是闭口不言或者跳转话题,她不想让别人打扰她和岛村每次短暂的相处时光,也不想直面岛村喜欢别人的事实。她彷佛在用一种掩耳盗铃的姿态来维持和岛村的关系,自我感觉美好的背后留下一个大写的徒劳。

岛村的徒劳在于对现实生活的脱离,他在东京的家以及他的妻子是他的现实生活,每年的雪国之旅是他的理想生活,在那里有始终陪伴他的驹子,有他想要追赶的叶子。驹子就像是他过去的时光,略带怀念但又不是特别向往,叶子则是他对未来的向往,充满期待的生活。三个人分别代表了三种不同的生活状态,区别在不同于对驹子和叶子的大量描写,对自己的妻子全文中并没有一定的篇幅来介绍,甚至没有提及她的名字,生活习惯和人物形象,只简单的介绍了妻子让他不要随便把衣服挂在外面,免得飞蛾产卵在上面。就如同“丧文化”影响如今的年轻人一样,比起对现实生活的赞美,我们更喜欢去怀念过去、去畅想未来。不仅脱离了现实生活,也丢失了对生活的信心。

《雪国》的落幕是蚕房的一把大火,结束了这个美丽的故事,同时结束的还有岛村美好生活的向往,就好像在不经意之间戛然而止,从什么时候呢?从岛村知道掉下来的人是叶子;从叶子的腿肚开始在地上痉挛;从驹子大叫一声并开始喊:这孩子疯了,她疯了;从天上的银河哗啦一声,向他的心坎上倾泻了下来开始。当然,故事悲情的结束方式并不代表这就是个悲剧,倘若叶子的死能结束这一切的徒劳。

就如同我们现在追星一样,年轻的太宰治也将芥川龙之介视为自己的偶像,甚至在自己的笔记本上密密麻麻的写满了芥川的名字,将芥川奖作为自己的毕生追求。然而就在他距离目标最近的时候,却因为评委以生活作风为由错失,而评委就是川端康成。正是这一原由让我在看完《人间失格》后去了解太宰治时认识了川端康成并结缘《雪国》。或许是最美诺奖的书评束缚了我,我读了两遍雪国,好像每一次都在寻找最美的点是什么,但每次都徒劳无功,导致我在《雪国》里找到的共鸣甚至还没有《人间失格》里多,让我感觉《雪国》就是一杯白开水,平平无奇。直到后来我才明白《雪国》美的是景,就像封面上那样白茫茫一片,飘落的雪花不断装饰着大地和房屋,放眼望去就如同一幅画一般。这银装素裹般的大地不就是一杯白开水吗,它的纯净、一尘不染不就是我寻找的美吗。我们习惯了在各种华而不实的修饰里去感受美好,却忽略了文字最难能可贵的是有温度,是用最简单直白的语句来打动人心。我好像突然懂了岛村初见叶子时不厌其烦的去描述车窗玻璃上不断变化的灯火,还有蚕房失火时天空中的银河,既是首尾呼应,也是全文的基调,美的基调。可笑的是,我每次都抛开映入眼帘的美景,而去寻找埋藏在文字中感情的美,故事的美,人的美。现在想来,完全是徒劳!

[活着读后感]活着

真希望自己好像从未活过,最好像流星,划过即逝。也可以像夏天的蝉,知知的叫个几天几个星期。

你存在着即是一件苦差事。你得经历许多难以想象的事情,许多意想不到的事情。你无法预知明天的太阳到来之时,他会带着怎样的光色。也许在明天,下一轮太阳升起之时,有些人有些事,就从此与你擦肩而过。

你渴望有个人知道你,了解你,就像月亮了解太阳落下她就要升起一样。

你渴望被照顾,渴望被理解,渴望被安慰。可是很多事情都好像差一点点一样。

很多事你只能暗暗埋在自己的心里,因为新的记忆会随着岁月的增长慢慢吞噬旧的记忆。活着即一种修行,一种历练。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难处,你无法选择自己的身世。不过既然出生,你就得竭力得好好活着,为了自己,为了自己,为了自己。

《根鸟》第二章读后感

整个故事讲述了根鸟在去往西方要去寻找一个长满百合的大峡谷,和一个名叫紫烟的旅程。书中有两个人让我印象深刻,一个是主人公根鸟,一个是板金先生,原因是根鸟的性格是自信开朗,勇于挑战,他最重要的品质是坚持不懈和懂得报答他人的恩情。然而根鸟在这次的旅途中并不是那么的顺利,他在旅途中遇到了种种困难,但同时他也用自己的智慧拜托了很多的困难,虽然他想留在米溪,但是他并没有放弃去寻找大峡谷的理念,因为他知道,在菊坡还有年迈的父亲在等带着他满载而归,知道这是天理他必须不顾一切诱惑去完成它。

所以这也是根鸟成功地找到大峡谷的原因,我虽然很喜欢看着本书,但是我还是有一个问题始终想不开,为什么根鸟最终是在地上嚎啕大哭呢,为什么作者没有说根鸟有没有找到紫烟呢,也可能这是个伏笔,但为什么最终的结果不是根鸟回到菊坡,在哪里结婚生子,过上幸福快乐的日子呢?有时间我还会把这本书再读一遍,并解开这个谜团。

《根鸟》这本书是曹文轩作家笔下的一部精美作品,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里面讲的根鸟在一次打猎中,意外发现了几只白鹰腿上系着布条,说有一个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有一个叫紫烟的女孩为了采百合花而掉进大峡谷,告诉家人,请求援助。他一直在想紫烟,父亲让他去找紫烟和大峡谷,他历经千辛万苦最终找到了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

这本书运用了许多好词好句。根鸟想要找到大峡谷和紫烟的强烈欲望与找到后发自内心成功的喜悦,让我的心情也随着根鸟变化。作者在这里面还体现了自己家的贫瘠与杜家的富有,大峡谷的美丽与沙漠的凄凉,米溪的繁荣昌盛与莺店的腐败,一些人的狼心狗肺和一些人的友情帮助……这种强烈的对比,更体现了根鸟遭遇的奇特和当时社会的一些现实问题。曹文轩写的这本书一半是真实的,一半是虚幻的,以梦幻的形式用真实的手法写了出来。

我推荐这本书,它语言优美,情节有趣,内容丰富,贴合实际。

《复活》第二章节读后感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复活》第二章节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谈到《复活》这本书,也许大家都比较陌生吧。这是俄罗斯19世纪末20世纪初最伟大的文学家——列夫.托尔斯泰呕心沥血写出的最后的一部巨著,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件永不磨灭的珍品,是托尔斯泰文学创作的顶峰,是托尔斯泰一生思想和艺术的结晶!

这本书写的是男主人公聂赫留朵夫和女主人公玛丝洛娃精神的复活。读完这本感人肺腑的著作,我不禁留下了滚滚热泪。我非常同情女主人公和像她一样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民的悲惨生活;感叹男主人公浪子回头为时不晚的精神;憎恨贵族人士的官官相护、自私自利的丑恶嘴脸。这种现象在现实生活中,比比皆是。近日,我常常听到一些我不想听到的消息:有一些所谓的重点中学,每年都会给一些学习成绩不好的富家子弟开后门,只要他们能拿出一笔可观的赞助费,就可以进到重点中学去读书。而那些成绩优异却囊中羞涩的学生只能被拒之门外。那些富家子弟在学校里即使目中无人、横行霸道,学校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其为所欲为!学校的办学宗旨完全被颠覆了,可悲、可恨!

《复活》这本书,不仅感动了我,也感动了一代又一代读者。让我们怀揣梦想,心持纯真,一起笃志前行吧!

追求心灵的自我满足是对生命最好的尊重。当内心不再空虚,世界便不再是寂寞的;当内心有了追求,梦想便插上了翅膀。不说活的多么精彩,至少不要辜负自己。

耶赫留多夫不辜负使自己的灵魂复活,玛丝洛娃不辜负自己获得了女性的魅力。如果你不辜负自己,你会有不一样的人生轨迹。

时间总是会悄然而逝,在不知不觉间慢慢就会迷失了自己。在这个纷繁的社会人们最容易丢失自己,你看每个人都在努力的向上爬,你并不知道自己适不适合那个方向,因为大家都在爬,所以你也努力的爬。突然有一天你发现自己不适合那个方向,所以你就放弃了。可是你陷入的是新一轮的迷茫。这是很多人的心里状态,但似乎没有很好的解决方式,只因你不够坚持。

小说叫《复活》,寓意一个人失去的良知,可以在某种精神力量的影响下获得重生。通过自己的告白和宽恕,男女主人公都走向了精神和道德的“复活”,从而使自己的人性得以恢复。这些都带有浓厚的“不以暴抗恶”、“道德自强”的托尔斯泰气息。他从社会和个人道德的角度对政府、法院、监狱、教会、土地私有制和资本主义制度进行了深刻的批判,也让每一位读者思考了个人道德与社会道德的关系,以及如何自我提升个人道德。

众所周知,由于种种原因,此刻的社会道德和个人道德已经达到了一种危机的边缘状态:自私自利、物欲膨胀、贪污受贿、腐败堕落.数百人看着溺水的人,但没有人去营救他们,造成事故的司机在去医院的路上留下伤者,让他们死去,但他逃脱了.我觉得这些人连18世纪托尔斯泰写的nehalyodov都不如。为什么很多人会感叹好人此刻难做?很难成为一个好人?仅仅因为某人做了一件好事,就被误解而不是被肯定。久而久之,人们达成共识,不做好事就没事,做好事就有事。这种共识不能不说是我们道德标准的悲剧。相反,如果我们能阻止好人受苦或被误解,让更多的人做好事或做好事,这就需要我们的政府、媒体和社会各方面来维护道德规范,这样我们的社会氛围才能得到改善,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每个人都能感受到生活的温暖。

《复活》之所以能打动人,正是因为它揭示了人的道德自我完善和做人的良心问题,就像法国作家罗曼一样。罗兰说,与其他作品相比,《复活》能让人更清晰地看到托尔斯泰的眼睛直接指向灵魂。

在寒假里,我读完了俄国19世纪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又一大着作——《复活》。

“复活”,顾名思义指死去的人再一次获得生命,当然,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有这种事。我对托尔斯泰颇有了解,他并不是一个科幻作家,因而我怀着兴趣翻开了这本书。

书中讲述了一任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一个女仆卡秋莎·玛丝洛娃发生了爱情。聂赫留朵精神上受到了污染,以至后来对卡秋莎·玛丝洛娃做出了无法弥补的丑恶行为,并抛弃了她,至使其堕落。在多年后,两人以犯人和陪审员的身份重逢于法庭,做为陪审员的聂赫留朵夫良心深受谴责。为了“赎罪”,他开始了对玛丝洛娃的“救助”。在为此奔波的途中,聂赫留朵夫亲眼目睹了俄国农民的痛苦与贵族的压迫。最后“救助”终未成功。于是,聂赫留朵夫决定与卡秋莎·玛丝洛娃同赴西伯利亚流放地。这时的他感到精神上受到了“复话”。

读过后,我仍不大理解,在片刻沉思后。我才渐有所悟:精神是肉体的支柱,有些人虽然仍活在世上,却只是行尸走肉,受人唾骂。相反之,有的人虽已死去上百年,然而即使再过上千万年,他(她)的精神依然永存于世,受到世人的敬仰。

在堕落的人中,也有重新“洗清”自我的人。书中男主角聂赫留朵夫,就是一个从纯洁无邪的少年,堕落一时,最后终于在精神上恢复了自我。这又体现出了当时俄国政治的黑暗。

我曾经读过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甚是精彩。望大家也看一下。还有对大家说的:在看一类名著之前,最好看一下作者介绍,有助于大家理解。

正如文章的标题一样,小说主要讲述了男主人公涅赫柳多夫与女主人公卡秋莎的爱情故事和他们对自己灵魂的救赎。另外,小说也花了相当多的笔墨来描写沙皇统治下的俄国社会。无处不在的黑暗与腐朽,庸俗的社会风气,对劳动人民的压迫,贵族们花天酒地的生活,极不公正合理的社会制度无比令人发指。使读者真切地感受到那个时代的沙俄社会的阶级矛盾之深,劳动人民的悲惨和统治者们的罪恶。在这一方面小说着重描写了监狱里荒诞的制度,行贿之风的盛行和犯人们凄苦与腐朽的生活。

这部小说之所以被称为经典名著,并不只在于其高超的写作手法和美妙的故事情节,而是在于它的历史意义。《复活》将俄国社会的方方面面的特征都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塑造了一个又一个生动而鲜明的人物,更加凸显主题,对于当时的社会产生了巨大影响。小说中处处引经据典,作者列夫.托尔斯泰在文中发表了许多他对于人民生活和社会制度的看法,这都是宝贵而先进的思想,无疑是人类社会的真理。因此,《复活》绝不是一本轻浮的言情小说,而是解放了人民思想的经典名著。

在故事情节方面,令我印象最深的便是男主人公涅赫柳多夫与一名狱卒的交谈。狱卒向涅赫柳多夫讲了许多他从不了解的事——许多人都是基本上无罪或只是年少误入歧途却被关在监狱里,与这个社会上最下流、最腐朽的人一起朝夕相处,任由他们的精神被腐蚀,然后再将其释放,重新融入社会,把这种下流、腐朽的思想传播给其他社会成员。这一切都是由于不合理的、荒诞的、愚蠢的社会制度。这部小说具有高超的艺术性,真实反映了沙皇俄国的社会面貌,也揭示了一个永恒的客观真理:只有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爱,才能营造一个更为和谐的社会。

童年第二章读后感

《童年》第二章写的是外祖父毒打外孙们的凶残,令人惨不忍睹,毛骨悚然。后来他来病床看“我”的情景,又令人觉得此老头儿的身世值得同情,他的精明令人佩服,虽然他的凶狠不能原谅,但也就多少可以理解,特别是在读了第五章他在病中教阿廖沙“我”识字和讲人生哲理以后。

高尔基的童年除了一些教育和友谊,没有什么再值得回忆!在欢乐中,在悲伤中,在爱与恨的交织中,他的童年就这样匆匆而过。在阅读中,我发现他的爱,寻思他的恨,品味着冥冥之中黑暗的光明。

我们现在丰衣足食,要什么有什么,又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哪能和高尔基那悲惨的童年相提并论,年代的不同就是这差别,一个是天堂,一个是地狱;一个充满阳光,一个到处黑暗。我们现在的童年来之不易啊!

童年充满着欢乐,童年到处是温暖,童年是值得回忆的相机,童年爱满心窝,老师热心地传授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们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童年》的主人公阿廖沙在7岁父亲去世后,随母亲寄住在外祖父家中度过岁月。其间,他得到外祖母的疼爱、呵护,受到外祖母所讲述的优美童话的熏陶,同时也亲眼目睹两个舅舅为争夺家产争吵打架以及在生活琐事中所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这种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在他幼小的心灵上留下了深刻地印象。阿廖沙就是在这种“令人窒息的,充满可怕的景象的狭小天地里”度过了自己的童年。

阿廖沙的生活是多么悲惨啊: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非常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生活多么黑暗啊,就像他的家庭一样——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周围的人贪婪、残忍、愚昧。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她勤劳、坚强、善良,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是幸福的,我们的童年的灿烂的,多彩的: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品尝;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被人欺负,家人会毫不犹豫地狠狠地教训那人一番……但拥有着这些,我们似乎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从现在开始,我们应该珍惜童年,珍惜如今这美满、幸福的生活!

匆匆第二章读后感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下面是小编为你们精心整理好的,希望能给你们带来实质性的帮助。下面是小编为你们精心整理好的匆匆第二章读后感,希望能给你们带来实质性的帮助。

很多时候不知道自己在做些什么,而时间就从迷茫中逝去。古人云:“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每当读到这句话,我都不禁会想到朱自清的《匆匆》。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了呢?苦苦思索之后,朱自清先生以他生动、形象的语言为我们刻画了时间飞逝的踪迹,让我们深刻地感受到看不见、摸不着的时间真真切切地从我们身边匆匆流逝,一去不回。我已经浪费了四千多天的日子,它们还会回来吗?不会的。日子来去匆匆,稍纵即逝,且无法挽回。作者对时光流逝无比无奈与惋惜,而我们呢,对时间只得珍惜。

正值“五四”低潮期时,作者看到许多青年在日常生活中崇尚着过去,忧虑着未来,将本应现在做的事情都丢到了,徒增烦恼和悔恨,于是有感而发,写下此文,意在阐明韶华易逝,青春难再,我们必须珍惜光阴,万勿使其错过。全文在淡淡的哀愁中流露出作者对时日匆匆的感受。

那年匆匆,我们得倍加珍惜呀!

那种滋味啊-----真是无言可喻,欲罢不能!原本学得很苦的姚远,被无情的现实击晕,连自己最努力的数学都只考了70多分。被大自然清新的空气包裹——这是我的幸福?不劳而获。感恩的力量呀,大得出乎意料,壮得令人惊叹。敲击春雷,直破烟波远远回!

所以,同学们,我们从现在开始,珍惜时间,跟时间赛跑。古人说,人的一生黄金时间在13岁以前,因为这个时期是接受事物最快、记忆能力最强的时候,所以我们一定要把握好机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我们熟悉的一句话,“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就是同样的道理。大家一定要珍惜,千万不要让时间悄悄地溜走呀!

我轻轻地打开书本,低声诵起了朱自清的《匆匆》“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我感觉到时间正从我身边飞逝。

时间在默默地,没有声响的从我们身边溜走了,我们到底又干了些什么呢?又有什么收获呢?当我们回首这一切时,也不免感概万分。我是一个不珍惜时间的孩子,但直从我读了朱自清的《匆匆》中我体会到只有珍惜分分秒秒的时间,才能成为时间的主人,而不做时间的奴隶。我想,上课时认真听讲,这样我就充分利用了每节40分钟的时间;放学后,我认真完成作业,再把动作加快!我就成了时间的主人。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珍惜时间,做时间的主人!

岁月是不饶人的,再有本事的人也无法把时间留住,所以,要想使自己的人生变得更精彩,那我们只能从现在起抓住分分秒秒,努力学习,不要做时间的奴隶!当我们老了的时候,才不会后悔自己是在这世上白白走了一遭。

春天走了,有再来的时候;小草枯了,还有在绿的时候;太阳落山了,还会有再升起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能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他们藏起来了罢:那他们为什么藏起来呢?是他们着急地赶路罢:那他们要去哪呢?我不知道上苍给了我多少日子,但是我感觉到我的时间确乎是在一分一秒的减少,再默默里算着,四千多日子已经从我的手中溜去,就像一颗流星消失在黑色的天空里,我的时间不知不觉的溜走了,我不禁悄然泪下。仔细地回想着,在我写字的时候,时间从滑动着的笔尖流过;在我上学的时候,时间从我迈着的脚步旁过去,上课的时候,时间从同学们的朗朗的读书声中溜走,很快一天的时间又溜走了。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这几句话,都选自朱自清的《匆匆》。

的确,从我哇哇落地的那一瞬间开始,我的时间钟表就开始转动。似针尖上的一滴水滴入大海,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中。匆匆,日子就是这样匆匆。

诶!每天早上,等我看见太阳时,算是一日的开始。我每次在游戏时,日子从那笑声中过去;思考时,从急速运动的头脑间溜去;说话时,日子又从那朗朗上口的的'语句中过去。等我睁开眼和太阳再见,这算又流走了一日。我无奈的苦笑,但是新来的日子又开始在苦笑里闪过了。我一直认为时间是多么不起眼的两个字,反正过了今天还会由明天嘛!但是,自从上个星期,我们学了《匆匆》这篇课文后,我才知道原来我错了,彻底的错了。文章的作者是现代著名作家——朱自清。课文记述了作者从八千多日日夜夜中产生的感受:时间是怎样流逝的。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人无长盛年,物无不散日;人间只道黄金贵,不问天公买少年;寸阴寸金,寸草寸心……在这许许多多惜时语句中,只有一个真理:珍惜时间。

在匆匆里,时光无声无息地悄然离去。不知道是在什么时间,也不清楚是什么地点,更不明白它为什么要溜走,只是晓得,流过的时间永远不会回来了。

时间流逝的踪迹告诉我:在时间长河里永远都没有昨天和明天,只有过去和未来。过去只是一笑而过,而未来却要靠自己去追逐。

我依然站在长跑的起跑线上,当哨声吹响的那一刻起,我也被唤醒了……。

西游记第二章读后感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我们很难知道这些蕴含的真正意义,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西游记第二章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西游记》是一篇长篇神魔小说,前七回讲孙悟空的身世和大闹天宫的故事,第八回介绍唐僧,交代西天取经这一中心事件的由来,第十三回到第一百回是小说的主题,讲述唐僧师徒取经路上战胜无数妖魔鬼怪,历经重重磨难,终于到达西天,取回真经的故事。

小说中,孙悟空不怕困难,无所畏惧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独臂女孩张超凡因为天生不完整的左臂,她告诉我们:“我必须优秀,即使比别人付出多几倍的努力,也要活出个样儿来!”受父亲影响的张超凡,从小学习国画和书法,年少时便开始崭露头角,有一个星期她带回四个获奖证书,后来她考上了自己理想的大学,研习写意画鸟专业,如今的张超凡是周围人眼中的“天使”和“达人”,有人甚至称她为“东方维纳斯”。作为一个天生残疾的女孩,她骨子里的那份坚强勇敢,不怕困难,无所畏惧远远超过了常人,一份信念,让她成为自信的标杆。

每一个人的人生经历有所不同,所以每个人看《西游记》的感悟也会不同。如果把唐僧师徒四人取经之路比作我们的成长之路,那九九八十一难一定就是我们成长道路上遇到的挫折与磨难,而那些妖魔鬼怪就好比我们心中不好的念想,如果稍一松懈,就会误入歧途,既影响了自己,又影响了他人,而那九九八十一难的成功通过,就好比我们用自己的智慧战胜了我们成长路上的种种困难与磨难。

在抛开西游记的宗教外衣下,对今天的青少年来说,这部小说也许更像一个励志故事:人生就要有所追求,为实现理想而披荆斩棘,不畏任何艰难险阻,以超强的韧劲和斗志战胜一切困难,直至胜利的终点。

假期里,我一口气地读完了《西游记》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团结就是力量。无论何时,我们都要做一个有团队精神的人。

这本书中主要写的是唐僧与他的三个徒弟前往西天取经,在取经的路上,他们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到真经,修成正果。在途中,他们虽然有分岐,也会时常抱怨对方,但最终他们都会和好,且从不放弃任何一个队友。

书中唐僧一心向佛,慈悲为怀;悟空智勇双全,神通广大;八戒虽好吃懒做但心地却很善良;沙僧是师徒四人之中最为忠厚老实,也是最吃苦耐劳的。在取经的途中,虽然唐僧多次把妖怪当成了好人,与悟空产生了分岐,但只要是唐僧出了危险,悟空都会全心全意地去救师父,而不是丢下师父不管。尽量他们师徒四人的个性迥然不同,但为了共同的取经目标,团结一致,所以最终取得成功。从这里,我能体会到了“人心齐,泰山移”。在团队合作中不能抛弃任何一位成员。

在生活中,团结也是非常重要的。比如:这一个学期,老师划分了十个小组,一周内加分最高的小组可以得到奖励。同样扣分最多的小组会受到惩罚。当小组分配完时,我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看着别人和自己心仪的组员组队,自信满满的样子,我更加觉得我们组会是倒数第一名。因为我们组中有一个出了名的调皮王,曾经一节课扣了40多分,但在我准备放弃时,我想起了《西游记》里面的唐僧和八戒也经常拖团队的后腿,但他们也从来没有放弃彼此,那我也不应该就这么放弃了。终于,在我和组员的严格监督下,那位调皮王收了性子,变得乖巧无比。结果我们组取得令全班同学刮目相看的成绩。

所以,我们在生活中一定要做个团结友爱的人,不能因为一点分歧,就放弃自己的`队友,因为在你身后有一个支持你的团队。

一部众所周知,百看不厌的名著——《西游记》,赢得了不知多少人的喜爱。也是这部名著使我的生活充满了趣味。

孙悟空,许多儿童的偶像,他乐观,聪明,勇敢,充满了斗争精神;然而与孙悟空相应成趣的是他的师弟猪八戒,他身上有许多的小毛病,却也有许多的优秀的品质;和孙悟空,猪八戒这一猴一猪比起来,第三为土地沙和尚就成了不可缺少的配角;唐僧虽说是取经的领导人,却总是太慈悲,不分清红皂白地训斥孙悟空,不明不白地就掉进了妖怪的陷阱。这部名著给了我很多其实,那就是:为了实现我们的愿望,达到自己的目标,我们必须艰苦奋战,长期坚持,勇敢地战胜一切敌人,不可知难而退。我们只要踏出了第一步,那么就要去走第二步,第三步……记得我参加过一个演讲比赛,知道老师不是说我这演讲的不要了,就是那出错了,气急败坏之下,我做出了一个过后让自己后悔的决定,那就是退出比赛。

一页页飘香的纸张,萦绕鼻尖;一句句生动的文字,映入眼帘;一幅幅精美的插画,刻入脑海……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书——《西游记》。

就让我介绍介绍这部名著吧!它的作者是吴承恩。书中唐僧带着三个徒弟去西天取经的故事。一路上师徒四人降妖除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难,最后,取得真经,修成正果。

这本书让我哭,让我笑,让我难过和愉悦,它紧紧地牵动着我的每一缕情绪。

师徒四人齐心协力、团结一致的精神在我们的生活中的也有体现。记得上次拔河比赛,我们大家个个精神抖擞,都想为班级争光。班主任说:“人多计谋广,柴多火焰高,只要我们心往一处想,劲儿往一处使,就一定能取得胜利。”比赛中,我们团结一致、坚持不懈,果然取得了第一名。

“人心齐,泰山移”面对生活和学习中的困难,我们应该像《西游记》中的师徒学习。树立目标、勇往直前、团结一致,才能取得成功。每一本书都是一个宝箱,名著更是宝箱中的精华,让我懂得了更多的道理。

孙悟空是融神的威力、人的性情、猴子的乖巧为一体的艺术形象。《西游记》第一回便使孙悟空这种神、人、猴浑然一体的形象跃然纸上。

就拜他为王。”

石猴呼地跳了出来,高声喊道:“我进去,我进去!”

孙悟空的这一跃,

看似简单平常,然而需要的是勇气;如果没有。

终于脱胎换骨,为后来的英雄业绩奠定了基础。正是孙悟空这种不满足现状,积极进取的精神,才造就了一代叱咤风云、惊天动地的英雄。

读了这一则故事使我们明白了机会总是垂青于那些有勇气的人,成功总是伴随着不断进取的人,我要努力学习,不断攀登新的高峰。

最近我读了许多书:国外的《格林童话》、《爱的教育》、国内的《中国民间故事》、《红楼梦》、《西游记》等等。但我最喜欢看的是《西游记》这本书,这本书里有很多精彩的故事,每当我拿起这本书的时候,书中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了我。

这本书主要讲了:孙悟空从仙石中蹦出来,住在花果山,与那些猴子们成了亲人。后来因大闹天宫,被如来佛祖压在五指山下。五百年后,被唐僧救出,并保护唐僧西天取经。一路上,孙悟空降妖除魔,立下了大功劳。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了真经。读了《西游记》这本书,对我启发很大,让我明白了想做一件伟大的事情,往往不是一忛风顺的,总会遇到各种困难和挫折,所以我们要学会勇敢面对,要有一颗执着冷静的心,不断的努力奋斗,只有这样才能取得成功。不管学习还是生活都要像西天取经一样,遇到困难和挫折,不要轻易放弃,要有刻苦耐劳的精神,要有坚定的信念。

读了《西游记》之后,给我的感受是:不管遇到怎样的困难,都要敢于面对,勇往直前,特别是在学习上,要克服一切困难,发奋读书,才能最终实现自已的梦想。

这一部由射阳山人撰写的神魔小说,出神入化,师徒四人的九九八十一难,使我身临其境。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是最能振奋我的了。

“俺乃是齐天大圣孙悟空,身如玄铁,火眼金睛,长生不老还有七十二变……”他话音未落,我早已蹦了起来,瞪大眼睛,攥紧双拳,屏住呼吸,仿佛心都停止了跳动,我站在电视机前注视着那金箍棒。我也渴望有一个可以变化自如的金箍棒,更想要他那通三界的本领。维妙维肖的孙悟空也给了我很大的鼓舞。

面对生活中的种种困难,孙悟空便会首先从我脑海中浮现——他告诉我,生活中的困难或许有很多,但如果我们足够努力,那就没有什么攻不破的坚石。顶天立地的他也使我有所改变。从一个幼稚的小孩变成一个懂事的青年;从一个调皮的小孩儿变成一个稳重的青年;从一个无知的小孩儿变成一个成熟的青年。总而言之,这本书陪伴了我的成长。

人生不会因为生来完美就顺风顺水,也不会因为生来不完美就此生无望。转瞬即逝的初中三年,中考的脚步声越来越近,这是我们人生的第一次“面试”,或许我们有许多疑问,这些都交给时间吧,时间从来不语,却回答了所有问题。

孙悟空虽然是个神话人物,是虚无的,但人人都可以做孙悟空。我们不免会做错事,但只要你改正过来,脚踏实地,就能像孙悟空一样勇敢无畏。这真是走出个“通天大道宽又阔”!

《西游记》一书鼓舞了我他告诉了我:人生就要有所追求,为了实现理想而披荆斩棘,不畏任何艰难险阻,勇往直前,直至胜利的彼岸。

《西游记》一书使我受益终生!

童年第二章读后感

《童年》是一本经典的名著,这本书让我感受颇深。

首先让我们来认识下作者,作者名叫高尔基,出生在俄国。主人公阿廖沙,早年丧父,寄居在外祖父家,十一岁走向“人间”,饱尝了一生的辛酸。作者的经历与故事的主人公十分相似,他们都非常命苦。

这本书里还有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物:如外祖母,是她在主人公最困难的时候把他从黑暗拉到光明,在“我”眼里,她温柔,非常善良;还有外祖父,一开始主人公觉得外祖父非常凶狠,还经常打人,但在渐渐相处的日子里,阿廖沙发现他其实并不坏,渐渐对他有了好感。

在故事里,外祖母一直都是以积极、乐观,遇到困难不退缩的形象出现在我们眼前,作者用了大量的笔墨来描写外祖母,这也体现出外祖母对主人公的关心以及外祖母的重要性。

这本书里主要批评当时的小市民习气,也写了俄罗斯新一代人从觉醒到成长的艰苦历程,这本书说是介绍了阿廖沙的一生,但这本书是暗含了作者的自身经历。

作者还运用了大量比喻、拟人等修辞手法,地把每一件事情讲的非常详细且生动形象。例如在第一章里,形象地刻画出了父亲死后的外貌以及母亲悲痛的心情,让读者也陷入了这悲痛的场景里。

我很庆幸自己没有生活在作者的那个年代,庆幸我有自己的童年,庆幸我有父母的陪伴,父母总是在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帮助我,在我们最需要安慰的时候安慰我。

在现实的生活里,有多少孩子被父母宠坏,变得越来越奢侈,一点也不知道节约,遇到自己不喜欢的'食物就扔掉。

现在的我们的童年都是快乐的,可主人公不是,这就告诫着我:我们不要每天只乐在其中,真正的苦,是想不到的,你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主人公家境那么贫穷,但他依然对未来充满了向往。

这本书,能引发所有人深思。

童年第二章读后感

高尔基幼年丧父,母亲改嫁,他只能投奔外祖母家,过着寄人篱下的屈辱生活。外公是一个性情粗暴,自私的小染坊主,两个舅舅为了分得家产,闹得不可开交,所以外公经常毒打他们。有一次,高尔基被外公打得没有了知觉。在这里,小小的高尔基,目睹了当时那个社会的黑暗与残酷。在这个家里,只有和蔼可亲的外祖母是高尔基苦难生活的唯一太阳,可是没几年,外祖母也患病去世了。

记得有一次在家弹钢琴,因为遇到了一些困难,我就开始变的不耐烦,使劲的敲打钢琴,妈妈过来安慰我,我却对着妈妈发火。现在回想起来,我感到很羞愧。《孟子·告子下》中有这样一句话:“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高尔基的《童年》告诉我们,在逆境中要不怕困难,敢于奋斗,永远要抱着一颗积极向上的心态去战胜一切困难。仰望历史,我们的祖国曾经在侵略者的炮轰下千疮百孔,伤痕累累,但是千百万的革命烈士英勇奋战,才换来了我们现在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

今天,我们感受着童年的幸福,但我们更要在这美好的时代去努力奋斗,不怕困难,好好学习,砥砺前行,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材。

《根鸟》第二章读后感

曹文轩写的《根鸟》内容新奇有趣,十分精彩。这本书讲述了一名叫根鸟的男孩,在打猎时收到一封求救信,这封信是一个名叫紫烟的女孩写的,她被困在一个大峡谷中。在梦中根鸟看到了紫烟,决定去救她。

一路上,根鸟克服了种种困难,永往直前,不惜一切代价去寻找紫烟,最终根鸟找到了紫烟被困的大峡谷。这本书的主人公根鸟虽然在给别人说自己的梦境时受到很多冷嘲热讽,但他能坚持自己的信念,不被困难打倒,去寻找紫烟。他这种坚忍不拔的毅力值得我们学习。

这一星期,我读了《根鸟》这篇小说,使我深受感触。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小男孩,叫根鸟。有一次,他一个人独自出去打猎,看到一只白鹰,于是就发射一支锋利的箭,唉,箭就是贱,刚好不偏不倚的落到那只白鹰的头上。不一会儿,他就发现了鹰的脚上有一封求救信:一个叫紫烟的女孩,去摘花,掉进了悬崖,此刻,根鸟的梦之旅开始了。

根鸟来到了青塔,遇到了一个人——板金先生。板金先生的家族的了一种奇怪的毛病,凡是这个家庭的男子,一到十八岁,突然变得不能做梦。板金先生为了追随梦,一直向西走。板金先生和根鸟都是为了达到自己目的,不断努力。之后板金先生和根鸟就在一个地方离别了!

板金先生的人生就要走到尽头了,他告诉根鸟要一直往西走,要坚持不懈,一定要找到那个大峡谷。板金先生说完就离开了这个世界。根鸟经历了各种困难,终于,他达到了他梦寐以求的大峡谷。

比如说霍金他因患“渐冻症”,禁锢在一张轮椅上长达40年之久,他却身残志不残,使之化为优势。他不能写,甚至口齿不清,但他超越相对论、量子力学、大爆炸等理论而迈入创造宇宙的“几何之舞”。他为了追求梦想,都是通过自己不断的努力和坚持不懈的精神。这种精神我们一定要牢记在心。

这本书很感人,结局虽有些悲伤,却让人感受到了根鸟那种精神;他遇到过许多好人,他们都可以收留他,给他好的生活,而他没有停留,他只是一味的去寻找紫烟;他遇到过许多坏人,可憎的搬运工,可怕的赌场,但他总能得到人们的帮助,逃离险境。

什么都没有阻挡他,根鸟那时只有17岁,而且什么都没有,他有的只是那颗火热纯洁的心!读了这本书,我体会到了根鸟那种心情:做一件事,就要坚持到底,永不放弃!我也要学习他那种精神:勇气,毅力,智慧······我只要有了这些精神,就一定会无所畏惧,也一定会实现自己的梦想,开创属于自己的新天地。

“那是一个故事,很长的故事;那是一个梦,很美的梦;那是一段成长,很坎坷的成长”。

——题记。

少年根鸟生活在一个美丽而宁静的村庄,与父亲相依为命,两人打猎为生。但就在他独自一人进入大森林进行富有仪式意味的第一次打猎时,一只神秘的白色大鹰带来一个同样神秘的消息,让他踏上了寻找一个女孩的漫漫长路。这正是他成长之旅的真正开始。

他以梦为马,一路向前。荒漠、草原、搭讪、村落、峡谷、小镇……一处处场景奇异而玄妙。他就生长在这现实与梦幻间,恍惚而迷乱、清醒又执着,在痛苦中品味着快乐。

我不知道根鸟为何会相信这只神秘的大鹰所带来的消息,我也不知道根鸟为何会坚持去寻找那个峡谷、那个女孩。但是我相信,根鸟不是因为神秘的大鹰才去寻找,也不是因为同样神秘的纸条才动身,他是为了心中的梦!

根鸟在穿越大漠时,遇到一个同路人。这人叫板金,是位老先生,他也是为梦而来,他不幸丢掉了他的梦,几十年来未曾做过一个梦。不仅是他,他的整个家族,都染上了这种奇怪的病。根鸟同他一起到达了青塔,两人身上已没有了积蓄,板金先生提出应该去乞讨,可青鸟拒绝了。根鸟感到羞愧。可是,我想——他有什么好羞愧的呢?寻梦,必然是要付出代价的。何况乞讨并非真正卑下的事情。

不久板金先生走了,根鸟由于染病留在了青塔,板金临行前将他托付给一户可靠的人家,独自上路去寻找自己的梦。

青鸟在青塔住了相当长的时间,赚了很多钱,于是他打算买匹马去赶上板金先生的脚步。可是他受了骗,不但钱被抢光了,自己也受了伤。幸运的是,一位老僧人救了他,还送给他一匹白色大马,从此白马成为了根鸟的新伙伴。

最终,根鸟达到了峡谷,可惜,这个峡谷并非他要寻找的那一个。他再次被骗,充当矿工,后来在一位巫医的帮助顺利逃脱。根鸟第一次感到了迷茫,他没有再踏上征程,而是原路返回家中。家里一切都未变,除了父亲奄奄一息。根鸟的心被撕扯着。

父亲去世后,他一把火烧掉了房子,继续踏上征程。这次的新路程中,根鸟遭遇了爱情。可他并非成了享受爱情的幸福人儿,反而在秋蔓和金枝两份感情面前迷乱了。不过根鸟内心依然存着那个梦,板金先生的重新出现唤醒了根鸟的内心深处,根鸟从痛苦的两难中挣脱了出来。二人再次携手同行,继续寻梦的旅程。只是这时历经艰险的板金先生已非常虚弱,还未到达梦想之地,板金先生已经无法支撑下去,临终前他对根鸟说:“往前走,这是天意。”

根鸟的梦,板金的坚持,让我体会到了人类的真性情。我们为自己奋斗,也是为一个梦想而奋斗,我们就是要靠自己闯出一片天来。阅读《根鸟》,是对我个人心灵的一次洗礼——在梦幻中游走,却在真实中体验人性。

“那个故事没有结局,那个美梦没有尽头,而那段成长,已烟消云散”,曹文轩先生如是说。

这本书中对景色描写非常细致优美,比如在写峡谷时是这样写的“峡谷上空的阳光是明亮的,甚至是强烈的,但因为峡谷太深,阳光仿佛要走过漫长的时间。因此照进峡谷,照到这些百合花时,阳光已变得柔和了,柔和的像薄薄的、轻盈的能飘动起来的雨幕。”使人仿佛就置身于大峡谷中,正在享受着柔和的阳光,让人心旷神怡。我非常喜欢这些优美的词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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